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半成品保护奖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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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半成品保护奖罚制度
为了更好的加强成品、半成品的保护,避免施工中造成浪费,节约工程成本,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1 现浇钢筋砼工程成品保护
1.1.1 筋绑扎成型的成品质量保护
▲钢筋按图绑扎成型完工后,应将多余钢筋,扎丝及垃圾清理干净。

▲接地及预埋等焊接不能有咬口、烧伤钢筋。

▲木工支模及安装预埋、砼浇筑时,不得随意弯曲、拆除钢筋。

▲基础、梁、板绑扎成型完工的钢筋上,后续工种、施工作业人员不能任意踩踏或堆置重物,以免钢筋弯曲变形。

▲木工支模完工后、作业面上的垃圾应及时清理干净。

▲。

违反以上各项规定将对施工人员罚款100元,施工班组罚款200元,施工队罚款500元。

1.1.2 模板保护
▲模板支模成活后应及时将全部多余材料及垃圾清理干净。

▲安装预留、预埋应在支模时配合进行,不得任意拆除模板及重锤敲打模板、支撑,以免影响质量。

▲模板侧模不得堆靠钢筋等重物,以免倾斜、偏位,影响模板质量。

▲禁止平台模板面上集中堆放重物。

▲砼浇筑时,不准用振动棒等撬动模板及埋件,特殊部位砼应反锹入模,以免模板因局部荷载过大造成模板受压变形。

▲。

▲模板安装成型后,应派专人值班保护,进行检查、校正,以确保模板安装质量。

违反以上各项规定将对施工人员罚款20元,施工班组罚款50元,施工队罚款100元。

1.1.3 砼成品保护
▲砼浇筑完成应将散落在模板上的砼清理干净并按方案要求进行覆盖保护。

雨期施工砼,应按雨期要求进行覆盖保护。

▲砼终凝前,不得上人作业,应按规定确保间隔时间和养护期。

▲楼层砼面上应按作业程序分批进场施工作业材料,尽量分散均匀放置,不得集中堆放。

▲下道工序施工的或堆放的油漆、酸类等物品,应用桶装放置,施工操作时,应对砼面进行覆盖保护。

▲不得随意开槽打洞,安装应在砼浇筑前做好预留预埋。

▲砼面上临时安置施工设备应垫板,并应作好防污染覆盖措施,防止机油等污染。

▲不得重锤重物击打砼面。

对柱角保护不得碰坏。

▲砼承重结构模板应达到规定强度方可拆除。

违反以上各项规定将对施工人员罚款100元,施工班组罚款200元,施工队罚款500元。

1.2 砌体成品质量保护
1.2.1 需要预留预埋的管道铁件、门窗框应同砌体有机配合,做好预留预埋工作。

1.2.2 砌体完成后按标准要求进行养护。

雨期施工按要求进行覆盖保护,保证砌体成品质量。

1.2.3 砌体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干净,保证外观质量。

1.2.4 不得随意开槽打洞,重物重锤击撞砌体。

1.2.5 挑、拱、砌体的模板支撑,应保证砌体达到要求强度后方能拆除。

擅自违反以上各项规定将对施工人员罚款20元,施工班组罚款50元,施工队罚款100元。

1.3 楼地面成品保护
1.3.1 水泥砂浆及块料面层的楼地面,应设置保护栏杆,到成品达到规定强度后方能拆除,成活后建筑垃圾及多余材料应及时清理干净。

1.3.2 雨期施工要求做好防雨措施,以确保楼地面质量。

1.3.3 水泥砂浆、广场砖及地砖等硬块料贴在楼地面,不允许放带棱角硬材料及易污染的油、酸、漆、水泥等物料。

1.3.4 下道工序进场施工,应对施工范围楼地面进行覆盖保护,对油漆料、砂浆操作面下,楼面应铺设防污染塑料布,操作架的钢管应设垫板,钢质扶手挡板等硬物应轻放,不得抛敲撞击楼地面。

