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讨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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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讨论稿

中建三局一公司华南公司

劳务分包招投标管理办法(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1、为规范分公司劳务分包招标评标活动,维护企业利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2、分公司范围内主体结构、二次结构及粗装修、临建劳务等所有劳务分包招标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3、招标评标过程应当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科学、合理低价、优质优价的原则,评标议价过程严格保密,严禁泄露标底及串标行为。

4、分公司范围内劳务分包招标由分公司(经理部)劳务招标委员会组织,项管部牵头,招标项目全过程参与并予以配合,提供招标所需信息。

5、对经理部特大型项目或局、公司重点关注项目的招标工作,经理部需邀请分公司项目管理部劳务主管参加,且必须是由核心劳务层承担,对于超出分公司范围的(土建工程合同额3亿及以上)项目劳务招标,邀请公司项目管理部参加。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1、分公司成立劳务招标委员会

组长:夏元云

组员:梁永建刘纯旭陈卫华张鹏寇广辉贺小聪王飞

郭煜刘永刚周连超周晓东曾凤荣丁龙云黄佳李江招投标项目经理及项目商务人员。劳务招标委员会下设劳务招标工作小组。

劳务招标委员会职责:全面管理分公司劳务招标活动,监督及指导分公司劳务招标管理行为,对本办法进行修订。

2、经理部成立劳务招标委员会

经理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拟定劳务招标委员会人员及职责

3、招投标小组工作职责:

3.1、参与劳务招标开标、评标及议标工作;

3.2、维护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

3.3、对议标结果进行分析,给出中标候选单位报领导小组最终确定;

4、项目部职责:

4.1、参与投标队伍的考察,推荐投标队伍,负责编制招标文件,提供相关资料及信息,参与劳务开(评)标活动,对中标候选人给出建议。

4.2、项目经理必须参与劳务分包招标全过程。积极配合分公司(经理部)组织的相应劳务招标工作。在投标交底会上必须明确业主及项目自身的质量、安全、进度等履约标准和具体要求。

4.3、项目经理对参加招标的入围分包商有建议权,有否决权,但没

有决定权。

5、主要相关职能部门职责:

5.1、项管部:负责审核招标申请,拟定、组织评审、编制发放招议标文件,组织开标,投标澄清,发中标通知书,拟定、组织评审、起草合同及签订合同等。所有相关资料必须经过部门负责人审定签字确认后移交至项管部。

5.2、商务部:负责劳务招标工作的标底测算工作,对招议标文件中劳务分包合同清单列项进行分析与审核,提供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确定工作包的最终划定,提交最终的招标清单。在开标后二次约谈前由商务部牵头项目及项管部确定控制价(开标后三天内)。

5.3、技术部:负责审核可能影响报价的施工方案或方案要点,审核分包商提供的施工方案(如有)。

5.4、纪检审计部:对劳务分包招议标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招标范围、招标劳务确定

1. 招投标范围

1.1 土建部分分包额度超过50万的原则上必须进行招标。若需要采用议标形式的项目,如临建工程或后期延续施工项目则必须发起议标流程,流程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步议标工作。

1.2 参加投标的分包商必须是公司合格分包商名册中的分包商。采用议标方式的分包商必须是公司核心层或基本层劳务分包商。

2、招标劳务的确定:

2.1 招标小组对适合本工程项目施工的合格劳务分包商发就其主体

资格、以往业绩等进行审查。着重审查其在项目部所在地实际人员规模、后续劳动力供应能力、技术工种配套比例等。通过资格审查确定投标的劳务分包商不得少于4家。如果2家单位中标,确定分包单位不得少于6家。招投标小组必须确保通过审查的单位都有能力承担招标工程施工的能力。

2.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分包单位,原则上不得参与投标:

2.2.1、核心层劳务在建工程数量达到5个,基本层达到3个,配合层达到2个的分包单位;核心层劳务在建项目中有正在收尾或短期内可以完工的项目,可以酌情考虑放宽1个在建项目个数限制;在分公司合作时间两年以上且信用评价分数达到85分以上的,可适当增加1个项目;

2.2.2、未按照结算时限要求完成结算的合同超过2个;

2.2.3、分公司范围内同时有两个及以上的项目发生劳动力不足且在投标期间仍未妥善解决的分包单位;

2.2.4、近两年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且不能妥善解决,造成我司重大损失的分包单位;

2.2.5、近两年发生过指使工人聚众滋事、恶意讨薪并造成重大影响的分包单位;

2.2.6、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原则调整付款比例超1次的。第四章:招投标过程管理

1、招标

1.1、市场部接到中标通知书或知道项目中标一天内,由市场部移交投标图纸及清单等相关资料至商务部,由商务部牵头,项管部及项目经理配合在五天内完成工作包划分及招标清单工程量;由技术部牵头、项管部配合项目部五天内完成招标用平面布置、施工进度安排及施工部署方案;

1.2、工作包划分及施工部署完成后二天内,由项管部整理招标资料(招标清单、招标文件、招标用施工部署及策划、合同范本、施工图纸等);

1.3、由项目经理及项管部共同在合格分包上中筛选投标分包,并上报招投标委员会领导,确定投标劳务单位;

1.4、由项管部牵头组织项目经理、商务部、技术部、市场部、安全部、器材部及邀标劳务分包召开投标交底会(如:质量要求、安全要求、工期要求以及现场要求使用的周转材、架体等相关约定),并向分包发放招标文件;

