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防治资金保障制度1
徐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徐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10.08•【字号】徐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6号•【施行日期】2024.12.01•【效力等级】较大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徐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6号《徐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已由徐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通过,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10月8日徐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24年8月23日徐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24年9月27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防治措施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防治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徐州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扬尘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扬尘污染,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建(构)筑物拆除、园林绿化施工和养护、矿山开采、宕口修复、物料运输和堆放、预拌混凝土和砂浆生产、道路保洁和养护、考古发掘等活动以及城镇建成区内因地面裸露产生的颗粒物造成的大气污染。
第四条扬尘污染防治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损害担责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尽责、公众参与、联防联控的防治机制。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总体方案和年度计划,明确扬尘污染防治的目标和措施;(二)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统筹协调、长效管理、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协调处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制度。
防止扬尘工程制度
防止扬尘工程制度一、总则1.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及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相关参与方。
3.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二、组织管理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扬尘治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2. 设立专门的环保监督机构或人员,负责扬尘治理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
3. 定期组织扬尘治理知识培训,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和操作技能。
三、施工措施1. 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设置必要的围挡设施,防止扬尘外溢。
2. 施工现场内应保持清洁,定期清扫路面,减少尘土飞扬。
3. 施工作业时,应采用湿法作业,如水喷洒、覆盖等方法,控制扬尘产生。
4. 对于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如水泥、砂石等),应妥善存放并采取覆盖措施。
5. 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清洗设施,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洗,防止带泥上路。
四、监督检查1.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2. 对于违反扬尘治理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
3. 建设单位应配合监理单位,共同监督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工作。
4. 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对于扬尘污染问题可通过相关渠道进行投诉。
五、责任追究1. 对于未按照本制度执行,造成严重扬尘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2. 施工单位因扬尘污染被相关部门处罚的,应立即整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对于在扬尘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施工单位负责解释。
2. 各施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3. 本制度如有更新,以最新制度为准。
扬尘防治应急预案
扬尘防治应急预案一、前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筑施工、道路施工、物料运输等活动产生的扬尘污染日益严重,对空气质量和居民健康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了有效控制扬尘污染,保障环境质量和公众健康,特制定本扬尘防治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_____项目范围内所有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生产和运输活动。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应急组织机构成立扬尘防治应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项目副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和施工班组长为成员。
(二)职责分工1、组长职责全面负责扬尘防治应急工作的指挥和协调,制定应急措施和决策,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应急情况。
2、副组长职责协助组长开展工作,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和调度,组织实施应急措施,监督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3、成员职责(1)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施工过程中的扬尘防治措施,监督施工队伍的作业行为,确保施工扬尘得到有效控制。
(2)物资设备部门:负责保障扬尘防治所需的物资和设备供应,及时维修和更换损坏的设备。
