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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验收规定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信息系统验收是指对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开发和实施过程进行一系列测试、检查和评估的过程。

它是为了验证信息系统是否符合预期目标和用户需求, 并确保信息系统能够正确运行、稳定可靠地提供服务。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是指在进行信息系统验收过程中需要遵循的一些规定和指导原则, 下面将详细介绍信息系统验收规定。

一、信息系统验收的定义及目的信息系统验收是指对信息系统进行测试、检查和评估的过程, 其目的是验证信息系统是否符合规划、设计和用户需求, 并确保信息系统能够稳定可靠地运行和提供服务。

信息系统验收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1.确保信息系统能够满足用户的需求和预期目标;2.验证信息系统是否符合规划、设计和开发的要求;3.检查信息系统的性能和稳定性, 确保系统能够正常运行;4.发现和修复信息系统中的问题和缺陷, 提高系统的质量和可用性;5.确保信息系统能够安全可靠地提供服务,保护用户的数据和隐私。

二、信息系统验收的原则信息系统验收过程应遵循以下原则:1.目标明确: 信息系统验收应明确预期目标和用户需求, 验证系统是否达到了这些目标和需求。

2.全面细致: 信息系统验收应对系统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和细致的测试、检查和评估, 确保系统的各项功能和性能都得到验证。

3.稳定可靠:信息系统验收应验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确保系统能够长时间、正常地运行, 并能够提供稳定可靠的服务。

4.安全合规:信息系统验收应验证系统的安全性和合规性,确保系统能够安全地存储、传输和处理用户的数据,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5.及时高效:信息系统验收应及时进行,确保在系统上线前能够发现和修复问题和缺陷,并确保系统能够按时投入使用。

三、信息系统验收的过程信息系统验收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步骤:1.验收计划制定: 制定信息系统验收计划, 包括确定验收的目标、范围、方法和时间计划等。

2.验收准备工作: 准备验收所需的测试环境、测试数据和测试工具等, 并确保验收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和操作能力。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范文(四篇)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范文(四篇)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息系统验收工作,提高信息系统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内外各类信息系统的验收工作。

第三条信息系统指在计算机硬件、软件和网络技术等支持下,按照业务需求进行数据处理、信息传递、决策支持等功能的系统。

第四条信息系统验收是指根据合同约定和验收标准,通过对信息系统的功能、性能、安全性、稳定性等方面进行检查和测试,确定信息系统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可以投入使用的过程。

第五条信息系统验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确保验收工作的科学性和真实性。

第六条信息系统验收工作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明确相关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信息系统验收包括初验收和终验收两个阶段。

第八条初验收是指对信息系统的各项功能进行检查和测试,验证系统是否能够按照要求正常工作。

第九条终验收是指在初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对系统的性能、安全性、稳定性等方面进行进一步检查和测试,确认系统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可以交付使用。

第十条验收标准是根据合同约定,在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编制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检验依据。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信息系统验收组织机构由项目责任方和验收方共同组成。

第十二条项目责任方是指信息系统的开发单位或者承接单位,负责组织和实施信息系统验收工作。

第十三条验收方是指信息系统使用单位,负责监督验收工作的进行。

第十四条项目责任方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与信息系统验收,确保验收工作的科学性和真实性。

第十五条验收方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与信息系统验收,监督项目责任方的工作。

第三章验收程序第十六条信息系统验收应根据合同约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验收计划。

项目责任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和项目进度,制定详细的验收计划,并报验收方审核批准。

(二)准备验收材料。

项目责任方应按照验收计划,准备相关的验收材料,包括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安全测试等方面的文档和数据。

(三)进行初验收。

项目责任方应按照验收计划进行初验收工作,对系统的各项功能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系统能够按照要求正常工作。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
是为了保证信息系统的质量和安全,在系统开发完成后进行验证和确认工作的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信息系统验收规定:
1. 验收时间:验收应该在系统开发完成后尽快进行,以确保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验收标准:验收标准应该事先协商,并列入合同或协议中,标准应该明确、具体,能够衡量系统的性能和功能是否满足要求。

3. 验收内容:验收内容应包括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安全测试等,并应针对具体的系统功能和需求进行细化。

