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项目部三不按照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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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37号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建设部37号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索引号:000013338/2018-00069 主题信息:其他发文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成日期:2018年03月08日文件名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效期:2018年06月01日生效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主题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2018年3月8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前期保障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4.08.25•【文号】建质[2014]123号•【施行日期】2014.08.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的通知(建质[2014]123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我部制定了《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反馈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8月25日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一、建筑施工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必须按规定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必须在岗履职,不得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二、项目经理必须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安全负全责,负责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负责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负责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项目经理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组织施工,不得偷工减料;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制定质量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编制、论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负责组织质量安全技术交底。

四、项目经理必须组织对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使用;必须组织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取样检测,送检试样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不得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五、项目经理必须组织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参加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分部工程的验收,参加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在验收文件上签字,不得签署虚假文件。

某公司有限公司反“三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某公司有限公司反“三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某公司有限公司反“三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反“三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全面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安全生产,保障员工健康。

首先,建立健全工作组织架构,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分工。

公司领导担任方案指导小组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建立协调联络机制,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其次,制定工作方案实施计划,明确各项工作内容、步骤及时间节点。

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划分阶段性工作目标,明确各部门具体责任人及配合部门,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第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内部宣传栏、宣传单、会议宣传等方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第四,强化监督检查,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建立健全专项治理工作台账,定期开展反“三违”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形成长效监督机制,保障治理工作效果。

最后,加强评估总结,持续改进专项治理工作。

定期对反“三违”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绩效评估,总结经验、找出不足,及时调整工作方向,持续改进专项治理工作,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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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6篇)

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6篇)

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一、项目经理是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文明卫生、防火工作,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劳动保护全面负责。

二、组织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上级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并落实到施工过程管理中,把安全生产提到日常议事日程上。

三、负责搞好职工安全教育,支持安全员工作,组织检查安全生产。

四、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按"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方针,及时落实整改。

五、发生工作事故,及时抢救,保护现场,上报上级部门。

六、不准违章指挥与强令职工冒险作业。

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一、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上级安全部门的规章制度。

二、根据施工技术方案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提出技术实施方案和改进方案中的技术措施要求。

三、在审核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时,发现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有权提出更改完善意见,使之完善纠正。

四、按照技术部门编制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根据施工现场实际补充编制分项分类的安全技术措施,使之完善和充实。

五、在施工过程中,对现场安全生产有责任进行管理,发现隐患,有权督促纠正、整改、通知安全员落实整改并汇报项目经理。

六、对施工设施和各类安全保护,防护物品,进行技术鉴定和提出结论性意见。

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卫生、防火管理工作,遵守国家法令,认真学习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准,加强自身建设。

二、经常及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汇报项目经理处理。

三、坚持原则,对违章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和事,决不姑息,敢于阻止和教育。

四、对安全设施的配置提出合理意见,提交项目经理解决,如得不到解决,应责令暂停施工,报公司处理。

五、安全员有权根据公司有关制度进行监督,对违纪者进行处罚,对安全先进者上报公司奖励。

六、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及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和上报公司。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范文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范文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范文一、目的和依据:为规范项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行为,切实保障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处罚规定。

本处罚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处罚规定适用于项目部员工和所有相关承包商、分包商方面的行为。

三、管理原则:1. 规范性原则: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必须进行严肃追究和处罚。

2. 公正性原则:处罚必须公正、公平,不偏袒任何一方。

3. 依法原则:处罚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并且符合程序正义。

四、处罚主体:项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部门是处罚的主体,负责对违反规定行为进行调查、确认和处罚。

五、处罚标准:1. 对未佩戴安全帽进行施工的行为:(1)首次违规:口头警告并上报该员工的违规情况,记录在案。

(2)重复违规:罚款50元,并进行书面警告,记录在案。

(3)多次重复违规:罚款100元,并进行书面警告,记录在案。

同时,限制该员工在一定期限内参与高风险工作。

2. 对乱丢废弃物和建筑垃圾行为:(1)首次违规:罚款100元,并进行书面警告,记录在案。

(2)重复违规:罚款200元,并进行书面警告,记录在案。

(3)多次重复违规:罚款500元,并进行书面警告,记录在案。

同时,限制该员工在一定期限内参与工地整理和清理工作。

3. 对未按规定使用个人防护装备行为:(1)首次违规:口头警告并上报该员工的违规情况,记录在案。

(2)重复违规:罚款50元,并进行书面警告,记录在案。

(3)多次重复违规:罚款100元,并进行书面警告,记录在案。

同时,限制该员工在一定期限内参与高风险工作。

4. 对违章作业行为:(1)首次违规:罚款500元,并进行书面警告,记录在案。

(2)重复违规:罚款1000元,并进行书面警告,记录在案。

(3)多次重复违规:罚款2000元,并进行书面警告,记录在案。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试行)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试行)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构建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以下简称建筑施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加快提升建筑施工本质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自治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的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坚持关口前移、源头防范、系统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推进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