(3)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进行监测和评估,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4)综合办公室:负责与周边居民和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四、扬尘污染的风险识别与评估(一)风险识别1、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土方开挖、回填、运输,物料堆放和装卸等环节容易产生扬尘。
2、道路施工中的路面铣刨、基层铺设、沥青摊铺等作业会产生大量扬尘。
3、物料运输过程中车辆未密闭或超载,道路颠簸等情况会导致物料洒落和扬尘飞扬。
(二)风险评估1、根据施工工艺、作业强度和气象条件等因素,评估扬尘污染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
2、确定重点防控区域和时间段,如施工现场周边、人口密集区、大风天气等。
五、预防措施(一)施工场地管理1、施工现场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高度不低于_____米。
2、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确保车辆不带泥上路。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扬尘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编制印发《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防治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扬尘污染,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建(构)筑物拆除、物料运输和堆存、公共场所和道路保洁、绿化作业、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等活动以及因裸露地面、建筑物表面在自然或者人力作用下产生的颗粒物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
第三条【目标原则】扬尘污染防治应当遵循政府主导、防治结合、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四条【层级责任】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领导全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统筹协调、长效管理、资金保障和信息共享机制,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总体方案,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协调跨区域扬尘污染防治,并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
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市扬尘污染防治总体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县(区)人民政府领导及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根据本辖区的实际,组织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及时发现、劝阻、报告扬尘污染违法行为,并配合依法进行处理。
第五条【部门职责】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公路事业、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市场监督管理、财政、科技、农业农村、商务、水利、气象等部门(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宣传引导】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增强全社会扬尘污染防治意识。
扬尘防治方案
扬尘防治方案第1篇扬尘防治方案一、方案背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工地、道路施工等工程活动日益增多,产生的扬尘污染对空气质量和居民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响应国家环保政策,确保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友好,制定扬尘防治方案至关重要。
二、目标原则1. 目标:降低施工现场扬尘排放,确保施工过程中空气质量达标,保护周边环境及居民健康。
2. 原则:- 合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标准要求执行;- 科学防治:采用先进、实用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 持续改进:不断优化方案,提高防治效果。
三、防治措施1. 现场封闭- 施工现场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 围挡底部设置防尘网,高度不低于0.5米;- 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防止泥土带出现场。
2. 洒水降尘- 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洒水降尘,保持场地湿润;- 采用雾炮机、喷淋系统等设备进行降尘;- 施工高峰期增加洒水频次,确保扬尘得到有效控制。
3. 覆盖堆放- 施工现场内裸露土方、物料等及时进行覆盖;- 覆盖材料应选用防尘网、绿色密目网等;- 定期检查覆盖情况,确保覆盖严密、完整。
4. 绿化种植- 施工现场周边及空闲地块进行绿化种植,提高绿化覆盖率;- 选择适应性强、生长迅速的植物种类;- 绿化带设置喷淋系统,保持绿化区域湿润。
5. 机械设备管理- 禁止使用排放不达标的机械设备;- 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机械排放。
6. 施工管理-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 施工人员接受环保培训,提高环保意识;- 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 监测监控- 设置扬尘监测设备,实时监测施工现场扬尘浓度;- 监测数据与监管部门共享,确保施工现场环境达标;- 对扬尘污染源进行排查,制定针对性防治措施。
四、保障措施1. 组织保障- 成立扬尘防治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监督、检查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管部门共同参与,形成合力。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原版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DGJ32/J203-20161 总则1.0.1为有效预防扬尘污染,减少建筑工地对周边环境影响,提高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科学评价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促进扬尘防治标准化管理,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建筑工地扬尘的防治、检查和评定。
1.0.3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检查和评定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江苏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建筑工地Construction site本标准中建筑工地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地。
