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范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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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条目的
为了提高我厂的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全厂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立高水平、高技术、高安全素质的职工队伍。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厂属各部门在职职工、劳务派遣员工、临时工。

第三条术语与分类
(一)术语
安全教育系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及安全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二)安全教育培训分类:
1.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2.在岗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3.外包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各部门年初(____月下旬)将本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上报安监部,安监部汇总后提交人资部纳入本年度全厂职工培训计划中,并以厂发文的形式发布。

(一)各部门培训计划和完成情况格式见(附件1)。

(二)全厂培训计划和完成情况格式见(附件2)。

第五条新人员入厂其厂级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部牵头安全监察部实施完成;部门级安全教育由部门主任(副主任)或安全专工负责完成;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完成。

三级安全教育讲课者和受教育者均要进行书面签字确认,并进行安规考试。

第六条新人员入厂(含劳务派遣员工)的三级安全考试:厂级由人力资源部牵头安监部出题,试卷由安监部存档;部门级安全教育考试由安全专工负责,试卷由部门存档;班组级安全教育考试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试卷由班组存档。

部门临时请的临时用工由部门自行负责培训考试,培训资料及试卷由部门存档。

第七条每年____月由人资部组织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进行培训后,在安监部的配合下组织资格考试,合格者以厂发文的形式发布。

培训资料安监部和人资部存档。

相关安全规章制度考试,由安全监察部负责出题和组织,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配合进行。

第八条每年____月进行生产分场“安规”考试,由各部门自行出题,安监部、人资部配合进行。

第九条每年____月进行生产分场“运规”和“检规”考试,由生技部负责组织,人资部和安监部配合,考试试题由各生产分场自行出题,考试成绩分别报生技、安监、人资存档,试卷由各部门自行保存。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复证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按照证件到期情况统计需要复证和需要取证人员,提前聘请有资质单位进行培训和发证工作。

各生产部门安全专工每年元月份要统计本部门特种作业人员的需要培训情况交人力资源部,便于人力资源
部安排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工作。

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持证上岗的执行情况,并于每年年初公布一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便于监督,以杜绝无证上岗现象发生。

第十条人资部要建立个人培训档案(包括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档案),并对档案随时进行更新。

第十一条人资部负责组织全厂的所有生产人员进行紧急救护的培训,并熟练掌握现场触电急救法。

第十二条保卫部负责对全厂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全厂职工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十三条安全教育的内容有思想政治、安全劳动保护方针和政策、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典型经验及事故教训教育等。

第十四条新入厂的生产工作人员(含劳务派遣员工)要经下列培训:
(一)入厂教育:对新入厂正式职工进行厂规、厂纪、生产流程、消防知识及安全知识等的教育,其中“安规及相关制度”有关部分(总则)学习后要经考试合格方可分下分场。

劳务派遣人员只需进行“安规及相关制度”有关部分(总则)学习后经考试合格即可分到分场。

(二)新入厂正式职工和劳务派遣人员分到分场后要经分场一级的《安规》学习考试:电气专业学习《安规》(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热机专业学习《安规》(热力和机械部分)。

试卷及评分均由分场负责。

(三)新入厂人员分到班组后还要经过《安规》专业部分(如锅炉、汽机、电气、燃运等)的学习考试合格。

试卷及评分均由班组负责。

第十三条在岗人员须经下列安全培训。

(一)班组应对在岗生产人员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技术培训、安全技术抽问、事故预想及反事故演习等培训,并作好记录。

(二)离开运行岗位____个月及以上人员重返运行岗位,必须经过熟悉设备系统、运行方式的跟班实习,并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再上岗。

(三)生产工作人员调换岗位,操作设备或技术条件发生变化,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操作方法和安全技术教育,并进行实际操作训练,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四)全厂的所有生产人员必须经紧急救护法的培训,并熟练掌握现场触电急救法,所有职工都应学习消防知识,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五)新提升和任命的各级生产领导人员,应经有关安全方针、法规、规程制度及安全责任制的学习,经上级管理部门组织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六)每次应急预案演习作为应急培训的重要内容,参演人员应熟悉应急救援全过程,提高应急知识,同时参演人员进行应急演习签字。

(七)厂里组织的各类生产培训应有安全方面的课程内容。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法规、规程制度的定期考试。

(一)厂级正副领导、正副总工程师、职能部门主任按规定参加贵州金元集团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程制度考试。

(二)厂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贵州金元集团公司组织的《安规》抽考。

(三)厂每年要组织一次对部门负责人、生产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

(四)厂属各分场的运行、检修、试验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和进行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

(五)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每年经过培训,考试合格,以正式文件公布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名单。

(六)对违反规程制度造成事故、一类障碍和严重未遂事故的责任者,进行有关规程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第十五条外包队伍进厂施工在签订安全协议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并进行签字认可后方能签订安全协议。

工作前部门或班组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能开工,安全技术交底不能一交到底,部门和班组安全管理人员要时常到现场进行安全提醒和交代。

第十六条各部门临时工安全教育应建立培训档案(格式见附件5)。

第十七条厂工会、人资部、党群部、安监部等部门每年应根据上级精神组织安全知识竞赛、演讲等;应用录像、电视、报纸、板报、图片、简报等对职工进行形象化的培训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十八条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各生产部门对年度安全培训情况进行总结,并将部门安全培训总结上交安全监察部和人力资源部。