第四条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托“自治区智慧工地一体化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实施。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从事项目建设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以下简称为工程参建单位)应当分别成立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研究、统筹、协调、落实工作。

具体承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机构应当按照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以及《自治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体系工作导则》等有关制度、规范,提供的方法与标准,开展风险辨识、分析、评价和隐患排查整治。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承担首要责任,牵头组织工程参建单位成立工程项目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工程项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全面工作,确保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覆盖工程项目的各区域、场所、岗位、各项作业活动和管理活动全过程。

工程三违制度

工程三违制度

工程三违制度一、工程三违的定义和范围工程三违是指在工程建设、施工、运营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工程管理要求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造成施工安全风险和质量问题;2.违反工程管理制度和程序,导致工程施工过程不规范和混乱;3.违反施工现场安全和环保要求,造成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4.违反工程合同约定和施工规范,损害工程建设单位的利益和声誉。

二、工程三违的管理措施1.建立健全工程三违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流程。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制定《工程三违管理办法》,明确工程三违的定义、范围和管理程序,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和处理机制,确保工程施工过程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2.加强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三违行为。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门人员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三违行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和质量。

3.加强对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工程施工管理水平。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和质量管理的监督和指导,提高工程施工管理水平。

4.严格执行工程合同约定和施工规范,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工程合同约定和施工规范,建立健全施工管理制度和程序,确保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和质量。

5.健全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考核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问责。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考核机制,对不良行为和工程三违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和追责,确保工程施工过程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三、工程三违的危害和风险1.工程三违行为严重影响施工安全和质量,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例如,忽视施工现场安全和环保要求,导致事故发生和环境污染,给工程建设单位和社会公众带来不良影响。

2.工程三违行为损害工程建设单位的利益和声誉,影响企业形象和发展。

例如,违反工程合同约定和施工规范,造成项目延误和损失,给企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和声誉风险。

建设工程三违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三违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三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防止和纠正建设工程的三违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三违是指建设工程中出现的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工程管理制度的违规行为。

即违反法定程序、规范和标准,违反合同规定,违反工程技术规范等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在建设工程过程中的各类建设工程。

第四条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要求本单位整改,必要时可以依法处罚。

第二章三违分类及规范第五条三违分为以下几类:(一)安全三违:指在建设工程中存在的各类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程序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章操作、违反安全规定、操作设备不当等;(二)质量三违:指建设工程在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中存在的各类违反施工质量要求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不合格、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三)文明施工三违: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违反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乱堆乱放、施工垃圾未及时清理等。

第六条对于三违行为,本单位应当按照以下规范进行整改:(一)对于安全三违,应当立即停止违规行为,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报告;(二)对于质量三违,应当根据质量要求进行整改,并进行质量验收;(三)对于文明施工三违,应当要求违规人员进行整改并进行相应处理。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触碰法律底线,履行好建设工程管理的责任,确保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

第三章三违管理机制第八条本单位建立健全三违管理机制,明确三违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进行检查评估。

第九条三违管理机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建立三违发现、整改、验收、归档的工作流程,明确责任人员及职责;(二)开展三违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三违行为的查处力度;(三)定期开展三违管理的培训和教育;(四)对三违行为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整改意见。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一、概述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是保障工程建设安全、顺利进行的重要内容。

为了加强对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定本规定,明确管理要求和处罚措施,以促进施工单位依法合规进行项目建设。

二、一般管理要求1. 项目部负责人要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和环保等要求的落实。

2. 项目部应设立专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岗位,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

3. 项目部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知识和技能。

4. 项目部应配备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和设备,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整洁和环境卫生。

5. 项目部要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档案,及时记录和报送相关安全、文明施工信息。

三、安全管理违规处罚措施1. 违规行为: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处罚措施: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 违规行为:未履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义务。

处罚措施: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 违规行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或标识不合格。