4. 验收人员:验收人员应由开发方和使用方共同组成,并应具备相关的技术和业务知识。

5. 验收环境:为了保证系统在真实的生产环境下的正常运行,验收应该在与实际使用环境尽可能接近的测试环境下进行。

6. 验收报告:验收完成后,应编制验收报告,详细记录验收过程、结果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7. 验收后维护:验收完成后,开发方应当负责解决存在的问题,并为系统提供后续的维护和支持。

总之,信息系统验收规定是确保系统开发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通过规范的验收流程和标准,能够提高系统的可信度和用户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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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验收规定范本(3篇)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范本(3篇)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范本1. 引言信息系统的验收是确保系统能够满足用户需求并达到预期效果的重要环节。

为了保证验证过程的公正、准确和规范性,制定本规定,以明确信息系统验收的基本要求和具体流程。

2. 背景(1)信息系统的验收是指在完成系统开发和测试后,通过一系列的验证和检查,确认系统满足用户需求的过程。

(2)验收对于信息系统的有效运行和应用非常重要,它可以确保系统功能和性能达到预期目标,并为后续的系统维护和优化提供参考依据。

3. 验收标准(1)功能系统应满足用户提出的功能需求,并保证功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2)性能系统应具备良好的性能,包括响应时间、并发处理能力、数据处理速度等。

(3)安全系统应具备必要的安全措施,保护数据的完整性、机密性和可用性。

(4)易用性系统应具备良好的用户界面和操作流程,使用户能够方便地使用系统。

(5)可维护性系统应具备较强的可维护性,方便进行系统的维护和升级。

4. 验收流程(1)准备工作制定验收计划,明确验收的具体内容和目标,并与开发单位确认验收时间和地点。

(2)验收准备收集系统相关文档和资料,包括需求规格说明书、设计文档、测试报告等,并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如环境准备、数据准备等。

(3)验收测试进行系统功能和性能的测试,并结合具体约定的测试用例和测试数据,验证系统是否满足用户要求。

(4)验收检查对系统的安全性、易用性和可维护性进行检查,评估系统的合规程度。

(5)验收报告根据测试和检查结果,编写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结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6)验收确认与开发单位、用户单位共同确认验收结果,并签署验收确认文件。

5. 验收责任(1)开发单位负责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系统开发和测试,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文档资料。

(2)用户单位负责提供详尽的需求规格说明,并参与系统的测试和验收过程。

(3)验收组由相关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对系统进行功能、性能、安全、易用性等方面的验证和检查。

6. 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应根据具体的系统需求和技术特点来确定,以确保验证过程具有实际可行性和操作性。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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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验收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信息化工程项目验收的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达到有关要求和标准,并正常投入运行,根据《XXXXX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规定》,结合股份公司信息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信息化建设项目,是指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传输、业务处理及其应用的信息网络系统;以计算机技术和数据库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采集、储存及处理的信息资源开发系统;以及信息应用系统,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应用集成系统等项目的新建、升级、改建,不包括零星的硬件添置。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信息化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股份公司的控股、参股公司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对象、依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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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验收规定(5篇)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5篇)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信息化工程项目验收的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达到有关要求和标准,并正常投入运行,根据《____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规定》,结合股份公司信息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信息化建设项目,是指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传输、业务处理及其应用的信息网络系统;以计算机技术和数据库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采集、储存及处理的信息资源开发系统;以及信息应用系统,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应用集成系统等项目的新建、升级、改建,不包括零星的硬件添置。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信息化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股份公司的控股、参股公司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对象、依据、内容第四条项目验收的对象:凡属《____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规定》的信息化项目,总投资额在____万元以上(含)必须进行竣工验收。

第五条依据项目合同书及合同附件、有关技术说明文件,按照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第六条验收内容及标准根据具体项目实际制定,由计算机中心编写,股份公司规划部、财务部审核。

第七条验收内容一般包括系统测试、资料评审、质量鉴定三部分。

(1)验收评测工作主要包括:文档分析、方案制定、现场测试、测试报告;(2)验收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检查“合同”或“验收标准”要求的所有功能、所有质量特性,验证功能和接口与需求说明的一致性,以及商定的一些特殊测试;(3)资料评审标准一般包括:文档完备性、内容针对性、内容充分性、内容一致性、文字明确性、图表详实性、易读性、文档价值等。

