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G07-2019压力容器制造程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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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
程序文件汇编
程序文件目录
1、文件和记录控制程序 XX/BG-C01-2019 (1)
2、工艺控制程序 XX/JS-C02-2019 (13)
3、材料与零部件控制程序 XX/ZL-C03-2019 (21)
4、标记管理程序 XX/ZL-C04-2019 (29)
5、合格供方评定与管理程序 XX/ZL-C05-2019 (41)
6、理化控制程序 XX/ZL-C06-2019 (48)
7、不合格品(项)控制程序 XX/ZL-C07-2019 (53)
8、内部质量审核控制程序 XX/ZL-C08-2019 (58)
9、无损检测控制程序 XX/ZL-C09-2019 (62)
10、焊材控制程度 XX/HC-C10-2019. (67)
11、焊接控制程序 XX/HJ-C11-2019 (71)
12、热处理控制程序 XX/DR-C12-2019 (80)
13、检验与试验控制程序 XX/ZL-C13-2019 (87)
14、设备控制程序 XX/SB-C14-2019 (101)
15、检验与试验装置控制程序 XX/ZL-C15-2019 (104)
16、分包控制程序 XX/ZL-C16-2019 (109)
17、合同控制程序 XX/YX-C17-2019 (112)
18、其他过程控制程序 XX/ZL-C18-2019 (115)
19、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XX/ZL-C19-2019 (117)
20、图样审核程序 XX/JS-C20-2019 (121)
21、人员培训、考核和管理程序 XX/BG-C21-2019 (124)
22、数据分析控制程序 XX/ZL-C22-2019 (129)
23、持续改进控制程序 XX/ZL-C23-2019 (132)
24、用户服务管理制度 XX/YX-C24-2019 (135)
25、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XX/ZL-C25-2019 (138)
26、竣工图管理制度 XX/JS-C26-2019 (142)
27、产品出厂文件管理制度 XX/ZL-C27-2019 (144)
28、产品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XX/BG-C28-2019 (146)
1 总则
通过对质量文件与记录的有效控制,确保所使用的文件和记录及外来文件(如相关的法律法规、产品标准、外来图样等)一致、完整、清晰、适用和持有相应的有效版本。

使压力容器产品的设计、制造及现场组焊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及用户的要求,并对其正确性、真实性提供证据,以实现可追溯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质量保证体系过程有关的质量文件及质量记录的控制,包括外来文件。

3 职责
3.1 技术部:负责外来技术标准、安全技术规范及法规的识别、发放及作废回收等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技术标准、安全技术规范、法规的控制情况。

负责外来文件中外来图样、用户技术条件及公司技术类文件(设计文件等)和相关资料、产品设计档案、焊工培训、考试、焊工业绩档案管理。

3.2 公司办:负责产品质量档案及技术标准,规范、法规的归档管理工作。

3.3 生产部:负责工装及台账管理。

3.3 质量部:负责质保手册、程序文件、与制造有关的文件标识、发放、更改、回收和作废、产品质量档案、出厂技术文件及产品质量记录的控制。

3.4 营销部:负责压力容器产品订货合同及产品销售档案的归口管理工作。

3.5 各部门:负责各自归口范围内的质量文件和记录的管理。

4 文件和记录控制
文件和记录控制要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各个场所都能得到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及时收回并销毁作废文件,防止误用;对需要保留的作废文件做出标识。

4.1 文件分“受控”和“非受控”文件,同一受控文件有不同的“受控编号”。

4.2 受控文件的类型
4.2.1质量体系文件
(1)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及《质量手册》(第一层次,纲领性文件)
(2)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第二层次,程序性文件)
(3)通用工艺(作业规程、作业指导书)和记录报告(第三层次,操作性文件)
4 2.2外来文件
(1)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顾客提供的设计文件、设计文件鉴定报告、型式试验报告等;
(3)分供方产品质量证明、监督检验报告、资格证明文件等。

4.2.3其他需管理的文件
确保过程有效地策划、运行和控制所需的文件:如本公司的设计文件、工艺文件、产品质量文件等;
4.3 质量体系文件的控制
4.3.1编制、审核、批准
4.3.1.l 质保手册由质保工程师组织,质量部具体负责组织编制,经与质保体系有关职能部门或人员会签后,质保工程师审核,总经理批准颁布实施。