第四章检查与考核
第十九条本制度执行情况由安监部及分管厂领导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条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各部门应将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上报安监部,安监部____月____日前应制定全厂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上报人资部,未按时间完成的考核相关部门负责人____元。

第二十一条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各部门将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完成情况上报安监部,安监部____月____日前将完成情况检查汇总归档。

第二十二条部门应按计划时间落实开展好各种安全培训计划,安监部按季度进行跟踪检查。

第二十三条“安规及制度、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等人员考试不及格者考核当事人____元,对考试不及格的人员,部门应在____天内重新组织培训考试,未经考试合格人员不准上岗工作。

第二十四条参加金元公司抽查人员考试不及格者(____分以上为及格),班长(技术员)考核____元,专工考核____元,主任(副主任)考核____元,厂长(包括副厂级)考核____元。

第二十五条年龄(男)50、(女)____岁的老职工《安规及制度》可免考。

电厂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范文(2)
一、概述
本制度旨在规范电厂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保障电厂运营的安全稳定。

二、培训主体
1. 电厂安全教育培训主体包括:
a. 所有在职员工
b. 进厂施工单位人员
c. 周边居民及其他相关人员
三、培训内容
1. 电厂安全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a. 安全意识培养和引导
b. 安全操作规程及技术规范
c. 灭火器材操作使用
d. 应急处置和逃生演练
e.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
f. 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宣传
四、培训方式
1. 电厂安全教育培训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之一或多种方式相结合:
a. 线下讲座与培训班形式
b. 线上网络学习平台
c. 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实操训练
五、培训计划
1. 电厂安全教育培训应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2. 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对象以及培训方式等内容。

六、培训记录与管理
1. 电厂应建立培训档案,记录参加培训的员工和相关人员的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并进行分类存档。

2. 培训记录应作为评优、晋升和奖惩等工作的依据。

七、培训效果评估
1. 电厂应定期组织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以检验培训的实际效果。

2. 培训效果评估可采用问卷调查、模拟演练或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

八、培训与配套措施
1. 电厂应建立健全配套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设备和装备的维护保养,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等。

2. 员工参加培训后,应落实实际操作要求,将培训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九、培训责任与监督
1. 电厂应明确培训责任,制定相关岗位责任制度,并落实到位。

2. 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监督与检查,确保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十、附则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有关电厂安全教育培训的其他管理制度和规定必须与本制度相一致,否则以本制度为准。

以上为电厂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的范本,旨在为电厂制定相关制度提供参考。

电厂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范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厂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电厂运行安全稳定,根据《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厂内所有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条安全教育培训的目标是使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和技能,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技能过硬、操作规范、安全可靠。

第四条电厂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科学组织、分类管理,强化实践操作和应急演练,促进职工的主动参与与自我提升。

第五条电厂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当与电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衔接,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促进。

第六条电厂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当实行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确保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第七条按照电厂相关规定的要求,每年制定全年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第八条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应当包括内容、对象、时间、地点和方式等方面的详细安排。

第九条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应当围绕电厂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根据职工的工种、岗位和年限等因素进行分类设置。

第十条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应当充分考虑职工的学习能力和实际需求,合理安排培训的时间和学习的强度。

第十一条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应当做到全年有计划、全员参与、全面推进。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第十二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以下方面:
(一)国家法律法规和电厂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知识;
(二)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标准;
(三)职业病防护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
(四)危险区域的辨识、判断和疏散;
(五)常见的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和教训;
(六)电厂常用设备、设施和工艺的安全操作规程;
(七)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

第十三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当经过专业评估,确保学习的科学性、实践性和针对性。

第十四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当按照模块化的方式进行设置,根据职工的不同需求和资质进行分类授课。

第十五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及时更新,根据电厂新设备、设施和工艺的变化进行调整和补充。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方式
第十六条安全教育培训方式包括以下形式:
(一)课堂讲授:由专业人员进行理论知识的讲解和传授;
(二)现场操作:通过实际操作和示范,提高职工的技能水平;
(三)模拟训练:通过模拟的方式进行实际操作的训练;
(四)案例分析:通过分析真实的安全事故案例,加深职工的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安全教育培训方式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职工的需求选择合适的组织形式。

第十八条安全教育培训方式应当采用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既保证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又兼顾集中与分散的要求。

第五章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第十九条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机制,确保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二十条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应当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做好培训人员的组织和培训任务的落实。

第二十一条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应当建立培训档案,记录职工的培训情况和学习成绩,为进一步的培训提供依据。

第二十二条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应当根据电厂的运行情况和职工的需求,进行及时的调整和优化。

第二十三条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应当建立有效的监督和反馈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纠正。

第六章安全教育培训评估
第二十四条安全教育培训应当进行定期评估,及时了解培训效果并进行调整。

第二十五条安全教育培训评估应当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评估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第二十六条安全教育培训评估应当由专业的机构或人员进行,确保评估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电厂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电厂。

第二十八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三年,届满后需重新制定。

第二十九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电厂所有,并经电厂相关部门批准授权。

第三十条本管理制度的修改、补充以及废止,应经电厂有关部门审批,并发布通知后生效。

以上为电厂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的范本,供参考使用。

具体应根据电厂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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