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圳民生妇科医院申请临床用血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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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圳民生妇科
医院申请临床用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2.03.21
•【字号】深卫人医政[2012]42号
•【施行日期】2012.03.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药政管理
正文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圳民生妇科医院申
请临床用血的批复
(深卫人医政〔2012〕42号)
深圳民生妇科医院:
你院关于申请临床用血的请示收悉。

我委委托深圳市宝安区中心血站对你院的储血室进行验收考核,认为你院的储血室基本达到医院储血室的标准。

经研究,我委同意你院开展临床用血。

你院的临床用血由深圳市宝安区中心血站供给。

你院应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遵照合理、科学的原则,制定用血计划,大力推行临床合理用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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