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冲刺2小时2016司法考试冲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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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冲刺2小时2016司法考试冲

司法考试冲刺2小时:800个小时过司考
7月1日正式开始复习,整整83天,成绩如下:
卷一109
卷二113
卷三99
卷四105
总分426
楼主没有报班,全靠自己安排复习,积累了不少经验,也走过些弯路,在这里和大家分享。

高强度的复习需要做到三个一:一个良好的心态,一个周密的计划,一个适合的学伴
首先要有打硬仗的准备,六月份期末考试后,楼主先休息了几天,理了理计划,买了些资料,7月1日正式开始复习
一、资料篇
关于要不要报班的问题,楼主认为只要你足够自觉就完全没有必要浪费这个冤枉钱。

楼主没有报班,在网上下各个辅导班的录音和参考资料。

总体来讲,我的资料有以下几类:强化班音频,讲义,张能宝真题,按年编真题,法条。

楼主只听了系统强化班的音频,书面材料也主要围绕强化班讲义,因为强化班最详细,基本涵盖其他班次的内容。

二、关于老师的选择:
民法我只听了钟秀勇老师,讲的很透彻,很详细,讲义也很好,我的民法就靠他的强化班讲义,后期由于《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出台》我又下了他冲刺班的讲义作为补充。

备考中要时时注意法律的变动。

刑法:柏浪涛的刑法攻略,这本书我们一致公认是司考刑法最好的教材之一,它分为两本,一本讲义,一本历年真题汇编加讲解,这本书前后我详细看了三遍,挑部分重点又看了两遍,真题做了三遍。

后期做他的150题,全是不定项错了33到题,基本达标。

但柏老师讲课可能不怎么在行,而且书上都有,所以刑法我没听音频,只看书。

民诉:先听杨秀清老师的强化班音频+讲义,后来觉得知识点覆盖不够,又把众合的《诉讼法55讲》找来把民诉部分看了三遍,结合法条看了一遍。

后期冲刺用的郭翔的102题,很不错。

刑诉:陈少文老师音频+杨雄讲义,这里不得不说到陈少文老师的课,刑诉本来很枯燥,然而陈老师讲的风趣幽默,时而妙语连珠,时而人生感悟,很励志,很正能量,在司考紧张的备考
中保持积极的心态非常重要。

后期猛背杨雄讲义,大概背了6遍,最后做杨雄100题,得了128分。

这里补充一句,大家一定要重视诉讼法,在诉讼法上下功夫的回报远远大于其他科目。

【相关:(1)民诉在线题库(2)刑诉在线题库】
商经法:鄢梦萱音频+讲义,这部分涉及法条非常多,12年经济法考得比较偏,所以听听音频认真背讲义看看重点法条把重点掌握就行了,这里要说一句,商法还需要理解,而经济法主要是记忆。

相比较而言,商法所涉及法条相对较少较集中更好复习,要更加重视。

法理,宪法,法制史:只用了淳于闻的讲义,没听音频,因为主要是靠记忆,这里建议大家可以再找找其他人的讲义结合起来,因为最后考试发现每个人的讲义都有不小的遗漏,不过这部分分值较低,没时间背一个讲义也足够了。

行政法:林鸿潮音频+讲义,12年可能因为课时的原因,林老师讲的不很详细,但讲义还是很详细。

大家不要因为行政方难就放弃行政法,毕竟分值不小,今年的行政法楼主认为考的不算难,而且我发现行政法用一颗公平正义心去蒙正确率也不会低,总结了个小规律,题目中ZF的行为一般都是错误的违法的,问公民有没有权利的一般都是选有权利。

三国法:没的说果断杨帆,她的讲义要反反复复琢磨,结合真题你会发现很多东西你自以为掌握了的还是有疏漏,不过回头
看讲义,讲义上却都有,他说的每一句话讲义上的每一个字都值得琢磨
提醒一下,因为我音频只听一遍,所以听得很仔细,认真做好笔记,千万不能偷懒,这样之后的复习看讲义即可。