4.3.1.2 程序文件由质保工程师组织,由质保体系各专业责任工程师编制,经质保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4.3.2标识、发放
4.3.2.1 质保手册和程序文件在发放前,由质量部在相应文件封面受控状态栏作出“■受控”标识,并对其进行“受控”编号,发放时做好对应登记建帐。

4.3.2.2 质保手册的“非受控”文本,由质量部在相应文件封面受控状态栏作出“■非受控”标识,由质量部建帐发放。

4.3.2.3 质保手册和程序文件在发放前,质量部应对发放范围、印数进行确认,质保工程师审批。

4.3.2.4 质量部按质保工程师审核确认的发放范围进行发放,并填写《文件发放登记表》交领用人签字或(签章)。

4.3.3评审与更新
质保手册、程序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如因机构变化、产品或工作流程变化、法律法规标准修订等情况时,应对原文件进行评审。

公司每年进行一次管理评审,对质量体系文件作出是否需要修订、换版的决定,使质量体系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评审记录由质量部整理保存。

4.3.3.1 当评审决定需修订时,文件的主管部门应填写《文件变更申请单》,经审批同意后对文件进行修订,修订的起草、审核、批准按本程序4.3.1条规定执行。

4.3.3.2 修订的内容以《文件修改单》的形式通知到文件的使用者。

《文件修改单》的编号与原文件的编号相同,发放时登记建帐。

4.3.4换版与作废
4.3.4.1 当评审做出需换版时,文件换版的起草、审核、批准、发放按本程序4.3.1条规定执行。

4.3.4.2 文件换版后,质量部在发放新版文件的同时,应收回作废的文件并填写《文件回收记录表》。

经质保工程师审批后,由质量部集中销毁,不得将作废文件留作他用。

4.3.4.3 少量作为资料保留的文件应加盖红色“作废”标识,方可留用,并由质量部妥善保管。

工作现场不得使用作废的文件。

4.3.5质保手册、程序文件在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信息由质量部负责收集、分类、传递及保存等管理工作。

4.4 作业性文件的控制
4.4.1作业性文件的编制、审核与批准
作业性文件由车间或各职能部门组织编写,专业责任师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4.4.2作业性文件的标识和发放
作业性文件由文件管理部门在相应文件封面受控状态栏作出“■受控”标识,并对其进行“受控”编号。

文件发放前,应由主管领导审批确认发放范围。

4.4.3作业性文件在实施过程中,文件的管理部门,根据需要进行评审和更新。

文件实施中的信息由文件管理部门负责收集,与质保手册、程序文件有关的信息报质量部。

4.4.4作业性文件如需修订或换版可参照本程序4.3.1条规定进行。

4.4.5当相关作业性文件修订或换版后,在换发新版文本时,应参照本程序4.3.5条的规定进行管理。

4.5 外来文件的控制
4.5.1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的控制
4.5.1.1 技术部根据公司产品特点和要求,对与压力容器质保体系及产品有关的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进行识别,并确认其适用性;标准室保存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正式版本。

4.5.1.2 技术部将确认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编排出目录,并定期向有关部门发布。

4.5.1.3 技术部将相关标准、安全技术规范登记建帐:发放时统一编号,并加盖“技术部”印章,作为“受控”标识。

领用人要在《文件发放登记表>上签名后领取。

收回时应注销发放帐,同时建立入库帐。

4.5.1.4 相关法规、标准规范出现变更后,技术部应负责将变更内容或新版文件通知或发放到使用者。

公司办还应有文件发布信息的可靠来源,以便及时掌握文件的发布或换版信息。

4.5.1.5 当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修订或换版后,在换发新版文本时,应参照本程序4.3.5条的规定进行管理。

4.5.1.6 当标准、规范等资料不能满足使用份数的要求时,可以复印或复制,但必须经过公司技术中心主管领导审批。

复印或复制的技术标准规范,按本程序4.5.1-3和4.5.1_4条的规定进行管理。

4.5.2顾客提供的设计文件、设计文件鉴定报告、型式试验报告的控制
4.5.2.1 顾客提供的设计文件、设计文件鉴定报告、型式试验报告由营销部接收后,登记编号发放至技术部;
4.5.2.2 技术部对上述文件按《设计控制》规定执行。

