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矩的论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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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人排队
(遵守规矩是高素质的体现)
英国最有名的公德可能首推排队,甚至可以说凡有英国人在的地方,就有排队的现象(在欧洲另一国家,挪威,一市之长也排队)。
据说英国人排队和守规矩的习惯,是从孩提时代就开始训练的,因为他们全面领会了著名思想家和教育家洛克的谆谆教导:“我们幼小时所得的印象,哪怕极微极小,小到几乎觉察不出,都有极重大极长久的影响;正如江河的源泉一样,水性很柔,一点点人力便可以把它导入他途,使河流的方向根本改变,从根源上这么引导一下,河流就有不同的趋向,最后流到十分遥远的地方去了。
”
造反也不忘守规矩
(遵守规矩是高素质的体现)
德国人是个极端遵守法律和纪律的民族。
游客在柏林参观夏洛特王宫时,会听到下面真实的故事:1918年,德国斯巴达克同盟(德共的前身)在柏林发动十一月革命时,起义者在王宫门前奋勇冲锋,伤亡惨重,可就是无一人越过草地去进行两侧的进攻。
原因何在?因为当时草地上竖立着一个小小的牌子,上面写着4个字:“禁止穿行”。
即使是在革命造反的时候也不忘“守法”!这个故事,深刻地道出了德国人的民族性。
一位留学德国多年的中国学生说,他在德国所到之处,从未看到过一辆闯红灯的车,即使在深更半夜、空寂无声的街头,德国人依旧沿着横行线,看着红绿灯过马路。
德国老人喜欢向别人炫耀的是,在他几十年的驾车历史中,违章记录栏内始终是一片空白。
或许有些人会将此视为“刻板固执”,嗤之以鼻。
但实际上,德国人是聪明的,他们对待任何事物都认真负责,他们把自己
的国家建设得洁净美丽,他们在不争吵不拥挤的环境里,不凭体力、投机取巧或者其他伎俩,就可赢得平静安稳的幸福生活。
加州州长不在公共场合吸烟
(规矩面前人人平等)
经济学家茅于轼先生在美国做访问时,曾对美国邮局前的排队作过观察。
他发现,如果服务窗口不止一个,也不是每个窗口前面都排一行队,而是只排一行队,前面的人依序到空出来的窗口去办事,没有一个人会打破这种默守的规则。
加利福尼亚州州长施瓦辛格有抽大雪茄的嗜好,可法律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他无权在办公室“过把瘾”(万一有人进去谈事私人办公室也就成了公共领域),最后被逼得在州政府的草地上支起帐篷,钻到里面才能吞云吐雾。
唉,这州长当得真规矩!
新西兰总理赔不是
(规则面前人人平等)
在新西兰,小事例可见大精神。
1999年,在一次为慈善机构募捐的活动中,时任“反对党”领袖的海伦•克拉克,在一幅小小的油画上签下了自己的大名,只想这会让这幅普通的油画增值。
还真是的,经过她在背面接连题签两次的画最后竟以2000元新币被一阔佬买去。
有人开玩笑说,克拉克当时的名字就值1000元。
不过,克拉克本人没有收取一分钱的“签名费”,这些钱当天就被慈善机构悉数拿去。
没想到的是,3年后当了总理而且民众支持率一直很高的克拉克,却要为此事严肃认真地向公众道歉。
这是为
什么?关键原因是“签名权”。
在新西兰这个法制健全的国家里,油画像书籍一样,作为一种精神产品,只有作者本人有权在上面签上自己的大名,否则就是侵权、欺骗,是不诚实的行为,哪怕是善意的都不允许。
电台、电视台的“铁嘴”主持人和各个媒体的“挑刺”记者,对堂堂总理一点都不讲情面,有些用词用语在咱们看来都有些过分。
在人家的意识里,总理不是“大家长”而是他们的“大管家”,既然是管家,出了问题要向大家伙儿赔个不是自然没的说。
这叫规则面前人人平等。
绝不在高速路上下车的日本人
(遵守规矩是高素质的体现)
日本人遵守规矩的水平非同一般。
有一次,一个母亲带着自己的孩子开车上了高速公路,正碰上堵车,大家都把车停下等着。
这时,孩子开始内急,但也得忍着,因为日本法律规定,司机和乘客不能在高速公路上下车,即使前面堵车,你也必须在车里等待。
这就是说,孩子不能下来小解。