处罚措施: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4. 违规行为: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施工工艺或施工方法。

处罚措施: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文明施工违规处罚措施1. 违规行为: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存在建筑垃圾乱堆放等问题。

处罚措施: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2. 违规行为: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环境整治。

处罚措施: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 违规行为:施工单位未按规定保持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秩序。

处罚措施: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重大违规处罚措施1. 重大违规行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

工程项目部管理规章制度(5篇)

工程项目部管理规章制度(5篇)

工程项目部管理规章制度为规范项目部职工行为,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现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一、行为规范考核1、维护本项目部利益,热爱本职工作,遵守项目管理制度,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

2、遵守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项目部人员必须服从项目负责人的统一领导和分工安排。

3、爱护集体财产,损失或遗失照价赔偿。

严禁盗窃集体财物,发现以一罚十,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4、由于工作失误造成材料报废或消耗超标、以及经济损失等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5、生产场地、机械设备及宿舍区必须定期整理,保持整洁、文明、卫生的工作环境。

二、劳动纪律考核1、严格执行工艺纪律,文明生产、文明施工,如因违反操作规程或野蛮作业面而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全责。

2、上班时间不得溜班、窜岗,不得在施工场地追逐打闹,不得在上班途中无故滞留宿舍。

3、特殊情况不得在外留宿,发现一次,除在项目部通报外,扣除当月奖金。

4、保质保量完成当天的下达任务,不能完成任务的扣除半天考勤。

5、项目部人员不得酗酒打架,发现一次除在项目部工程例会上通报外,扣除本月基本工资。

6、项目部物资、财务等重要岗位责任人员不得接受供料方和下属施工队的宴请,发现一次除在项目部工程例会上通报外,扣除当月奖金,情节严重的上报上级党委。

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核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遵守“进场须知”等各项规章制度,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杜绝违章作业。

2、项目部人员一律统一佩带安全帽、工作服,挂牌上岗,持证作业。

3、不准在营区内私拉乱接电线,不准在宿舍内接电炉子等易引起火灾的电器等。

正常的接线应由电工统一安排。

4、项目部人员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就及时反映,及时清除,并有责任劝阻、制止其他人员的违章作业。

5、不准下河洗澡、到老百姓的池塘吊鱼,发现一次罚款____元。

四、考勤、请假考核1、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请假应有正当理由,并按手续提前出具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期满后按时上班,如特殊情况,期满后不能上班的及时补办手续,否则一律作旷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王蒙徽 2018年3月8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

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 前期保障发文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 生成日期: 2018年03月08日 文件名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有 效 期: 2018年06月01日生效文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安全生产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行动方案

建筑施工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安全生产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行动方案

建筑施工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安全生产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行动方案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按照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公司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30日止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反思、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上级单位安全生产系列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刻汲取建筑领域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贯彻落实新时期安全生产管理要点,通过开展“大反思、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四大行动,切实整治公司及项目存在的安全生产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政治责任不到位、岗位责任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提升公司和项目安全管理水平,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一)公司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公司领导、安委会相关成员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公司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督导检查等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1—组长:公司主方法导副组长:公司其他领导成员:平安生产总监、三总师副职、安委会成员部门卖力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质环保部,卖力全公司开展平安生产专项行动工作的构造、指导、协调、息通报及报送等工作。

(二)各单位需依照本方案要求,成立以本单位主方法导为组长的平安生产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参照本方案,研究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

项目、专业化分公司领导班子包保卖力,构造项目、专业化分公司开展好专项行动工作。

三、工作安排全公司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整治本企业和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存在问题,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稳定安全生产形势。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

“三违”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最新)

“三违”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最新)

“三违”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三违”办工作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认真开展好X年建设领域“三违”专项整治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全镇城乡建设秩序,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置,建立整治长效机制,全面遏制“三违”行为,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综合整治目标通过清理整治,掌握全镇“三违”现状,采取有力措施查处“三违”行为,有效遏制“三违”行为蔓延的势头,增强广大群众依法建设、依法用地的意识,建立健全我镇依法用地、建设、销售的长效机制。

二、整治原则坚持属地管理,辖区负责的原则,组建工作专班,广泛宣传政策,开展摸底调查,最大限度减少处置过程中不和谐因素;坚持部门与各村委共同监管,动态巡查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划片包段监管,定期开展巡查,建立村、镇“三违”监管体系;坚持依法处置,动真碰硬的原则,严格按法定程序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做好执行有据,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公开透明。

