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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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 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 办法。
组织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 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安全评估,也 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进行安全评估,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 满三年的,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 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 对危险源中的危险物质、工艺参数进行 检测,对重要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 测、检验,并做好检测、检验台帐。 依法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建 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 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 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 使用。
加油站重点检查内容
7
证照证书
1、企业营业执照;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3、消防验收意见书; 查看营业执照、许可证 危 险 化 学 品 管 理
是否在有效期呢
条例、消防法
(1)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投入保障;(3)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
(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
关键设备的联锁保护及安全附件符合规 定,运行正常。
探测器应安装在无冲击、无振动、武强 电磁干扰、易于检修的场所,安装高 度、探测器的选型符合规定,定期对可 燃气体探测器GB50160-2018)、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 规范》(AQ3009-2007)、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 范》(GB50351-2014)、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 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 准》(GB/T50493-2019)、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 管理规范》
5
气瓶
6、易燃、可燃液体及可燃气体罐 区,是否按相关标准要求设置了防火 堤及隔堤,以及液位报警、呼吸阀、 阻火器、自动脱水器、安全阀、水封 井、通气孔、泡沫发生器、消防设施 等安全设施。 7、可燃液体装卸是否按规定设置了 紧急切断、定量充装、溢油联锁、静 电联锁、万向充装系统或装卸车用软 管、专用接地线等安全设施。 8、有毒液体作业场所是否进行了防 渗处理;腐蚀环境作业场所是否进行 了防腐处理;应急防护用品(空呼 器、防化服等)和个体防护用品是否 按规定配备、使用;在有毒及化学灼 伤作业场所,是否设置了淋洗器、洗 眼器防护设施。 1、外观无缺陷及腐蚀,漆色及标志 正确、明显。
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 评价报告后 15 日内,应当填写重大危 险源备案申请表,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 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每天对库区进行检查,对出库、入库进 行记录。库房干燥、通风,应安装防盗 报警器和监控系统,库门装双锁。
剧毒性商品应专库储存或存放在彼此间 隔的单间内,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 制度,并留有巡检记录。 剧毒化学品销售企业、购买单位应当在 销售、购买后 5 日内,将所销售、购买 的剧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 息报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备案,并输入 计算机系统。
作业人员严格按照规程作业。
监护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监护,监督作 业人员按照步骤逐项操作。
所有的特种设备必须建立特种设备台帐 和档案,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
必须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在设 备的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 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巡 检、校验、检修记录齐全。 安全泄压措施,安全阀、防爆膜、导爆 管、放空管等安全设施完好有效。 特种设备进日常维护保养记录齐全。
1
2、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 设置安全监控报警系统,涉及的压 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重要参 数的测量是否有远传和连续记录,液 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是否设 置紧急切断装置。 3、是否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安全 警示牌、危险物质安全告知牌,并将 可能发生事故的危害后果、应急信息 告知周边单位和有关人员。
2
剧毒 化学 品管 理
作业 管理
7、是否按规定将重大危险源及相关 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送所在地县级 以上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1、是否如实记录其生产、储存的剧 毒化学品的数量、流向,并采取必要 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丢 失或者被盗。
2、剧毒化学品是否在专用仓库内单 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 制度。
相关标准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 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 法》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 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 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危 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AQ 3036-2010)
附件 7:
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内容
项目
证件
人员 资格 证
重大 危险 源管 理
内容及要求
检查方法
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是否在 有效期内。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 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 可证有效期为三年。
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资格 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是否接受年度再 培训。
设立专库储存或存放在彼此间隔的单间 内,库房保持干燥、通风,实行双人收 发、双人保管制度,并留有巡检记录。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 则》(GB 15603-1995)、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 规定》
5、是否对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安 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每天对库区通风装置、监控系统等设施 设备进行检查, 并留有记录,监测报 警器应按规定进行年检。
