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管理》等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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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管理》等细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杭州市卫生局
•【公布日期】2008.06.13
•【字号】杭卫发[2008]157号
•【施行日期】2008.06.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
正文
杭州市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以师承方式学
习传统医学管理等细则》的通知
(杭卫发〔2008〕157号)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市级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管理等细则的通知》(浙卫发[2008]11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学习《通知》精神
本《通知》包含《浙江省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管理细则》和《浙江省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实施细则》两个部门规章,所调整的对象不同,考核要求不同,操作程序比较原则,政策性强。
要求具体负责实施的工作人员在进一步认真学习《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52号令)的基础上,熟悉和理解《通知》的内涵。
二、加强中医师带徒工作的宣传
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是中医储备中医人力资源的重要途径,特别对培养农
村(基层)留得住、用得上的中医人才队伍,继承民间老中医临床经验,解决目前农村医疗机构中医后继乏人等问题具有积极的作用,符合中医自身培养人才的规律,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中医药事业的扶持。
各地要加强《通知》内容的宣传,鼓励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老中医带徒,鼓励县级以上中医机构中的老中医带教农村(基层)学徒,鼓励符合条件有志于中医事业的年轻人通过师带徒方式学习中医,鼓励各地中医流派传人带教自己的子女和亲属,鼓励确实拥有专科、专病独特技术和疗法的民间老中医带教自己的子女和亲属。
三、重点抓好农村(基层)师带徒工作
(一)师带徒重点是招收农村青年。
我市各地自60年代以来曾通过招收中医(药)学徒班、农村中医士自考班,为全市特别是农村(基层)培养了大批中医药实用人才和骨干,其中不少优秀中医学徒成为省级、市级、区(县)级名中医。
由于目前农村中医药人才队伍年龄老化,大多数人员已经退休或接近退休年龄,农村中医事业后继乏人。
为了及时补充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的中医人员,急需通过师带徒形式,培养一支年轻化、专业化的队伍,服务于农村中医事业。
学徒的重点招收对象是农村青年。
(二)师带徒工作的另一个重点是招收各地基层中医流派传人和确实拥有专科、专病独特技术和疗法民间老中医的学徒。
按照《通知》规定,师徒双方实行完全自愿的双向选择,能充分调动师生两方面的积极性,有利于基层老中医临床经验或学术的传承。
(三)提供必要的政策保障。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与当地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争取出台中医学徒就业优惠政策。
政策内容主要应包括,如中医学徒出师后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的优秀中医学徒纳入乡村医疗机构录用范围;师从中医流派传人和确实拥有专科、专病独特技术和疗法的老中医的优秀学徒由带教老师单位优先录用;鼓励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中医学徒在乡村
个体开业等,使大部分中医学徒出师后能留在农村,服务于农民。
四、加强师带徒工作日常管理
根据《通知》要求,为保证带徒质量,各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师带徒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
建立师带徒工作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制度。
平时考核主要内容可包括出勤率、跟师时间、临床学习笔记、理论自学笔记和个人学习小结等。
年度考核主要内容可包括理论学习的进度、带教计划的落实情况、参加年度理论集中培训的情况等。
我局将根据各地招收中医学徒的情况,试办1个农村(基层)中医学徒班,并确定若干个集中培训点,点片结合,帮助提高带徒质量,尽可能使出师学徒能顺利通过国家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五、其他要求
(一)备案。
签订师徒合同并公证后,指导老师在其他医疗机构执业的,师徒合同报我局中医处备案,指导老师在市级医疗机构执业的,师徒合同报批准指导老师执业的辖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中医处备案。
(二)为鼓励中医学徒跟师学习的同时参加中医成人学历教育,中医学徒报考中医类成人高校,要求出具相关报名证明的,各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注明相关政策说明后可以同意报名。
(三)由于2008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经结束,今年我市不再组织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报考资格的考核。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民间中医药爱好者或非本地区的确有专长人员,应根据《通知》精神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宣传国家相关政策,避免这批人员不必要的越级上访。
(四)在贯彻实施过程中,如遇具体问题应及时与我局中医处或省中医药管理局沟通和联系。
杭州市卫生局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