1.5、各投标方应按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密封投标书,在规定时间、地点交给分公司项目管理部。逾期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可能的中标资格;

2、确定招标成本及控制价

2.1、由分公司(经理部)商务部牵头,项管部、项目部配合,依据投标成本测算价、分公司两年内类似工程合同及分包结算价、工程当地市场摸底价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评审确定合理的成本及控制价。

2.2、招标测算价全过程严格保密,分公司(经理部)纪检部门监督。

3、开标

3.1、开标应在投标文件提交齐全之后进行,开标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应作为废标处理,如投标人需对己送出的标书进行修改,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正式书面密文形式送达交标地点。

3.2、招标工作小组全员参与,标书应当场拆封,项管部填写开标记录,参与开标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3.3、参与开标人员应对开标结果严格保密。

4、评标

4.1评标原则:

4.1.1.评标应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原则,采取集体评议方式进行。

4.1.2.参与评标的招投标小组成员人数不得少于80%,且必须包括分公司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或商务的副经理、纪监人员,招标项目部的项目经理。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应当回避。

4.1.3.劳务招标必须遵循市场价值规律,本着“合理低价、优质优价”原则进行,杜绝单纯追求最低价中标。

4.2、评标管理

4.2.1、评标工作应在开标后立即进行,项管部介绍招标项目概况,宣读投标单位的标书

4.2.2、工作小组应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评标期间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泄露投标相关的信息,不得损害企业利益。

4.2.3、当投标报价经评审小组认定为低于成本价的,作为废标处理

4.2.4、对于投标报价,当单价乘以工程量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需经投标人确认,若投标人不予以确认,工作小组将视具体情况而定,必要时可做废标处理。

4.2.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作废标处理:

(1)、对于不能满足招标文件工期、质量创优、安全达标等要求的;(2)、不能响应招标文件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3)、招标文件约定的截止时间以后提交标书的;

(4)、以他人名义投标、私底下串通投标的;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章的;(6)、经评审小组认定,明显不愿承接该工程的;

4.2.6、根据开标结果,首先淘汰报价最高的,然后淘汰报价明显低于市场合理价格的分包。

5、二次商谈及最终报价

5.1、由项管部及项目共同统计开标汇总结果报工作小组,根据开标结果,选择报价较低的2—3家投标单位进入二次议标阶段按最低价、次低价、顺序第三低的单位进入;

5.2、为了体现“优质优先”的原则,此时如果其中有上年度被评为优秀的分包商,则该分包商在其总价的基础上,按清单所列的建筑平米,以每平米3元的价格进行总价扣减(该扣减仅作为排名使用),再以总价作比较,从高到低依次淘汰,选取备选单位。

5.3、根据开标报告,由项管部牵头组织商务部、技术部、项目分包进行二次约谈。主要针对项目特点及重难点、业主要求、工作内容及一次报价中出现的疑问再次进行明确。

5.4、议标洽谈时,工作小组对投标单位报价中明显高于市场价或低于成本价的给予提醒,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企业情况进行调整,二次约谈分包现场进行最终报价并签字确认;

5.5、与投标单位进行洽谈时,项管部、项目部及纪检部门人员必须参与,由项管部记录分包约谈记录,双方参与约谈人员对达成的一致意见,进行现场书面签认

5.6、原则上通过劳务二次报价情况选择最终入围约谈单位,对特殊项目(项目为之前无施工经验,劳务成本难于合理确定,工作小组意见不统一以及劳务报价不合理等),可视情况进行第三次报价。

第五章:定标、定价及合同签订

1、定标原则

1.1、中标原则:原则上二次报价最低的分包单位作为中标候选人。招投标工作小组须结合本项目自身特点,充分评估劳务分包前期合作项目履约情况以及当时环境下劳务分包的资源组织及资金状况等进

行分析研究,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劳动力饱和度、项目适宜度)后,报招标领导小组,由招标领导小组报(分公司)经理批准,确定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

1.2、经理部牵头招标的劳务分包,经理部需向分公司主管领导及分公司经理汇报中标候选人情况,经同意后作为中标单位。

2、定价原则:

根据分包二次报价确定1-2家候选中标单位。由项管部组织商务部及项目部,结合部门控制价与分包共同商定确定中标单价。若单价有异议时,则向招标委员会汇报,再行商定。

3、合同签订

3.1、定标后3日内,由项管部向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3.2、中标单位为2家及以上时,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日内,项目部组织中标单位前往施工现场划分施工标段,中标单位对标段划分结果现场签字确认。

3.3、标段划分完毕7日内,且分包单位进场前,需草签劳务合同。正式合同在系统中评审通过后一周内,签订正式合同。

3.4、签订的分包合同参照分公司合同范本,加盖骑缝章,签字盖章齐全。

4、合同交底:

正式版合同签订一周内由项管部在项目对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及

劳务分包进行合同交底。

第六章临建工程

由于临建项目业主要求进场时间短、造价低,临建项目按照年初一次性投标确定年度施工单位及相应清单价格,年度内新开项目按照年度招标确定的分包单位和价格,按照公司规定的议标流程执行。所有项目临建工程与主体工程分别招议标。

七、其他

1、对于公司内部员工在招投标过程不遵守相关保密规定,私自跟投标单位通风报信的,一经查实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严惩。

2、对于整个招标过程必须按公司相关流程规定授权进行报审报批,并做好过程记录。

3、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分公司项目管理部。

4.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附件:劳务招标提交资料清单

附件:

劳务招标提交资料

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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