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做好2016年沈阳市重点工业优质产品名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沈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做好2016年沈阳市重点工业优质产品名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沈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6.01.15
•【字号】
•【施行日期】2016.01.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
正文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做好2016年沈阳市重点工业优质产品
名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经信局、相关行业协会、工业企业:
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鼓励政府采购和招标采购本地优质产品的措施以及沈阳市重点工业优质产品支持办法和名录管理办法的通知》(沈政办发[2015]84号)精神,为鼓励和支持我市工业企业开拓市场,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决定建立《沈阳市重点工业优质产品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并开展《名录》评审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与申报产品的核准范围一致的工业企业;
2、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用户满意程度高,信誉良好;
3、能够积极配合各级工业主管部门开展经济运行工作。

(二)申报的产品,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2、产品质量在全市同类产品中处于同行业领先地位;
3、国家对重要工业产品实行生产许可制度的,须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工业优质产品:
1、落后工艺、高耗能、高污染、浪费资源的产品以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产品;
2、国家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或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的,未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认证的;
3、在近两年市级及市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
4、在近两年内,出口商品检验有质量不合格经历或出口产品因质量问题遭到索赔的;
5、近两年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有重大质量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6、用户对产品的质量和服务问题反映强烈的;
7、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申报材料及格式要求
(一)所需的申报材料
1、《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
2、《沈阳市工业优质产品名录申报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产品申报表》);
3、《沈阳市工业优质产品申报承诺书》(见附件3,以下简称《承诺书》);
4、申报产品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6、申报产品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仅限于国家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或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的产品);
7、申报产品获得的相关奖励(荣誉)证明。

(二)报表说明
1、《企业基本情况表》和《产品申报表》,每页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每个企业申报的产品数量不限。

2、每个申报产品均须提供相应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所属行业:(1)机械装备制造业;(2)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业;(3)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4)航空航天制造业;(5)农副产品加工业;(6)石油化工业;(7)医药制造业;(8)钢铁及有色业;(9)建材业;(10)纺织业(含皮革羽绒及制品);(11)其它行业。

4、生产许可和认证情况:是指对于国家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和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的产品,获得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情况。

5、获奖情况:是指在有效期内,产品获得的市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荣誉和奖励情况。

如:地理标志产品、名牌产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节能低碳认证产品、优秀新产品奖等。

(三)申报材料电子文件格式要求
1、报送材料一律采用电子版,每个申报企业建立一个以本企业名称为名的“文件夹”,并将所有申报材料存入该“文件夹”内;每份申报材料的文件名称格式为:“企业名称”-“申报材料名称”。

例如,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建立名为“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的“文件夹”。

……
2、所有申报材料须提供JPEG格式的图片或PDF格式的电子扫描文档,其中,《企业基本情况表》和《产品申报表》还须同时提供Excel的电子文档。

3、JPEG格式图片的分辨率比照800×600像素,不超过1000×1000像素;PDF格式文档的扫描分辨率不超过150dpi(严禁超分辨率传送)。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名录》实行网上申报、专家评审、动态管理。

鉴于“沈阳市重点工业优质产品管理信息系统”尚未建成,暂时采用以下方式申报。

1、下载报表和文本样本。

登录沈阳经信委网站(),点击“通知公告”,点击“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做好2016年沈阳市重点工业优质产品名录申报工作的通知”,下载《企业基本情况表》、《产品申报表》和《承诺书》样本。

2、2016年第一批《名录》评审工作将在一季度进行。

各申报企业请于2016年2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上传至电子邮箱**************。

3、2016年2月15日后上传申报材料的企业,待下一批次进行评审,申报材料可随时上传。

四、工作要求
1、各区县(市)经信局、相关行业协会要立即将本《通知》传达贯彻到各工业企业,加强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组织企业做好《名录》申报工作,使广大企业切实享受政策支持。

2、各企业要积极主动向零部件配套供应企业做好宣传工作,督促企业申报《名录》,力求将配套的零部件产品纳入《名录》之中。

3、以往印发的有关申报工业优质产品名录的文件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联系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李日松、边朝政
联系电话:22728016、22899017
附件:1.企业基本情况表
2.沈阳市工业优质产品名录申报表
3.沈阳市工业优质产品申报承诺书
沈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月15日附件
附件3
沈阳市工业优质产品申报承诺书
市经信委:
我单位全称为,法定代表人为。

为保证工业优质产品申报的公开、公正、合法,我单位承诺:
1、我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2、我单位申报的工业优质产品不存在下列情形:(1)在近两年市级及市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2)在近两年内出口商品检验有质量不合格经历或出口产品因质量问题遭到索赔;(3)近两年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有重大质量投诉经查证属实;(4)用户对本产品的质量和服务问题反映强烈;(5)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3、如上述承诺有虚假或违背情况,本单位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申报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