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 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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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具体
问题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对外经贸财会》
【年(卷),期】2004()9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时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针对有关地区在执行出口退税政策中反映的一些问题,经研究,现将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具体问题规定如下: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补充通知》(财税[2003]238号)第四条所述“……外商投资企业采购符合退税条件的国产设备……”是指:1、在2002年3月31日前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符合《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中规定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限制乙类)的投资项目,来购国产设备准予退税;2、在2002年4月1日以后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符合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贸委、原外经贸部联合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第21号令)中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准予退税。
不予退税的设备范围以国务院《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为准。
【总页数】1页(P56-56)
【关键词】出口货物;中国;出口退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税收减免;贸易方式;计税价格【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752.5;F752.62
【相关文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通知 [J], ;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J], ;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通知(2005年3月8日财税[2005]34号) [J],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138号文件发布部分到期停止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国家税务局国税函[2009]777号文件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规定/国家税务局国税函[2010]号文件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规定 [J],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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