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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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报销范围
生育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
一生育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医疗费用;
三生育津贴;
报销标准
1、人工流产报销210元,放环术报销200元;
2、16周以内引产术报销1000元,16周以上引产术报销1800元;
3、药费限额中的正常产药费限额报销200元;
4、剖宫产报销450元;
5、16周以内及以上引产仍分别报销100元和150元。

报销条件
生育医疗费用指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医疗费用。

计划生育医疗费用指参保的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实施人工流产术或者引产术、输卵管或者输精管结扎以及复通手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报销材料
1、《兰州市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
2、《生育保健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婴儿出生或死亡证明、流产证明和本人IC卡及医疗单据等。

报销流程
参保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医疗终结后,由用人单位填报《兰州市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并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核发的《生育保健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医院出具的婴儿出生或死亡证明、流产证明和本人IC卡及医疗单据等,到医疗保险经办
机构申请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经审批后,由用人单位或本人持IC卡到商业银行各网点统一领取生育津贴。

一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
二不符合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费用;
三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四应当由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或者按照规定由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支付的费用;
五属于医疗事故等应当由第三方负担的费用;
六在国外以及港澳台地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七新生儿疾病筛查、护理和医疗的费用;
八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费用;
九国家和我省规定的不属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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