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全面推动“信用辽宁”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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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全面推动“信用辽宁”建设工作方案》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11.26
•【字号】辽委办发[2009]54号
•【施行日期】2009.11.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全面推动“信用辽宁”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委办发[2009]54号)
各市委、市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
《辽宁省全面推动“信用辽宁”建设工作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辽宁省全面推动“信用辽宁”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 [2007]17号)精神,创建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信用辽宁”建设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信用辽宁”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整合各类信用信息资源、实现信用信息共享为基础,以完善法制和信用制度为保障,以政府信用建设、金融信用建设和司法环境建设为重点,建立与现代市场体系相适应的社会诚信环境,确立信用秩序,构建信用文化,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逐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内控和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全省社会信用体系。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社会参与。

各级政府要成立专门机构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政府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积极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力,整合各类信用信息资源,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建立社会奖惩联动机制。

2.统筹规划,分类指导。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各地区要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不断加强组织与制度建设,相关部门实行专人负责制。

区别不同情况,采取应对措施,有计划、分步骤、科学地组织实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3.重点突破,强化应用。

按照健全法规、培育市场、专业运作。

服务社会的方针,在政府行政监管、金融服务、重要市场交易等方面强化信用建设,树立政府公信力,推广信用产品的社会化应用,建设信用人文环境。

二、工作目标
“信用辽宁”建设要以3年初见成效、5年大见成效为目标,逐步将辽宁建设成为全国诚信度最高的省份之一。

到2012年,全社会基本形成文明守信的良好风尚,知信守信观念得到加强,初步建立与经济生活各环节密切相关的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政府关联类不良贷款大幅下降,国有企业遗留的重点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到2014年,全省投资环境和金融生态环境显著改善:金融风险有效防范,金
融不良资产所占比重下降,中小企业、县域经济融资难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三、基本模式
“信用辽宁”建设工作要逐步构建“一个支撑、两个保障、两个平台、三大体系”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即以弘扬信用文化为支撑,以法律法规和失信惩戒为保障,构筑信用体系的信用信息基础平台和服务平台,建立政府、企业和个人三大信用体系。

当前,要重点建设以政府信用、金融信用、司法环境建设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本模式。

政府信用建设包括精心设计以重塑辽宁形象为重点的阶段性失信整治工作,从政府自身做起,推广到全社会;加强相关部门依法行政、信用信息开放、信用法规制定、信用宣传教育等工作;完善全省信用信息征集平台建设。

金融信用建设主要以完善人民银行的信贷征信系统为基础,完善征信数据库,以加大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化解金融风险为宗旨,服务全省经济健康稳定运行。

司法环境建设以打造“阳光司法”为目标,确保司法公正、公平。

四、工作重点
(一)打造阳光政府,推进政府信用建设。

加强政府守信示范工程建设,树立政府信用形象。

一是率先解决政府自身失信问题,集中整治政府关联类不良贷款和债务拖欠,与金融机构联手,清理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银行不良贷款和保险机构应收账款,进一步加强政府融资平台规范化建设;二是巩固完善政府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尤其是行政执法的公正性;三是完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评议考核和投诉制度,将公务员诚信状况列为干部任用、评优的重要内容,塑造政府诚信形象。

(二)维护金融安全,保障经济秩序。

加强政府与金融部门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长期合作,协调配合金融机构清理国有企业遗留的重点问题。

政府部门、央行驻省机构、金融监管部门和各类金融机构要开展联合治理行动,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政府要尊重金融机构的经营自主权,支持金融机构改革和发展,帮助银行清收政府关联类不良贷款。

制定逃废债企业的认定办法和惩戒机制程序,建立逃废债企
业信息共享和同业联合制裁制度。

金融部门要整合金融类信用信息,建立起包括信贷、证券、保险等信用信息在内的金融数据库,逐步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立全省金融类与非金融类信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使信用信息有效地服务社会。

