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体验式教学在高校法律基础课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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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290期2014年9月(中)
Total.290
September 2014(B)


体验式教学是指根据学生的认知特点和规律,通过创造实际的或重复经历的情境和机会,呈现或再现、还原教学内容,使学生在亲历的过程中理解并建构知识、发展能力。

将这种教学方式引入高校法律基础课的教学中能有效地将抽象的法律知识和生动的案例、实践结合,增加课程的趣味性和形象性,激发了学生求学的好奇心,改变了对法律课程教学的刻板印象,从被动学习转变为主动学习,提升法律教学的实际功效。

关键词体验式教学法律基础课程
运用
Discussion on the Application of Experiential Teaching Method in the Basic Courses of Law in Colleges and Uni 原
versities //Wang Ruoqing
Abstract Through the experiential teaching method,with the cre-ation of actual or repeated experience situation and opportunity,
presentation and reduction of teaching content,students are en-abled to understand and construct knowledge,develop capability in the process of personal experience on the basis of their cogni-tive characteristics and cognitive law.The introduction of this kind of teaching method into the basic courses of law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can effectively combine the abstract legal knowl-edge with vivid cases and practice,increase interesting and vividness of the course,stimulate students'learning curiosity,change their stereotyped impressions on the law courses teaching,shift them from passive learning into active learning,thus en-hance the actual effect of law teaching.
Key words experiential teaching method;the basic courses of law;
application
近些年来,药家鑫案、复旦投毒案等案件引起了全国人民的关注,绝非仅是案件加害人残忍的犯罪手段,更由于这些加害人是正接受高等教育的在校大学生、研究生。

他们本应是国家的栋梁、社会的精英,缘何变异成了如此残忍的杀人凶手?这背后的原因很多很复杂,但无论何种原因,我们似乎都无法回避一个问题,就是这些加害人作为在校大学生都曾受过一定的法律基础教育。

于是,人们反思家庭的教育的同时,也反思学校的教育,尤其是大学生法律教育更是人们必须直面的一个问题。

众所周知,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公共课程要得到学生们的重视,并真正起到教育作用绝非易事。

教学实践表明“体验式”的教学方法对增强学生学习的兴趣,提升思政课,尤其是法律基础部分的教学效果有着显著的贡献。

1什么是体验式教学
体验式教学是在建构主义指导下的一种新型教学模式,是在整合教育家杜威(John Dewey )的“做中学learning by doing ”、社会心理学家库博(Kolb)的“经验学习圈experiential learning cycle ”和认知心理学家皮亚杰(Jean Piaget )的“认知发展论theory of cognitive development ”以及其他学者理论基础上而形成的学习架构。

综合上述这些理论,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认为,知识不是通过教师传授得到,而是学习者在一定的社会文化背景下,借助教师和学习伙伴帮助,利用必要的学习资料,通过意义建构的方式而获取的。

而体验式教学恰是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在教学中的具体应用,是指根据学生的认知特点和规律,通过创造实际的或重复经历的情境和机会,呈现或再现、还原教学内容,使学生在亲历的过程中理解并建构知识、发展能力、产生情感、生成意义的教学观和教学形式。

体验式教学注重教育主体的个体性,它要求每个同学都必须深入教学情景,参与教学过程。

同时,体验式教学也强调教育主体的亲历性,使学生能够亲历亲为,比较快地进入到认识对象之中,自觉探索,认真感悟,主动把握知识。

有学者将体验式教学分为:想象式体验、活动中体验、辩论中体验、调查研究中体验、创作中体验等五类。

2体验式教学在法律基础课上的运用
伽利略曾说:“你无法教别人任何东西,你只能帮助别人
发现一些东西。

”体验式教学正是通过一种形象生动的方式,让学生在行动中发现、思考、体验、感悟,从而获得知识,自由成长。

法律知识对于刚进大学校园的学生来讲略显抽象,即使在中学阶段有所涉猎,也只是蜻蜓点水,更多仅是停留在简单地背诵有关概念的层次。

因此,如何将抽象的法律知识和生动的课堂体验结合是法律基础课能否成功的关键点。

2.1树立“学生中心”论的教学观
教学的根本目的就是要让学生掌握知识,达到教育者所希望的人才模式,因此“教育为辅学生为主”的观念必须时刻作为教学活动的指导方针。

比如对很多学生来讲,法官、律师等职业是个陌生的概念,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是从港台的律政片中得到对这些职
作者简介:王若青(1971—),男,法学硕士,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经济法、食品安全法、思政教育。

浅议体验式教学在高校法律基础课中的运用
王若青
(浙江大学党委宣传部
浙江·杭州310058)
中图分类号:G642.4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7894(2014)26-00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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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的初步印象,甚至有很多学生误以为我国大陆的司法体系就是这个样子的。

于是,设计体验式的教学方式显得尤其重要。

实践中,旁听庭审、模拟法庭等都是可以选择的有效方式。

通过旁听庭审,可以让学生直观地感受到我国的审判模式,并与香港律政片加以比较,很自然地增强了对法系和法律体系这组概念的理解。

此外,通过模拟法庭,不仅可以让参与的学生自主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更由于其参与性强、对抗性明显、突出法律专业知识而深受学生的欢迎。