4.5.3分供方产品质量证明、监督检验报告、资格证明文件的控制
4.5.3.1 采购产品的产品质量证明、监督检验报告、资格证明文件由供应部负责收集;
4.5.3.2 外协产品的产品质量证明、监督检验报告、资格证明文件由生产部负责收集;
4.5.3.3 产品质量证明和监督检验报告经收集部门登记后,交质量部审核并归入产品质量档案;
4.5.3.4 资格证明文件经收集部门登记后交质量部;质量部按《合格供方评定与管理程序》规定执行。

4.6 其他需控制的文件
4.6.1本公司设计文件由设计人员制定,设计文件的审核、批准、发放、使用、控制、归档按《设计控制》规定执行;
4.6.2工艺文件由产品主管工艺人员制定,工艺文件的审核、批准、发放、使用、控制、归档按《工艺控制》规定执行;
4.6.3产品质量文件由产品主管检验师制定,检验文件的审核、批准、控制、归档按《检验控制》规定执行;
4.7 文件的管理
4.7.1本公司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的相关部门、人员及场所不得使用“非受控”文本的文件。

4.7.2当使用人的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应到文件发放部门办理更换手续,交回破损文件,补发新文件。

新文件的编号仍沿用原文件的编号。

4.7.3当使用人将文件丢失后,应办理领用手续,但必须对领用原因作出说明。

文件发放部门在补发文件时,应给与新的受控编号,并注明丢失文件的受控编号作废,必要时将作废文件编号通知各部门,防止误用。

4.7.4当文件的使用者离开公司时,应收回其持有的文件,并填写《文件回收记录表》。

4.7.5文件的使用、管理部门应建立受控文件清单,记录文件的名称、编号、版本、发布日期。

4.7.6需临时借阅文件和资料的人员,应填写《借阅单》,并经文件发放部门按有关规定批准后,方可借阅。

借阅者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归还借阅的文件,到期不还由文件发放部门收回。

原版文件一律不外借,以防文件丢失或损坏。

4.8 文件的复制
文件需要复制,应由文件管理人员续编新的文件受控号后按规定下发,并同正式文件一样进行管理控制。

4.9 保管期限
文件经批准后,原版文件由文件发放部门保管,保存期至少五年,或按规定的保存期保存。

4.10为确保文件保持清晰,易于识别。

对制定的质保体系文件应编号管理,文件编号按本程序第5条规定进行,对未发放的文件,管理部门应分类整理,妥善保管,保管要做到防火、防潮、防腐、防晒、防虫和防尘等。

4.11保管设施
文件管理人员应将所保管的文件分类放置,存放于资料袋内或文件柜内,防止丢失。

5 文件的编号
公司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号由质量部统一编号,使之具有唯一性。

5.1文件种类代号
质量保证手册(制造):QA 压力容器程序文件(制造):QB
质量保证手册(设计):SJQA
技术文件:JS
管理文件:G
质量文件:ZJ
记录表格:FR
5.2文件编号构成方法
(1)制造质保手册编号:XX/QA-2019
(2)设计质保手册编号:XX/SJQA-2019
(3)记录表格编号方法:
FR-QP△△△—△△
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排序,如01,02,…)
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顺序号
(4) 控制程序类指导性文件编号方法:
XX/□□— C△△—☆☆☆☆
年号
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排序,如01,02,03…)
公司/部门代码
部门代码:为各系统简称的汉语拼音大写字母缩写,如:质量部(ZL)、
焊接(HJ)
(5)管理类指导性文件编号方法:
XX/ □□一G△△一☆☆☆☆
年号
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排序,如01,02,03…)
公司/部门代码
部门代码:为各部门简称的汉语拼音大写字母缩写,如:质量部(ZL)、
焊接(HJ)
(6)技术类指导性文件编号方法:
XX/□□-JS△△一☆☆☆☆
年号
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排序,如01,02,03…)
公司/部门代码
(7)版本号:
□ / △
序号(修改次数,阿拉伯数字排序,如0,1,2,3)
版本(版次变化,阿拉伯数字排序,如1,2,3)
6 记录控制
6.1对记录的格式、标识、传递、贮存、检索、保护、保存期限和处置进行有效控制,确保质量保证体系实施部门、人员及场所使用相关记录表格为有效版本,为产品符合要求和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提供客观证据,以实现压力容器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