_司法考试冲刺2小时。

三、关于真题
楼主分科编真题用的张能宝的,据说众合的也不错,按年编的用的众合的,学法网司考题库里面有分科真题和年度真题(事实上后期时间紧张,仅模拟了两套,不过是全真模拟,卡时间,这个还是很重要的,后面还会说道,学法网司考模拟考场里面的真题测试会严格限制时间,超过时间以后会自动交卷,可以用来练习做题速度),真题毫无疑问很重要,但记住两点:
1、不要跟答案较劲,特别是民刑法,毕竟是考试,通过是第一要务,学术观点要先抛开。

2、解析仅供参考,能说服自己的信,确实有问题的也不要浪费时间纠缠。

四、关于三大本
因为楼主是法学专业所以觉得没必要,如果是其他专业的考生可以买来看看,在7月份前过一两遍,熟悉一下概念,这样复习起来会快很多。

五、关于法条:
楼主用的指南针法条,很不错,有时间可以看看重点法条,
但复习还是以讲义为中心。

六、关于计划:
前面已经讲了,好的计划是成功的一半,下面说说我的复习安排
第一阶段:7月份这一阶段的安排是听一遍,看一遍
听一遍就是把各科的系统强化音频都听一遍,看一遍就是在听完一课后马上将讲义再仔细的通看一遍。

具体安排:民法6天民诉4天(我把民诉安排在民法之后因为二者相关,可以结合起来学习,刑诉同理)刑法6天(刑法攻略仔细看完一遍后,总则部分再看了一遍)刑诉4天三国法3天行政法3天商经法3天法理宪法法制史2天.一个月下来,对整个司考的知识点有了大致的把握。

第二阶段巩固强化8月份这一个阶段就不能像7月份一样再采取各个击破的战术了,而应该用穿插战术,大家可以像以前上课一样拟一个课程表,以一个星期为单位(我是周六晚和星期天上午休息半天),一天安排两到三科复习,至少要保证三天内一门课被复习到两遍。

因为我的复习以强化班讲义为中心,所以这阶段就是看一部分讲义(把每科讲义在划分为数个单元,每次看一个单元)然后立即在学法网题库做真题巩固。

比如上午看民法看了三个小时,那么晚上就立即就相关部分做题巩固。

举个例子,钟秀勇强化班188页的讲义,仔细看大约一小时看10页,
三小时就是30页,在10天中抽出五天时间的一部分就可以过一遍,一个月就可以至少过三遍,而且越到后面越快。

如果说第一阶段是打基础找感觉,那么
第二阶段就是巩固提高,甚至可以说能不能过司考就看这一个月的复习情况,这一遍一定要保证每科过完(背)三遍,尤其注重重点学科民刑诉讼商经等,卷一法理等不需要专门花太多时间,可每天早上花一小时背诵即可。

真题要保证做两遍。

第三阶段9月至考试冲刺阶段,这阶段安排可参考第二阶段的课程表式复习,但内容上要有侧重,花更多的精力在背诵的科目上,民法的合同法分则,婚姻家庭法等,刑法的分则,刑诉民诉每天都抽收时间,克服遗忘,商经三国强行记忆等。

这时候各辅导老师的押题陆续出来,视具体情况可以挑一些做,楼主只做了民诉郭翔的102题,杨雄的150题,柏浪涛的100题。

这里还要说说关于按年编的真题怎么用,楼主找了两年的题进行全真模拟,在白天按考试的顺序和时间进行,然后晚上对答案查漏补缺。

这样的训练对磨练考场状态和心态很重要,特别是卷四,要认认真真做,一个字一个字写,这也是我卷四考得还可以的原因。

再具体讲讲每天的时间安排,这个每个人习惯不一样,我就讲讲我第二阶段的安排吧,仅供参考:
楼主每天7点起床,洗漱吃饭后八点开始看书,首先背一个小时的法理法制史宪法(第二阶段开始),一共66页的讲义,一
小时背十页,一个星期就可以背一遍,后期越背越快,循环周期也越来越短。

