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工
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铜陵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12.06
•【字号】铜政[2009]75号
•【施行日期】2009.12.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工作实施
方案的通知
(铜政[2009]75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2009年第4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将《铜陵市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六日
铜陵市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安徽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决定,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推进,结合实际,现就我市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扎实开展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工作,进一步开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提前八年全面建成小康
社会和建设幸福铜陵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力,保证执法权公开公正透明运行
--全面推进执法权力公示。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机构改革后的实际,再次全面清理行政执法权限。

将梳理好的行政执法部门“权力清单”分类编排,列明目录,并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外公布,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完善执法权力阳光运行措施。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针对梳理出的行政权力事项,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流程,对运行程序、承办岗位、职责要求、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项目,逐一编制流程图,使每一项行政权力流程明确、程序简洁,各节点工作内容及岗位职责定位清晰。

--落实岗位权责。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有权必有责的原则和每项执法权运行流程,确定各部门及其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

要根据行政执法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违反法定义务的不同情形,依法确定其应当承担责任的种类和内容。

行政执法责任要具体明确,便于操作,通过责任书等形式落实到每个执法岗位或执法人员。

(二)完善行政执法重点制度,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落实行行政执法资格审查等相关制度。

一是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资格公告制度。

实行严格的行政执法资格准入制度,凡未经合法准入人员,不得进入行政执法队伍序列;全市范围内的行政执法主体及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对社会进行公告公示,未被公示的部门、组织和人员不得行使执法权。

二是严格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制度。

各行政执法单位申领的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监督证件由市政府组织进行年审,并根据年审结果决定注册与否,以期通过对执法证件的动态管理,促进执法人员自觉提高执法水平。

三是加大对行政活动中证件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

对违规使用执法证件以及不按证件注明的执法类别行使职权或者
利用证件谋取私利、违法乱纪的,具有层级监督职能的机关有权暂扣其行政执法证,直至由发证机关收缴其证件。

--实行执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将各自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产生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各类行政执法案卷纳入执法案卷评查的范围,组织专门人员按年度进行评查;市政府和县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分批次地开展重点热点执法行业执法案卷评查,加强对行政执法基础薄弱部门的执法案卷监控,促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运行。

建立案卷评查跟踪回访制度,对评查中发现的普遍存在的问题,予以通报。

对具体问题,向办案单位发送建议函和督查通知书,建议或通知其整改。

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与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目标考核、岗位责任制考核和行风评议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管理手段,依托市协同办公系统、市政府门户网站等电子政务平台把各级政府、各级部门连成一个整体,集中开展网上执法评议活动。

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结果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内容。

--探索建立市政府行政执法协调机制。

制定市政府行政执法协调办法,明确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需要进行协调的事项范围,协调启动程序、协调工作机构、协调终结情形等,尽力实现行政执法系统内部争议高效、合法、合理地化解。

(三)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全面推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积极探索审批方式的改革创新。

着力完善并联审批、全程免费代办审批等运行机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和告知等环节逐步实行网上办理,通过构建电子监察平台,实现全程监控;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按照缩减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改进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的要求,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公开透明运行,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公开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规范审批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

--实行重大行政处罚听证制度。

制定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规则,明确听证程序和
范围,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切实维护好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

--严格执行《铜陵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市政府第44号令)。

认真落实“服务-教育-整改-处罚”依次实施、在特定领域内区分不同情况分别试行“零罚款”和在法定幅度内从重处罚等三项制度。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执行经市政府审定公布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将不按标准裁量和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行为作为责任追究的重要内容,切实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工作落到实处。

具有行政复议职权的行政机关要充分履行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职能,对不按照细化量化后的标准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一律依据市政府第44号令按照错案予以撤销。

同时要建立群众举报投诉的体系和网络,健全举报投诉反馈机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对举报投诉的问题及时予以处理并向举报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

(四)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防止和减少行政执法违法与不作为行为的发生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铜陵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铜陵市行政问责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过责相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依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对违法行政行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切实预防和化减行政执法违法与不作为行为发生的风险和概率。

(五)不断加强行政执法部门软硬件建设,优化行政执法条件
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依法落实行政执法部门经费保障。

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罚没收入全额上缴财政,执法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以罚代管的现象。

选择在有条件和基础较好的行政执法部门推广执法信息化管理系统,积极提升行政执法部门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水平。

三、工作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为加强对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明确市政府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为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具体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工作的日常事务。

各行政执法单位应根据本方案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和工作进度;对照确定的目标任务查找问题;根据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实际和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于12月底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实施阶段
各单位按照工作方案,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积极落实。

为配合和指导示范工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有关单位召开工作部署情况汇报会,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
示范工作力争于2010年12月底前完成。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0年12月底前制定下发验收工作方案。

各单位根据验收要求于2011年2月份先行自查验收。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1年3月中旬开始组织开展考核验收和总结工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