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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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
一级:本人工资×90%
二级:本人工资×85%
三级:本人工资×80%
四级:本人工资×75%
〖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单位支付】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五级:本人工资×70%
六级:本人工资×60%
伤
残
补
助
金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级:本人工资×27
二级:本人工资×25
三级:本人工资×23
四级:本人工资×21
〖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安排适当的工作。五级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配偶:月工资×40%பைடு நூலகம்
其他亲属:
月工资×30%
孤寡老人或孤儿:
在上述标准上增加10%
合计
五级的就业补助金:
113791.2
六级的就业补助金:
99567.3
七级:71119.5
八级:56895.6
九级:42671.7
十级:28447.8
工
亡
待
遇
丧葬补助金
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8448元
工亡补助金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3616×20=672320元
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五级支付24个月,六级支付21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七级支付15个月,八级支付12个月,九级支付9个月,十级支付6个月。
参照《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23条规定。
参照《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24条规定。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支付)
按照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上增加10%,抚恤金总和不应高于生前的工资。
参见《因公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配偶或父母要求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子女未满18周岁。
2018年陕西省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赔偿项目
法律依据
配套规定
计算公式
数额
医
疗
康
复
待
遇
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
【单位支付】
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伤情严重或特殊情况最多可再延长12个月。
2、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本人工资(元∕天×误工天数)
医疗费
生活自理障碍依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条件进行划分。五项均需护理的,为完全不能自理;三项需要护理的,为大部分不能自理;一项需要护理的,为部分不能自理
完全不能自理:
4741.3×50%=2370.7
大部分不能自理:
4741.3×40%=1896.5
部分不能自理:
4741.3×30%=1422.4
伤
残
待
遇
医疗补助金
五级和六级工伤的,经本人提出,可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五级支付24个月,六级支付21个月;
参照《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23条规定。
五级的医疗补助金:
4741.3×24=113791.2
六级的医疗补助金:
4741.3×21=99567.3
五级:本人工资×18
六级:本人工资×16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七级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本人工资×13
八级:本人工资×11
九级:本人工资×9
十级:本人工资×7
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为本人工资的75%。
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康复费
比照医疗费。
伙食补助费
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参照《陕西省工伤康复管理试行办法》第12条规定
一般为30元∕天×住院天数
交通食宿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仅支付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用。
伤
残
待
遇
伤残辅助器具费
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配置辅助器具所需的费用。
生活护理费
(按月支付)
1、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2、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3、【单位支付】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七级至十级工伤的,劳动合同期满或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七级支付15个月,八级支付12个月,九级支付9个月,十级支付6个月。
参照《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24条规定。
七级:71119.5
八级:56895.6
九级:42671.7
十级:28447.8
伤残就业补助金【单位支付】
一级:本人工资×90%
二级:本人工资×85%
三级:本人工资×80%
四级:本人工资×75%
〖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单位支付】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五级:本人工资×70%
六级:本人工资×60%
伤
残
补
助
金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级:本人工资×27
二级:本人工资×25
三级:本人工资×23
四级:本人工资×21
〖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安排适当的工作。五级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配偶:月工资×40%பைடு நூலகம்
其他亲属:
月工资×30%
孤寡老人或孤儿:
在上述标准上增加10%
合计
五级的就业补助金:
113791.2
六级的就业补助金:
99567.3
七级:71119.5
八级:56895.6
九级:42671.7
十级:28447.8
工
亡
待
遇
丧葬补助金
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8448元
工亡补助金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3616×20=672320元
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五级支付24个月,六级支付21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七级支付15个月,八级支付12个月,九级支付9个月,十级支付6个月。
参照《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23条规定。
参照《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24条规定。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支付)
按照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上增加10%,抚恤金总和不应高于生前的工资。
参见《因公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配偶或父母要求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子女未满18周岁。
2018年陕西省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赔偿项目
法律依据
配套规定
计算公式
数额
医
疗
康
复
待
遇
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
【单位支付】
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伤情严重或特殊情况最多可再延长12个月。
2、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本人工资(元∕天×误工天数)
医疗费
生活自理障碍依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条件进行划分。五项均需护理的,为完全不能自理;三项需要护理的,为大部分不能自理;一项需要护理的,为部分不能自理
完全不能自理:
4741.3×50%=2370.7
大部分不能自理:
4741.3×40%=1896.5
部分不能自理:
4741.3×30%=1422.4
伤
残
待
遇
医疗补助金
五级和六级工伤的,经本人提出,可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五级支付24个月,六级支付21个月;
参照《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23条规定。
五级的医疗补助金:
4741.3×24=113791.2
六级的医疗补助金:
4741.3×21=99567.3
五级:本人工资×18
六级:本人工资×16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七级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本人工资×13
八级:本人工资×11
九级:本人工资×9
十级:本人工资×7
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为本人工资的75%。
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康复费
比照医疗费。
伙食补助费
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参照《陕西省工伤康复管理试行办法》第12条规定
一般为30元∕天×住院天数
交通食宿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仅支付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用。
伤
残
待
遇
伤残辅助器具费
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配置辅助器具所需的费用。
生活护理费
(按月支付)
1、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2、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3、【单位支付】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七级至十级工伤的,劳动合同期满或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七级支付15个月,八级支付12个月,九级支付9个月,十级支付6个月。
参照《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24条规定。
七级:71119.5
八级:56895.6
九级:42671.7
十级:28447.8
伤残就业补助金【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