然后安排一门大部门法的复习,民刑注重理解,诉讼商经主要靠记忆,11:30分吃午饭(我们这儿吃得早),然后睡40分钟午觉下午一点半开工,我睡醒后的头一小时最清醒,所以一般安排背诉讼法,然后在安排两个到两个半小时复习另一门,这样一个白天下来就复习了三至四门,(当然,这里所指的复习一门不是全看完,而是把每科分成几个单元,每次看一部分),五点吃饭,六点开工做题,把白天看了的部分做真题巩固。

10点钟去操场跑步,锻炼身体很重要,毕竟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嘛。

回到寝室后玩儿会,睡前翻一翻白天看的,保证12点前睡觉(实际也不能每天都保证,有时和室友聊到很晚的也有)
总之,我认为这样的好处有三:
1、保持激情,如果老是看一科,人会感到疲惫,这样可以保持新鲜感。

2、保证每课的重复率,而且越到后面循环速度越快,符合记忆曲线。

3、定时定量,规定时间节点和任务,按时完成,感觉一切在掌控中,完成后有成就感。

七、关于复习时间:
一共83天,楼主平均每天10~13个小时,出去喝水,休息,打望,走神,就可以保证800小时的有效复习时间,完全绰绰有
余了。

八、关于记忆:
很多朋友抱怨说记不住怎么办,很正常,面对如此多的法条谁能一次就记下来呢?当然,天才除外,但天才毕竟是极少数,而且一般都早夭了(比如莫扎特年纪轻轻就去世了,所以不要羡慕天才)。

对于记忆而言,只有一个词__重复。

对,就是不断的重复,人的记忆都是有时效的,克服遗忘只能是不断的重复记忆,在大脑快忘掉他之前又重复记忆,如此反复而已,当然,从技巧而言,也可以想一些方法,但原理只有一个,那就是提高重复的速率,重复的越多越快,自然记得越牢。

说说我自己吧,我觉得自己是一个记性比较差的人,但通过不断的重复一样可以牢牢的记住知识点。

整个复习期间,我把民法的讲义连看带背的弄了5,6编,刑法攻略仔细看了3编,重点部分还强化了两遍,民诉杨秀清讲义背了三遍,诉讼法55讲民诉部分看了3遍,法条认真看了一遍,冲刺郭翔讲义背了两遍。

刑诉陈少文讲义看了两遍,杨雄讲义背了6遍。

商经鄢梦萱讲义看了4,5遍,还背了些重点法条。

法理法制史宪法法制理念背了7,8遍。

行政法我没花太多时间,但也背了三遍。

三国法背了5,6遍。

真题做了两遍,再仔仔细细看了一遍,就差不多这样了。

九、司考中要注意的:
1、一定要注意身体,最好每天抽半个小时锻炼,到后期的复习强度会很大,身体很疲劳,要尽量保证不生病。

2、一定要有毅力和耐心,所以楼主说要找个学伴,而且要习惯和自己差不多,关系比较好的,相互鼓励,有时候两个人会产生无形的压力,让自己不放松,不如我如果听他说他一个小时能看得比我多,那么我会提高效率少走神。

3、一定要有好的心态,特别是在冲刺阶段,如果你已经认认真真高效率的复习了两个月,那么我告诉你,你已经具备了通过的实力,但有实力是否就一定能通过呢?不一定。

这是后要端正心态,不能太紧也不能太松,保持状态,积极的面对考试。

关于考前心态,考前紧张是在所难免的,楼主周围的同学考前一天失眠的也有很多(认真复习过的人都会紧张,会患得患失,恰恰是有些没认真复习的抱着无所谓的心态,不要受他们的影响,毕竟他们只是游客,重在参与)包括我本人,考前一天晚上2点过才挣扎着睡着,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发挥,但无关大局,只要有一颗坚强的心,一样可以取得胜利。

4、一定要坚持到最后一刻,很多人考完第一门后就放弃了,我考完第一门也感觉不好,猜了一大片,头也晕沉沉的,但我告诉自己:我觉得难别人一样会难,毕竟已经奋斗了这么长时间了,坚持就是胜利。