万般无奈,母亲拿了一个塑料袋,让孩子把尿撒到里面,然后,开车带回自己家。
这个消息经媒体披露,引发了一场全国性的大辩论,有的认为法律的制定应更人性化,好让普通老百姓有回旋的余地;有的认为孩子的母亲这样做很好,是遵纪守法的典范。
但竟然没有一种观点认为,孩子应该下车撒尿。
实际上,让我更感兴趣的是,很有可能在这个过程中,母亲以饱含温柔慈爱的声音对奶声奶气的孩子进行了一番适时的规矩意识教育,至于具体说了什么就要试试读者的想像力了。
巴林银行倒闭的启示
(遵守规矩企业才能稳固发展)
规矩通常以规章制度等形式表现出来。
规章制度对企业的兴衰和个人的发展都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违反规章制度而为,终究会导致恶劣的后果。
巴林银行的倒闭给了我们这方面的启示。
巴林银行成立于1763年,被称为英国银行界的泰斗,享有“女王的银行”之美誉。
1995年2月27日,国际银行界传出一条举世震惊的消息:有着232年光辉灿烂历史,曾一度排名世界第六位的巴林银行因过度炒卖金融衍生品而宣布倒闭。
全球愕然的同时,人们不禁要问:到底是什么导致了这一悲剧?
造成这一悲剧的直接原因是该行新加坡分行交易员尼克•利森在做日经股票指数期货交易时违反了规章制度,出现了14亿美元的损失,几乎是整个巴林银行资本的两倍。
1995年1月,利森认定日本股市和利率将会上升,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他即开始大量买进日经指数的“买入”期货和日本利率的“卖出”期货。
结果满盘皆输。
把巴林银行破产原因归罪于尼克•利森。
从表象上看来,这是对的,但从深层次分析,根本原因则在于巴林银行内部管理制度松散,缺乏严格的规章制度所致。
孟子的权变
(有时候不能死守规矩)
《孟子》有这样的记载:
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礼欤?孟子曰:礼也。
曰:嫂溺则授之以手乎?
曰:嫂溺不授,是豺狼也。
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授之以手,权也。
虽然有“男女授受不亲”的规矩原则存在,但嫂子落水快淹死时,必须拉她、救她,这是“权”(变通),否则,见死不救,就是豺狼。
这说明规矩是死的,规矩总有解决不了现实问题的时候。
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就应该采取权变的态度,不能死守规矩。
意林故事
河水与河岸的对话
河水对河岸咆哮:“你像两堵墙立在我的身边,阻挡我随意流淌,限制我的发展……”
河岸严肃而认真地回答:“正是由于我的存在,淙淙河流才能汇聚成滔滔巨流!”
河水不听劝告,冲毁堤岸,漫野横流……渐渐消失了。
这个故事正印证了人们常说的一句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闯红灯,等红灯
有这样一个笑话,说的是中国一留学生在国外找了一个女朋友,一天在和女朋友过马路的时候闯了红灯,女朋友说,你连红灯都敢闯,什么违法的事不敢做?然后就跟他分手了。
后来这位留学生回国内又找了一位女朋友,还是过马路遇到了红灯,他记得上次的教训停了下来,老老实实地等,女友不高兴了,说你连红灯都不敢闯,还能干什么事?结果国内的这位女友也和他分了手。
虽然是个笑话,留学生奇怪的经历却给了我们一个信息:中国人的规则意识淡薄。
包拯守规不徇私
北宋时期的开明知府包拯,不徇私情,用铡刀将侄子包勉铡了。
可能大家都知道:包拯是由嫂子抚养长大的,当嫂子来向他为自己的孩子求情的时候,包拯却断然拒绝了,他说:如果我包庇了侄子,叫我以后如何公正地为百姓做事呢?包拯根据法律制度,大义灭亲,一心为民,怪不得人们称他为“包青天”。
抢水果与抢王位
从前,一个乡下瞎眼老奶奶给小孙子们发糖果,她担心他们一下子抢光,就叫他们排好队,挨着个儿来领,可是甜丝丝的糖果实在太诱人了,孩子们趁瞎眼老奶奶不留神,一窝蜂冲上来。
商朝的王子王孙们也是这样。
当初他们的祖宗汤担心王族发生内乱,规定好兄弟传位的制度,本来也好好的,可是王位比糖果还引诱人,这些王子、王孙比老奶奶的小孩子还不守规矩,只要有了机会,就都争先恐后冲上去动手抢国王的宝座。