坚持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原则,实行乡镇统一领导,部门为“主体”,各村为“主攻”,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三、治理对象、范围(一)违法建设行为: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内容进行建设的行为;擅自改变规划许可建筑物性质、用途的行为;未办理《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临时建设及违反《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有关规定的行为;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进行建设施工的行为;未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或从业资格从事建筑经营活动的行为;各类抢占、多占、分发宅基地以及超面积建设的行为;违法占用土地擅自乱搭乱建的行为;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或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行为;未达到预售条件、未办理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的行为;变相开发(小产权房)的行为。

(二)违法用地行为:各类非法占用、买卖、转让土地的行为;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耕地建房或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行为;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行为;未经批准非法转让、出租、抵押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村组干部从事或参与违法占用、买卖、转让土地的行为。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问责制度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问责制度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问责制度一、总则为了强化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监管和责任追究,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提高工程施工质量,特制定本问责制度。

二、责任主体1、建设单位:负有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的相关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工作。

2、施工单位:负有贯彻实施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要求的责任,按照安全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工程施工作业,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3、监理单位:负有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情况,发现并及时整改工程安全隐患。

4、参建各方:负有根据相关安全规定,分工协作,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5、项目负责人:负有全面负责工程施工安全工作,对工程施工安全状况负总责。

6、现场施工人员:负有个人对自身安全的保护责任,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安全操作流程。

三、问责机制1、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的,建设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将被约谈,责令整改,并上报责任人员违规情况。

2、安全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制定或不完善的,施工单位负责人将受到警告,责令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安全督查不力的监理单位或负责人将被提醒并要求加强对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力度。

4、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项目负责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并承担工程施工安全责任。

5、施工现场发现违章操作的现场施工人员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并要求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6、对有较多安全隐患的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负责人员将会被取消其项目资格或岗位职责。

四、互联互通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施工安全过程中需及时连通,发现问题立即协同解决。

2、项目负责人需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将安全问题公开化,加强各方安全意识。

3、各方需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实时监控、及时报警、数据追溯。

五、问责结果1、对各方责任人的问责结果将被记录在案,并与相关单位的工程施工安全信用档案一同存档。

2、被追责人员将被列入相关安全生产黑名单,影响其未来从业资质的审批。

施工质量管理办法(三篇)

施工质量管理办法(三篇)

施工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含广州四航岩土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施工质量管理工作,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的行业法规,遵照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公司及岩土公司名义承接的中国境内工程项目(下称项目部)。

第三条各项目部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定、规程及合同文件等进行施工,并对所承担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第四条按照“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工程质量管理模式,各项目部应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自检、专检和交接检工作,自觉抓好施工质量,有效履行质量管理职能。

确保工程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为顾客提供满意服务。

第五条各项目部承建的工程(产品)质量均要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

第六条各项目部的施工质量管理和工程(产品)质量水平,是公司对各部门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七条各项目部应根据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及本办法逐级制订有关施工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施工质量管理体系第八条各项目部必须建立并不断健全完善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九条公司设立施工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施工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公司主管施工质量的领导、主管施工质量的部门负责人和各项目部主管施工质量工作的领导组成。

第十条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责任:(一)贯彻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制定公司施工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办法;(二)指导和抽查各项目部施工质量管理工作;(三)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四)组织或参加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协调解决重大质量事项和争端;(五)考核和评价各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六)审核、推动优质工程的评选和申报事项。

第十一条公司施工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自动任免,不另行文,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公司工程部负责。

建设工程三定四不准制度

建设工程三定四不准制度

建设工程三定四不准制度三定四不准制度具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符合工程施工管理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和效率,减少事故隐患,保障工程的安全进行。

三定制度是指确定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标准,确保质量工程顺利进行;四不准制度是指禁止施工中的四类违规行为,以保障工程的正常施工和施工安全。

在建设工程中,三定四不准制度是必须严格执行的,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介绍建设工程三定四不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一、三定制度的内容和要求1. 设计定:建设工程的设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设计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并且严格按照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设计,不能随意更改设计方案。

2. 施工定:建设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并且必须按照规定的施工工艺和施工工序进行施工,不能擅自更改施工方案。

3. 验收定:建设工程的验收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验收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验收资质,并且必须严格按照验收规定进行验收,不能虚报验收结果。