积极鼓励在企业信贷中使用非金融信用信息资源,全面评估企业信用状况,有效化解金融风险,运用信用信息维护经济秩序,促进信用交易。

(三)推进司法公平,维护司法公正。

推动司法系统信用建设,依照司法公开原则,实行审务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保证司法公正、公平。

人民法院要全面落买公开审判制度,坚持依法、及时、公开的原则,实现审判信息、审判结果、管理制度公开,提高司法透明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要提高判决执行率、降低案件改判率,着力解决案件调解与判决执行难问题,推进执行案件信息公开,建立执行案件信息查询制度,加快执行案件信息系统建设,并与银行、工商、税务、监察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和对不守信者的威慑机制,以公开促公正、促公信。

检察院和公安系统要继续推进“阳光办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加快政府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健全公共信用信息社会服务功能。

加快包括政府政务监管信用信息在内的全社会非金融信用信息全面整合,实现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全面覆盖。

推动部门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以确保信用数据全面、及时、准确,为全社会提供信息完整、功能齐全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满足金融领域的实际需要,满足信用服务业发展的需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五)加强信用立法,提供法制保障。

积极推动信用法制建设,在贯彻国务院和省关于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法规基础上,适时制定出台个人信用信息管理、信用服务机构设立及其从业人员管理、信用产品使用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由政府信用主管部门会同征信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信用法规体系。

(六)建立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

各行政部门要应用信用信息提升本部门、本行业监管能力,在加强自身诚信形象建设的同时,积极鼓励与表彰守信行为,限制
和制裁失信行为,形成社会威慑力。

通过公共媒体加大依法披露失信行为黑名单的力度,提高失信成本,促进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损的社会环境。

加强对全省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经营活动和服务质量的监管,规范其执业行为,提高其核心竞争力和产品公信度。

对于在经营活动中违反诚信原则,出具与真实情况不符的信用产品,给服务对象造成资产损失的中介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支持金融机构依法维护金融债权,严厉打击金融欺诈、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制售假保单等行为;支持税务部门依法治税,打击偷逃骗税行为;支持工商、质监、物价部门规范市场秩序,打击违法经营、制假售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七)培育信用市场,发展信用交易。

按照《辽宁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发布使用办法》的相关规定,推进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信用产品和相关服务履行市场监管和公共管理职责。

在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投标、资质认定、年审年检、产权交易以及政府投资补助、贴息项目的审批等方面使用企业信用报告和评估资料。

积极引导各行业扩大信用需求、发展信用交易,扩大信用经济规模。

(八)增强社会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广大公民的信用意识和道德水平。

将诚信建设作为评选表彰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重要标准,贯穿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过程。

组织信用知识文化普及活动,将信用专业人才列入我省“急需人才”目录,培养高层次信用专业人才。

宣传文化部门要把信用文化宣传作为一项长期重点任务。

组织省内各类宣传媒体,通过各种渠道,利用各种方式,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扩大信用体系建设的社会影响力。

同时,要积极宣传我省信用工作先进经验、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全力打造“信用辽宁”形象,提升在全国的信用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机构建设,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各市、县要参照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管理办法,建立市、县两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并指定专门领导机构主管该项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本地区信用体系建设的推进方案,确保辖区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标顺利实现。

(二)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各级政府要根据全省“信用辽宁”建设的统一部署和目标任务分解,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信用辽宁”建设成效突出的地区、部门和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

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制定部门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督促检查。

(三)注重工作沟通协调,形成全社会合力。

“信用辽宁”建设需要全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参与和积极配合。

省有关部门要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根据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扎扎实实地抓好落实工作。

尤其是在信用信息的归集开放、信用信息平台的共建共享等方面,要有大局意识,破除本位观念。

在宣传教育、法规制定、执法检查等方面,要相互协调,联手行动,提高工作的效率和成效。

同时,要注意做好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工作。

(四)加大各级政府的资金支持力度。

要充分发挥政府的推动和支持作用。

对于征集信用信息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局的各城市、重点部门、重点机构的基础平台和数据库,属公共财政支出范围的,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投资建设,逐步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确保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附: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表: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
┌───────┬──────────────────┬──────┬─────────────┐
│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工作起止时间│负责部门│
├───────┴──────────────────┴──────┴─────────────┤
│政府信用建设

