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墙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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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墙工作实施方案
第一篇:防火墙工作实施方案
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根据《全国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方案》、《贵州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指示精神,以及《2011年度安顺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计划》要求,以落实各系、室、部、处消防工作“四项责任”、提高我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学院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工作,为我院的科研、教学、生产、生活营造一个平安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为目的,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完善我院消防工作管理制度,推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不断上新水平。
通过消防安全教育,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强化学校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促进学校不断加大消防设施设备建设投入,着力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院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将学院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教学培训规划,并进行教育督导和工作考核。
并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纳入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在职培训内容。
2、建立学校消防安全组织网络,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3、学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并严格落实,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演练。
三、组织机构
1.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由令狐荣涛院长担任总指挥;保卫处邓文红处长担任副总指挥,组员有保卫处消防科全体成员组成。
2、保卫处消防科统一领导指挥学院大学生义务消防队,负责日常
消防排查。
根据消防安全工作要求,指挥中心办公室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各科室的每一位干部职工都有参加消防安全事故抢险的责任和义务。
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处理到位。
四、工作内容
(一)落实各系、室、部、处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
规定各系、室、部、处分管领导为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
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要组织领导消防安全小组针对本部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相关职责制度,组织员工惊醒消防安全培训,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会议。
针对本部突出问题制定相应的火灾、应急预案。
2.落实监管责任。
建立全面的监管网络,明确监管职责。
由保卫处牵头,组织学院义务消防队对学院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管,定期上报各部门消防安全建设工作的进展及遇到的问题。
并对相应的问题提出及时、有效地解决方案。
3.落实设施建设责任。
1.结合我校各类建筑实际情况,制定全面、立体的消防器材、设施档案。
及时更换废旧、过期、损坏的消防器材设施。
学校消防设施设置和管理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要求。
消防设施完好率达到80%。
年底消防设施完好率达到100%。
2.根据新建八号学生公寓楼层特点,指定相应的消防器材、设施采购计划。
4.落实检查考评责任。
将消防安全检查纳入各部门年终考评。
与各部门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组织义务消防队定期对各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检查汇总作为年终考评消防安全项的考评依据,考评分1-5等级,根据考评等级的高低对各部门进行奖惩。
(二)开展全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1、在校内定期组织以展板、海报、板报、广播、横幅的宣传方式。
确定11月为全院消防月,11月9日全国消防日在校内建立消防知识宣传站点,每个站点配一名讲解员,向过往师生宣传。
2、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寝室宣传。
在12月1日前完成对全院学生的宣传教育。
让他们学会使用消防栓、灭火器,明白“三懂三会”。
3、9月1日前完成对全院学生宿舍管理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九月新生进校期间,利用展板、海报、板报、广播、横幅的方式向新生宣传。
4、五月中旬组织学院义务消防队开展大型消防演习。
内容包括应急疏散、灭火器灭火、消防栓灭火。
5、防火巡查
学校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组织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学生宿舍夜间防火巡查1次,加强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锅炉房等夜间防火巡查。
巡查的内容包括:
(1)学生集体宿舍及公寓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4)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识完好情况;
(5)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6、防火检查
保卫处邓文红处长每月组织消防科进行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
检查的内容包括:
(1)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
(2)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3)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5)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6)教学楼、图书馆、集体宿舍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7)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仓库保管员岗位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8)化学试剂、燃油、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9)食堂、灶间烟道清洗情况;
(10)员工本岗位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11)防火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2)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7、岗位防火检查
由教职员工每日实施岗位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4)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识完好情况;
(5)场所有无遗留火种。
8、由保卫处领导组织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基层单位负责人)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1)国家消防工作方针及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
(2)学校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及职责;
(3)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等知识;(4)有关火灾事故案例及火灾事故应急处理等。
力求达到懂法律、懂政策、懂规范、懂业务,会执法执勤、会管理服务、会宣传培训、会群众工作“四懂四会”的要求。
9、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组织教职员工五月份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和基本功训练,保证其具备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逃生自救能力,具备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熟悉有关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必须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培训考核。
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职员工应当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教育。
教职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内容主要有:
(1)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2)本单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及防火措施;