1、是否按规定设置了消防水及泡沫 消防系统,消防设施是否完善,如: 消防水池、消防泵、泡沫液罐、消火 栓(炮)、泡沫栓(炮)、消防竖管、 消防水喷淋、移动式灭火器等。 2、爆炸危险区域内是否采用防爆电 气,仪表设备(防爆等级、防护等 级)选型、电气线路敷设及钢管配线 隔离密封等是否符合标准规定要求。 3、建构筑物、生产装置、工艺设备 及管道、罐区、装卸车设施、电气设 备、浮盘及罐体等电位连接、法兰跨 接、消除人体静电等,是否按规范要 求设置了防雷防静电设施;防雷防静 电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法定检测。 4、大型压缩机组、加热炉等关键设 备的联锁、保护及安全附件的设置及 运行,能否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5、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检测 点的位置、保护半径、安装高度、探 测器的选型、报警值设定值、检测报 警器的定期检定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1、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 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管理责任,制定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方案,建 立重大危险源档案。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 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48 学时,每年再 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6 学时,考核合格 后方可上岗作业,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 应资格的人员。 对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18)进行辨识,并记录辨 识过程与结果,对辨识确认的重大危险 源及时、逐项进行登记建档,制定重大 危险源管理制度及安全管理与监控方 案。
3、是否将其储存剧毒化学品数量、 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所 在地县级安监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1.是否制定检维修管理制度,并定期 进行检维修管理;是否在检维修作业 前实施风险分析、并采取和落实预防 和控制措施,是否控制检维修作业现 场的人员数量。 2、作业现场是否配备相应的安全防 护用品(具)及消防设施与器材。
检维修管理制度符合实际,进行检维修 作业应办理工作票。
作业场所应急设施完善,应急用品配备 齐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 例》、《毒害性商品储藏养 护技术条件》(GB 179161999)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 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AQ3013-2008)、
3
特种 设备
3、作业人员是否持相应的作业许可 证作业,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违 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4、作业活动监护人员是否具备基本 救护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持相应作 业许可证进行监护作业,作业过程中 不得离开监护岗位。 1、是否依法对特种设备进行规范管 理,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是否 存在未纳入管理的压力容器,是否存 在非法制造的压力容器。 2、是否依法办理特种设备登记注 册、检测检验、报废注销等手续,是 否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至于或者附着 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3、是否对在用特种设备及安全附 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 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 修,并保存记录。 4、是否按规定设置了相应的安全泄 压措施,安全阀、防爆膜、导爆管、 放空管等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5、是否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 日常维护保养,并保存记录。
4、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 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
5、是否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 定期检查、检验,并做好记录。
6、是否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 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装备,并定期 修订预案。
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 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 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 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 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值班 人员定时对各项数据进行记录留档。定 期检查紧急切断装置完好有效情况。
消防水池、消防泵、泡沫液罐、消火栓 (炮)、泡沫栓(炮)、消防竖管、消防 水喷淋、移动式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厂区 现场设置满足要求并完好有效。
防爆电气设备应根据爆炸危险区域的等 级和爆炸物质的类别、级别和组别进行 选型,仪表、电气线路等满足防爆要 求。 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内可能产生静电危 险的设备和管道,均应采取静电接地措 施,每组专设的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 值宜小于 100Ω,工艺装置内建筑物、 构筑物的防雷措施符合有关要求,防雷 防静电按规定进行检测。
3、危化品车辆安全阀、压力表、液 位计、紧急切断阀是否安全可靠,配 备的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
4、危险化学品是否储存在专用仓 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并 由专人负责管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 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 学品,是否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 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必须建立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运 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对 入库、出库危险化学品名称、数量、种 类等内容进行登记。 危化品车辆运输证及槽车检验报告,从 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 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取得相应的从业资 格证与车辆、人员对应并在有效期内, 人员穿戴防护服。 检查危险化学品车辆安全阀、压力表、 液位计、紧急切断阀等安全防护设施完 好有效,应急处理器材齐全,灭火器在 有效期内。
有毒液体作业场所、腐蚀环境作业场所 应急设施完善,应急用品配备齐全并处 于有效期内,人员作业防护用品穿戴规 范。
检查气瓶出厂编号、钢印标志、颜色标 记等清晰且符合要求。 气瓶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乙 炔气瓶必须装设专用的减压器,回火防 止器。 施工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要与动火点 保持 10 米的距离,氧气瓶与乙炔瓶的 距离应保持 5 米以上。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 规程》、《焊接与切割安 全》(GB9448-1999)
6
储 存、 运输
1、是否制订和不断完善危险化学品 收、储、装、卸、运等环节安全管理 制度,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 登记制度,严格产品储运管理。
2、危化品运输车辆的驾驶证、押运 证、行驶证、危化品运输证、槽车检 验报告是否符合要求,人员防护用品 是否穿戴整齐。
2、安全附件是否齐全、完好,防倾 倒措施是否可靠。
3、使用时与明火间距是否符合规 定。
储罐材质符合规范,防火提高度、间距 符合要求,液位报警、呼吸阀、阻火 器、自动脱水器、安全阀、水封井、通 气孔、泡沫发生器、消防设施等安全设 施完好有效。
紧急切断、定量充装、溢油联锁、静电 联锁、万向充装系统或装卸车用软管、 专用接地线等安全设施符合标准,齐全 有效。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 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AQ3013-2008)、《固定 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 规程》(TSG 21-2016)、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 规程》(TSG D00012009)、《石油化工安全仪 表系统设计规范》(GB 50770-2013)《特种设备 安全监察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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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设施 配备