第八条需要评审的资料包括以下四部分:(1)基础资料:采购说明、有关合同、有关批复文件、系统设计说明书、系统功能说明书、系统结构图、工程详细实施方案、操作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保证文件、培训文档、其他文件。

(2)开发程序:可执行程序、源代码、配置脚本、测试程序或脚本。

(3)开发文档:需求分析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测试计划、测试报告、程序维护手册、程序员开发手册、用户操作手册、项目总结报告。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信息化工程项目验收的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达到有关要求和标准,并正常投入运行,根据《XXXXX 股份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规定》,结合股份公司信息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信息化建设项目,是指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传输、业务处理及其应用的信息网络系统;以计算机技术和数据库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采集、储存及处理的信息资源开发系统;以及信息应用系统,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应用集成系统等项目的新建、升级、改建,不包括零星的硬件添置。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信息化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股份公司的控股、参股公司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对象、依据、容第四条项目验收的对象:凡属《XXXXX股份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规定》的信息化项目,总投资额在200 万元以上(含)必须进行竣工验收。

第五条依据项目合同书及合同附件、有关技术说明文件,按照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第六条验收容及标准根据具体项目实际制定,由计算机中心编写,股份公司规划部、财务部审核。

第七条验收容一般包括系统测试、资料评审、质量鉴定三部分。

(1) 验收评测工作主要包括:文档分析、方案制定、现场测试、测试报告;(2) 验收测试容主要包括:检查“合同”或“验收标准”要求的所有功能、所有质量特性,验证功能和接口与需求说明的一致性,以及商定的一些特殊测试;(3) 资料评审标准一般包括:文档完备性、容针对性、容充分性、容一致性、文字明确性、图表详实性、易读性、文档价值等。

第八条需要评审的资料包括以下四部分:(1) 基础资料:采购说明、有关合同、有关批复文件、系统设计说明书、系统功能说明书、系统结构图、工程详细实施方案、操作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保证文件、培训文档、其他文件。

(2) 开发程序:可执行程序、源代码、配置脚本、测试程序或脚本。

(3) 开发文档:需求分析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测试计划、测试报告、程序维护手册、程序员开发手册、用户操作手册、项目总结报告。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范文(二篇)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范文(二篇)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范文第一章综述第一节目的和依据为确保信息系统的质量和功能的完整性,加强信息系统的管理和运维工作,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信息系统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

第二节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和部门的信息系统的验收工作。

第二章验收的内容和要求第一节验收的内容验收的内容包括系统硬件和软件的逻辑和物理完整性的检查,系统功能的完整性的检查,系统性能的检查,验收方案的制定和执行。

第二节验收的要求1. 信息系统的硬件和软件完整性的检查要求:验证硬件设备和软件完好无损,配置合理,物理环境符合要求。

2. 信息系统的功能完整性的检查要求:验证系统功能完整,各项功能正常运行。

3. 信息系统的性能检查要求:验证系统在预定负载量下的性能满足要求,并能承受额外的负载。

4. 验收方案的制定和执行要求:制定完整的验收方案,明确验收的流程和要求,并按照方案进行验收。

第三章验收的程序和方法第一节验收的程序1. 验收前准备:明确验收的目标和要求,编制验收方案。

2. 验收准备:准备好验收所需的硬件和软件设备,对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

3. 验收执行:按照验收方案的要求进行测试和检查。

4. 验收评定:根据测试和检查的结果,评定验收的合格性。

5. 验收总结:对验收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价,提出改进意见。

第二节验收的方法验收的方法包括检查、测试和评价。

1. 检查方法:通过对硬件和软件设备的外观、配置等进行检查,验证其完整性。

2. 测试方法:通过对系统功能进行测试,验证系统功能的完整性。

3. 评价方法:通过对系统性能进行测试,评估系统的性能。

第四章验收人员的要求和职责第一节验收人员的要求1. 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 验收人员应熟悉验收的要求和流程。

3. 验收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第二节验收人员的职责1. 制定和执行验收方案。

2. 进行硬件和软件设备的检查和测试。

3. 完成系统功能和性能的测试和评价。

4. 对验收结果进行评定。

信息系统工程验收制度范本

信息系统工程验收制度范本

信息系统工程验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息系统工程验收工作,保障信息系统工程最终交付符合业主要求,提高信息系统工程验收的效率和质量,做到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信息系统工程验收工作,包括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网络建设等各类信息系统工程。

