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省科技厅关于加快实施中药现代化工程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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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省科技厅关于加快实施中药现代化工程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2.05.27
•【字号】浙政办发[2002]32号
•【施行日期】2002.05.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药政管理
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
省科技厅关于加快实施中药现代化工程意见的通知
(浙政办发[2002]32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经贸委、省科技厅《关于加快实施中药现代化工程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关于加快实施中药现代化工程的意见
中药产业是具有悠久历史的传统产业,是我国少数几个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之一。

随着绿色革命的兴起,人类回归自然意识的增强,中药本身具有的优点正在得到国内外的广泛认同。

然而传统中药在剂型改良、质量控制及有效成分分析等方面的研究还比较薄弱,迫切需要用现代技术加以改造。

加入世贸组织后,中
药现代化问题尤为紧迫。

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中药产业,实施中药现代化工程,是我省制药工业参与国际竞争的重大战略,也是促进我省医药产业加快发展的重要环节。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中药现代化进程,现提出以下工作意
见:
一、实施中药现代化工程的意义
(一)实施中药现代化工程是传统中药产业的比较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的需要。

中药现代化工程的实施,有利于在继承和发扬我省传统中医药优势和特色的基础上,借鉴国际通行的医药标准规范,充分利用现代科技的方法和手段,研究、开发具有高疗效和高附加值,符合现代用药习惯,能进入国际市场的中药产品;培育一批具有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建立集科工农贸为一体的中药产业体
系,提高我省中药产业的竞争能力。

(二)实施中药现代化工程是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中药现代化工程的实施,有利于我省农村种植业结构的调整,加速浙中、浙西南地区药材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提升农产品加工业、海洋水产业等关联产业的产业层次,促进农业
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实施中药现代化工程是加快培育我省制药工业新优势的需要。

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中药产业,推进中药现代化,有利于我省在巩固化学原料药优势的同时,争创中成药工业的新优势,提升制药工业的产业层次,增强
我省制药工业的整体竞争能力。

二、实施中药现代化工程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实施中药现代化工程的指导思想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为支撑,以提高中药产业竞争力为核心,充分发挥传统中医药的优势和特色,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中药产业,形成集科工农贸于一体的中药产业
体系,全面推进中药产业的现代化。

(二)实施中药现代化工程的总体目标是:到2005年,我省的中药经济总量和效益位于全国前列,科工农贸一体化的中药产业体系开始形成,中药产业技术水平大幅提高,传统中药产业进一步向现代中药产业提升,中药产业化、国际化步伐明显加快,力争形成一批现代化中药材种植基地和有较大规模、较强竞争力的中成药
生产企业。

三、实施中药现代化工程的主要工作内容
加快实施中药现代化工程,主要从中药材生产现代化、中药工业现代化、中药
科研现代化三个方面推进。

(一)中药材生产现代化。

运用现代生物技术及新法栽培、养殖技术等农业新技术,进行中药材的现代化生产。

主要是推进中药材生产的规范化、标准化,大幅提升中药材生产产业化水平。

根据我省药用动植物资源的现状,着力发展药用植物的现代化种植。

运用“科技为依托,公司加农户加基地”的模式,大力开展我省地道药材、大宗药材(如“浙八味”、厚朴等)的产业化、区域化种植,建立一批符合GAP规范的中药材绿色无公害种植基地,提高中药材种植质量。

同时,大力开展野生资源人工栽培技术研究,有效保护野生资源,解决药材来源匮乏的问题,满足人
民用药需要。

要重点选择一些具有良好市场前景,易于在我省养殖的药用动物品种,建立符合GAP规范的人工养殖基地,生产动物药材。

(二)中药工业现代化。

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中药工业,全面提升技术、工艺、装备的现代化水平。

建立现代化的中药饮片加工基地,发展一批中药饮片名牌;建立一批中药提取加工基地,选择一批大宗、地道药材,实施中药标准提取物产业化生产;建设现代化的中成药生产企业,80%以上中成药生产企业实施现代化改造,建成具有90年代末国际先进水平的制药企业。

(三)中药科研现代化。

进一步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中药研究与开发机构的整
合,优化技术资源的配置,提升中药研究与开发水平。

要在我省主要地道药材的规范化种植技术、有效成分提取分离和质量控制技术、活性成分筛选技术、制剂新技术、饮片炮制新工艺、工业新技术等面取得重大进展。

开发一批中医急诊用药、慢性疾病用药的中成药新品种和保健功能食品,重点开发适应于治疗心脑血管、肿瘤、病毒性免疫性疾病、精神疾病、老年性疾病等中成药品,并实施传统名优中药
的二次开发。

四、实施中药现代化工程的主要措施
(一)有关地方政府要把中药现代化工程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当地经济发展规划。

特别是浙中、浙西南主要药材产区,要根据本地区位、资源优势,因地制宜,明确重点,制订本地区中药材种植现代化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其他有条件的地区,也应研究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快当地中药产业和医药企业的发展。

(二)加强中药现代化的科技研究开发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出发,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引导并扶持企业加大对科技研究开发的投入。

以我省中药科研单位和高等学校为依托,以中药企业为主体,并吸引国内外有规模、有实力的科研机构和企业,建设一批现代中药研究开发中心和重点实验室,为传统中药企业的改造和提升,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要加强对中药关键技术的攻关研究,创新一批现代中药新制剂。

要充分保护中医药人员的合法权益,鼓励中医药人员与中药生产企业合作,积极开展以科研成果及确有疗效的单方、验方等为
基础的中药新品种的开发。

(三)大力扶植中药材现代化种植基地。

积极引导企业、药农运用科学技术建设中药材种植基地,对列入浙江省绿色无公害中药材现代化种植基地的,可优先享受中药现代化工程的各项政策。

避免并制止低水平的重复建设。

由省经贸委会同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等有关部门,负责制定我省中药材现代化种植基地管理办法,并认
真组织实施。

(四)大力扶植中药饮片加工业。

要深化中药饮片企业改革,促使一些饮片加工企业从为其所隶属的医药公司加工服务的体制中分离出来,实行规模化经营。

鼓励和支持中成药生产企业、商业企业跨地区收购、兼并饮片加工企业,并实施饮片生
产线现代化改造。

(五)鼓励中药企业扩大产品出口及到境外投资。

坚持实施中药走向国际的战略,鼓励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中药保健品、中成药出口,特别是中成药以治疗药物身份进入欧美市场。

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中药生产企业到境外建立中
药贸易、生产企业。

(六)加大对中药现代化工程的扶持。

优先将列入中药现代化工程的各类项目列入省有关部门的科研攻关计划项目、技术创新计划项目和技术改造计划项目。

“十五”期间,省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中药现代化工程贴息和补助资金,专项用于中药材生产、工业化改造、中药科研项目和中药出口等中药现代化工程的扶持。

(七)要充分发挥学会、协会等中介服务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以科技咨询、新药转让、信息提供、人才培训、对外交流等为主要内容的服务,为中药材种植基地
和中药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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