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集团外来人员进出公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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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集团公司外来人员进出管理规定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为规范外来人员进入厂区的管理,保证厂区良好的工作秩序,防止人身和设备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入厂区的外来人员的管理。

2.引用文件
《物资出厂管理规定》
3.术语定义
外来人员:本制度所指的外来人员包括:政府部门人员及其工作人员、合作单位人员、外协人员、参观人员、工程施工人员、送取货人员(包括司机),联系业务人员、亲朋好友等非本公司在职人员。

4.职责
4.1办公室职责
保卫科各保安人员应切实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做好外来人员在厂区
行为规范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违反制度行为应立即制止和上报。

4.2生产科及各作业车间职责
生产科或各车间相关负责人的许可。

4.2.2生产科有权对外来人员在生产车间的言行举止进行监督考核。

4.3销售部职责
4.3.1销售部负责对成品车库进入人员的管控,未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登记准入的、不符合成品车库管理规定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准许进入成品车库。

4.3.2销售部成品车库管理人员有权按规定对进入成品车库的外来人员进行行为监督和考核。

4.4其它业务接洽部门负责
5.外来人员进出门管理规定
5.1外来人员及外来车辆进入公司门卫参照《门卫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5.2外来人员步行进出公司需登记后,由当值保安使用自已的卡打开门禁。

5.3物资出厂一律参照《物资出厂管理规定》执行,外来人员携带物资出厂时,要到相关部门开具《物资出门证》,主动交由门卫检查,否则按偷盗处理;无《出门证》时,均应主动请门卫查验,若供应商同时给除公司以外两个以上单位送货,进入厂区之前必须在门卫对车辆装载物品进行详细登记,出厂时应以仓储部出具的收料单为依据进行盘查核实,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未按《物资出厂管理规定》办理出门手续的一切物资均不得出厂,出门手续与携带的物资不符合时,门卫有权不予放行,并扣留不相符物资。

5.3严禁夹带公司和他人的财物出门,发现偷盗、夹带情况我公司将直接对当事人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对于未佩戴任何证件、无身份证明的外来人员进入我公司仓库一律视为偷盗行为,并责令其离开公司区域,情节严重,将直接报警处理。

6.外来车辆厂区管理规定
6.1根据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所有外来车辆进出厂都必须认真填写【来宾来访联系单】(车牌号码、进出厂时间、进厂事由、司机姓名、随同人员、所带物资等逐一登记清楚)(见附件1),并由指定通道出入。

各种机动车辆出入公司大门时,必须主动停车,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经允许后方可出入。

6.2外来车辆随车人员必须随车进出,不得在公司内超出工作范围以外的地方逗留;外单位车辆非经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准在公司内过夜;节假日期间外单位车辆禁止进入公司内,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先报办公室主任同意,方可进入公司内。

6.3车辆在公司内行驶时速限制在30公里以内;进入公司的所有车辆必须按公司指定区域有序停放,不得堵住其它车辆进出通道。

6.4需要长期进出厂区的车辆(如供应商、合作商车辆、工程施工车辆等),请在公司对接部人员带领下到办公室办理车辆出入证。

6.5送货车辆进入车间、仓库,应接受公司限高、限宽、限速管理,在有人指挥测量的限高、限宽尺寸,在允许进出的前提小心进出,以确保物资、大门、人员等的安全。

6.6外来人员所带车辆出厂时应自觉接受门卫打开后备箱等部位的检查,门卫要严格执行。

若是拒绝接受开箱检查的,首先礼貌劝说,仍拒绝可报告领导处理;政府参观团参观公司时,在办公室主任的许可下可免开箱检查。

7.外来人员厂区流动管理
7.1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域管理规定
,禁止进入生产作业区,
7.1.6业务指导人员原则上可不领取马甲,根据业务指导人员的要求确定路线,与业务相关的陪同部门必须安排专人全程陪同,随时进行安全提醒和告知。

7.1.7凡其它外来人员需要进入公司车间(含技术中心试制车间),必须经过其单位负责人或者委托人同意后,并出具其单位或委托人的介绍信后,方可办理手续进入。

7.1.8凡其它外来人员需要进入公司仓储部仓库,必须经过仓储部负责人同意,并由对接部门负责人派专人陪同,由车间值班人员确定陪同人员身份后,方可进入。

7.2外来人员进入成品车库的管理规定
心相关部门制定专人陪同入内。

销售部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7.3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及办公楼管理规定
7.3.4需长期进入厂区的外来人员,请到办公室治安科办理填写《厂区出入证办理申请单,批准后凭证出入厂区。

方可放行。

方可在接待领导的安排下开始相关的执法工作(注意礼貌待客,有礼有节,热情大方,言行不失礼)。

8.外来人员厂区就餐及住宿相关规定
8.1根据《员工食堂管理办法》规定,确因工作业务需要在公司食堂就餐的,必须填写“客餐申请单”。

各部门因业务关系来访的,如:集团来我司技术指导人员、经销商和应聘人员(注:应聘人员原则上只提供午餐)需在公司食堂就餐的,对口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需提前填
写【客餐申请单】,然后凭签批完后的【客餐申请单】到公司食堂就餐,并在就餐前1小时知会办公室后勤保障科,否则食堂不予以接待。

8.2由于公司食堂空间和就餐餐桌有限,公司食堂不再接待外单位施工、安装等人员的就餐需求。

8.3员工家属在公司就餐,请参照《员工家属就餐管理办法》遵照执行。

8.4入住客房人员必须按照公司《客房管理规定》,由接口部门向办公室提交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的【客房入住申请单】,经办公室后勤保障科签署安排意见后方可到宿舍管理员处登记客房住宿,否则一律不给予安排客房住宿。

8.5、外来人员住宿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治安管理规定,不得从事黄、赌、毒、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

8.6、住宿人员如带有贵重物品需事先向办公室声明,由办公室将贵重物品给予寄存。

9、考核规定
9.1违反以上制度的,视情况(若有相关制度规定遵照制度执行)予以考核50-500元。

9.2外来车辆进入公司,超速、违反规定行车、不在指定停车场停车的,违者考核200元/车/次。

9.3厂区所有区域禁止吸烟,违者考核100元/人/次;在成品车库严禁吸烟,一经发现考核500元/次。

9.4本厂工作人员或外来客户进入成品库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每次罚款200元,若无法追究的,追究对接部门人员;在库区乱扔垃圾,一经发现罚款100元/次。

9.5生产科巡查中发现没有佩戴出入证和马甲、没有接洽部门人员陪同的外来人员,考核该人员接洽部门50元/人;所在生产部门10元/人。

9.6一旦发现或被举报在办公区域吵闹、大声喧哗、用拳捶门、用脚踢门、横冲直闯等行为者,有对接部门的,考核对接部门负责人100元/人次,无直接对接部门的,可通知保安劝其离厂。

9.7在厂区内行走时,要注意安全,走在白线以内,违者考核50元/次;不得踩踏绿化带,违者考核100-300元/次。

9.8未经公司允许,严禁在工厂区域内拍照、摄影,违者将没收或删除其胶卷、录影带,并责令其离开公司区域,情节严重者将送交公安分局处理。

9.9外来人员因违反本管理规定的,外来人员的对口接洽部门须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9.10触犯法律法规者,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10.规定由办公室负责制定与解释,自批准下发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凡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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