第三条信息系统工程验收应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确保信息系统工程验收工作合法、规范。

第四条信息系统工程验收应遵循客观、公正、透明、科学的原则,维护信息系统工程验收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

第五条信息系统工程验收应强调过程管理,包括需求分析、方案设计、开发测试、验收交付等各个阶段的管理,确保信息系统工程验收工作的全程受控。

第六条信息系统工程验收应加强风险管理,做好风险评估和控制,确保信息系统工程验收工作的安全性。

第二章信息系统工程验收的基本程序第七条信息系统工程验收分为前置准备、过程管理、最终验收和交付等阶段。

第八条前置准备阶段包括业主委托书、验收方案编制、验收标准确定等工作的准备阶段。

第九条过程管理阶段包括需求分析、方案设计、开发测试等工作的跟踪和管理阶段。

第十条最终验收阶段包括验收测试、验收评审、验收报告编制等工作的验收阶段。

第十一条交付阶段是信息系统工程验收的最终阶段,包括整体验收交付、系统使用培训、技术支持等工作的交付阶段。

第三章信息系统工程验收的基本要求第十二条信息系统工程验收应根据需求文档,制定详细的验收方案,明确验收标准,确保验收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第十三条信息系统工程验收应保证验收过程完整、有序,做到全程受控。

第十四条信息系统工程验收应做到过程清晰、风险可控,确保验收工作的安全性。

第十五条信息系统工程验收应建立科学、完整、规范的验收评审机制,保证验收结论合理、准确。

第十六条信息系统工程验收应及时、准确地编制验收报告,明确验收结论和建议。

第四章信息系统工程验收的具体流程第十七条信息系统工程验收的具体流程如下:(一)前置准备阶段1. 确定业主委托书,明确验收范围、要求和流程。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1. 引言信息系统的建设是企业发展的必经之路,而验收则是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必要的环节。

信息系统验收是保证信息系统投入使用前满足需求和规格标准的最后一步验证,也是决定信息系统是否被投入使用的关键环节。

本文将针对信息系统验收环节相关规定进行阐述,以便实现信息系统的有效管理和审查验收。

2. 系统验收内容2.1. 验收目的信息系统验收的目的在于确认已建成的信息系统是否可以达到计划标准和目标要求,是否能满足用户需求和各种规定要求。

验收的内容主要包括:功能性测试、性能测试、安全性测试、可维护性测试、兼容性测试等方面。

2.2. 验收方式1.内部验收:由企业内部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审查企业内部开发的信息系统。

2.外部验收:由外部验收专业机构对信息系统进行验收。

2.3. 验收标准信息系统验收标准是信息系统建设验收程序中的关键控制点。

验收工作要依据技术标准和验收标准进行,以保证验收的公正性、严肃性和规范性。

具体的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功能性验收:信息系统的功能是否满足用户需求,是否能够正常运行。

2.安全性验收:信息系统是否满足安全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可维护性验收:信息系统是否易于维护,是否便于管理。

4.性能验收:信息系统是否能够满足设计要求,是否具有良好的用户体验。

5.兼容性验收:信息系统是否能够兼容不同的操作系统和网络环境,是否能够正常运行。

2.4. 验收流程信息系统验收流程包括以下步骤:步骤内容检查对信息系统的软件、硬件进行检查安装安装信息系统并进行设置配置对信息系统进行配置功能测试对信息系统进行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对信息系统进行性能测试安全测试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测试兼容性测试对信息系统进行兼容性测试审查验收对信息系统进行审查验收3. 系统验收评估标准3.1. 验收结果结论根据第二部分,验收的结果将述评价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况,验收结论应当是公正、严谨的。

3.2. 不合格验收处置手续如果信息系统的验收结果为不合格,将出具验收报告,明确不合格的原因,并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和解决建议。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范本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范本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范本一、引言本文是对信息系统验收规定的详细描述,旨在确保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二、目的信息系统验收的目的是确认信息系统是否满足用户的需求和规定的验收标准。

三、验收范围本次验收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功能、性能、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等方面。