5、一定要一鼓作气,累了可以休息半天,运动运动,看看电影放松一下,但不可拖沓几天,以免影响复习状态和节奏。

争取司考一次通过
司法考试冲刺2小时:四次司考过关感悟:考前一个月太重
要了
四次司考过关感悟:考前一个月太重要了
四次司考过关感悟:考前一个月太重要了。

九月,一个全部司法考试学员激动的月份,所有的努力都即将在这个月释放出来。

我也有过一段9月的时光,属于我司考的时光,那些个岁岁月月。

我的司考经历不是令人羡慕的一次性通过,也不是二次,而是大学学制般的四年,四次冲击司法考试的漫漫长路。

我常对同事笑称在司法考试上我等于又读了一个大学。

回首我的思考之路,个中喜怒哀愁只有自己回忆时的坦然一笑,因为我的付出总算对的起自己流过的汗,还有悄悄流过的泪。

第一次考司考已是毕业2年时,工作的不如意,让我有了通过司考改变生活现状的想法。

哥哥给我的建议是“知识改变命运,何不从自己的专业入手”。

虽说学的法学,但当时对司考却的确没有多少了解,只知道司法考试很难,同时也不知道用何种方法去复习,只知道“啃”三大本,无时不刻地随身带着三大本,书桌上、厨房灶台上、客厅墙上处处贴满了记忆点和激励自己的纸条,每天都是被书“埋”着进入梦乡的。

自认为以这样的复习强度足以通过这样一个资格考试。

可光靠死记三大本并且没有抓住重点的复习方法还是让我付出了失败的代价。

第一次的努力付出以338分的结果失败告终了。

但对着这样的成绩,第一次参加司考虽有失落,但更坚定了过司考的信心和决心。

心想明年我要对司法考试的出题方法、考察角度等仔细研究,第一次也不错才差了22分,
每门成绩再提高6分,也就是多作对3道多选就足够了。

第二次,我从网络上看了许多别人司考的复习资料和复习方法,并且下载了大量的司法考试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复习时间和学习习惯制定了三个半月完整的复习计划,开始了每天10个小时以上的高强度复习。

看三大本、做真题、看法条、听录音,为了360分,我第一次有了看书看到想吐的感觉。

想到自己毕业三年了连自己都快养不起,太想证明自己,太想通过司法考试,加之失业的现状,使得临近考试的前2个星期我到了濒临崩溃的边缘,再也看不进书,甚至无法静下心来坐着。

我开始受到失眠的侵扰,脑子里无限的混乱,直到司法考试的结束。

355分的成绩没有让我有意外失望,我清楚这一次我又失败了,近4个月的努力,最后时刻由于心态的变化,我倒在了压力面前。

第三次司考之前我成功考进了法院,要在法院工作,必须通过司法考试,这是不言而喻的。

一样的司考,不一样的心态,这一次是在职的复习,我自认为前2年的复习给自己打下了很好的基础,不紧不慢地复习,没有上次失业中的压力,我对自己充满信心,从平时练习的情况看,通过360分也的确差不多了。

考试时前三卷都是很迅速的提前1个小时做完然后交卷走人,第四卷同样迅速地提前50分钟将试卷写满,只是由于答题过快,在试卷上涂改了四道问答题,在旁边重新写了正确的答案。

