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站油库入场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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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站油库入场安全教育
油站油库入场安全教育
一.安全常识:
1.穿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
2.工作前释放静电;
3.禁止穿有钉子和掌铁的鞋;
4.不准敲打铁器和加油设备;
5.站内严禁烟火;
6.站内严禁打手机;
7.作业完毕,要用肥皂洗手方可吸烟、饮水和进食;
8.爆炸区域内应使用防爆工具,严禁使用会产生火花的工具(如铁具和塑料制品)。
二.标罐的安全须知:
1.流量计和量油尺在检定有限期内;
2.施工人员作业前应接触金属接地柱;
3.将灭火毯覆盖在计量口,在卸油口和计量口附近配置35公斤灭火器;
4.抽油泵、流量计(移动静电接地仪)和油罐车应做好静电接地;防爆抽油泵应距油罐3米以外;
5.抽油泵的速度应不大于1升/秒;通过流量计的速度在出油孔
未淹没之前应不大于1升/秒,淹没之后可提高至4升/米,以减少静电的产生;
6.为了避开油面的最大静电电位,计量油高时,应静置一段时间;
7.计量时应沿着下尺槽下尺,连续测量二次,二次读数误差不大于1毫米,取小的读数,超过时应重新检尺;
8.对于平时计量时出入较大的液位范围,应要求增加测量点;9.施工现场应设警示围栏、警示牌或夜间灯。
三.临时用电的安全须知:
1.用电单位持书面的安全措施、作业许可证、电工证等资料交加
油站审核并签字确认;
2.接线人和折线人应有电工资质;
3.作业票应一联交油站保管,保存期限为一年;
4.临时用电必须确定用电时限(一般为8小时),超过用电时限需重新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延期手续;
5.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6.使用周期在1个月以上的临时用电线路,临时用电应架空,架空线路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临时设施上,不得进行接头连接,,架空高度不得低于2.5米,架空穿过普通道路不得低于5米;
7.使用周期在1个月以下的临时用电线路,可采用架空或地面走线方式,需要横跨道路或在有重物挤压危险的部位,应加设防护套管,套管应固定,并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电线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
8.临时用电供电设施必须作接地或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重复接地;
9.临时供电设施或现场用电设施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10.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
11.室外的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设有安全锁具,有防雨、防潮措施;现场临时供电盘、箱应加锁保护并有编号,钥匙由现场供电负责人保管;在距配电箱、开关及电焊机等电气设备15m范围内,不应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12.移动工具、手持工具等用电设备应有各自的电源开关,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两台或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使用同一开关;
13.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的承包商用电,可不办理临时用电许可;
14.超过6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程序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四. 进入有限空间(清罐)的安全须知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8小时,当日有
效,作业票应一联交油站保管,保存一年;
2.清罐前应采取强制通风;油罐附近配置35公斤灭火器;3.施工人员作业前应接触金属接地柱;
4.抽油泵和油罐车应做好静电接地;
5.抽油泵应有EX的防爆标志,抽油时应把所有油罐的油品抽完;
6.卸下的潜油泵和液位仪应小心轻放并做好编号,卸下的螺栓应浸泡在柴油中;
7.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并使用空气呼吸器;
8.清罐人员应配备防护服(对整个身体如头、颈、臂、手、腿和脚进行保护,以避免油泥和皮肤接触),工作服的外面一定要系上附有“十”字形背带和固定有信号绳的救生带,同时应配备竹梯和绳缆等抢救器具;
9.在每次作业前,必须仔细检查呼吸器具和安全带,发现异常应修补或更换,严禁勉强使用。
10.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油站必须派专人监护;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应明确联络方式并始终保持有效的沟通;监护人可通过系在作业人员身上的保护绳进行沟通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