2.0.2 扬尘防治Dust control通过采取管理、技术和经济等措施,有效预防扬尘污染发生。
2.0.3 扬尘防治管理人Administrator of dust control页脚内容0工程项目负责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监督管理的人员。
2.0.4 围挡Fence为了将建筑工地与外部环境隔离,使其成为相对封闭空间所采用的隔离物,包括砌体式围墙、装配式围挡等。
2.0.5 易扬尘材料Dust material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包括:砂、石、细颗粒建筑材料等。
2.0.6 建筑垃圾Construction waste对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等进行建设、改造、装修、开挖、铺设等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渣土、废旧混凝土、碎砖瓦、废沥青、废旧管材、废旧木材等。
2.0.7保证项目Assuring items对影响周边施工作业环境起关键性作用的项目。
2.0.8一般项目General items除保证项目以外的其它项目。
3 扬尘防治要求3.1 扬尘防治管理Ⅰ扬尘防治责任制页脚内容13.1.1 工程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管理人员扬尘防治责任制,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3.1.2实行经济承包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应有扬尘防治考核指标。
3.1.3工程项目部应制定扬尘防治资金保障制度,编制扬尘防治资金使用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2021年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实施细则
2021年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实施细则2021年__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与立法依据】为有效防治扬尘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建设美丽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__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扬尘是指地表松散颗粒物在自然力或人力作用下进入到空气环境中形成的一定粒径范围的空气颗粒物,主要分为土壤扬尘、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
本条例所称扬尘污染是指前款规定的扬尘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第三条【多元共治体系与原则】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防治结合、头控制、属地管理、损害担责的原则,建立政府监管、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共同治理、联防联控的防治机制。
第四条【政府职责、村(居)民委员会职责】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总体方案,协调跨区扬尘污染防治,建立扬尘污染防治长效管理和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检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等制度。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内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责。
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协助市、县(市、区)有关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发现本区域内扬尘污染违法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或者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条【部门职责】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本辖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统筹协调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履行管理职责,并负责工业企业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指导,组织对全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开展督查和考核,并负责已进入施工监管的房屋建筑工程及相关联的混凝土搅拌站和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市政维修养护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方案(3篇)
第1篇一、方案背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工程规模不断扩大,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扬尘污染不仅影响城市环境质量,还对市民健康造成危害。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加强建筑工程扬尘污染治理,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目标1. 减少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降低大气污染。
2. 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3. 保障市民健康,提升城市形象。
三、防治措施1. 术前准备(1)成立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组织协调。
(2)对施工人员进行扬尘污染防治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环保意识。
(3)编制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明确防治措施和责任。
2. 施工现场管理(1)施工现场进出口设置洗车池,要求所有进出车辆冲洗干净,防止带泥上路。
(2)施工现场道路硬化,减少扬尘产生。
(3)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整齐,覆盖严密,防止风吹散落。
(4)施工现场绿化,种植绿植,降低扬尘。
(5)施工现场设置围挡,高度不低于2米,防止扬尘扩散。
3. 施工过程管理(1)施工现场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每天定时洒水,保持施工现场湿润。
(2)对施工现场裸露地面进行覆盖,防止扬尘。
(3)施工现场施工机械、车辆进出频繁,加强车辆管理,减少扬尘。
(4)施工现场进行土方作业时,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减少扬尘。
(5)施工现场焊接作业时,采取封闭措施,防止焊接烟尘扩散。
4. 术后恢复(1)工程竣工后,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消除扬尘污染。
