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组合综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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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建设科技| 20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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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视窗
技术组合 综合处理
马德里城市生活垃圾:分选 回收 生化处理
西班牙城市生活垃圾处理
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不久前组团赴西班牙和德国考察了其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与管理情况。考察过程团主要参观了西班牙马德里市和巴塞罗那市垃圾综合处理场,调研了马德里和巴塞罗那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处置各个环节的技术特点以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与运营的资金运作方式,与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了技术交流与讨论,同时拜会了位于德国科隆市的“绿点”公司总部,了解了“绿点”公司的运作状况及德国有关包装废物的立法与管理情况,探讨了“绿点”模式应用于中国的可能性。另外,还对沿途各城市的市容与环境卫生状况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考察。
□ 建设部城建司副司长 张悦 清华大学 刘建国
马德里是西班牙首都,面积约600平方公里,市区居民人口约300万。另外由于社会经济活动频繁,旅游业发达,还存在大量流动人口。马德里市区每日垃圾产生量约4000吨,其中90%为居民家庭、办公室及商业区产生,其余为道路清扫垃圾及大件垃圾等。尽管过去十多年来马德里市区人口不断减少,但由于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习惯的改变及收集容器的增多,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呈持续增长势头。生活垃圾的主要组分为:有机物(干重的51.5%)、废纸及纸板(21.9%)、塑料(11%)、玻璃(6.4%)、金属
(3.5%)等,垃圾含水率约35%。
马德里市自1985年起实行城市生活垃圾的密闭式混合收集,上世纪末本世纪初逐步过渡到选择性源头分类收集:居民将可回收塑料及金属容器类废物(称为黄袋垃圾)投放到黄色垃圾箱,其余废物(称为剩余垃圾)投放到灰色垃圾箱,但玻璃容器、废纸、纸板、废电池等则需要投放到设立于公共场所的专用垃圾箱。各类垃圾每日由专用车辆分别密闭运送到垃圾处理中心。垃圾的清运由马德里市政厅负责。
除分类收集的玻璃容器、废纸、纸板、废电池等,其余所有垃圾均运
送至Valdemingómez 环境公司(联
合体)进行处理。该公司由三个大型综合处理中心组成:Paloma, Lomas和Dehesas,垃圾处理的基本流程为:分选→堆肥→焚烧→填埋。首先进行分选,将垃圾中的可回收利用组分如塑料、金属、纸类等拣出作为原料出售;易降解有机物进行堆肥发酵,制成堆肥产品出售;剩余可燃物质进行焚烧,回收热量发电;剩余少量无机残渣进行卫生填埋处置。上述处理流程的目的是最大限度的实现垃圾资源化,减少对环境的危害。三个综合处理中心各具特色,但
均以人工辅助机械分选、回收利用
和生化处理(高温堆肥)为基础。
上述三个垃圾处理中心均与马德里市政府签订合同,按照市场化原则实行特许经营,市政府按照合同约定保证垃圾入场量,并支付相应的处理费。垃圾类型不同,支付的费用也不同。政府付费是垃圾处理中心收入的主要来源。同时,政府对垃圾焚烧发电的上网电价进行补贴(电价为燃煤电厂电价的2倍)。另外,回收的塑料、金属和纸类等以及堆肥产品出售也可获得一定收益。由于马德里周边葡萄种植较为广泛,堆肥产品销路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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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十余年的探索与尝试,目前马德里、巴塞罗那等大城市的垃圾管理与处理处置已步入正轨,走上一条在欧盟乃至世界上独树一帜的良性发展之路。在西方发达国家中,西班牙经济发展水平与我国相对较为接近,垃圾组分同样以可降解有机物为主,垃圾选择性分类收集尚处于起步阶段,混合收集仍然较为普遍,因此西班牙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与处理处置的经验对我国有较大的借鉴意义。
第一,推进以人工辅助机械分选和生化处理为基础的综合处理
近年来,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与处理处置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但是总体而言仍处于较低水平。由于城市生活垃圾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影响其管理与处理处置水平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包括管理体制、法规标准、政策导向、经济实力、技术发展、公众意识、垃圾组分等。由于上述这些因素的限制,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多依靠单一的填埋、焚烧或堆肥技术,而鲜见将这些技术优化组合的综合处理技术。垃圾全量填埋存在占用大量宝贵土地、渗滤液处理难以达标、造成资源浪费等问题;未经分选的混合垃圾热值低、水分和灰分含量高,直接焚烧需添加较多辅助燃料,而且焚烧工况不易稳定,焚烧发电效率较低;混合垃圾直接堆肥则存在成本高、肥效低、销路差的问题。如果在人工辅助机械分选的基础上,将这些技术结合起来形成优势互补,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上述问题的出现,达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最终目的”,而这正是西班牙垃圾处理模式的成功之处,无疑是值得我们借鉴的。当然,由于国情等方面的差异,西班牙的成功模式不一定完全适用于中国,必须结合我国的实际
启示:推进分类收集 综合处理 加快市场进程
情况进行改进。如我国垃圾的含水率较高,在机械分选前可考虑适当进行预发酵,以降低其含水率,提高分选效率。再如我国由于活跃于大街小巷的拾荒者和废品收购者的大量存在,进入处理场的垃圾中可回收利用部分含量较为有限,因此分选系统设计应以分出可燃物、可降解有机物与无机灰土为主要目的。
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与自然条件差异较大,综合处理也应坚持因地制宜、稳步发展的原则,防止盲目投资,一哄而起,出现形形色色的“大而全”、“小而全”式垃圾处理场。
第二,针对重点组分在产生源头进行选择性分类收集
我国由于居民居住条件和环保意识的限制,建立完善的垃圾源头分类收集系统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目前由大量拾荒者和废品收购者构成的废品回收市场已经较为成熟,如果国家能够制定有利于废品回收行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对业已存在的废品回收及利用市场加以积极引导和规范,则我国垃圾中可回收利用废物的问题基本可以得到解决。因此可以针对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重点组分——可降解有机垃圾进行选择性分类收集,首先从较易收集的宾馆饭店、单位食堂等入手,每日用专门的车辆沿线收集,逐步推广到居民小区。这些垃圾收集后,可以采用合适的生化或物化处理技术进行集中处理。这样,一方面提高了垃圾处理的效率,改善了处理后产品(如堆肥、沼气、饲料等)的品质,同时也延长了填埋场的使用寿命,减轻了渗滤液的污染负荷。
第三,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化进程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体制的改革刚刚起步,总体来看,现行的城
市生活垃圾管理体制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应改变在管理体制上政企合一、垄断经营的格局,
实行环保部门监督、环卫部门管理、专业公司提供社会化服务的管理模式,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具体而言,可采取如下措施:由于垃圾处理的公益性质,市政府必须首先逐年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场准入制度,通过公开招投标择优选择有能力的企业(单位)承担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中转、处理、处置以及资源化利用等服务,双方签订合同,明确责任和义务;鼓励国内外企业采取BOT方式投资、建设、运营城市垃圾处理厂;鼓励政府资金和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建设,并以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多种运营方式,由专业机构经营管理城市垃圾处理厂,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垃圾处理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确实保证垃圾处理质量。对政府投资为主的垃圾处理项目,要改变由政府部门直接组织实施和监管的格局,建立专业化的政府投资主体,推行投资与筹建分离、筹建与监督分离,实现社会化、市场化运作。鼓励采用总承包方式,通过招投标竞争,选择建设运营企业,培育城市垃圾处理产业化实施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