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科“危急值”报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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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科“危急值”报告管理制度
1、超声“危急值”通常指有可能危及患者安全或生命超声检查结果。
(具体范围见4)
2、超声“危急值”报告做到“谁报告、谁登记”,我科通过电话登记管理“危急值”,报告科室与临床科室要“相互沟通、双向反馈”。
3、超声检查发现“危急值”时,检查者需认真确认无明显误诊,必要时进行复查。
确定“危急值”后,立即电话通知临床科室,如为急诊科病人,检查完成后半小时内发出检查报告,报告上注明具体时间(包括月/日/时/分),同时在《超声科危急值结果登记表》上做好登记。
4、超声“危机值”包括
(一)急诊外伤见腹腔积液,疑似肝脏、脾脏或肾脏等内脏器官破裂出血的危重病人。
(二)急性胆囊炎考虑胆囊化脓并急性穿孔的患者。
(三)考虑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四)主动脉夹层。
(五)大量心包积液,前壁前厚度大于等于3cm,合并心包填塞。
(四)怀疑宫外孕破裂并腹腔内出血。
(六)晚期妊娠出现羊水过少绝对值(羊水指数小于
50mm)并胎儿呼吸、胎儿心率过快(大于180次/分)、过缓(小于100次/分)。
(七)心脏普大并合并急性心衰。
(八)大面积心肌坏死。
(九)其他情况:生命体征不稳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