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劳动厅关于1998年继续执行省政府公布的1997年四川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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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劳动厅关于1998年继续执行省政府公布的1997年四
川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四川劳动保障》
【年(卷),期】1998(000)009
【摘要】经省政府1998年6月15日第8次常务会议决定,1998年不调整提高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仍执行省政府1997年川府发[1997]90号文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请各市、地、州按照省政府的规定并结合当地实际选择具
【总页数】1页(P39-39)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49.24
【相关文献】
1.四川省劳动厅关于印发《四川省1998年劳动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J],
2.四川省劳动厅关于公布首批“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的通知 [J],
3.四川省劳动厅关于继续做好一九九四年度企业工资奖金分配审核监督工作的通知[J],
4.四川省劳动厅关于表彰1997年度宣传发行《劳动理论与实践》杂志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J],
5.四川省劳动厅印发《四川省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劳办〔1996〕19号(一九九六年四月十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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