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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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加速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质量管理监督机构与人员
【发文字号】国质检人[2003]137号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2003.05.13
【实施日期】2003.05.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大力实施
人才强检战略加速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03年5月13日国质检人[2003]137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各司(厅、局),各直属、挂靠单位:
现将《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加速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为加快建设一支担当新世纪质检科技进步与事业发展重任的高素质人才队伍,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和质检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2002~2005年全国
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1.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大力实施人才强检战略。
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主题,重点培养人才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调整和优化人才结构为主线,建立符合质检事业和科技发展需要的合理人才结构;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管理体制改革,将改革创新贯穿于人才队伍建设的全过程,为质检事业和科技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2.总体目标:本着“用好现有人才,稳定骨干人才,引进急需人才,培养未来人才”的原则,建立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新机制,开放有序、灵活多样的人才引进和培养开发新机制,按劳分配与其他分配方式相结合的激励新机制,创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政策环境,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开辟“快车道”,形成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人才辈出的良好局面,全面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素质,加速培养造就一支年龄轻、数量足、结构好、门类全、素质佳的学术技术骨干和拔尖人才队伍。
3.具体目标:5年内,在应用研究、基础研究、检验技术、经营管理和WTO等领域,培养选拔1000名左右中青年技术骨干、100名左右拔尖人才、100名左右WTO专才和50名左右国家级专家;力争入选中科院或工程院院士1名~2名;逐步改善专业技术队伍结构,40岁以下人员中大学以上学历达到70%,其中硕士以上学位达到20%,博士达到3%;高级专业技术人员45岁以下达到50%,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占10%以上;建立博士后流动站和工作站5个。
5年内,总局重点安排急需专门业务、相关专业新技术和WTO/TBT、SPS等方面的更新知识培训20000人次以上;安排业务骨干参加高级外语强化班的培训500人次,出国进修培训500人次(其中作为WTO专门人才培养对象出国培训100
人);安排引进国外专家来局工作或授课5
0人次左右,培训专业技术人员500人次左右;选送优秀人才到国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在职进修或攻读博士、硕士学位20人左右。
二、建立加速选拔培养优秀人才的有效机制
4.制定和实施《“百千人才工程”计划》,建立我局高层次专家队伍。
5年内,选拔100名左右在质检科技主要专业领域学术造诣较高、业绩突出的中青年优秀人才,授予“优秀中青年专家”称号,作为总局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100名左右以WTO谈判专门人才为主的,熟悉业务、懂法律、外语好的WTO高级专门人才;选拔1000名左右发展潜力较大和适应入世急需紧缺专业的中青年技术骨干,作为总局学术技术骨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