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体裁-青春荒唐我不负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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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荒唐我不负
已经很久没有码字了,准确的说,是这样通宵的码字。

你不是喜欢,而是习惯。

有人这样和我说过。

是的,习惯,我习惯留校,不是因为家远,也不是因为要学习,而是因为家里和学校没有什么区别,反正基本上都是自己一个人吃饭。

你有做过一桌的菜,却只有一个人的饭量的经历吗?你明白那种边吃边流泪的孤寂吗?没有人一生下来就是坏人。

仔细算算,过完年,快要十七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将近三分之一的时间,而对我来说,至少是二分之一。

我曾经对室友说,我能活到三十岁就觉得很幸福了,室友一脸的不信。

你们以为我很幸运很爱笑,可谁明白笑容背后的苦涩。

朋友说她想纹只刺猬,我笑了笑,没说话。

我不需要纹刺猬,因为我永远成不了刺猬,我所有的刺都是朝内的,换句话说,我被自己束缚。

听不懂?,说明你是我的高中朋友,只有初中朋友才会明白,我的眼泪,最不值钱,也最不争气。

似乎是从小时候起,我就是个问题少女。

不会开口说话的年纪,我就已经学会了打架,咬的别人脸颊乌青红肿,挖的别人鲜血直流。

但是我不怕,那个时候,我还在老家,爷爷还是主任,妈妈,还是老师,隔壁家的阿姨还是园长,和她的儿子,我所谓的竹马,恩,都是站在我这边的。

小时候起,我就是称霸整个幼儿园的女魔头。

后来,长大了,不爱打架了,但是骨子里的血是叛逆的,我知道,我从不发脾气,但是触及到逆鳞和底线,我可以冲动的毫无理智,往别人的脑袋上砸若干个啤酒瓶都没问题。

很多人说我给人的第一印象是严肃,所以老班才会让我当纪律委员,其实熟了的人都知道,我自己纪律都不好,我说我不能胜任,可老班没有给我说不的权利,她搂着我的肩说相信我可以胜任,抛下这一句就轻飘飘的转身走了,留我独
自凌乱。

其实,我真的不喜欢出风头,不喜欢聚光灯,不喜欢出现在众目睽睽之下,因为我会焦虑会急躁会冲动会失去理智,会像怪兽一样将嘶吼抑制在喉咙。

记得上学期作文领奖的时候,因为是全国一等奖所以已经发了奖状,但是我和另一个女生是本赛区的一等奖,所以当时让我们两个上台。

我真的是崩溃的,我不喜欢看见密密麻麻的人群望着我的那种感觉,我害怕,只会想逃离,所以我忍不住一个劲的和那个女生说话,说呢,怎么没来等等之类的,女生举着奖状眼睛不离的盯着下面,我仍旧是侧着脸看着站在我左手边的女生。

拿着证书的手指在蜷缩,颤抖,真的想逃离。

躲避众人的眼光,这是我的本能,无法抵抗的本能。

我们,是一群甘愿藏在黑暗里的人,是你们口中的,另类。

很多人说,晚晚啊,我觉得你乐观开朗自信,关键是善良正义而且是个好学生——不只一个人这样说过。

我说过,人前我有多乖张,人后我就有多不良。

经历了一些事后,忽然就醍醐灌顶了,从头淋至尾,毫不留情。

以前喜欢和男生做朋友是觉得他们单纯,没那么多的弯弯道道。

这是我一贯的准则,可是有一天,你忽然发现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什么单纯的人,男生一旦懂得套路,是比女生更可怕的存在。

当真相被揭露,当一切不过是自作多情,一厢情愿的时候,我所构筑的世界,我亲耳听见,它,塌了。

从内心深处不由自主的产生一种抵触,一种,对男生的厌恶之情。

朋友说世界上又有一对百合了。

我笑了,难道不喜欢男生就一定代表着我喜欢女生嘛?为什么不能自己一个人过?一个人多自由,多自在。

一个人,不会结婚,也就不存在离婚和出轨。

你不可能一辈子一个人。

朋友说。

我说,我觉得这个世界上最会忍让最会宽容的人是我自己,没有人比我更配
得上我自己。

最重要的是,只有自己才不会辜负自己。

所以啊,年啊,戒烟戒酒戒早恋,答应自己的三件事,总得做到一样啊。

高二:晚亦安我有一个很不好的习惯,心情不好时,总喜欢删人,而且删了就删了,从未主动加回来过。

我知道,这是一种病,但是已经无药可救,就如同我知道一个人吃饭是一种病,但我喜欢这份宁静。

关于你的故事,写的太多,再提笔时,我们之间的故事,已经悉数忘记。

哦,最近失眠的次数太多了,记忆力也在慢慢的下降。

以前,还会靠着窗户,从十六楼望去,熟睡的城市,和刚刚开始的夜生活,现在忽然失去了兴趣,窝在床上,打开笔记本,止不住的码字。

我想说的故事,无关你,只是一个叛逆少女的随笔。

算算自己快要十七岁了,快要到我感觉自己的人生的长度的三分之二了。

算算,恩,差不多了,不算年,两年的烟龄,很多包烟。

年的最后一晚上,我在寝室里,抽完了一包万宝路。

别问我为什么,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我觉得我的青春,十七八岁的年纪,是叫青春吧,荆棘遍布,我活成了两种人,两种极端的人——好女孩和坏女孩。

如果你对我的印象如上,那只能说明在我的心里,我们是泛泛之交,没必要让你知道我的另一面。

我乐观开朗自信?放屁,只是因为我不想让悲伤感染这座城,那些人。

我善良正义乖巧?狗屁,我只是低调行事,低调做人。

我会抽烟会喝酒会打架,会进网吧会打麻将会进会进酒吧,甚至,曾经莽莽撞撞的在身上纹了身,从此留下了一辈子的印记。

电影里小说中那些不良少女的事情,除了堕胎,我真的就一一经历过。

有些人说过,说啊,晚晚我觉得你是个有气质的人。

我就呵呵了,有气质?你觉得?打哭你信不信?我可以肆无忌惮的和男生聊聊黄段子,可以在深夜里一个人在路边喝醉,可以凌晨两三点回家,可以抱着电线杆吐得胃酸,可以在游泳池和才认识的男生嬉戏,可以不知廉耻不要脸的喜欢
一个人,可以在别人笑着说:你是吧时挺挺胸脯不知羞耻的说:不,我是。

后来,进入了青春期,交过几个男朋友,学过几种菜,然后,一腔孤勇的喜欢一个人。

也许,是喜欢,也是,是依赖。

不过现在,是与不是,已经不重要了。

刚刚和一个朋友深夜谈心,说着说着,我告诉他,其实放弃不难,真正难的是,你决定放弃的那一刻。

是,我不可能一辈子一个人,南方再温暖,候鸟也会飞回北方。

我说,大不了三十岁,二十八九的样子,如果我没有改变内心对男生的看法,我可以人工受精,未来那么长,可以有个孩子陪我度过。

朋友瞪大了眼睛,说不至于吧,不就那些事吗?已经三点二十分了,很晚了,各位,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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