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上海市“百河”专项整治工程(嘉定区)部分建设内容调整批复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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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关于上海市“百河”专项整治工程(嘉定区)部分建设内容调整批复意见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
•【公布日期】2019.08.30
•【字号】沪水务〔2019〕898号
•【施行日期】2019.08.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
正文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上海市“百河”专项整治工程(嘉定区)
部分建设内容调整批复意见的函
沪水务〔2019〕898号
嘉定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上报上海市“百河”专项整治工程(嘉定区)建设内容调整的请示》(嘉水务〔2018〕27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取消马桥港支河541米河道整治,减少疏浚土方3542.16立方米;增加新开河(嘉松北路桥—老盐铁塘)254米新建钢筋混凝土挡墙;取消马桥港、新开河部分河段绿化12864.20平方米等。
二、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三、请按照《上海市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
发挥。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