(2)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进行绿化,改善环境质量。
(3)对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总结,查找不足,为今后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提供借鉴。
四、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施工人员、市民对扬尘污染防治的认识。
3. 强化监督检查,对违反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4. 完善奖惩机制,对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
第一章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第一节、扬尘治理管理措施1.1扬尘防治管理1.1.1扬尘防治责任制工程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四级管理人员扬尘防治责任制,并经项目部经理签字确认。
承包的工程项目,合同中应有扬尘防治考核指标。
按照工程分队伍、分区管理,划片管理。
制定扬尘防治资金保障制度,编制扬尘防治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平面布置图,根据施工进度情况,编制经济合理的扬尘防治使用设施和材料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项目部配备扬尘防治管理人。
项目部将扬尘防治,纳入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由生产经理为第一直接责任人,安全负责人直接监督、巡检管理。
现场配备专人洒水、洗车,建立洒水、洗车台账。
项目部制定以现场围挡、主要道路硬化、裸土覆盖、运输车辆冲洗、固体建筑垃圾可回收等为主要内容的扬尘防治管理目标。
项目部每周由生产经理组织领导进行完全文明施工的定期联查,将扬尘防治纳入联查内容,对扬尘防治管理目标进行分解、管理、考核。
1.1.2扬尘防治技术交底工程项目部建立扬尘防治技术逐级交底制度。
扬尘防治技术逐级交底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逐级交底应包括:项目部负责人对相关管理人员及分包单位负责人的扬尘防治交底,进行分工管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施工作业班组的扬尘防治专项技术交底;施工作业班组向施工作业人员的扬尘防治班前技术交底。
各级扬尘防治技术交底都应考虑施工作业场所状况、易产生扬尘污染部位、扬尘污染特点等因素。
扬尘防治管理人应全程参与交底工作,并与交底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项目部经理在工程开工前,组织项目部及分包,由技术经理对项目相关管理人员及分包单位负责人进行扬尘防治方案交底。
项目技术负责人在工程开工前,在生产经理的组织下,对施工作业班组进行扬尘防治专项方案的技术交底。
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里,增加扬尘防治的技术交底。
施工作业班组每日班前进行安全交底时,同时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班前扬尘防治技术交底。
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变更后,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对施工作业班组重新进行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技术交底。
扬尘防治台账
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为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体健康,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扬尘治理实施措施。
一、扬尘治理工作总目标,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并通过实施确保工地施工现场达到扬尘治理检查要求,使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扬尘治理工作职责分工由项目部组织以项目经理为直接领导的防尘检查小组,不定期巡视各个施工现场,一旦发现任何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视情况严重性一律给予相应的处罚,做到违者必究。
结合本项目相关的规定、规范根据不同阶段施工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及时措施,做到真正的减少甚至杜绝扬尘。
组长:白永梁副组长:陈玲弟成员:苏黄杰彭成国祝东洋杨朝正潘陈淑潘海降由专职安全员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并作好记录。
三、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1、施工现场:施工前先砌施工区围墙,形成一个封闭的场所,以遮挡外来风沙、尘土,落实到人,施工现场每日派专人洒水降尘。
木工加工场地产生的锯末及钢筋加工厂地产生的铁销应及时清理,以防被风吹散,造成空气污染。
2、密目网:工程采用外脚手架密目网进行封闭,防止施工粉尘外扬,污染环境。
3、水泥库和搅拌站:水泥库与搅拌站应设计成全封闭式,避免水泥袋表面的水泥面污染空气。
设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水泥袋,以防袋内残余的水泥面被风吹散在空气中,影响空气质量。
4、建筑垃圾及材料堆放1)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临时堆放的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清理前可以适当洒水,确保无扬尘,日产日清。
垃圾清运委托有资格的运输单位,做到不乱卸乱倒。
禁止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2)建筑结构内的施工垃圾清运采用封闭式专用垃圾通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
施工现场设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
施工垃圾清运时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减少粉尘对空气的污染。
3)楼上的垃圾用塔吊、物料提升机或滑轮向地面运输,不能任意堆放和抛洒垃圾。
现场垃圾应及时向外运输,现场不存放隔夜垃圾。
公路施工扬尘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施工扬尘管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公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管理。
第三条公路施工扬尘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二)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三)综合治理、分类指导的原则;(四)依法行政、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路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领导,将公路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防治资金投入。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二章施工前准备第六条施工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公路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三)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设施设备清单;(四)施工期间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五)其他相关材料。