(4)报火警以及自救逃生等消防安全基本常识;
(5)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6)组织、引导人员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知识和技能;
10、火灾隐患整改
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书面通知隐患整改。
火灾隐患整改完成后消防科组织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11、预案制定和演练
根据我校不同的楼层、场所、部位制定相应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和现场警戒组;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及现场警戒的程序和措施。
实验室应将涉及到的易燃易爆危险品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应对措施等报学院保卫处备案。
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2011年10月新生军训期间进行一次大型消防安全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不断完善预案。
各部门指定的相关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报保卫处备案。
第二篇: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
乡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工程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关于印发〈全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消联〔2010〕4号)文件要求和县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乡消防工作,着力构筑社会
消防安全“防火墙”,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为着力点,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消防安全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全乡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
乡组织成立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例会,沟通信息,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阶段性消防工作。
特别是针对每的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工作,及时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明确督办人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和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工作。
组织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多合一”场所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整治“十大行动”,深入开展全乡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消防安全整治,有效消除社会面上的突出火灾隐患。
2.落实监督管理责任。
加强全乡整治工作的督查指导。
要严格依法审批,将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状况作为行政许可的重要审查内容,严把“审批关”。
同时,各村要根据自身职责,督促指导本村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标准化建设,乡安全分管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负责协调、指导开展全乡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
3.落实设施建设责任。
严格落实消防相关法律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将消防设备建设纳入投资计划和财政项目,确保消防装备建设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
4.落实检查考评责任。
将消防工作纳入各村各部门综合目标管理体系,作为平安建设考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管理体系,年终进行考核。
加大对各村开展消防工作情况的督查力度,每半年不少于1次。
推行消防
工作村书记、主任问责制,对消防工作履职不到位或辖区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1.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
督促单位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并组织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督促单位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单位内部火灾隐患。
2.提高社会单位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督促单位加强消防控制室标准化管理,严格落实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熟悉消防设施设备的操作程序和方法。
3.提高社会单位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
进一步大力推广疏散逃生引导员制度,确保一旦发生火灾,单位内部人员能够得到及时安全的疏散。
4.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督促单位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使内部员工普遍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
根据《浙江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以及《磐安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各村、单位可结合实际,有重点地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同时,要将公众聚集场所“三提示”主题宣传活动紧密结合其中。
2010年起,结合县相关部门建立互联网公共消防服务平台。
(三)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1.夯实组织建设基础。
各村要设立一名消防工作安全员,消防工作日常的工作职责主要围绕“排查、督改、抄告、督查、宣传”的十字原则,做好本村的消防安全工作。
2.夯实设施建设基础。
结合“多合一”场所和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各村要督促居住出租房房东和企业主为外来务工人员配备手电筒、逃生绳或逃生梯、灭火器等消防设备,提高外来务工
人员扑救初起火灾和火场自救逃生的能力。
2010年底前,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3.夯实群防群治工作基础。
充分利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机制,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纳入其中,细化乡干部的“网格”责任,发动基层站(所)和村(居)委会等基层力量,分片包段,拉网检查,形成全民围剿隐患的强大攻势,坚决防止失控漏管。
4.夯实队伍建设基础。
做好义务消防队伍的保障力度工作,确保消防员必需的经费。
同时,加强对消防队伍的管理和指导,督促其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和执勤备战训练,切实发挥“灭火战斗队、抢险突击队、隐患排查队、消防宣传队、治安维稳队”的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
成立以乡长为组长,综治办主任为副组长,综治办为成员的全乡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综治办。
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村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乡消防工作的一个中心任务,推动村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日常管理内容,建立和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单位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培训,广泛宣传。
加强对消防监督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民警的业务培训。
乡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请县消防大队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进行专门培训,确保每个单位有1至2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明白人”和责任人。
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意义和内容标准,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典型示范,整体推进。
要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指导和推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扎实开展。
(四)落实责任,严格奖惩。
乡政府与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加强工作检查和督导,对工作薄弱、进展缓
慢的地区和单位要蹲点帮扶,确保取得实效;要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各部门的绩效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进展迟缓、成绩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考核验收,整体达标。