于是周朝的创始人为了避免后代再抢王位,便制定了更加严格的继承王位的规矩:嫡长子继承制。
这个规矩代代相传,所以周代政治比较辉煌。
孔子说:“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就是说:周代的制度真是文明啊,我跟从周朝。
孔子在周代政治思想基础上创建了一套比较成系统的儒家思想。
儒家文化,讲究的是礼。
礼的核心是不同的社会阶级遵守不同的行为规范,所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别亲疏,殊贵贱,每个人因为遵守不同的
规则而获得自己的最大利益,社会也因而形成一个和谐的整体。
故中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也是世界上最早有成文法的国家,发达的规则成为亚洲其他国家的楷模。
应用与创新
艺术也要守规矩
人们说到规矩,一般要把艺术排除不论,似乎其他的一切都可以讲规矩,但是艺术绝不能讲规矩。
因为艺术的生命在于创新,在于推陈出新。
在艺术上,“中规中矩”这样的评价恰恰不是赞扬而是贬损。
艺术家最害怕的大概是别人说他守规矩吧。
然而,规矩终究是不可能摆脱的。
真正不朽的艺术品,不是全然无视前人的规矩,而是把规矩烂熟于心了,再有所发挥、创造,乃至反叛。
无论如何,首先前人的规矩已经成为艺术家的精神底蕴,然后才能“不守规矩”。
王羲之的字可以说是书法史上一大创变。
但是,我们不要忘了,他曾经师从书法家卫夫人多年,打好了坚实的基础,对于书法的规矩烂熟于心。
比如杜甫的七律,首创拗体。
然而杜甫自己从不讳言“转益多师”。
还有我国齐白石的画,西班牙毕加索的画,无不是有了深厚的规矩基础才有不断变化、不断创新的。
今天,流溢于街头的各种流行艺术的一个弊端就是缺乏文化底蕴、精神深度。
因为那些所谓的艺术家,大多是没有接受过传统艺术的规规矩矩的教育、浸濡。
所以,他们的作品没有长久的生命力。
“范李之死”唤起法规意识
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节目曾经以“范李之死”为题,报道了一个孤老太太为儿子不明不白之死而申冤告状,从黑发告到白发的故事,看后令人动
容。
18年前,重庆青工范李与人因琐事发生口角,后范李被“请”到当地派出所接受讯问,哪知这一去就不复返,好端端的一条汉子不明不白地成了一具僵尸。
范李之母李裕芬坚持认为儿子是被公安人员刑讯逼供、折磨致死的,而当地公安机关称范李是服毒自杀的。
李裕芬这位孤老太太“为了讨个公道”,18年来一直坚持不懈地向有关部门上访告状。
根据电视台报道所提供的材料综合分析,可以推断范李被当地派出所刑讯逼供的可能性极大,当然由于时间过久,当年证据收集存在缺憾等,要从法律意义上判定这一“悬案”的真相确实存在一定的难度。
不过从程序的视角看,这一“悬案”明显存在若干疑点。
比如,有关部门曾先后数次对“范李之死”的死因进行复查,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具体负责下法医鉴定结论的居然还是当初为范李之死作鉴定的那位法医,这显然有悖于程序正义理念的要求。
我们无意深究“范李之死”的真相,而是想从这一“悬案”引申出有关司法实践中程序正义理念的严重缺失这一反思性话题。
“有阳光的地方就有阴影。
”自初民社会至现代文明社会,恣意的阴影始终与人类形影相随。
正是在与恣意永无休止的较量过程中,人类才逐步体悟到:与其笃信人性的神话,不如青睐制度的价值;与其盲目推崇虚幻的道德教条,不如选择现实的规章制度。
于是,程序——这种理性的制度设计,成为法治与恣意的人治之间的界碑。
“程序”通常是泛指人们为完成某项任务或达到某个目标而预先设定的方式、方法和步骤。
通俗地讲,程序就是“循规蹈矩”中的“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离开程序的引导和规制,人类的处境将异常尴尬甚至无法想像。
没有规矩,正义无从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