组织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 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安全评估,也 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进行安全评估,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 满三年的,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 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 对危险源中的危险物质、工艺参数进行 检测,对重要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 测、检验,并做好检测、检验台帐。 依法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建 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 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 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 使用。
加油站重点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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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证书
1、企业营业执照;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3、消防验收意见书; 查看营业执照、许可证 危 险 化 学 品 管 理
是否在有效期呢
条例、消防法
(1)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投入保障;(3)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
(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
关键设备的联锁保护及安全附件符合规 定,运行正常。
探测器应安装在无冲击、无振动、武强 电磁干扰、易于检修的场所,安装高 度、探测器的选型符合规定,定期对可 燃气体探测器GB50160-2018)、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 规范》(AQ3009-2007)、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 范》(GB50351-2014)、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 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 准》(GB/T50493-2019)、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 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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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
6、易燃、可燃液体及可燃气体罐 区,是否按相关标准要求设置了防火 堤及隔堤,以及液位报警、呼吸阀、 阻火器、自动脱水器、安全阀、水封 井、通气孔、泡沫发生器、消防设施 等安全设施。 7、可燃液体装卸是否按规定设置了 紧急切断、定量充装、溢油联锁、静 电联锁、万向充装系统或装卸车用软 管、专用接地线等安全设施。 8、有毒液体作业场所是否进行了防 渗处理;腐蚀环境作业场所是否进行 了防腐处理;应急防护用品(空呼 器、防化服等)和个体防护用品是否 按规定配备、使用;在有毒及化学灼 伤作业场所,是否设置了淋洗器、洗 眼器防护设施。 1、外观无缺陷及腐蚀,漆色及标志 正确、明显。
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 评价报告后 15 日内,应当填写重大危 险源备案申请表,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 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每天对库区进行检查,对出库、入库进 行记录。库房干燥、通风,应安装防盗 报警器和监控系统,库门装双锁。
剧毒性商品应专库储存或存放在彼此间 隔的单间内,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 制度,并留有巡检记录。 剧毒化学品销售企业、购买单位应当在 销售、购买后 5 日内,将所销售、购买 的剧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 息报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备案,并输入 计算机系统。
作业人员严格按照规程作业。
监护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监护,监督作 业人员按照步骤逐项操作。
所有的特种设备必须建立特种设备台帐 和档案,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
必须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在设 备的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 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巡 检、校验、检修记录齐全。 安全泄压措施,安全阀、防爆膜、导爆 管、放空管等安全设施完好有效。 特种设备进日常维护保养记录齐全。
1
2、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 设置安全监控报警系统,涉及的压 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重要参 数的测量是否有远传和连续记录,液 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是否设 置紧急切断装置。 3、是否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安全 警示牌、危险物质安全告知牌,并将 可能发生事故的危害后果、应急信息 告知周边单位和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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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毒 化学 品管 理
作业 管理
7、是否按规定将重大危险源及相关 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送所在地县级 以上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1、是否如实记录其生产、储存的剧 毒化学品的数量、流向,并采取必要 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丢 失或者被盗。
2、剧毒化学品是否在专用仓库内单 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 制度。
相关标准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 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 法》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 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 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危 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AQ 3036-2010)
附件 7:
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内容
项目
证件
人员 资格 证
重大 危险 源管 理
内容及要求
检查方法
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是否在 有效期内。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 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 可证有效期为三年。
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资格 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是否接受年度再 培训。
设立专库储存或存放在彼此间隔的单间 内,库房保持干燥、通风,实行双人收 发、双人保管制度,并留有巡检记录。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 则》(GB 15603-1995)、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 规定》
5、是否对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安 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每天对库区通风装置、监控系统等设施 设备进行检查, 并留有记录,监测报 警器应按规定进行年检。
1、是否按规定设置了消防水及泡沫 消防系统,消防设施是否完善,如: 消防水池、消防泵、泡沫液罐、消火 栓(炮)、泡沫栓(炮)、消防竖管、 消防水喷淋、移动式灭火器等。 2、爆炸危险区域内是否采用防爆电 气,仪表设备(防爆等级、防护等 级)选型、电气线路敷设及钢管配线 隔离密封等是否符合标准规定要求。 3、建构筑物、生产装置、工艺设备 及管道、罐区、装卸车设施、电气设 备、浮盘及罐体等电位连接、法兰跨 接、消除人体静电等,是否按规范要 求设置了防雷防静电设施;防雷防静 电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法定检测。 4、大型压缩机组、加热炉等关键设 备的联锁、保护及安全附件的设置及 运行,能否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5、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检测 点的位置、保护半径、安装高度、探 测器的选型、报警值设定值、检测报 警器的定期检定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1、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 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管理责任,制定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方案,建 立重大危险源档案。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 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48 学时,每年再 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6 学时,考核合格 后方可上岗作业,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 应资格的人员。 对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18)进行辨识,并记录辨 识过程与结果,对辨识确认的重大危险 源及时、逐项进行登记建档,制定重大 危险源管理制度及安全管理与监控方 案。