1.3.5 注意清洁卫生,高层建筑应在楼层内指定位置设置临时厕所,以确保清洁卫生。

1.3.6 严禁在楼地面敲钉、生火。

擅自违反以上各项规定将对施工人员罚款20元,施工班组罚款50元,施工队
罚款100元。

1.4 门窗成品、半成品质量保护
1.4.1 木门框安装后,应按规定设置拉档,以免门框变形。

1.4.2 运输车道进出口的门框两边应钉槽型防护挡板,同小车高度一致,以免小车碰坏门框。

1.4.3 铝合金门窗框塑料保护膜完好,不得随意拆除。

1.4.4 不得利用门窗框销头,作架子横挡使用。

1.4.5 窗口进出材料应设置保护挡板,覆盖塑料布防止压坏、碰伤、污染。

1.4.6 施工墙面油漆涂料时,应对门窗进行覆盖保护。

作业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不得碰撞挤压门窗。

不得随意在门窗上敲击、涂写,或打钉、挂物。

门窗开启,应按规定扣好风钩、门碰。

擅自违反以上各项规定将对施工人员罚款100元,施工班组罚款200元,施工队罚款500元。

1.5 装饰成品质量保护
1.5.1 所有室内外,楼上楼下、厅堂、房间,每一装饰面成活后,均应按规定清理干净,进行成品质量保护工作。

1.5.2 不得在装饰成品上涂写、敲击、刻划。

1.5.3 作业架子拆除时应注意防止钢管碰撞,脚手板应轻放。

1.5.4 门窗及时关闭开启,保持室内通风干燥,风雨天门窗应关严,防止装饰后霉变。

1.5.5 严禁用火、用水,防止装饰成品污染受潮变色。

1.5.6 对室外、厅堂、雕塑装饰品设置防护栏杆保护。

1.5.7 分区按层对装饰成品进行专人值班保管。

1.5.8 因工作需要进房检查、测试、调试时,应换穿工作鞋,防止泥浆污染。

擅自违反以上各项规定将对施工人员罚款200元,施工班组罚款500元,施工队罚款1000元。

1.6 屋面防水施工的成品保护
1.6.1 屋面防水施工完工后应清理干净,做到屋面干净,排水畅通。

1.6.2 不得在防水屋面上堆放材料、杂物、机具。

1.6.3 不得在防水屋面上用火及敲踩。

1.6.4 因收尾工作需要在防水屋面上作业,应先设置好防护木板、铁皮覆盖保
护设施,散落材料及垃圾应工完场清,清理干净;电焊工作应做好防火隔离。

1.6.5 因设计变更,在已完防水屋面上增加或换型安装设备,必须事先做好防水屋面成品质量保护措施方能施工。

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并进行质量检查复验。

如有损坏及时修补,确保防水质量。

擅自违反以上各项规定将对施工人员罚款200元,施工班组罚款500元,施工队罚款1000元。

2 风雨季施工成品、半成品保护
深圳地处亚热带地区,温湿多雷雨,更处于沿海地区,容易受台风袭击,为保证施工安全,塔吊、井架不倾覆,施工质量不受影响,现场文明施工能做好,施工中采取以下措施:
2.1 做好现场排水工作,及时将地面积水排出场外。

2.2 砼浇捣时,如遇到暴雨,应用蓬布将施工处加以覆盖,并按规范要求留设施工缝。

2.3 施工中作好塔吊、井架等防雷工作,作好防雷接地,利用结构钢筋作为接地引下线,现场机具设备必须有可靠接地,雨天机具设备应加以覆盖,做好防雨防漏电措施。

2.4 雷暴雨及台风来临前,必须先检查现场机具及外架,加固大型机具及施工外架,作好防台风工作。

2.5 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塔吊暂停使用,塔吊要放松旋转动刹,使伸臂能随风自由转动。

2.6 大雨或大风来临时,现场必须设人员值班,发现险情,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大雨或大风后应对现场所有设备、设施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整修,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2.7 大雨台风来临前,现场要储备足够的物资以便大雨台风后,迅速投入施工,保证施工继续进行。

2.8 进入装修阶段后,做好天气预报工作,在风雨来临之前关闭好门窗,以放雨水进入室内,特别是在交工阶段,楼层保卫人员必须进行巡视,以确保受损。

擅自违反以上各项规定将对施工人员罚款200元,施工班组罚款500元,施工队罚款1000元。

二O一0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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