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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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梓思
【期刊名称】《《农机质量与监督》》
【年(卷),期】2019(000)008
【总页数】2页(P14-15)
【作者】梓思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加大秸秆禁燃鼓励支持力度
就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张晓庆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秸秆禁燃鼓励支持力度,积极引导有关各方协力守护碧水蓝天”的建议,农业农村部近日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833号建议的答复》,针对增加种植业农户专项资金补贴、鼓励有关农业公司加大收购力度、科学配置碎草机械设备等问题作了答复。

一是关于增加种植业农户专项资金补贴。

秸秆综合利用是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国家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2018年,国家从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统筹安排深松作业补助资金约20亿元,在主要省份补助包括秸秆还田在内的深松(深翻)作业,平均每亩补助标准22元左右,补助总面积超9000万亩。

在中央财政资金的带动之下,山西、吉林、江苏、安徽、陕西、甘肃等地也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秸秆粉碎、深翻还田、保护性耕作等技术推广工作。

据统计,2018年全国新增秸秆还田面积2600万亩,秸秆还田总面积达到7.69亿亩,
为助推耕地质量提升、守护碧水蓝天提供了有力支撑。

下一步,将坚持农业支持保护政策的绿色生态导向,探索创设秸秆利用区域性补偿制度,研究完善秸秆还田、离田作业补贴政策,切实调动广大农户和社会主体主动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的积极性,不断促进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是关于鼓励有关农业公司加大收购力度。

国家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特别是肥料化利用的市场主体培育工作,近年来,财政部与农业农村部等有关部门不断在技术、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一是强化技术支撑。

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设立了“绿色宜居村镇技术创新”重点专项,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主线,系统研究高浓度秸秆混合发酵制备生物燃气联产有机肥技术、秸秆制备成型燃料并联产活性炭技术等,着力解决秸秆综合利用过程中能耗高、技术经济性差等问题,切实为市场主体提供成熟可靠的适用技术。

二是强化政策扶持。

2017年,农业农村部启动实施了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截至目前,共在全国遴选了250个试点县开展整县推进。

在试点范围内,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与有机肥企业、种植大户、服务组织签订协议,统一开展专业化服务;同时对农民施用商品有机肥、生物有机肥予以适当补助,充分调动了农民增施有机肥的积极性,初步构建了有机肥利用的政策框架,有力推动了质量兴农、品牌强农工作。

下一步,将继续坚持农用为主,围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等关键领域,加快培育一批市场化利用主体,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不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结构优化和提质增效。

三是关于科学配置碎草机械设备。

中央财政于2004年设立农机购置补贴专项,秸秆还田机械始终是补贴的重点内容之一。

为适应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绿色发展的需要,2018年,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出台了《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明确中央财政资金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5大类42个
小类137个品目;各地可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和补贴资金规模,从上述补贴范
围中选取确定本省补贴机具品目,实行敞开补贴;并要求各地优先保证深松整地、
免耕播种、秸秆还田离田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同时鼓励农民购买大型拖拉机、带有秸秆还田装置的联合收割机,带有旋耕灭茬、秸秆粉碎、免耕播种、镇压等装置的联合整地播种机,开展复式作业。

2018年,国家累计安排秸秆粉碎还田机、捡拾打捆机购置补贴资金11.1亿元,补贴秸秆粉碎还田机3.98万台、秸秆打(压)捆机3.31万台。

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积极争取扩大补贴规模,鼓励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购买和使用先进适用农机具,推动秸秆还田离田机械化作业提档升级。

解决好秸秆处理问题
农业农村部在7月26日《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858号建议的答复》中,对周淑英代表提出的关于农作物秸秆处理问题建议做出答复。

《答复》称,近年来,农业农村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通过抓关键环节、抓典型地区、抓技术创新,推动全国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和能力稳步提高。

据统计,2017年,全国秸秆理论资源量10.25亿吨、可收集资源量8.37
亿吨,已利用量7亿吨,综合利用率达到83.68%,基本形成了肥料化利用为主,饲料化、燃料化稳步推进的利用格局。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

2016年,农业农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编制“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提出坚持“农业优先、多元利用,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市场导向、政策扶持,科技推动、试点先行”的原则,围绕秸秆“五料化”(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和收储运体系建设等领域,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鼓励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秸秆还田技术、秸秆固化成型、炭化等技术。

同时,农业农村部还印发了《全国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开展秸秆梯次加工和全值
高值利用。

二是强化技术支撑。

为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科技水平,农业农村部积极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内增设秸秆综合利用科学家岗位,推动东北地区三省一区农科院及农垦科学院共同组建“东北区域玉米秸秆综合利用协同创新联盟”,围绕秸秆资源化利用的技术瓶颈,加大科技攻关力度,系统解决秸秆还田、秸秆清洁供暖、秸秆循环利用等方面问题。

同时,成立了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对接专家组,组织引导近百名专家深入一线,一对一指导重点县区开展技术示范、模式集成,不断提升各地农作物秸秆科学利用水平。

三是强化模式推广。

为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模式推广应用,农业农村部先后遴选了19项秸秆利用技术,包括秸秆直接还田等肥料化技术4项、秸秆青(黄)贮等饲料化技术5项、秸秆基料食用菌种植等基料化技术2项、秸秆固化成型等燃料
化技术3项、秸秆人造板材生产等原料化技术5项;推介发布了《秸秆农用十大
模式》,包括东北高寒区玉米秸秆深翻养地模式、“秸——饲——肥”种养结合
模式、“秸——沼——肥”能源生态模式等十大模式;印发了《区域农作物秸秆
全量化利用技术导则》等,有效加强了成熟适用的技术模式推广应用。

同时,针对秸秆还田工作,不断加强宣传引导力度,围绕关键作物、关键环节、关键农时,在不同区域开展不同层次的现场交流活动,展示秸秆还田先进技术和先进装备,让种植制度相似的区域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切实提升各地秸秆还田利用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强化整县推进。

2016—2018年,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安排中央财政资金
38亿元,选择部分省区241个县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带动地方和社会投资近百亿元,支持秸秆覆盖、深翻、过腹还田等多种方式,秸秆还田能力显著提升。

2019年,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9.5亿元,在全国遴选180个以上的重点县,整县
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五是强化政策扶持。

2015年,农业农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到
2020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的目标任务,要求各地各部门完善落实有利于秸秆利用的经济政策,从财政投入、税收优惠、金融信贷、土地政策和电价等方面出台系列鼓励性政策措施。

农业农村部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坚持目标和问题双重导向,以创设秸秆利用区域补偿制度为重点,以提升秸秆农用水平、收储运专业化水平、秸秆利用标准化水平和市场化利用水平为目标,不断激发秸秆还田、离田、加工利用等环节市场主体活力,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与农民三方共赢的利益链接机制,推动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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