3、是否将其储存剧毒化学品数量、 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所 在地县级安监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1.是否制定检维修管理制度,并定期 进行检维修管理;是否在检维修作业 前实施风险分析、并采取和落实预防 和控制措施,是否控制检维修作业现 场的人员数量。 2、作业现场是否配备相应的安全防 护用品(具)及消防设施与器材。
检维修管理制度符合实际,进行检维修 作业应办理工作票。
作业场所应急设施完善,应急用品配备 齐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 例》、《毒害性商品储藏养 护技术条件》(GB 179161999)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 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AQ3013-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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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 设备
3、作业人员是否持相应的作业许可 证作业,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违 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4、作业活动监护人员是否具备基本 救护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持相应作 业许可证进行监护作业,作业过程中 不得离开监护岗位。 1、是否依法对特种设备进行规范管 理,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是否 存在未纳入管理的压力容器,是否存 在非法制造的压力容器。 2、是否依法办理特种设备登记注 册、检测检验、报废注销等手续,是 否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至于或者附着 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3、是否对在用特种设备及安全附 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 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 修,并保存记录。 4、是否按规定设置了相应的安全泄 压措施,安全阀、防爆膜、导爆管、 放空管等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5、是否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 日常维护保养,并保存记录。
4、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 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
5、是否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 定期检查、检验,并做好记录。
6、是否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 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装备,并定期 修订预案。
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 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 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 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 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值班 人员定时对各项数据进行记录留档。定 期检查紧急切断装置完好有效情况。
消防水池、消防泵、泡沫液罐、消火栓 (炮)、泡沫栓(炮)、消防竖管、消防 水喷淋、移动式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厂区 现场设置满足要求并完好有效。
防爆电气设备应根据爆炸危险区域的等 级和爆炸物质的类别、级别和组别进行 选型,仪表、电气线路等满足防爆要 求。 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内可能产生静电危 险的设备和管道,均应采取静电接地措 施,每组专设的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 值宜小于 100Ω,工艺装置内建筑物、 构筑物的防雷措施符合有关要求,防雷 防静电按规定进行检测。
3、危化品车辆安全阀、压力表、液 位计、紧急切断阀是否安全可靠,配 备的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
4、危险化学品是否储存在专用仓 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并 由专人负责管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 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 学品,是否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 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必须建立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运 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对 入库、出库危险化学品名称、数量、种 类等内容进行登记。 危化品车辆运输证及槽车检验报告,从 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 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取得相应的从业资 格证与车辆、人员对应并在有效期内, 人员穿戴防护服。 检查危险化学品车辆安全阀、压力表、 液位计、紧急切断阀等安全防护设施完 好有效,应急处理器材齐全,灭火器在 有效期内。
有毒液体作业场所、腐蚀环境作业场所 应急设施完善,应急用品配备齐全并处 于有效期内,人员作业防护用品穿戴规 范。
检查气瓶出厂编号、钢印标志、颜色标 记等清晰且符合要求。 气瓶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乙 炔气瓶必须装设专用的减压器,回火防 止器。 施工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要与动火点 保持 10 米的距离,氧气瓶与乙炔瓶的 距离应保持 5 米以上。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 规程》、《焊接与切割安 全》(GB9448-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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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 存、 运输
1、是否制订和不断完善危险化学品 收、储、装、卸、运等环节安全管理 制度,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 登记制度,严格产品储运管理。
2、危化品运输车辆的驾驶证、押运 证、行驶证、危化品运输证、槽车检 验报告是否符合要求,人员防护用品 是否穿戴整齐。
2、安全附件是否齐全、完好,防倾 倒措施是否可靠。
3、使用时与明火间距是否符合规 定。
储罐材质符合规范,防火提高度、间距 符合要求,液位报警、呼吸阀、阻火 器、自动脱水器、安全阀、水封井、通 气孔、泡沫发生器、消防设施等安全设 施完好有效。
紧急切断、定量充装、溢油联锁、静电 联锁、万向充装系统或装卸车用软管、 专用接地线等安全设施符合标准,齐全 有效。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 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AQ3013-2008)、《固定 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 规程》(TSG 21-2016)、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 规程》(TSG D00012009)、《石油化工安全仪 表系统设计规范》(GB 50770-2013)《特种设备 安全监察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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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设施 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