四、参与方本次验收的参与方包括需求方、供应商、开发人员、测试人员等。

五、验收标准(一)验收标准应根据项目需求和约定制定,需明确具体指标和要求。

(二)验收标准应能够真实地反映信息系统的质量和性能。

六、验收流程(一)需求方提供信息系统需求文档和验收计划。

(二)供应商根据需求文档进行开发和测试。

(三)测试人员对信息系统进行功能、性能和安全等方面的测试,并输出测试报告。

(四)供应商修正系统中的问题并重新进行测试,直至符合验收标准。

(五)验收方评估测试报告和修正后的信息系统,并根据结果定性判定是否满足验收标准。

(六)如信息系统不符合验收标准,需求方和供应商需就问题进行进一步沟通和解决。

(七)如信息系统符合验收标准,供应商将系统交付给需求方,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培训。

七、验收要求(一)需求方应提供充分的时间和资源支持供应商的开发和测试工作。

(二)需求方应提供准确的需求文档,并不断与供应商沟通和协调。

(三)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进行开发和测试。

(四)供应商应将测试结果和修正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和报告。

(五)供应商应在信息系统交付后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培训。

八、风险管理(一)验收期间可能存在系统不稳定、功能不全、数据丢失等风险,需及时处理和解决。

(二)双方需在合同中约定风险分担和补救措施,以减少因风险而带来的损失和纠纷。

九、验收结论根据对信息系统的验证、评估和测试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验收结论如下:(一)信息系统符合验收标准的,双方达成正式验收。

(二)信息系统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需进一步沟通和解决问题,并进行再次测试和评估。

十、变更管理(一)如需求方有对信息系统的功能和性能有所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变更进行管理。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范文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范文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范文一、总则信息系统验收工作是对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进行检查和评审,以确定其是否符合用户需求、是否达到规划的经济效益,从而提供可靠的技术依据和理论依据。

为了规范信息系统验收工作,加强对信息系统的管理,制定本规定。

二、验收依据1.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相关法律法规;2.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批复文件;3.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4.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开发合同和技术协议;5.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进度计划和进度报告;6.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测试计划和测试报告;7.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运维计划和运维报告;8.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验收计划和验收报告。

三、验收程序1.验收准备(1)组织编制验收计划,明确验收范围、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2)组织编制验收团队,确定各类型验收人员的数量和职责;(3)准备验收场地和设备,保证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2.需求分析验收(1)对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需求分析报告进行审查,确定需求是否清晰、完整和正确;(2)对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需求规格说明书进行审查,确定需求是否符合用户的实际需求,是否能够满足用户的使用要求。

3.设计验证验收(1)对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概要设计和详细设计进行审查,确认设计是否符合用户的需求和要求;(2)对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数据库设计进行审查,确定数据库设计是否合理、高效。

4.编码开发验收(1)对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编码开发过程进行审查,确认编码开发工作是否按照设计要求和开发计划进行;(2)对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编码质量进行评估,确认编码是否规范、可维护和可扩展。

5.测试验收(1)对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单元测试、集成测试和系统测试过程进行审查,确认测试工作是否按照测试计划进行;(2)对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测试用例和测试结果进行评估,确认系统是否能够满足用户的功能需求和性能要求。

6.运维验收(1)对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运维计划和运维报告进行审查,确认运维工作是否有序进行;(2)对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运维人员进行考核,确认运维人员是否具备相关技能和经验。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范本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范本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信息化工程项目验收的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达到有关要求和标准,并正常投入运行,根据《___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规定》,结合股份公司信息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信息化建设项目,是指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传输、业务处理及其应用的信息网络系统;以计算机技术和数据库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采集、储存及处理的信息资源开发系统;以及信息应用系统,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应用集成系统等项目的新建、升级、改建,不包括零星的硬件添置。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信息化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股份公司的控股、参股公司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对象、依据、内容第四条项目验收的对象:凡属《___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规定》的信息化项目,总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含)必须进行竣工验收。

第五条依据项目合同书及合同附件、有关技术说明文件,按照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第六条验收内容及标准根据具体项目实际制定,由计算机中心编写,股份公司规划部、财务部审核。