6.1.1质量记录的范围
质量记录的范围包括:公司压力容器制造、安装、维修改造过程形成的记录。

6.1.2质量记录表格的编制、审核、批准、发布
6.1.2.1质量记录表格由公司质量保证体系实施部门依据质保手册、程序文件及有关的安全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进行编制,相关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审核后,由质保工程师批准。

6.1.2.2经质保工程师批准的质量记录表格由质量部统一进行编号后发布实施。

6.1.2.3质量记录表格需要修订、更改时,由相关部门填写《文件变更申请表》提出修订、更改申请,经审核批准后进行修改。

6.1.2.4修订、更改后的质量记录表格的审核、批准、发布按上述程序进行。

6.1.3记录的填写
6.1.3.1作为证据的记录,应及时、清楚的记录,且记录的填写内容应真实有效。

(1)质量记录表填写时,不允许空项。

表上的空项作为漏项处理,能填的项目应填全,不能填的项目用“/”表示或填写“无”,定量的项目,按量值要求填写。

(2)记录填写应规范、清楚。

6.1.3.2如记录需修改时,应在需修改的内容上划一道横线,再记入修改内容,并同时留下修改者的姓名及日期(必要时根据修改内容签署审核印章等)。

6.1.4记录的确认
6.1 4.1压力容器制造过程形成的记录由质保体系相关过程人员收集,相关责任人员确认;
6.1.4.2压力容器安装、维修改造过程形成的记录由现场责任人员审核,质保体系相关责任人员确认。

6.1.5质量记录的格式内容
(1)质量记录格式与内容,必须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能证明产品质量满足要求。

(2)《手册》所订的质量记录格式与内容,由分管部门或由公司指定的部门编制,交质量部标识、审定后发布。

记录的修改或增添按《文件和记录控制程序》办理。

6.2 质量记录的管理
6.2.1质量保证体系实施部门、人员及场所使用的相关记录表格,必须是经质量部标识、审定后发布的受控记录表格。

6.2.2记录表格按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合同要求时,在商定期内质量记录可提供给顾客或其代表评价时查阅。

6.3 质量记录的保存与储存
质量文件与记录应妥善保存与储存,采取措施防止损坏或变质,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各记录保管场所应足够,且条件适宜。

(2) 应指定专人管理,防止丢失或损坏。

(3) 各种记录依照记录的保管期限妥善保管。

(4) 产品质量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产品的设计使用年限。

6.4 记录的查阅
(1) 各部门有关人员如因工作需要,需查阅有关记录时,应先经记录保管部门负责人同意,然后向记录管理人员说明所查记录的名称,由管理人员负责查找。

(2) 查阅记录时,应注意保持记录的完整、清洁,查阅后应及时将记录整理好,由记录管理人员放回原处。

6.5 记录的出借
(1) 记录原则上不离开记录保管场所,只允许在保管场所内查阅。

特殊情况需借阅时,应书面提出要求,说明理由,经申请部门和保管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借出。

借阅人应填写《记录出借登记表》。

(2) 归还时,记录管理人员应检查记录的完整、清洁情况,在《记录出借登记表》上签收后,将记录放回原处。

6.6 记录的废弃、处置
(1)超过保管期需废弃的记录,由记录管理人员登录《记录废弃登记表》,记录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记录管理人员处理。

(2) 失效记录如仍需保留时,由管理人员登录《过期记录回收登记表>,注明延期保留的原因,这部分记录需作废时,按上述的规定执行。

7 相关记录
文件发放登记表 FR-QPC01-01
文件变更申请表 FR-QPC01-02
文件回收记录表 FR-QPC01-03
文件遗失登记表 FR-QPC01-04
文件(档案)借阅申请登记表 FR-QPC01-05
文件归档登记表 FR-QPC01-06
记录归档登记表 FR-QPC01-07
记录出借登记表 FR-QPC01-08
记录废弃登记表 FR-QPC01-09
1 总则
1.1 为加强工艺工作的质量控制,确保产品的符合性质量,特制定本程序。

1.2 工艺工作必须遵循《容规》及压力容器的技术标准的要求,使产品满足设计文件及图样的要求.
1.3 制造工艺必须符合公司的实际,具有可行性,并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成本和提高生产效率。

1.4 工艺工作注意采用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开创新工艺,不断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