考完最后一卷走出考场,感觉良好,我坚信今年肯定要过了。

可这次的348
分使我遭到了最意外的打击。

通过对答案,我发现前三卷中有很多简单的题目当时没有发现“陷阱”,再想到四卷可怜的70分,想必也和涂改答案有很大的关系。

那时终于体会了什么叫“肠子都悔青了”,如果前三卷我要是利用剩余的时间仔细检查,第四卷想好再答,充分利用好考试的时间,这次的结果一定不会是这样。

可是一切都已经是如果了。

过于自信让我再一次付出了失败的代价。

_司法考试冲刺2小时。

第四次,总结前三次的经验教训,从复习方法、复习资料、放平心态和答题技巧方法等各个方面入手,以400分以上为目标全力复习,这一次我不能再次失手。

同时也要感谢独角兽司法考试网的一些复习资料在最后的冲刺阶段起了很好的导向作用,独角兽的考前押题非常非常准,冲刺班讲的好多考点就出现了试卷上。

395分,在颤抖地点下“查询”的按键后,我终于看到了企盼四年的结果。

那一瞬间居然控制不住情绪,早已记不得上次流泪是什么时候了,我不去擦拭,沉默地任由自己的压抑、幸福、兴奋在脸上释放。

回忆司考那些事,他曾带给我痛苦、迷茫、彷徨,但从中我学会了坚持、从容,他让我能够更自信更从容的面对今后的人生,让我有了永不言败的信念。

我的经历是复杂的,但是也正是有了这段经历,未来的路我走的才更平稳。

又到九月司考时,大家继续努力加油!胜利属于坚持者。

司法考试冲刺2小时:司法考试冲刺需面对的重要问题每日
一练(2016.11.28)
司法考试冲刺需面对的重要问题每日一练(2016.11.28)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甲酒厂为扩大销量,精心摹仿乙酒厂知名白酒的包装、装潢。

关于甲厂摹仿行为,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A.如果乙厂的包装、装潢未获得外观设计专利,则甲厂摹仿行为合法
B.如果甲厂在包装、装潢上标明了自己的厂名、厂址、商标,则不构成混淆行为
C.如果甲厂白酒的包装、装潢不足以使消费者误认为是乙厂白酒,则不构成混淆行为
D.如果乙厂白酒的长期消费者留意之下能够辨别出二者差异,则不构成混淆行为多选题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
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选项A、B说法错误。

乙酒厂的某种白酒是知名商品,即使该商品的包装、装潢未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或者即使甲酒厂标明了自己的厂名、厂址、商标,根据上述规定的第(二)种情形,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即构成混淆行为。

选项C说法正确,选项D说法错误。

混淆行为的要件之一是经营者的欺骗性行为已经或者足以使用户或者消费者误认,亦即这种欺骗行为达到了较为严重的程度。

因此,如果不足以使消费者误认为,则不构成混淆行为。

对于消费者的界定,是以一般消费者为衡量标准而不是以该商品的长期消费者为衡量标准。

2、孙某从某超市买回的跑步机在使用中出现故障并致其受伤。

经查询得知,该型号跑步机数年前已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超市从总经销商煌煌商贸公司依正规渠道进货。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孙某有权向该跑步机生产商索赔
B.孙某有权向煌煌商贸公司、超市索赔
C.超市向孙某赔偿后,有权向该跑步机生产商索赔
D.超市向孙某赔偿后,有权向煌煌商贸公司索赔
多选题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产品缺陷责任。

《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

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本案中,孙某可以基于侵权向产品的生产商、销售商(包括经销商商贸公司和直接销售商超市)主张权利,超市承担责任后,可以依法追偿。

3、甲公司欠税40万元,税务局要查封其相应价值产品。

甲公司经理说:“乙公司欠我公司60万元货款,贵局不如行使代位权直接去乙公司收取现金。

”该局遂通知乙公司缴纳甲公司的欠税,乙公司不配合;该局责令其限期缴纳,乙公司逾期未缴纳;该局随即采取了税收强
制执行措施。

关于税务局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只要甲公司欠税,乙公司又欠甲公司货款,该局就有权行使代位权
B.如代位权成立,即使乙公司不配合,该局也有权直接向乙公司行使
C.本案中,该局有权责令乙公司限期缴纳
D.本案中,该局有权向乙公司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多选题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代位权。

选项A说法错误。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0条第1款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

据此可知,税务局在甲公司怠于行使债权的情形下,才能行使代位权。

选项B说法错误。

《合同法》第73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据此可知,代位权的主张必须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

选项C、D说法错误。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0条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据此可知,责令限期缴纳和税收强制措施的对象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不包括纳税人的债务人,所以税务局对乙公司无权采取税收强制措施,无权责令其限期缴纳。

4、某河流拟建的水电站涉及水土保持,并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下列哪一选项是合法的?()
A.建设单位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专项评价
B.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还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C.由于该河流的流域开发利用规划已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水电站属于该规划所包含的具体建设项目,可不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D.建设单位可委托负责审批部门下属的环境技术研究所为水电站的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
单选题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选项B正确。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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