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出差补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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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度背景
为了规范学校教职工出差行为,保障教职工出差期间的生活和工作需要,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因公出差的补贴发放。
三、补贴标准
1. 城市间交通补贴
(1)火车硬座:每人每天50元。
(2)火车硬卧:每人每天80元。
(3)飞机经济舱:每人每天150元。
2. 地区间交通补贴
(1)长途汽车:每人每天50元。
(2)出租车:每人每天100元。
3. 住宿补贴
(1)住宿费:每人每天不超过200元。
(2)住宿标准:按照出差地点的住宿条件,选择合适的住宿地点。
4. 餐饮补贴
(1)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
(2)餐饮标准:按照出差地点的餐饮条件,选择合适的餐饮地点。
5. 通讯补贴
(1)每人每天不超过50元。
(2)通讯标准:按照出差地点的通讯条件,合理使用通讯工具。
四、报销流程
1. 教职工出差前,需填写《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学校财务部门备案。
2. 出差期间,教职工需妥善保管好票据,包括交通票据、住宿票据、餐饮票据、通讯票据等。
3. 出差结束后,教职工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出差报销单》及相关票据提交至财务部门。
4. 财务部门对报销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予以报销。
五、纪律要求
1. 教职工出差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擅自改变出差路线、延长出差时间。
2. 教职工出差报销时,应如实填写报销单,不得虚报、冒领、挪用经费。
3. 教职工出差期间,应合理使用经费,不得铺张浪费。
六、附则
1. 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