三定制度要求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确保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符合标准和规范,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四不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1. 不准违规操作:建设工程中施工人员不得擅自改变施工方案,不得违规操作或者超过规定的施工工艺和工序进行施工,一旦发现违规操作,将立即予以制止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不准违章施工:建设工程中施工单位和相关单位不得违反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建筑法规和安全生产法规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或者使用不合格的建材,一旦发现违章施工,将依法处理。

3. 不准质量问题:建设工程中不得存在质量问题,不得出现建筑结构不稳、建筑材料不合格等质量问题,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4. 不准事故发生:建设工程中不得发生施工事故,不得发生施工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情况,必须严格遵守施工安全规定,确保施工安全。

业扩报装与“三不指定”执行落实情况专项稽查工作方案

业扩报装与“三不指定”执行落实情况专项稽查工作方案

业扩报装与“三不指定”执行落实情况专项稽查工作方案(模板)一、稽查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对电力需求逐年增长,业扩报装成为电力供应的重要环节。

为确保电力市场公平、公正、透明,国家电网公司提出了“三不指定”原则,即不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供应商。

为贯彻落实“三不指定”原则,保障电力供应安全,特开展此次专项稽查。

二、稽查目标1.了解业扩报装过程中“三不指定”原则的执行情况。

2.查找并纠正违反“三不指定”原则的行为。

3.提高业扩报装工作效率,确保电力供应安全。

三、稽查内容1.业扩报装流程的合规性。

2.“三不指定”原则在业扩报装中的落实情况。

3.相关部门在业扩报装中的职责履行情况。

4.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四、稽查方法1.文件审查:对业扩报装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审查,了解“三不指定”原则的执行情况。

2.实地调查:对业扩报装项目进行实地调查,了解项目实施过程中“三不指定”原则的落实情况。

3.问卷调查:向相关单位发放问卷调查,收集关于“三不指定”原则执行情况的反馈意见。

4.专题访谈:与业扩报装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专题访谈,了解他们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稽查流程1.成立稽查小组:由公司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组成稽查小组。

2.制定稽查方案:根据稽查目标、内容和方法,制定具体的稽查方案。

3.稽查准备:收集相关资料,对稽查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稽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4.稽查实施:按照稽查方案,对业扩报装项目进行稽查。

5.问题反馈:将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提出整改建议。

6.整改落实:相关部门针对稽查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六、稽查时间本次专项稽查工作自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

七、稽查要求1.稽查小组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稽查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稽查过程中,要注重沟通协调,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3.稽查结果要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篡改。

4.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业扩报装与“三不指定”执行落实情况专项稽查工作方案(模板)

业扩报装与“三不指定”执行落实情况专项稽查工作方案(模板)

业扩报装与“三不指定”执行落实情况专项稽查工作方案编写:XXXXXXXXX初审:XXXXXXXXX审定:XXXXXXXXXXXXX市供电局营销稽查中心2014年4月业扩报装与“三不指定”执行落实情况专项稽查工作方案为了解基层单位业扩报装标准化管理工作情况,及时发现业扩报装过程存在问题,促进客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的逐步规范和业扩办理效率逐步提升,为贯彻落实网、省公司2014年关于业扩报装专项治理会议精神和《XXXX供电局业扩报装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营销稽查中心计划于5月开展业扩报装与“三不指定”执行落实情况专项稽查,为确保专项稽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稽查时间2014年5月8日至2014年5月29日。

二、稽查方式本次专项稽查采取现场稽查和在线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到各县局市场营销部和随机抽取1-3个供电所进行业务检查,力求以点带面,检查日常管理开展执行情况,进一步规范业扩报装管理,防范经营风险,提升员工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不断提高供电服务水平。

三、稽查重点1、检查客户用电报装申请“预受理服务”执行情况。

提取预受理工作单,报装项目不走流程、不入系统、体外循环的行为,对有意向办理用电的客户是否提供预受理服务,预受理工作单是否严格执行业扩上门服务等规章制度。

2、检查用电申请环节的资料、客户信息重要资料的提交、录入及审核执行情况。

严查受理部门或人员未按规定提供合法证明、有效的相关报装资料及违规审批用电报装行为。

3、了解各县区局供电所现场勘查及供电方案的答复、设计资料审核、中间检查和竣工验收、业扩费用收取与合同的签订、装表接电、资料归档各个阶段时限要求的广控。

是否存在设障碍、拖延报装的行为。

4、检查客户受电工程设计环节典型设计应用情况。

严查未按照业扩典设标准执行的原因及处理措施,规范客户受电工程设计市场秩序。

5、检查业扩工程是否存在三指定行为;是否存在拖延、中止、刁难用户和收取额外费用等行为;检查用户用电报装受理是否存在以供电能力不足为由拒绝、拖延用户办理报装,误导用户放弃自主选择设计施工工程设备材料供应的情况;检查供电方案中是否存在未明确引入电源、计量方式、电网架设方式等必要信息,影响用户选择设计单位及供电方案答复、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办理时限以及用户受电工程的市场开放情况。

