热电厂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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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电厂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热电厂的考勤管理,规范员工的工作时间,确保生产运营的正常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此制度旨在明确员工的考勤纪律,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热电厂的和谐稳定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热电厂全体在编、试用、借调、临时等性质的员工。
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工作时间
1. 标准工作制:热电厂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具体工作时间为:
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7:30
2. 倒班工作制:针对特殊岗位,如运行、检修等,实行轮班制,具体工作时间根据生产需要和岗位特点进行安排。
3. 加班工作:因工作需要,员工需加班时,应提前向部门主管申请,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加班费。
4. 调休安排:热电厂根据生产实际,可对员工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具体调休安排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前通知。
5. 工作时间调整:如遇特殊情况,热电厂可对全体员工或部分员工的工作时间进行调整,以确保生产运营的正常进行。
届时,人力资源部门将提前通知相关
员工。
四、考勤制度
1、每日签到制度
员工应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通过指定的考勤系统进行签到。
签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指纹识别、刷脸识别、工号密码登录等。
每位员工有责任确保签到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签到次数和时间
(1)正常工作日:员工每日应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2)上午签到时间为08:30-09:00,下午签到时间为13:30-14:00。
(3)迟到签到:员工如因特殊情况导致迟到,应在到达工作岗位后30分钟内完成签到,否则视为旷工。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
员工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在外出返回后及时补签。
补签需提供外出公干的书面证明,经上级确认后方可生效。
4、忘记签到处理
员工如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应在发现后的第一时间向直接上级报告,并说明情况。
经上级核实情况后,可进行补签。
补签次数每月不得超过两次。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
(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考勤管理制度,监督和检查各部门的考勤执行情况。
(2)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的考勤管理工作,确保员工遵守考勤制度,处理
本部门的考勤异常情况。
(3)员工:有责任按时签到,遵守考勤制度,如实报告考勤异常情况。
(4)考勤管理员:负责考勤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对考勤异常情况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五、请假制度
1、请假申请和审批
(1)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明确请假原因、起始日期、结束日期及请假天数。
(2)请假申请需在请假日期前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特殊情况(如突发疾病、家庭紧急事务等)无法提前申请的,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直接上级并说明原因。
(3)请假申请经直接上级审批同意后,需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4)请假期间,员工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工作相关通知。
2、请假审批权限
(1)短期请假(不超过3天)由直接上级审批。
(2)中期请假(超过3天,不超过10天)由直接上级审批,并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3)长期请假(超过10天)由直接上级初审,经部门负责人审批,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3、请假销假要求
(1)请假结束后,员工应在返回工作岗位的第一个工作日向直接上级销假,并提交请假期间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假证明、事假证明等)。
(2)未按时销假的,视为旷工,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3)请假期间,如请假原因发生变化,需及时通知直接上级和人力资源部门,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请假时间。
(4)请假期间,如员工提前返回工作岗位,需及时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办理销假手续。
六、休假制度
1、假期种类和申请流程
(1)假期种类:包括年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公众假期等。
(2)申请流程:员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书面休假申请,填写休假申请表,并按照请假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审批通过后,需将休假申请表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2、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规定
(1)病假:员工因病需休息,需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病假期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病假工资。
(2)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请假,需提前申请。
事假期间,不享受工资待遇。
(3)婚假:员工结婚,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
婚假期间,享受带薪休假。
(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国家规定的丧假。
丧假期间,享受带薪休假。
(5)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
产假期间,享受带薪休假。
3、年假规定
(1)员工根据工作年限,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年假天数。
(2)年假需在当年内使用完毕,不得跨年累计。
(3)员工在享受年假期间,享受带薪休假。
4、产假、陪产假规定
(1)产假:女员工生育享受产假,产假天数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陪产假:男员工配偶生育,可享受陪产假,陪产假天数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5、公众假期安排
(1)热电厂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制定公众假期表。
(2)公众假期期间,员工按照公司安排放假,享受带薪休假。
(3)若公众假期与员工倒班工作日冲突,热电厂将视实际情况调整假期安排,确保员工权益。
七、迟到、旷工管理制度
1、迟到、旷工定义和处理
(1)迟到:员工未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到达工作岗位,视为迟到。
迟到30分钟以内,视为轻度迟到;迟到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视为中度迟到;迟到1小时以上,视为重度迟到。
(2)旷工:员工未按公司规定签到,且未提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情况下,缺勤一整天视为旷工。
(3)处理:轻度迟到,由直接上级进行口头提醒;中度迟到,将在当月绩效考核中予以体现;重度迟到或旷工,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2、未请假或伪造记录处理
员工未请假或伪造考勤记录,一经发现,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记过、
降职、降薪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3、旷工工资扣除和辞退规定
(1)旷工工资扣除:旷工期间,不发放工资及福利待遇,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扣除相应工资。
(2)辞退规定: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4、未签到处理
员工因个人原因未签到,需在发现后的第一时间向直接上级报告,并说明原因。
经上级核实情况后,可进行补签。
补签次数每月不得超过两次。
未及时报告且未补签的,按旷工处理。
八、其他
1、各级主管考勤执行要求
各级主管需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对所辖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落实。
2、不遵守规定或隐瞒事项的处理
员工如不遵守考勤管理制度或隐瞒考勤相关事项,将按照公司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合同等。
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