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招标代理档案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总则
为了规范招标代理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招标代理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原则
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遗漏、损毁、伪造、篡改档案。

2. 准确性原则:档案内容应真实、准确,符合实际情况。

3. 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

4. 保密性原则: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档案。

5. 规范性原则:档案管理应遵循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三、档案管理职责
1. 招标代理机构应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
用和销毁等工作。

2.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档案管理的全面工作,对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
保管、利用和销毁等环节进行监督和指导。

3. 招标代理机构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及时、准确地提供相关
档案资料。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
1. 档案收集: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图纸、照片等,均应纳入档案收集范围。

2. 档案整理: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编制目录,
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3. 档案归档:按照档案归档要求,将整理好的档案及时归档。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
1.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库房,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等设施,确保档案实体安全。

2.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档案查阅制度,为招标代理机构内部和外部提供档案查阅服务。

3. 档案复制:档案复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

六、档案销毁
1. 档案销毁前,应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 档案销毁应采用焚毁、化浆等方式,确保档案内容无法恢复。

3. 档案销毁后,应将销毁清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