├───────┬──────────────────┬──────┬─────────────┤
││各市和省直相关部门根据“信用辽宁”│││
││建设工作方案,制定年度具体实施方│││
││案。

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省直机关:1:委、省│
│“信用辽宁”建│(包括信用信息平台项目建设、数据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没工作目标责任│集、报送、更新、不良信息发布与曝│2010年1月-│领导小组办公室、│
││光、数据库的运行与安全管理、信用立│2014年12月│省社会信用体系建│
│考核││││
││法、信用宣传、信用教育等)分解到││设领导小组成员单│
││省直相关部门和各市,纳入政府目标责││位、各市政府│
││任考核中。

各市政府参照省标准将此工│││
││作纳入本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

│││
├───────┼──────────────────┼──────┼─────────────┤
││制定颁布《辽宁省行政机关个人信用信│││
│信用立法工作│息征集发布使用办法》和《辽宁省重点工│2010年1月-│省政府法制办、省│
│││2010年12月│发展改革委│
││程领域中使用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等。

│││
├───────┼──────────────────┼──────┼─────────────┤
││││省政府金融办、省财│
││解决政府自身失信问题,集中整治政府││政厅、省国资委、省│
│调查清理政府关│关联类不良贷款和债务。

认真清理国有││国土资源厅、省发展│
│联类不良贷款和│企业呆账、坏账等历史遗留问题,改善│2010年1月-│改革委、人民银行沈│
│债务及国有企│国有企业形象,提升国有企业信用。

积│2014年12月│阳分行、辽宁银监局、│
│业、金融机构的│极支持金融机构依法采取各类有效方式││大连银监局、省经济和│
│历史遗留问题│清收盘活不良资产,化解不良贷款风││信息化委、省工商局、│
││险,解决抵债资产处置难问题。

││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省法院、各·市政府│
├───────┼──────────────────┼──────┼─────────────┤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
││││商局、省国税局、省地│
││││税局、省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厅、省住房城│
││││乡建设厅、省民政厅、│
││││省质监局、沈阳海关、│
││││大连海关、省公安厅、│
││政府政务监管信用信息全面整合,依法││省教育厅、省卫生厅、│
││推动部门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以确保信││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用数据全面、及时、准确,为全社会提││省科技厅、省中小企│
│全省公共信用信│供信息完整、功能齐全的信用信息数据││业厅、省环保厅、省财│
│息平台建设│库和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制定完善全省││政厅、省安全生产监│
││信用信息采集规范。

实现省、市、县三││管局、省司法厅、省交│
││级信用信息数据平台之间的交换与共││通斤:、省文化厅、省外│
││││经贸厅、省通信管理│
││享。

│││
││││局、省物价局、省国资│
││││委、省服务业委、省经│
││││济和信息化委、省知识│
││││产:权局、人民银行沈阳│
││││分行、辽宁银监局、辽宁│
││││证监局、辽宁保监局、省│
││││信息中心及相关部门、│
││││各市政府│
└───────┴──────────────────┴──────┴─────────────┘
续表
┌───────┬─────────────────┬──────┬─────────┐
│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工作起止时间│负责部门│
├───────┼─────────────────┼──────┼─────────┤
││││省发展改革委、省公│
││││安厅、省人力资源社│
││建立公务员及重点人群信用档案。

建立││会保障厅、省法院、│
││││省司法厅、省工商│
││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统一标识的公务││

││││局、省国税局、省地│
│全省公共信用信│员、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律师、会│2010年1月-│税局、省财政厅、省│
││计师、评估师、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息平台建设││2014年12月│文化厅、省交通厅、│
││重点农户等特定重点人群信用档案,集││