第七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合格的,予以批准;不合格的,书面告知施工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公路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采取以下措施:(一)施工现场设置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米;(二)施工场地进行硬化处理,减少裸露土地;(三)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确保车辆出场不带泥;(四)施工现场设置雾炮机、洒水车等设备,及时进行洒水降尘;(五)加强施工车辆管理,严格控制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六)对施工人员加强环保教育,提高环保意识。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三章施工过程管理第十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严格控制施工时间,避免在风力较大的时段进行土方开挖、装卸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二)对施工场地进行定期洒水,保持湿润;(三)对裸露土地进行覆盖,减少扬尘;(四)对施工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减少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五)加强施工现场围挡管理,防止扬尘扩散;(六)对施工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及时清运。
扬尘防治管理制度(4篇)
扬尘防治管理制度为有效防治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公众身体健康,根据《____环境保____》、《____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扬尘污染,指泥地裸露,以及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房屋拆除、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植物栽种和养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一、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负全部责任。
扬尘污染防治费用按列入工程预算,足额拨付施工单位,专款专用。
二、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按要求投标人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并列入评审内容。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确。
建设单位建设前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报送相关管理部门。
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运输单位按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制定施工、运输扬尘污染防治方案,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三、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要求:(一)施工工地周围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或者围墙;(二)施工工地内的裸露地面覆盖防尘布或者防尘网;(三)施工工地内的车行道路采取硬化或者铺设礁渣、砾石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并辅以洒水、喷洒抑尘剂等措施;(四)施工工地出入口内侧____车辆冲洗设备,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五)保持施工工地出入口通道及其周边____米以内道路的清洁;(六)建筑垃圾和渣土不能及时清运的,完全覆盖防尘布或者防尘网;(七)施工作业产生泥浆的,设置泥浆池、泥浆沟,确保泥浆不溢流,废弃泥浆采用密封式罐车清运;(八)施工工地按照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经批准允许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采取降尘防尘措施;(九)土方、拆除、____等易产生扬尘的工程作业时,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十)在工地内堆放砂石、土方及其他易产生扬尘物料的,采取覆盖防尘布或者防尘网、定期喷洒抑尘剂或者洒水等措施。
四、建设项目监理单位按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范围,对未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的,按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
滁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滁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10月26日滁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18年11月23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防治职责第三章防治措施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防治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扬尘污染,是指在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建(构)筑物拆除、装饰装修、河道整治、绿化施工、公共场所和道路保洁、物料堆放运输和加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活动中以及因城镇规划区内泥地裸露产生的粉尘颗粒物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
第四条扬尘污染防治应当建立政府负责、部门监管、单位施治、公众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自觉防治扬尘污染的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公益宣传,对扬尘污染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六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自觉履行扬尘污染防治义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扬尘污染,对污染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扬尘污染防治意识,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第二章防治职责第七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组织制定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统筹协调、长效管理和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并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
