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棚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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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棚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条棚必须归还所属单位
第二条搭蓬违规用户按无棚自行车处理。

严禁向他人借用。

第三条车辆的使用要执行管理制度,凡发生问题或故障,用户拥有管理、保养、维修及返棚责任。

第四条棚内禁止乱扔废弃物,保持环境整洁。

第五条放行前必须检查车架号/自行车编码,报警后一经查实,一律辞退。

第六条通过棚的车禁止擅自占用机动车道。

第七条重要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被盗挂失车辆的当事人报警后由公安机关根据规定手续办理,被盗挂失车辆如在棚内上锁,应请棚主配合,由机关或单位处理。

第八条所有车辆停放于本园路内人行道上,保安区内以外保卫岗不负保管责任,路面礼宾员发放的保卫证不能作为索要车辆的依据。

第九条当车棚出现事故、故障,棚主将及时通知本单位临时停用,珍重自行车。

第十条未经许可,外来人员电单车禁止进入本单位棚区。

第十一条棚区内申请新建电动车棚的单位必须报告经费问题及管理措施。

第十二条棚主有权拒绝或撤销违规使用资格。

第十三条对有影响本单位声誉事件及争议事件,棚主有权解释。

第十四条为保护好所托管的电动自行车,发放更换车牌按照数量、出现的先后顺序、时间做手续。

第十五条为了控制自行车车棚区人员数量,在大堂着手要有人员值班。

第十六条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一经查实,要按车棚管理制度条款给予通报、点评、记。

第十七条本车棚的系统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本单位培训
电动车棚管理制度范文(二)
濮阳市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车棚标准
一、新建住宅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标准
新建的住宅小区、公寓楼等居住类建设工程规应同步设计、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在商品住宅____辆/户,保障性住房____辆/户配置非机动车停车位的基础上,应按照每户不少于____个充电车位的标准配置充电设施。

二、已建设住宅小区增建、改建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标准
已经投入使用但缺少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的住宅小区,要分批增建、改建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

充分利用公共用地或原有的自行车库(棚),根据小区内实际电动车数量,规划增建或改建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

凡受空间限制,增建、改建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确有困难的老旧住宅小区,要在小区楼头、巷尾等适当位置建设一个或多个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充点电,充点电数量应满足本小区实际电动车数量。

三、附设在建筑物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库设置标准
1、各层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要求执行。

2、严禁电动自行车充电库与汽车库划分为同一个防火分区。

3、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存放和充电场所应统一设置,不得在居住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存放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充电。

4、电动自行车充电库内宜分组停放,每组停车数量不宜超过____辆,组与组之间应划分防火分隔。

5、需设置机械排烟设施的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____平方米,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四、室外独立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设置标准
1、独立设置的地上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与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依据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进行设置。

2、独立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的布置不应影响消防车通道、室外消防设施起草的正常使用。

3、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内宜分组停放,每组停车数量不宜超过____辆,充电库内每组之间应划分防火分隔,充电棚内每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____米。

五、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电气设施设置标准
1、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应设专用的充电配电箱、地下、半地下具有独立空间的充电库,充电配电箱应设在充电库外,靠近库门处;
2、楼外独立的充电库(棚),配电箱应固定在车棚立柱上、地面台柱上或车棚所依托的外墙墙面上,配电箱应设于干燥处且应采用防雨型;
3、充电配电箱内断路器应兼具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和漏电保护功能;
4、总断路器应采用四极漏电断路器,用于防止电气线路、分支断路器应采用两极漏电断路器,用于间接接触防护;
5、每一分支回路连接的充电插座不应超过____个,插座应采用两孔加三孔10a安全插座,电器元件和充电插座应采用安全可靠的产品。

六、消防实施器材的设置标准
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内的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及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进行设计。

电动车棚管理制度范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动车棚使用行为,维护电动车棚的正常秩序,保障居民的权益,提高公共资源利用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小区内所有电动车棚的使用。

第三条电动车棚的使用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本管理制度,并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物业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本管理制度,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修订。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章电动车棚的使用
第六条电动车棚仅供小区居民使用,禁止非小区居民使用。

第七条电动车棚的用户需提供相关证件(如居民身份证、小区门禁卡等)进行登记备案,并缴纳相应的使用费用。

第八条电动车棚的使用人员须将电动车停放在指定的车位上,不得占用他人车位。

第九条电动车棚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禁止运输的物品。

第十条电动车棚的使用人员应当保持车棚内的卫生整洁,不得随地乱丢垃圾。

第三章电动车棚的管理
第十一条电动车棚的管理人员由物业公司指派,负责电动车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电动车棚的管理人员有权对电动车棚进行巡查,核查使用人员的身份和车辆信息。

第十三条电动车棚的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并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十四条电动车棚的管理人员应当及时清理车棚内的垃圾,修复损坏的设施,保持车棚的正常运营。

第四章违规处理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口头警告:对于轻微违规情况,可以口头警告,并告知相关规定。

(二)书面警告:对于多次或严重违规的情况,可以给予书面警告,并告知相关规定。

(三)暂停使用权:对于经过书面警告后仍多次或严重违规的情况,可以暂停使用权,禁止使用电动车棚一段时间。

(四)取消使用权:对于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可以取消使用权,禁止使用电动车棚长期。

第十六条对于给他人或公共设施带来损失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对于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对于本管理制度未尽事宜,可由物业公司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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