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政府工作考评机制,每年进行考核验收。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由单位自我评价,各部门组织考核验收合格后,再向乡工作领导小组申报验收;政府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基础工作情况,由乡人民政府于2010年底进行考核验收并总结表彰。
***乡人民政府
二○年月日
第三篇:14年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
2014年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为着力点,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切实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构建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四位一体的责任体系,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明显增强,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小于人。
二、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李向阳同志为组长,办公室副主任赵云庆、市公安局副局长田岭坡为副组长,市消防委员
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藁城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主任由田岭坡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督导调度,考核通报等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深化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水平
各乡镇(区)要将“四个能力”达标建设列入消防工作评先评优重要内容,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和督查机制,推进工作深入有效开展;各社会单位进一步深化“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日常管理,整改火灾隐患,维护消防设施,强化员工教育,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整体素质。
2010年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2011年固化“四个能力”建设成果;2012年“四个能力”建设水平提档升级,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1、强化培训。
自2010年7月份开
始,组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各行业、系统主管人员,进行“四个能力”专项培训,培养“四个能力”建设“明白人”;各社会单位组织开展全员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员工普遍达到“三懂三会”(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一般单位员工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会灭火、会疏散、会逃生),定期开展实战演练,确保工作实效。
2、整体推进。
各乡镇(区)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借鉴“四个能力”试点单位藁城信誉楼商厦、河北四方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良村开发区安东街、藁城市四明街政府东侧一般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一条街示范单位建设模式,组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参观学习示范单位经验做法,分类打造辖区“四个能力”建设精品示范单位,督促按照《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
设指南》要求,整体推进,深化达标建设。
3、达标验收。
各单位完成“四个能力”建设后,申报消防大队和派出所进行达标验收。
消防大队和派出所严格按照建设标准,逐一验收、合格一个、颁发一个“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验收达标单位”证书;对不合格的,要提出改进措施,并督导落实。
(二)强化政府部门“四项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针对消防安全
突出问题,适时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
2011年起,抓好消防“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落实。
2012年,“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进一步完
善。
2、落实监管责任。
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行政审批部门严把审批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依法履行消防监管责任,制定本行业、系统“四个能力”建设方案并督促落实。
2010年,在文化、教育系统开展试点建设,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2011年,全面推广试点经验。
2012年,各行业主管部门自觉履行监管职责,形成消防工作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3、落实设施建设责任。
坚持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所有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条件,与消防设施同规划、同建设、同运营;凡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需要的,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凡新建或改建道路,必须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无市政管网的乡镇,同步建设蓄水池和取水点。
4、落实检查考评责任。
各乡镇(区)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领导干部政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乡镇(村)考评内容。
每年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纳入政府督察内容,每年对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考评。
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考核问责,对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实行社会治安综合考评一票否决。
(三)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消除消防工作薄弱环节
1、加强基层消防组织建设。
农村、社区要建立消防安全组织,确保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2010年,各乡镇(区)、街道办事处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乡镇依托综治办、安监办、警务室等机构设立消防办公室,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建立乡镇(区)和
村委会分级负责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推行村民消防安全自治。
2011年,各行政村、城市社区落实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健全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2、完善消防设施建设。
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对木结构等易燃建筑集中、连片村庄,要结合城乡一体化和新居民建设进行治理,建设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级,增强火灾抗御能力。
城市社区要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并加强维护保养;每个社区要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齐配足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期火灾的需要。
2010年,80%的乡镇、40%的行政村建成消防水池、取水点;2011年,100%的乡镇、80%的行政村建成消防水池、取水点;2012年,100%的行政村建成消防水池、取水点。
3、夯实群防群治工作基础。
各村委会、居委会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要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和宣传教育活动,推广多户联防和区域联防制度,互查互督,做到“户户联防、消防自治”。
大力实施农村和社区警务战略,推广“网络”排查新模式。
4、夯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基础。
各乡镇(区)要依托民兵、保安、治安联防、巡防等组织,建成乡镇“四有”(有车、有人、有房、有经费)消防队伍。
加强社区、农村消防队伍建设,城市社区达到消防“六有”(有工作站、有消防器材、有消防宣传栏、有消防警示牌、有防火巡查、有防火档案)标准,农村达到“八有”(有专兼职防火员,有义务消防队,有防火公约,有消防宣传栏,有消防水源,有消防设施器材,有防火巡查,有防火档案)标准。
2010年,乡镇“四有”、农村“八有”普及率达到80%,社区“六有”普及率达到100%。
2011年,乡镇“四有”、农村“八有”普及率达到100%。
2012年前,所有乡镇、村庄、社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建成专职、志愿消防队伍。
(四)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强化公共管理职能
1、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