││中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统一管理,││省质监局、省住房城│
││││乡建设厅、省教育│
││逐步实现个人信用管理体系框架。

│││
││││厅、省旅游局、省通│
││││信管理局、省信息中│
││││心│
├───────┼─────────────────┼──────┼─────────┤
││采取政府管理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方││省发展改革委、省│
││式,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行业││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律、守信承诺、社会公示、群众监督││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重点行业信用体│四位一体的社会监管模式。

在房地产、│2010年1月-│省质监局、省工商│
│系建设│建筑与装修、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民办│2014年12月│局、省卫生厅、省│
││教育、医疗、旅游、广告、出租车、农││教育厅、省交通厅、│
││业生产资料经营等领域重点加强行业协││省物价局、省旅游│
││会自律建设。

││局、省信息中心│
├───────┼─────────────────┼──────┼─────────┤
││││省发展改革委、省│
││在政府的行政行为中率先应用信用信││财政厅、省经济和│
││息,对信用产品的使用作出制度性安││信息化委、省服务│
││排。

一是在行政许可、资质认定、政府││业委、省农委、省│
││采购、政府项目招标投标、政府补助贴││物价局、省交通厅、│
│信用信息平台数│息等资金安排、发行债券、企业上市等│2010年1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据的应用│环节使用企业信用报告,对有严重失信│2014年12月│省教育厅、省卫生│
││记录的企业设定准人限制。

二是对信用││厅、省工商局、省│
││优良的企业和个人,在信贷、工商注││国税局、省地税局、│
││册、税收等方面,依法给予优先、便利││省水利厅、辽宁银│
││││监局、辽宁证监局、│
││或一定形式的奖励。

│││
││││省政府金融办及相│
││││关部门│
├───────┼─────────────────┼──────┼─────────┤
││在全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
││学广泛、深人、持久地开展学生“诚││

││实守信”普及教育活动,使考试作弊、││

││弄虚作假、逃废助学贷款、恶意欠缴学││

││费等不良风气得到有效遏制。

将信用专││省教育厅、省人力│
││业人才列入我省“急需人才”目录,│2010年1月-│资源社会保障厅、│
│诚信教育建设│制定培养计划和工作方案,引进高层次│2014年12月│省发展改革委、省│
││信用管理人才。

大力开展信用管理职业││

││教育。

建立信用管理从业人员管理体系││物价局│
││和上岗考试制度。

条件成熟时选择具备││

││条件的高等院校,开设信用管理专业。

│││
││在教职工中开展诚信师德教育,加强教│││
││育工作者队伍建设。

│││
└───────┴─────────────────┴──────┴─────────┘
续表
┌───────┬─────────────────┬──────┬─────────┐
│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工作起止时间│负责部门│
├───────┼─────────────────┼──────┼─────────┤
││省财政要对各重点部门信用信息基础平││

││台运行及维护费用给予适当补助,纳入││

│信用体系建设的│财政预算管理;各市要对管辖范围内的││

││信用数据库建设与运营维护费用纳入市│2010年1月-│省发展改革委、省│
│资金保证││2014年12月│财政厅、各市政府│
││财政预算安排。

此外,省、市财政部门││

││要保障信用体系建设主管部门的日常工││

││作费用支出。

││

├───────┼─────────────────┼──────┼─────────┤
││宣传文化部门制定“信用辽宁”建设││

││总体宣传规划,保证我省“信用辽宁”││

││建设的宣传工作长期、全面开展,营造││

││我省“信用辽宁”建设强大舆论氛围。

││省委宣传部、省文│
││策划及开展“信用辽宁”大型宣传活││化厅、省广电局、│
│“信用辽宁”宣│动,利用辽宁日报、辽宁广播电视台、│2010年1月-│省新闻出版局、辽│
│传工作│东北新闻网等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开辟│2014年12月│宁日报社、辽宁广│
││专栏、专题节目,制作宣传公益广告等││播电视台、东北新│
││多种形式开展集中宣传和系列宣传。

