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领域工作安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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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领域工
作安排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邯郸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5.11
•【字号】邯政小头[2011]62号
•【施行日期】2011.05.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
正文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领域工作安排
意见
(邯政小头〔2011〕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
为做好今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围绕加快发展和加速转型双重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在行政体制改革、统筹城乡发展、增强市场主体活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争取有较大突破,为实现科学发展、富民强市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主要目标任务
(一)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
抓好已削减行政许可项目的落实,加强监管,防止反弹(市监察局牵头)。
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长效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完善配套措施,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审批管理制度(市法制办牵头)。
加强和规范全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完善市、县、乡三级行政服务体系,完善行政审批相关配套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能。
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加快建设网上行政服务中心,逐步完善网上公开、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和网上监管功能,实现网上审批和电子公务监察“两个系统三级联网”,全面提高全市行政服务水平。
(市民服务中心牵头)
2、积极组织实施乡镇机构改革。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明确任务,抓紧组织实施。
根据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和加快城镇化的要求,抓好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
3、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在调查研究、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研究行政类、公益类、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的途径,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探索管办分离的实现形式。
认真总结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经验,规范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做好指导协调服务。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二)探索完善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体制机制。
1、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落实有关政策,壮大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形成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利益导向机制和资金支撑体系。
建立产业聚集的引导机制,加快工业聚集区建设,在土地配置、税费减免、融资渠道等方面给予支持,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工业集聚区转移,实现产业集约、集聚发展。
建立规模扩张的整合机制,鼓励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围绕主业和自身优势,开展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更多规模大、实力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行业排头兵。
建立持续发展的投融资机制,
鼓励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开展科技型企业创业投资基金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或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等。
建立提升水平的开放机制,以国家推进京津冀都市圈发展为契机,发挥毗邻京津的区位优势,建立完善引进京津地区人才、技术、资金以及承接产业转移的政策措施。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2、完善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
加快构建“产、学、研、金、介”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推进重大科技项目、重点创新型企业和重大创新平台建设。
进一步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企业研发投入税前抵扣政策,建立完善财政投入与企业投入、社会资金相结合的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对企业开展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
建立科技风险投资,加强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主研单位或参与单位的奖励进行规范。
鼓励企业对科技创新进行多途径有益探索,对荣获国家创新型企业进行项目资金奖励。
加强科技市场建设,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市科技局牵头)
3、健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
建立以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为导向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提高限制类、淘汰类企业加价标准。
对居民生活用电实施阶梯电价。
进一步推进水价改革,研究制定鼓励再生水生产和使用价格政策。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及时调整成品油、天然气价格。
完善规范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全面推行城市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建立全面反映环境损害价格、污染物处置价格的环境价格体系(市物价局牵头)。
完善节能减排约束、激励和考核机制,研究制定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促进在排污总量控制下的排污权有序流转。
探索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三)积极推进统筹城乡体制机制建设。
1、加快城市化发展制度创新。
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快城市化、冀中南城市群总体战略,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推动产业和人口向城市聚集。
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地放宽落户条件,农民户口转到城镇后,在计划生育、承包地等方面仍可享受农村户口相关政策,在统筹城乡试点县,放宽城镇落户条件,对村改居后的城区居民统一登记为城市居民。
制定具体配套措施,确保进城农民在就业创业、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医疗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颁布实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全面取消暂住证制度,统一实行居住证制度,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市公安局牵头)
2、推进统筹城乡体制机制建设。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抓好城乡统筹发展试点县建设,在城乡一体规划、土地制度创新、资金长效投入、人口集中居住等方面积累经验。
大力推进新民居建设,把农村新民居建设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的有效途径和重要内容,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强化规划引领、产业带动,健康有序地推进人口集中居住、土地集约利用、产业集聚发展和公共服务提升。
充分利用国家推进土地整治政策,积极引导分散村庄适当合并,鼓励联村并建。
利用市场机制搭建投融资平台,大力推进村企共建,引导和集聚信贷资金、社会资金参与新民居建设。
(市农办牵头)
3、推进城镇管理体制改革。
按照省批复的《邯郸市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推进方案》的要求和国家、省行政区划调整有关规定,对统筹城乡试点县纳入城区管理的镇、村,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镇改街、乡改镇、村改居工作。
根据大城区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县、街道、社区三级管理新体制和工作运行新体制。
(市民政局牵头)
4、推进农村综合产权制度改革。
以明晰产权为核心,探索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搭建农村房屋交易、土地流转的服务平台,激活资产市场,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为农村发展注入活力。
(市发展改革委
牵头)
5、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全市县、乡两级土地流转有形市场覆盖率达到100%。
全面建立村级集体财富积累机制,增加农村集体收入。
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和宅基地管理机制,建设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鼓励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