2 工艺系统岗位职责
2.1 工艺责任人:
a)主持制定工艺方案;
b)审核主要受压零、部件的相关工艺文件;
c)审核制造工艺规程和工艺守则;
d)审核工艺试验计划;
e)审核不合格品处理方案;
f)解决技术员提出的技术问题。

g)主持工艺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
h)组织工艺质量控制系统的内部审查,参与进行内部审核及管理评审工作。

2.2 产品主管工艺责任人:
a)负责进行工艺性审图;
b)编制产品工艺文件(包括《工艺过程卡》、《产品零件综合明细表》、《汇总表》、《工作联系单》等);
c)协助营销部进行产品包装设计;
d)拟定不合格品处理方案;
e)办理代料;
f)协助车间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
g)负责产品技术问题的内外联络;
h)负责产品图样、工艺文件的发放和整理归档;
i)制定工艺试验计划;
j)必要时,提出工装设计说明书。

2.3 焊接责任人
(1) 审核焊接工艺试验计划和试验报告; (2) 审核焊接工艺评定任务书; (3) 审核焊接工艺规程及焊材代用; (4) 审核焊接材料汇总表; (5) 审核焊缝返修工艺规程; (6) 负责焊工培训及资格评定。

2.4 焊接技术员
(1) 制定焊接工艺试验计划,参加实施并写出焊接工艺试验报告;
(2) 负责提出焊接工艺评定任务书,参加评定实施并填写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3) 编制产品焊接工艺规程; (4) 编制焊缝返修工艺规程; (5) 监管焊工考试; (6) 参加工艺性审图。

2.5 热处理责任人:
(1) 审核热处理工艺规程;
(2) 审核热处理记录与报告,确认热处理效果,审核热处理竣工资料; (3) 审核热处理不合格品处理方案; (4) 解决热处理出现的技术问题;
(5) 负责热处理分包方的评价和热处理分包方项目的质量控制;
(6) 定期组织热处理工作质量分析,参与进行内部审核及管理评审工作; 2.6 热处理工艺师
1) 编制产品热处理工艺规程; 2) 处理热处理不合格品; 3) 监督热处理工艺规程的实施; 4) 参与工艺性审图。

XX 机械有限公司
压力容器程序文件汇编
第二章
工艺控制程序 版本号及修改号: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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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艺性审图
3.1 工艺性审图的主要内容:
a)图样的设计单位资格、各级设计人员签字等是否齐全、完整;
b)图样及设计文件是否符合现行规范;
c)设计结构的工艺性审查;
d)设计图样是否清楚、完整,有无遗漏错误;
3.2 工艺性审图由工艺责任人负责组织,应请相关责任人参加审查并提出意见。

3.3 审图发现的问题,由产品主管技术员填写《工作联系单》,交设计单位。

3.4 根据设计单位的压力容器设计更改通知单,由产品主管技术员对图样和设计文件进行更改,或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通知相关部门。

4 工艺试验
4.1 我公司首次采用的工艺或拟采用的新工艺,均可提出进行工艺试验并将成功的试验结果作为编制工艺规程的依据。

4.2 产品主管技术员应提出工艺试验计划,经工艺责任人审核后,报总工程师批准后列项实施。

4.3 工艺试验计划应明确以下内容:
a)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
b)试验目的;
c)试验方案(试验方法,试验设备、测试仪器等);
d)数据处理(含试验记录、设计及其数据处理);
e)实施计划;
f)保证措施(试验材料、设备、仪器加工,人力及经费)。

4.4 试验列项后,有关职能部门应大力支持保证试验计划的圆满实现。

4.5 试验完毕,项目负责人应写出试验报告,经工艺责任人审核后(必要时应得到总工程师的批准),即可应用。

4.6 试验的全部资料,应由项目负责人整理归档,内容主要包含试验计划(原批件),试验记录、试验报告等。

5、工艺文件的编制
5.1 工艺文件编制的依据是
a) 《固容》及各种技术规范、标准;
b) 设计文件及图样;
c) 订货合同及协议。

5.2 工艺文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完整、准确、合理、可行;
b)各种工艺文件的内容应衔接协调一致,不得有矛盾或脱节之处;
c)规范化,统一的格式,齐全的签章等;
d)工艺文件上必须确定停止点。

