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招租奖罚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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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招租奖罚制度范本
第一条总则
为了规范公寓招租行为,保障公寓租赁市场秩序,提高公寓租赁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奖罚制度。

第二条奖励措施
1. 奖励对象:公寓租赁企业、中介机构及个人。

2. 奖励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无不良记录;
(2)租赁合同规范,租金合理,服务优质;
(3)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租户提供便利设施和服务;
(4)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租赁市场调控工作。

3. 奖励方式:
(1)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等;
(2)授予荣誉称号,如“优秀租赁企业”、“诚信中介”等;
(3)在媒体上宣传表彰;
(4)提供业务培训、管理咨询等支持。

第三条惩罚措施
1. 惩罚对象:公寓租赁企业、中介机构及个人。

2. 惩罚条件: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存在不正当经营行为;
(2)租赁合同不规范,存在霸王条款,损害租户权益;
(3)租金涨幅过大,扰乱市场秩序;
(4)提供虚假房源信息,误导租户;
(5)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6)拒绝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租赁市场调控工作。

3. 惩罚方式:
(1)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2)责令停业整顿,吊销相关许可证;
(3)纳入信用体系,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4)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5)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实施与监督
1. 本奖罚制度由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 设立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3. 定期对公寓租赁市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对奖励对象进行定期评估,不符合奖励条件的,予以撤销奖励。

5. 对惩罚对象进行跟踪管理,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五条附则
本奖罚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本奖罚制度解释权归市人民政府所有。

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实施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并报请相关政府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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