开发园区、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做好管理范围内扬尘污染防治有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辖区内扬尘污染防治有关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发现本区域内扬尘污染违法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或者向有关部门报告。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2019
1总 则
1.0.1 为减少施工作业对周边环境影响,有效预防扬尘污染,提高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科学评价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促进扬尘防治工作标准化管理,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扬尘的防治、检查、评定。 1.0.3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Ⅵ 分包单位扬尘防治 3.1.32 总承包单位应对承揽建筑垃圾运输、土石方开挖、场内道路施工等专业分包单位进 行企业和人员的资格审查。 3.1.33 总承包单位与建筑垃圾运输、土石方开挖、场内道路施工等专业分包单位签订分包 施工合同时,应明确扬尘防治管理目标,并签订扬尘防治协议,明确各方扬尘防治管理职责。 3.1.34 分包单位应按规定建立工程项目部扬尘防治管理组织,指派分包单位扬尘防治管理 人。
通过扑捉、吸附、团聚粉尘微粒,紧缩在其既疏松又不失坚固的网状结构内,对裸露土 方起到润湿、粘结、凝结、吸湿、防尘的作用。 2.0.12 建筑垃圾 Constructiondemolitionwaste
对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其辅助设施等进行建设、改造、装修、开挖、拆除、铺设等过 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渣土、废旧混凝土、碎砖瓦、废沥青、废旧管材、废旧 木材等。 2.0.13 垃圾减量化 Wastereduction
3.2 建筑工地围挡 Ⅰ 现场围挡设置高度 3.2.1 市区主要路段的房屋建筑工程围挡高度不应低于 2.5m,一般路段的房屋建筑工程围 挡高度不应低于 1.8m。 3.2.2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使用移动全塑注水围挡高度不低于 2m,使用全塑警示护栏高 度不低于 1.1m,使用交通警示水马,大水马不低于 0.8m,小水马不低于 0.6m。
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技术规定(试行)》规 定,空气质量指数划分为 0~50、51~100、101~150、151~200、201~300、大于 300 六挡,指数越大、级别越高,说明污染越严重,对人体身体健康的影响也越明显。 2.0.6 蓝色预警 Bluewarning
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使用计划
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使用计划近年以来环保管理力度日渐加大,政府有关部门对于建筑施工扬尘监管力度日益加强,为改善施工现场环境,进一步促进项目扬尘治理工作的开展,保证扬尘治理投入使用到位,特制订本计划。
一、编制依据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粤办函〔2017] 708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坚决遏制施工扬尘污染的紧急通知》(粤建电发〔2018]20号)有关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履行职责,建立相关制度,采取措施进行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费用,可按现行各专业综合定额中以营改增后系数计算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17.5%增加计算,列属不可竞争费用。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中规定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9102222.86元,按照17.5%的比例计提扬尘污染防治费用,最终确认为1592889元。
二、使用要求项目扬尘治理工作由项目经理统一进行安排部署,项目工程部具体负责实施,项目工程部根据项目实际施工进度情况与有关部门要求,提请资金与设备采购计划,项目成控部负责进行扬尘控制设备采购。
三、扬尘控制措施1、全封闭施工。
项目施工现场范围按照规范设置1.8-2.2米的围墙,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美化宣传,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现场主体施工,作业层必须同步采取符合安全要求的密目网进行封闭,并经常进行检查,对存在损坏的及时进行整改维护﹑。
2、场地坪硬化。
现场道路及材料堆放区域,边坡及回填土方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对于后期回填的基坑土方及时进行硬化处理,应保证坚实平整,对存在损坏的及时进行修复。
3、车辆冲洗。
项目施工现场设置沉沙井、排水沟、配备高压水枪进行进出车辆的冲洗工作。
定期组织进行沉砂池、排水沟的清理工作,并保证高压冲洗设备正常使用。
4 、预拌混凝土使用。
项目现场施工采用预拌商品混凝土进行施工,如需少年采用人工搅拌的,需专人进行管理并做好扬尘控制措施。
5、烟尘排放。
项目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种建筑垃圾,项目不定期进行检查,如检查发现违章情况将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罚。
扬尘防治资金保障制度
扬尘防治资金保障制度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和建设工程的快速发展,扬尘防治工作成为城市环境治理中的重要环节。
尤其是在大型施工项目中,扬尘污染一直是难以避免的问题。
为了有效地促进城市环境治理和建设工程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扬尘防治资金保障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扬尘防治资金的重要性扬尘质量直接影响城市环境舒适度,工程建设质量和工程完整性。
如何有效地控制扬尘对环境带来的影响,已成为了城市管理和建设工程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为保障扬尘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以满足设备购置、技术研发、劳动力培训、物资采购以及扬尘治理的相关费用等方面所需。
扬尘防治资金保障制度的建立在建立扬尘防治资金保障制度时,应该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一、政策支持政府应该加大对扬尘防治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与标准,以发挥积极的引导与保障作用。
