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公园亮化工程招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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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一、招标公告
根据潜江市政府关于城市亮化工程的相关要求,为提升潜江公园夜间景观效果,丰富市民夜间文化生活,现对潜江公园亮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参与投标。

二、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潜江公园亮化工程
2. 工程地点:潜江公园(具体位置详见招标文件)
3. 工程规模:本次亮化工程主要包括公园内道路、广场、景观小品、水景等区域的照明设施改造及新增。

4. 工程预算: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万元)
5.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工
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一级亮化工程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伍佰万元;
2.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5. 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无重大安全事故;
6. 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且工程质量合格。

四、招标文件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0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可在潜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1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15日15时00分;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潜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后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 开标时间:2023年4月15日15时30分;
2. 开标地点:潜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招标人:潜江市城市管理局
2. 联系人:张先生
3. 联系电话:************
4. 电子邮箱:********************
九、其他
1. 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投标要求的文件不予受理;
3.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十、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潜江市政府网站、潜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上发布。

潜江市政府
2023年3月10日
(注:以上内容为招标公告模板,具体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2篇
一、招标公告
潜江公园位于潜江市市中心,是一座集休闲、娱乐、文化、教育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园。

为提升公园夜景景观,丰富市民文化生活,潜江市政府决定对潜江公园进行亮化工程改造。

现就潜江公园亮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潜江公园亮化工程
2. 项目地点:潜江市市中心潜江公园
3. 项目规模:潜江公园总面积约1000亩,本次亮化工程涉及公园内主要道路、广场、景观节点等区域。

4. 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景观照明设计及施工;
(2)夜景照明系统设备采购;
(3)夜景照明系统安装及调试;
(4)夜景照明系统运行维护。

5.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完成全部工程。

6. 投资估算:约人民币10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业绩,无不良记录;
4. 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强大的技术力量;
5. 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能确保项目正常运行。

四、投标文件要求
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6)项目经理及项目主要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7)工程报价单;
(8)其他证明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材料。

2. 投标文件应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30日17:00时。

2. 开标时间:2023年5月1日9:00时。

六、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1. 投标地点:潜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开标地点:潜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联系方式
1. 招标人:潜江市政府
地址:潜江市市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2. 招标代理机构: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潜江市XX区XX路XX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八、其他事项
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3. 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潜江市政府
2023年3月20日
第3篇
一、招标公告
潜江公园亮化工程招标公告(以下简称“招标公告”)已由潜江市人民政府批准,潜江公园亮化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潜江公园亮化工程
2. 项目地点:潜江公园
3. 项目规模:本次招标的潜江公园亮化工程主要包括公园内道路、广场、景点、
桥梁、绿化带等区域的亮化设施建设。

4. 工程内容:包括灯具安装、电线电缆铺设、变压器安装、控制系统安装、照明
设备调试等。

5. 工程总投资:约人民币XXX万元。

6.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三、招标范围
1. 潜江公园亮化工程的灯具、电线电缆、变压器、控制系统、照明设备等材料采购及安装。

2. 亮化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及保修。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近三年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 拥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 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五、招标文件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止。

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潜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XXX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潜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递交至潜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 开标地点:潜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最终确定中标人。

九、其他事项
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2. 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3.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质疑和调查,并对投标人进行考察。

4.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违反合同的行为进行处理。

十、联系方式
1. 招标人:潜江市人民政府
2. 联系人:XXX
3. 联系电话:XXX
4. 电子邮箱:XXX
5. 通讯地址:潜江市XX街道XX号
特此公告。

潜江市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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