第七条验收内容一般包括系统测试、资料评审、质量鉴定三部分。

(1)验收评测工作主要包括:文档分析、方案制定、现场测试、测试报告;(2)验收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检查合同或验收标准要求的所有功能、所有质量特性,验证功能和接口与需求说明的一致性,以及商定的一些特殊测试;(3)资料评审标准一般包括:文档完备性、内容针对性、内容充分性、内容一致性、文字明确性、图表详实性、易读性、文档价值等。

第八条需要评审的资料包括以下四部分:(1)基础资料:采购说明、有关合同、有关批复文件、系统设计说明书、系统功能说明书、系统结构图、工程详细实施方案、操作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保证文件、培训文档、其他文件。

(2)开发程序:可执行程序、源代码、配置脚本、测试程序或脚本。

(3)开发文档:需求分析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测试计划、测试报告、程序维护手册、程序员开发手册、用户操作手册、项目总结报告。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75221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7522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信息化工程项目验收的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达到有关要求和标准,并正常投入运行,根据《XXXXX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规定》,结合股份公司信息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信息化建设项目,是指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传输、业务处理及其应用的信息网络系统;以计算机技术和数据库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采集、储存及处理的信息资源开发系统;以及信息应用系统,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应用集成系统等项目的新建、升级、改建,不包括零星的硬件添置。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信息化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股份公司的控股、参股公司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对象、依据、内容第四条项目验收的对象:凡属《XXXXX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规定》的信息化项目,总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含)必须进行竣工验收。

第五条依据项目合同书及合同附件、有关技术说明文件,按照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第六条验收内容及标准根据具体项目实际制定,由计算机中心编写,股份公司规划部、财务部审核。

第七条验收内容一般包括系统测试、资料评审、质量鉴定三部分。

(1)验收评测工作主要包括:文档分析、方案制定、现场测试、测试报告;(2)验收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检查“合同”或“验收标准”要求的所有功能、所有质量特性,验证功能和接口与需求说明的一致性,以及商定的一些特殊测试;(3)资料评审标准一般包括:文档完备性、内容针对性、内容充分性、内容一致性、文字明确性、图表详实性、易读性、文档价值等。

第八条需要评审的资料包括以下四部分:(1)基础资料:采购说明、有关合同、有关批复文件、系统设计说明书、系统功能说明书、系统结构图、工程详细实施方案、操作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保证文件、培训文档、其他文件。

(2)开发程序:可执行程序、源代码、配置脚本、测试程序或脚本。

(3)开发文档:需求分析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测试计划、测试报告、程序维护手册、程序员开发手册、用户操作手册、项目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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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验收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信息化工程项目验收的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达到有关要求和标准,并正常投入运行,根据《XXXXX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规定》,结合股份公司信息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信息化建设项目,是指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传输、业务处理及其应用的信息网络系统;以计算机技术和数据库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采集、储存及处理的信息资源开发系统;以及信息应用系统,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应用集成系统等项目的新建、升级、改建,不包括零星的硬件添置。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信息化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股份公司的控股、参股公司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对象、依据、内容
第四条项目验收的对象:凡属《XXXXX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规定》的信息化项目,总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含)必须进行竣工验收。

第五条依据项目合同书及合同附件、有关技术说明文件,按照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第六条验收内容及标准根据具体项目实际制定,由计算机中心编写,股份公司规划部、财务部审核。

第七条验收内容一般包括系统测试、资料评审、质量鉴定三部分。

(1)验收评测工作主要包括:文档分析、方案制定、现场测试、测试报告;
(2)验收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检查“合同”或“验收标准”要求的所有功能、所有质量特性,验证功能和接口与需求说明的一致性,以及商定的一些特殊测试;
(3)资料评审标准一般包括:文档完备性、内容针对性、内容充分性、内容一致性、文字明确性、图表详实性、易读性、文档价值等。

第八条需要评审的资料包括以下四部分:
(1)基础资料:采购说明、有关合同、有关批复文件、系统设计说明书、系统功能说明书、系统结构图、工程详细实施方案、操作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保证文件、培训文档、其他文件。

(2)开发程序:可执行程序、源代码、配置脚本、测试程序或脚本。

(3)开发文档:需求分析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测试计划、测试报告、程序维护手册、程序员开发手册、用户操作手册、项目总结报告。

