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票据的种类和适用范围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非税收入类票据
(一)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额通用凭证。
(二)非税收入专用票据,是指特定的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特定的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专用凭证。
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收费票据、政府性基金票据。
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票据、罚没票据等。
(三)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是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行政事业单位收缴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二、结算类票据
(一)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职能的其他组织机构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时开具的凭证。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应当按照规定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政府性基金票据、罚没票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等相应的财政票据,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三)行政事业单位受政府非税收入执收单位的委托,代行收取政府非税收入,应当按照有关委托手续,使用委托单位领购的有关政府非税收入票据代收相应的政府非税收入,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四)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拨入经费、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形成单位收入,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五)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行为.
三.医疗收费票据
(一)医疗收费票据,是指非营利医疗卫生机构为门诊、急诊、急救、住院、体检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收款凭证.医疗收费票据是会记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卫生、社保、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
(二)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非营利医疗机构。
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是指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和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其中,公立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以及具有医疗救治资质和功能的急救中心、妇幼保健院(所、站)等公共卫生机构;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
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医疗机构、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级卫生室。
四、其他财政票据
(一)社会团体会费票据,是指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向会员收取会费时开具的凭证。
(二)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是指国家机关、公益性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其他公益性组织依法接受公益性捐赠时开具的凭证。
(三)辽宁省住宅维修基金专用收据。
(四)社会保险专用收据。
(五)辽宁省幼儿园、托儿所收费专用收据。
(六)人民法院诉讼收费专用收据。
五、财政票据包括非定额和定额两种形式
(一)非定额财政票据应当包括票据名称、票据编码、票据监制章、项目、标准、数量、金额、交款人、开票日期、联次及其用途、开票单位、开票人、复核人等内容。
(二)定额财政票据应当包括票据名称、票据编码、票据监制章、金额、开票日期、联次及其用途等内容.
(三)非定额财政票据一般设置三联,包括存根联、收据联、记账联,各联次采用不同颜色予以区分.定额财政票据一般设置两联,包括存
根联,收据联。
存根联由开票方留存,收据联由支付方收持,记账联由开票方留做记账凭证。
(四)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属于非定额财政票据,一般设置五联,包括回单联、借方凭证、贷方凭证、收据联、存根联.回单联退执收单位,借方凭证和贷方凭证分别由缴款人、收款人开户银行留存,收据联由缴款人收持,存根联由持收单位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