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科技、金融、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专题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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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科技、金融、产业深度融合发
展”专题调研报告
为推进科技、金融、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再创广东发展新优势,根据省政协党组工作要点安排,科教卫体委员会组成以省政协副主席姚志彬、刘日知为顾问,委员会主任杨兴锋为组长的“推进科技、金融、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专题调研组,于4月下旬召开了省科技厅、金融办、发展改革委、经济与信息化委、财政厅、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银监会广东监管局、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广东金融学院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实地调研了省产权交易集团、粤科金融集团、生产力促进中心和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分组赴广州、深圳、佛山等三市调研,实地考察了广东金融高新区和部分科技园区、商业银行科技支行、风险投资公司、科技企业等。5月中旬,与珠海市政协组成联合考察组考察了该市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发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发展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把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发展作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来抓,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出台系列政策措施,加强顶层设计。2011年12月,
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推广三资融合建设模式促进我省民营科技园发展的意见》,总结推广番禺节能科技园建设发展的经验。2012年9月出台的《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金融强省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着力发展科技金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2013年8月出台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目标要求,并在创业投资、科技信贷、资本市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和体制机制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今年2月,召开了全省科技金融工作会议,印发了《广东省科技金融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专项行动计划(2013—2015)》和《2014年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创新发展重点行动》,对进一步推进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发展作出具体部署。各市也积极推出实施意见,出台相关文件。
(二)开展试点示范,创新体制机制。2009年,省科技厅与中山、珠海、东莞市联合设立15亿元的“联合科技贷款风险准备金”,开始了科技金融试点探索。2011年,广州、佛山、东莞、深圳成为首批国家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省科技、金融、人民银行、银监、证监、保监等部门和四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省市联动方式,积极推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国家试点工作。佛山市以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和佛山高新区为依托,成立一支30亿元的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基金,创建“科技街”、“民间金融街”、“文旅街”三个创新集聚区,建设“企业信用平台”、“金融、科技、产业融合
服务平台”、“创新创业投资退出平台”三个服务平台,高标准、高起点建设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综合试验区。在科技银行试点方面,成立了中行番禺科技支行和东莞银行松山湖科技支行等面向科技型企业的新兴科技金融机构,实行独立的客户评级和准入机制、独立的拨备制度、独立的信贷审批机制、独立的风险管理措施。省科技厅与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建立全面合作关系,支持科技型企业的信贷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方面,引入信用保险等机制,分别形成了财政资金补贴知识产权评估费、银行利息的“佛山南海模式”和财政资金参与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担保风险补偿的“深圳模式”。科技保险试点也在一些市开展。
(三)打造公共服务平台,丰富服务内容和方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成立了“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中心”,搭建科技金融公共服务平台:一是项目研发资助平台,二是风险投资对接平台,三是企业上市辅导平台,四是贷款融资服务平台。在利用资本市场融资方面,全省共有242家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上市,46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组建了广东省产权交易集团,建成了广州、前海和广东金融高新区三个区域股权交易中心,累计挂牌企业数量已超过4000家。此外,广东金融学院成立了科技金融重点实验室,搭建科技企业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开发科技金融服务信息数据库和中小型科技企业信用评级、价值评估体系,与佛山共建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为科技金融融合发展提供信息化
系统支撑。
二、我省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机构之间的协同联动有待加强。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发展是系统工程,需要科技、金融、发展改革、经济、财政和银行、保险、证券监管等部门协同合作,需要政府、金融机构、科技园区、研发机构、科技企业、投资公司、担保公司、资本市场等要素的共同参与,需要国家、省、市、区(市、县、区、高新区)、镇各级政府上下联动。目前,各级政府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同联动机制不健全,政府的优势和资源尚未有效整合。省级政府部门中,科技归口科技厅,中小企业由经信委负责,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在“一行三局”,地方金融发展与服务工作在金融办,这种“多条腿走路”现象,在实际工作的配合中会打折扣。政府各职能部门在对各行业不间断监管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信息资源和数据,调研中有部门和机构反映,渴求能够共享这些信息资源,哪怕是有偿使用也可以,但掌握信息资源的部门出于自身考虑,对此往往采取消极态度,哪怕有关领导再三要求、多次协调也无济于事,需求方无奈之下,只好艰难地另起炉灶,再搞一套,造成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二)地区发展不平衡。调研发现,科技比较发达、资本较为雄厚、产业相对集聚的珠三角地区,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发展较快。这一地区的各市之间,也存在显著差异。深圳市科研实力雄厚,资本活跃,市场化程度高,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发展在全省一花独秀,科技、金融、产业融合效应
凸显。珠三角其他市虽然基础较好,但与深圳相比仍有一定差距。粤东西北地区科教资源较少,经济相对欠发达,产业基础薄弱,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工作仍需努力加强。
(三)政策创新力度不大。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发展,需要科技创新、金融创新的有机结合。其中,科技金融政策创新的作用至关重要。上海浦发银行与美国硅谷银行合作,成立了浦发硅谷银行,引入硅谷银行业务运营模式,致力于打造科技企业的风险银行,在全国科技金融领域领先一步。汉口银行也借鉴硅谷银行经验与模式,在武汉光谷成立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苏州市将经营性财政资金放进基金池作为母基金,制定优惠措施,4年来吸引全国各地36支优秀的基金管理团队前来落户成立投资基金公司,投资当地800多个科技项目,积聚了大批创新创业人才。相比之下,我省虽然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但创新力度和对境内外投资资金和机构的吸引力度明显不够。
(四)评估评价机制不健全。有银行反映,在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过程中,往往缺乏权威机构对知识产权价值进行科学合理地评估,银行难以开展纯粹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只能以实物抵押为主,知识产权质押为辅,导致了缺乏实物抵押的小微科技企业贷款难。
三、推进科技、金融、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条块结合、内容丰富的科技、金融、产业的服务体系。建议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服务网络。从条条即纵向来看,要充分发挥省粤科集团和省生产力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