同时,应当建立和完善金融保障机制,尽可能发掘社会资本,动员社会力量,解决扬尘防治项目的资金问题。
二、多渠道筹措资金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都应该为扬尘防治共同承担相关资金。
政府可以在财政预算中安排扬尘防治的经费,企业也应当将扬尘防治的相关经费记入成本,公众可以通过义务捐助以及社会公益活动等方式为扬尘防治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
三、明确资金用途并加强资金监管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扬尘防治资金的监管制度,明确资金用途并加强资金的监管力度。
要保证扬尘防治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合理有序,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公示。
四、建立扬尘防治专用基金政府应当建立扬尘防治专用基金,专门用于支持扬尘治理技术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同时也要注意基金的运营和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与稳定。
建立扬尘防治资金保障制度,是保障城市环境治理和建设工程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各相关方面应当制定具体措施与办法,共同努力推动扬尘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为营造更加舒适、美好的城市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扬尘防治资金保障制度1
扬尘防治资金保障制度为了加强项目部扬尘防治管理,保证扬尘防治资金的有效投入,以改善环境,防止扬尘污染事故的发生,保障环境和身体健康,进一步明确扬尘防治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J 13349-2016)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财务应单独设立“扬尘防治专项资金”科目,使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
二、须将合同工程造价款的一定比例作为专项资金,每个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编制扬尘防治资金计划,上报公司财务、安全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批,专项资金根据不同阶段对扬尘防治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实行分阶段使用,原则上由项目部按计划进行支配使用,项目部扬尘防控员提出申请,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三、专项资金用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现场围挡设置费用 2、场地扬尘防治的费用(1)道路硬化。
(2)裸土覆盖。
(3)易扬尘材料覆盖。
(4)场地管养。
3、车辆冲洗费用。
4、建筑垃圾处理费用。
5、施工降尘费用。
6、扬尘信息化费用。
7、扬尘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费用(1)扬尘防治宣传标语牌、横幅等宣传用品费用。
(2)各类人员的扬尘防治教育培训、操作证培训、复训,经常性教育培训等费用。
(3)现场警戒警示标志等其他扬尘防治费用。
(4)应急预案措施费、演练费。
四、项目部在编制扬尘防治资金计划时,在充分考虑扬尘防治需要的同时,还要考虑利用现有的设备和设施,挖掘潜力,讲究实效,扬尘防治资金的投入与工程进度同步,避免扬尘防治资金脱节现象。
五、属于专项资金范围内费用的使用与报销,按财务规定要求,经项目部经理审核签字确认后,方可向财务部门报销,公司财务部根据项目部使用情况每季度予以汇总,并同项目部对账,发现差错,及时整改。
六、公司财务部与项目部每季度出专项资金投入与使用的报表:(1)《扬尘防治费用年度预算汇总表》。
(2)《扬尘防治费用年度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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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防治资金保障制度
为了加强项目部扬尘防治管理,保证扬尘防治资金的有效投入,以改善环境,防止扬尘污染事故的发生,保障环境和身体健康,进一步明确扬尘防治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J 13349-2016)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财务应单独设立“扬尘防治专项资金”科目,使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
二、须将合同工程造价款的一定比例作为专项资金,每个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编制扬尘防治资金计划,上报公司财务、安全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批,专项资金根据不同阶段对扬尘防治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实行分阶段使用,原则上由项目部按计划进行支配使用,项目部扬尘防控员提出申请,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三、专项资金用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现场围挡设置费用 2、场地扬尘防治的费用(1)道路硬化。
(2)裸土覆盖。
(3)易扬尘材料覆盖。
(4)场地管养。
3、车辆冲洗费用。
4、建筑垃圾处理费用。
5、施工降尘费用。
6、扬尘信息化费用。
7、扬尘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费用
(1)扬尘防治宣传标语牌、横幅等宣传用品费用。
(2)各类人员的扬尘防治教育培训、操作证培训、复训,经常性教育培训等费用。
(3)现场警戒警示标志等其他扬尘防治费用。
(4)应急预案措施费、演练费。
四、项目部在编制扬尘防治资金计划时,在充分考虑扬尘防治需要的同时,还要考虑利用现有的设备和设施,挖掘潜力,讲究实效,扬尘防治资金的投入与工程进度同步,避免扬尘防治资金脱节现象。
五、属于专项资金范围内费用的使用与报销,按财务规定要求,经项目部经理审核签字确认后,方可向财务部门报销,公司财务部根据项目部使用情况每季度予以汇总,并同项目部对账,发现差错,及时整改。
六、公司财务部与项目部每季度出专项资金投入与使用的报表:(1)《扬尘防治费用年度预算汇总表》。
(2)《扬尘防治费用年度预算表》。
(3)《扬尘防治费用预算与使用对照表》(4)《扬尘防治预算与使用对照汇总表》
七、公司对财务与项目部专项资金投入与使用的情况,由公司分管领导、安全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检查项目部扬尘防治资金投入使用的台账、报表等。
2、实物与账册是否相符。
3、报销手续是否齐全,报销凭证是否有效。
4、财务设置科目与列入科目、记帐是否符合要求。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人及时予以调整整改,如屡次违反,公司将对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项目部编制的专项资金不足有缺额时,应及时追加投入资金额,新增的计划仍按上述审批的要求执行;项目部在工程竣工后,其专项资金尚有盈余,由项目部以福利、奖励等形式予以分配,或累计到下一个承接工程项目作为专项资金的积累。
九、本制度由项目部负责编制、修订、解释,自开工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