5.3 《工艺过程卡》的编制
5.3.1 《工艺过程卡》由产品主管技术员编制,工艺审核人员审核。

5.3.2产品的全部零件除外协件、外购件外均应有零件《工艺过程卡》,即一件一卡。

5.3.3压力容器受压零件的《工艺过程卡》,均应设材料检验工序,以查证材料的质证书。

5.3.4工艺过程卡的基本内容由三部分构成,工艺措施、工艺要求(相应于各工序措施中的检验项目及合格指标)及检测结果。

5.3.5主要受压元件的《工艺过程卡》的主要受压元件代号栏应填标记:口方框表示系主要受压元件,框内用阿拉伯数字表示该零件所在容器的类别,主要受压元件按《固容规》划分确定。

a)铆焊零件《工艺过程卡》的检验项目除图样规定的内容还应有标准要求的项目;
b)金加工零件的检验项目,图样表明的不另写,但标准要求的要写出。

5.4 容器装配《工艺过程卡》的编制
5.4.1 容器装配《工艺过程卡》由产品主管技术员编制,工艺审核人员审核。

5.4.2 容器装配《工艺过程卡》的基本内容由装配路线、装配要点和检测试验项目、合格标准及其实测结果两部分组成。

5.4.3如有备品备件,应在《综合零件明细表》中注明。

5.5 产品主管工艺师应在审图后,通知焊接技术员编制产品所需的《焊接工艺规
程》、《焊材汇总表》。

5.6 其他工艺文件按相应表卡的栏目要求进行编制。

6、工装的质量控制
6.1 工装类别
6.1.1 工装依据用途不同分为:
a)试压工装;
b)模具工装;
c)专用工装。

6.1.2 工装依据使用区域限制分为:
a)制造用工装;
b)安装、检修用工装。

6.2 工装设计原则
a)能够保证被加工产品的技术要求;
b)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劳动强度;
c)具有工艺性;
d)操作简单,安全可靠,便于维修。

6.3. 工装设计
6.3.1 制造、安装、检修专用或复杂工装由生产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设计。

6.3.2 制造用的试压工装、模具工装,由主编工艺员设计。

6.3.3 工装设计图纸应符合产品设计的一般要求。

6.3.4 技术部保留与实物相符的完整电子版图,以作维修或重新制造的依据。

6.4 工装制造
6.4.1 生产部依据技术部提供的工装图纸,下达生产任务,安排生产车间制造。

6.4.2 超越本公司制造能力的工装或工装零部件的加工,由生产部组织外协。

6.5 工装验证
6.5.1 试压工装制造过程中检验,由检验员负责。

6.5.2 经验证合格的工装,由检验员通知工装使用车间入库。

6.5.3 验证不合格的工装,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置。

6.6 工装管理
6.6.1 工装由生产部建立工装库并指定专人保管。

6.6.2 经检验或验证合格的工装,按类别统一编号,生产部建帐并标识。

6.6.3 工装保管员保管的工装和台帐,要做到帐物相符。

生产部要将本部门的工装动态信息及时传递到技术部,已保证新型号产品的工装及时补充或更新。

6.6.4 工装库内的工装,按工装特性摆放整齐,涂油防锈,严禁乱堆、乱放。

6.6.5 不宜在库房内存放的笨重工装,按指定地点存放。

6.6.6 车间操作人员使用工装,需经检验合格后办理领用手续,使用完毕,办理交回手续。

6.6.7 工装使用完毕后,操作人员要认真清理干净,经保管员验收合格后入库。

6.7 工装更新及报废
6.7.1工装需要重新制造时,由技术部提供图纸和工艺,生产部安排制造、检验,合格后入库建帐。

6.7.2工装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生产部应及时修复,并按本章第6.5条验证。

6.7.3 经更改和修理后的工装应重新进行检验和验证。

7 施工图和工艺文件的发放
7.1 施工图和工艺文件,由产品主管工艺师汇总发放。

7.2 图纸发放数量
7.2.1单台产品的发放数量按附表。

7.2.2多台产品的发放数量如下:
7.2.2.1产品全套施工图
a)管理用按附表发放;
b)流转用由生产部决定数量。

7.2.2.2每台产品竣工图:产品总图二份。

7.2.3工艺文件的发放
7.2.3.1管理用:按附表发放。

7.2.3.2流转用:工艺文件按每台产品一套发放。

7.2.4已生产过的产品再投产时,管理用的图样及工艺文件不再发放。

7.3 发放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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