深化林木采伐等集体林权配套制度改革,探索国有林场改革有效形式。
(市农办牵头)
(四)做大做强市场主体。
1、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发展。
积极推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推动国有资本向资源性、基础性重点行业以及先进制造业、金融服务业集中。
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推进我市企业与央企在钢铁、煤化工、装备制造、物流产业等领域合资合作。
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整体上市,不具备条件的逐步把优良主营业务注入上市公司,实现主业整体上市。
继续深化国有大中型企业内部改革,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强化集团公司管控能力,加强集团公司内部整合。
不断完善国资监管体制,试行企业董事外派制度。
(市国资委牵头)
2、推动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抓好落实。
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重点发展区域性核心担保机构,依托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积极推广再担保试点,探索建设再担保体系。
创新创业辅导服务方式,通过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行业协会、专业化服务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搭建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逐步构建起社会化市场化运作为主、政府引导扶持为辅的创业辅导服务体系。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五)完善就业、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
1、促进就业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把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作为工作重点,落实政策措施,加大帮扶力度。
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全面深化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研究探索企业工资水平提高与国民经济增长、企业效益增长联动机制。
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
加强创业培训、孵化基地、小额贷款担保工作,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
继续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落到实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
2、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继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暂行办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
抓好第二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失业保险全部实现市级统筹。
保持城乡低保标准与全市平均水平同步增长,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加强医疗救助制度建设,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全部实行门诊救助。
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逐步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住房困难。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
(六)深化财政金融投资改革。
1、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全面推进市、县政府间财政划分制度改革,合理划分财权事权,调动其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的积极性。
整合各类财政性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更好地发挥在改善民生、扩大消费中的重要作用。
实施新一轮激励性财政体制,促进县(市)区经济协调发展。
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配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
(市财政局牵头)
2、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加大企业上市步伐,扩大企业直接融资规模。
依托优势企业,探索培育综合性钢铁交易平台。
整合地方金融资产,
做优做强邯郸银行。
加快推进县级农村信用社向农村商业银行或合作银行转换。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支持和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鼓励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
消除制度障碍,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健康发展。
(市金融办牵头)
3、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尽快出台我市实施意见,支持民间资本投向我市支持的产业领域、重点开发区域和产业聚集区。
按照国家要求及时修订投资核准目录,完善并联审批方式,加快实施网上审批。
跟踪国家投资立法进展情况,及时制定我市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
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管理,加大整合力度,增强政府投融资功能。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七)深化医药卫生、文化、教育体制改革。
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完成作为全省医改试点规定的工作目标和医改三年重点实施方案确定的五项重点改革任务。
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逐步提高保障标准。
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做好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
以建立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为突破口,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在政府举办的基本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继续推进基层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综合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探索购买服务、风险基金等多渠道补偿方式,保证基层机构正常运转和持续发展。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实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街道全覆盖(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有效形式,健全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
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举办医疗机构,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市卫生局牵头)
2、加快文化体制改革。
构建科学有效的文化管理体制,继续推动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自身职能转变,落实政企、政事分开,加快培育合格文化市场,加强对文化市场依法管理和科学管理。
建立完善国有文化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探索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办法,增强国有文化企业市场竞争力。
进一步深化党报宣传与经营两分开和广播电视制播分离,壮大报业、广电两大传媒公司实力,逐步实现集团化发展目标。
坚持公益性文化事业政府主导,经营性文化产业市场主导,通过市场实现文化资源配置、资本投入和人才聚集。
制定出台支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放宽文化领域的市场准入,以财政投入为主体,鼓励支持民营资本和外资投资公益性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
(市委宣传部牵头)
3、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原则,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学区管理制度,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有条件的县(市)区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模式,推进集团化办学。
整合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资源,启动建设邯郸教育新城。
强力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创建新型课堂教学模式,提高教师队伍建设水平。
(市教育局牵头)
三、建立健全协调推进工作机制
各级各部门要把改革工作列入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研究提出年度改革方案,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加强督导落实,保证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要认真分析改革发展形势,研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
要组织动员和协调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改革,与科研院所合作,对全市综合性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研究。
同时,鼓励自主开展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改革试点,允许先行先试。
市发改委要加强综
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各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相互支持,合力攻坚,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