除此而外,播放“今日说法”等法治类节目也可以让学生通过形象生动的方式获取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

2.2体验活动内容的设计必须围绕教学目标
在进行课堂情境、典型案例的设计时,教师应当明确每堂课要达到的教学目标,并把这一目标作为活动设计和内容选择的基本点。

诸如,在学习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这组概念时,由于概念的抽象性,很多学生对民事行为能力的相关规定很难理解。

于是笔者设计了一个体验式案例:“姗姗今年5岁,有一个在国外的姑姑。

某年春节,姑姑回国探亲,见姗姗活泼可爱,姑姑非常喜欢。

于是,姑姑就一下子送给姗姗压岁钱2万元。

同年,姗姗的一个农村的舅舅病了,姗姗的妈妈就把姗姗姑姑给姗姗的2万元压岁钱送给了舅舅看病。

姗姗知道了非常不高兴,她要妈妈还自己钱。

请问:如果你是法官,会让姗姗妈妈向姗姗还钱吗?”
这是一个典型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受益的案件,然而,一些传统的、朴素的观念让学生忽略了法律的规定,课堂上争论得很激烈。

绝大部分学生认为姗姗应当学会孝顺长辈,应该有同情心,特别是对有困难的亲戚更应伸出援手,因此她不应要求母亲还钱。

事实上,学生们显然将朴素的道德观念用在了法律问题上,混淆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相关规定,虽然姗姗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但是对于包括奖励、赠予、报酬等纯获利行为,法律上是有效的,这些财产依旧属于无民事行为人的个人财产,作为监护人无权擅自处分。

正是通过这样的辩论式体验,学生加深了印象,明白了朴素的观念与法律的理性规定之间的区别,激发了学生求学的好奇心,改变了对法律课程教学的刻板印象,从被动学习转变为主动学习。

同时,这样的案例让学生在了解法律规定的同时,又从道德的角度去观察,做到坚持法律的同时也不能忽视道德的要求,一举多得。

2.3注重教育实效
体验式教学的目的就是加快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生动的体验式教学方法只为教学目的服务,因此要注意避免片面追求课堂案例讨论热闹而忘记分析与研究能力的培养,要注意避免学生盲目追求参与而忽视反省与思考。

实践中,让学生在社会实践、调查访谈、查阅资料、相互合作的过程中去体会书本的理论,了解自己和社会。

这种学习既有个体进行,也有小组进行的合作研究。

老师讲解具体要求后,就由学生根据任务组合成研究小组,彼此分工合作,开展相关的文献查阅、调查研究、实践活动、讨论思考,最后完成调查报告、小论文或PPT课件。

为了更好地发挥学生自我教育的功能,课堂中还可以安排学生进行论文、调查报告或PPT的演讲、交流,最后由老师点评。

比如,“如何培养大学生法治观念”这课题以往通常是专家、教师所关注的话题,并且也往往从教育者的角度去思考,缺少学生自己的思考与反省,当然也无从谈起学生对树立法治观念重要性的认识。

实践中,笔者让学生们针对这一课题写一篇2000字左右的小论文。

学生们自己动手设计调查问卷、查阅相关资料,再对调查所得的数据进行细致的分析和梳理,通过数据反映出当代大学生法治观念喜忧参半的现状,随后学生们针对当前大学生法治观念的不足提出许多有建设性的建议。

2.4加强学生课外法律社团的建设
组建学生课外兴趣社团,是进一步培养学生法律兴趣,增进学生法治意识的有效手段。

比如建设“学生法学研究会”、“学生维权社”、“学生调解团”等学生团体,利用学生组织的活动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的热情,帮助学生培养法治精神。

学生通过角色承担,自主地学习法律知识,并付诸实践。

在这过程中,学生会攫取实用性强、针对性强的法律知识,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学习。

同时,由于学生群体的互助性,在活动过程中,进行互相学习互相提高。

因此建设好法律类学生团体,使更多的同学能够参与其中,是体验式教学的又一种实践方式。

当然,在追求数量的同时,要尽可能提高这些学生组织的活动质量,使更多的同学在其中得到切实的锻炼,学到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真正的法律服务技能,提升法治意识。

2.5重视大众传媒的作用
随着社会的发展,大众传媒,尤其是网络在大学生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媒体也是大学生获取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之一,比如央视的“今日说法”、“法治在线”,北京电视台的“法治进行时”,广西卫视的“法治最前线”等都是很好的法制节目。

实践中,将大众传媒的法制节目带进学生课堂,开展讨论,通过模拟现场、案情分析、法律适用讨论等手段,让学生参与其中,用参与式体验来提升自己的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意识。

3结语
在高校内,教师们通过体验式教学,将传统的单向教学模式转变为学生参与的双向教学模式无疑是传统教育向现代教育的迈进,也是人本主义在教学实践中的一次有益尝试。

毫无疑问,体验式教学为当前高校提高思政教育,尤其是法治教育的实施提供了方法论的保证,并将随着教育实践的不断进行焕发出更加蓬勃的生命力。

参考文献
[1]辛继湘.试论体验性教学模式的建构[J].高等教育研究,2005(3).
[2]沈艳华,任国升.试论体验式教学法在“两课”教学中的应用[J].河
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0,12(4).
编辑李前锋
教改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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