(4)管理文档:项目计划书、质量控制计划、配置管理计划、用户培训计划、质量总结报告、评审报告、会议记录、开发进度月报。

第九条专家验收小组必须对源代码重新生成的可执行程序进行测试,测试内容一般包括:安装(升级)、启动与关机、功能测试(正例、重要算法、边界、时序、反例、错误处理)、性能测试(正常的负载、容量变化)、压力测试(临界的负载、容量变化)、配置测试、平
台测试、安全性测试、恢复测试(在出现掉电、硬件故障或切换、网络故障等情况时,系统是否能够正常运行)、可靠性测试等。

第三章项目延期
第十条项目由股份规划部门批复后,在预计竣工期限内未能按时竣工并要求推迟验收的,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硬件项目每延期三个月;软件及软、硬件综合项目每延期六个月)向规划部申报《XXXXX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投资项目延期进程情况说明》一次。

第十一条股份公司规划部审核延期项目。

股份公司规划部对不合理延期项目可要求计算机中心编写《延期项目重新评估报告》。

第十二条股份公司规划审查《延期项目重新评估报告》后出具意见。

不同意延期项目由股份公司财务部、计算机中心、用户单位会签意见,达成一致意见后,由股份公司规划部提交股份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股份公司规划部根据股份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的决议行文批复。

第四章验收过程
第十三条初验过程
(1)项目竣工后经测试和试运行合格,施工单位根据合同、招标书、计划任务书,检查、总结项目完成情况后向计算机中心提出初验申请。

(2)专家验收小组由计算机中心组成,对工程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3)施工单位提供材料:初验申请书、完工报告、项目总结报告,以及第八条要求的验收评审资料。

(4)专家验收小组根据第七、八、九条要求制定验收内容和标准,编写《项目验收计划书》报股份公司规划部、财务部审核。

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5)专家验收小组编写验收报告、项目总结报股份公司规划部。

第十四条终验过程
第十五条
(1)初验合格后,计算机中心根据合同、招标书、任务书,检查、总结项目组织实施和完成情况后向股份公司规划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验收方案。

(2)经过审核,材料齐全由规划部组织验收。

(3)验收小组成员由股份公司规划部、财务部、用户单位组成。

验收时参照相关验收内容及标准进行,验收后提交验收报告。

(4)验收小组可聘请有资质的信息化工程咨询机构人员参加验收。

(5)验收小组评审一般采取会议评审方式进行。

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I.股份公司计算机中心作关于项目背景的报告;
II.股份公司计算机中心作试用情况报告;
III.专家验收小组代表作初验报告;
IV.验收小组进行现场检查;
V.
VI.
VII.验收小组对关键问题进行抽样复核和资料评审;
VIII.验收小组对工程进行全面评价并给出验收意见。

(6)验收签字。

经过验收、评审形成的验收报告和评审报告,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由股份公司计算机中心存档。

第五章验收结论
第十六条验收结果分为:验收合格、需要复议和验收不合格三种。

符合信息化工程建设标准、系统运行安全可靠、任务按期保质完成、经费使用合理的,视为验收合格;由于提供材料不详难以判断,或目标任务完成不足80%而又难以确定其原因等导致验收结论争议较大的,视为需要复议。

第十七条项目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验收不合格处理:
(1)未按项目考核指标或合同要求达到所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的;
(2)所提供的验收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
(3)项目的内容、目标或技术路线等已进行了较大调整,但未曾得到相关单位认可的;
(4)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尚未解决和作出说明,或项目实施过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的;
(5)没有对系统或设备进行试运行,或者试运行不合格;
(6)计划外投资、超计划投资或挪用计划资金。

(7)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
(8)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第六章验收结论确认和处理
第十八条项目验收结论的处理
(1)验收结论为验收合格的,股份公司计算机中心将全部验收材料统一装订成册并连同相应的电子文档,报股份公司规划部备案。

(2)验收结论为需要复议的,股份公司规划部以书面形式通知股份公司计算机中心在三个月内补充有关材料或者进行相关说明。

(3)验收结论为验收不合格的,股份公司规划部以书面形式通知股份公司计算机中心和设计、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后试运行合格的,股份公司计算机中心重新申请验收。

(4)
(5)
(6)未通过验收的信息化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九条项目交接。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办理项目交接手续。

项目的移交包括项目实体移交和项目文件移交部分。

第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实施细则由股份公司规划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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