工程三不施工制度

工程三不施工制度

工程三不施工制度一、工程三不施工的概念工程三不施工,即禁止在雨雪天气、云雾大的气象条件下施工;风力大于6级不宜进行高空作业;梯子、架子倾斜度不得大于1:4。

这三条规定是工程现场施工中不可忽视的制度,它们的存在可以有效地保障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

二、工程三不施工的原因1、天气条件恶劣。

在雨雪天气、云雾大的情况下,施工容易受到天气的影响,容易出现事故,所以一般情况下都会停工或者限制施工。

特别是在高空作业的情况下,风力大于6级更是会对作业人员的安全造成威胁。

2、设备和工具受限。

梯子、架子是施工中经常用到的工具,如果倾斜度过大,会影响工作的效率,甚至会引起事故。

所以这一规定能够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

三、工程三不施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1、天气条件不利。

在雨雪天气、云雾大的情况下,一般要求停工或者限制施工。

只有在气象条件恶劣的情况下,施工单位才能自行决定是否继续施工,但必须要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

2、风力大于6级不宜进行高空作业。

在天气条件不利的情况下,风力往往会比较大,这时候进行高空作业就会变得非常危险。

施工人员必须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确保高空作业的安全。

3、梯子、架子倾斜度不得大于1:4。

在工程施工中,经常需要使用梯子和架子来进行作业,如果倾斜度过大,会影响作业人员的安全,甚至会发生事故。

所以需要注意梯子、架子的安全使用。

四、工程三不施工的执行1、施工单位负责执行。

工程现场施工由施工单位负责管理,所以执行工程三不施工制度也是由施工单位负责。

2、施工单位要建立好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执行人员。

在工程现场要设置告示牌,告知所有作业人员工程三不施工的内容和要求。

3、施工单位要对工程三不施工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所有作业人员都明白相关规定。

五、工程三不施工的意义1、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

工程现场施工是一个高风险的环境,特别是在恶劣天气和高空作业情况下,作业人员的安全需要得到保障。

2、保障工程的质量。

只有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才能保障工程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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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编制依据 (2)
二、工程概况 (2)
四、组织机构 (5)
五、工作目标 (5)
六、工作方案 (6)
一、编制依据
1、关于开展对“三不按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京建发(2012)115号)
2、施工技术标准
3、施工试验标准
4、施工图纸
5、相关标准、图集、规范
二、工程概况
1、建设项目概况
2、建筑设计概况
3、结构设计概况
四、组织机构
1、组织机构
根据2012年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对“三不按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和公司管理要求,为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项目部成立“三不按照”工作小组。

组长:张钺平(项目经理)
副组长:张益民(总工程师)
组员:李晓玮(技术)、李东涛(技术)、刘国宇(技术)、刘兴佳(质量)、张斌(质量)、贾寅洪(试验)、边淑荣(资料)
2、工作职责
组长:对工程整体质量、安全负责。

副组长:对工程是否按照图纸、施工技术、检验检测等施工负责
组员:对工程日常质量、试验、技术等方面的检查工作。

五、工作目标
根据2012年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对“三不按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以治理不按照图纸施工、不按照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按照规定
对建筑材料进行检验(简称“三不按照”)违法违规行为为出发点,找出隐患,找准“三不按照”发生的根源,分析潜在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强化工程质量过程控制,落实质量责任制,建立健全对“三不按照”进行治理的长效机制,加强全员工程质量安全意识,避免出现“三不按照”违法违规行为。

六、工作方案
1、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
2、强化质量验收过程管理,严格执行“三检制”;
3、试验检测项目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要求进行见证取样;
4、每月对施工质量、试验检测做两次检查,并做好记录;
5、对发现有不符合“三不按照”的问题,及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整改完毕后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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