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某项目基坑围护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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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某项目基坑围护施工合同
概述
本合同由甲方(建设单位)与乙方(承包方)签订,为上海某项目基坑围护施工合同。
本合同的签订旨在明确双方的权责,并保障施工的顺利进行。
合同条款
第一条总体工程要求
本工程的基坑深度为11.7m,采用明挖法施工,基坑长度40m,宽度15m,深度11.7m后转为扇形,最大水平半径245m,竖向半径150m。
根据新《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对基坑围护防渗工程进行了所需的安全、环保、施工工艺技术、材料规范等方面的审核。
第二条施工责任
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组织工程建设,保证工程的顺
利进行。
2.乙方应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保证施工的安全和质量。
3.乙方应在施工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保护
环境,安全施工。
第三条施工进度
1.施工总进度: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工期为120天。
2.补充协议:若需推迟工期或变更工程内容,各方应在至少5天前协
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四条质量标准
1.乙方承诺对所有施工工艺和安全措施定期进行监督,并对施工过程中
出现的不合格问题及时整改。
2.施工结束后,甲方有权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质量问题需在
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乙方须在合理时间内完成整改并保证合格。
第五条工程款项及支付方式
1.工程款项:本合同总工程款项为1000万元人民币。
2.支付方式:根据施工进度,每完成10%的工程,甲方将支付10%的
工程款项作为预付款。
第六条异常情况的处理
1.发现异常情况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甲方确认后采取相应的
防止措施。
2.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风暴、台风、火灾等,双方应及时沟通,
共同协商解决问题。
第七条合同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结束合同。
提前结束的,应当在双方签字或
盖章的解除合同协议上明确约定有关事项。
2.合同期限届满,未续签或补订新合同的,应及时结清各自应付的费用,
并移交有关材料。
签订地点及时间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协商下进行修改和解决相关问题。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签订地点:上
海某项目办公室。
结语
保障施工的顺利进行是任何工程建设的基石,本合同的签订是为了明确各自的
权利和责任,加强合作,达成互相信任、相互支持、共同成长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