设││闻网、信用辽宁网、│
││立“辽宁诚信周”,固定开展集中社会││省发展改革委│
││诚信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听取社会各方││

││面建议。

││

├───────┼─────────────────┼──────┼─────────┤
││广泛宣传一批诚实守信的先进典型,在││

││全社会营造重信守诺的良好氛围。

在服││

││务行业和涉外窗口单位深入开展“文││

││明优质服务”竞赛,加强职业道德教││省委宣传部、省直│
││育,提升服务水平,树立诚信服务新形│2010年1月-│机关工委、省总工│
│信用文化建设│││

││象。

扎实推进农村“道德信贷”工程,│2014年12月│会、团省委、省妇│
││实现诚信建设和农民贷款致富的互动和││联│
││双赢。

深入开展“百家食品企业道德││

││承诺”活动,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

││费环境。

││

├───────┼─────────────────┼──────┼─────────┤
││││省社会信用体系建│
││积极鼓励与表彰守信行为,限制和制裁││设领导小组成员单│
│失信曝光惩戒机│失信行为,形成社会威慑力。

通过公共│2010年1月-│位、辽宁日报社、│
│制│媒体加大依法披露失信行为和黑名单力│2014年12月│辽宁广播电视台、│
││度,提高失信成本。

││民心网、东北新闻│
││││网、信用辽宁网│
└───────┴─────────────────┴──────┴─────────┘
续表
┌────────┬─────────────────┬──────┬─────────┐
│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工作起止时间│负责部门│
├────────┴─────────────────┴──────┴─────────┤
│金融信用建设

├────────┬─────────────────┬──────┬─────────┤
││完善人民银行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为││人民银行沈阳分行、│
││基础的全国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实现││省政府金融办、省│
││政府与银行业间信用信息资源共享。

││发展改革委│
│├─────────────────┼──────┼─────────┤
││建立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牵头,各金融机│││
││构参与,公检法机关密切配合的反洗钱││人民银行沈阳分行、│
││工作协调机制。

完善内部信贷管理制度│2010年1月-│辽宁银监局、省法│
││和约束机制,人制度上约束信贷人员,│2014年12月│院、省检察院、省│
││相抵信贷的“道德风险”,加强贷后管││公安厅│
││理,化解金融风险。

│││
│├─────────────────┼──────┼─────────┤
││建立重点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提升中小│││
││企业信用融资能力。

采取企业自愿公│││
│创建良好信用投│示、主管部门采集信息等方式,建立重│││
│资环境│点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档案。

完善中小企│2010年1月-│人民银行沈阳分行、│
││业信用信息征集、评价和利用制度,促│2014年12月│省中小企业厅│
││进信用状况良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优先得到银行│││
││业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

│││
│├─────────────────┼──────┼─────────┤
││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人社农户的信用││人民银行沈阳分店、│
││信息档案。

拓宽农村融资渠道,积极支││省农委、省海洋渔│
││持“三农”发展,推进农村农业、副││业厅、省林业厅、│
││业、渔业、养殖业专业户建立农户电子│2010年1月-│省农村信用联社、│
││信用档案,开展涉农企业信用信息征│2014年12月│省供销社、省政府│
││集,提高金融信贷投放效率,探索农户││金融办、辽宁银监│
││互助联保等有效方式,拓宽农村经济组││局、大连银监局│
││织和农户融资渠道。

│││
├────────┴─────────────────┴──────┴─────────┤
│司法环境建设

├────────┬─────────────────┬──────┬─────────┤
││以打造我省良好的司法信用环境为重│││
││点,依照司法公开原则,实行审务公│││
││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出台各部类││省委政法委、省法│
││案件质量标准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与细│2010年1月-││
│“阳光司法”工程│││院、省检察院、省│
││则,制定错案、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办│2014年12月│司法厅、省公安厅│
││法,实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的统一。

│││
││提高判决执行率、降低案件改判率,解│││
││决案件调解与判决执行难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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