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四种意识构建和谐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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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四种意识构建和谐城
管
城市是衡量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标志,抓好城市建设与管理,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观的重大举措。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城区规模逐渐扩大,城市人口、车辆不断增多,政府和市民对城市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提高管理水平,石城县城市管理局从规范和服务入手,转变理念,增强四种意识,改进工作方法,创新思路。通过日常管理工作细节和市容综合整治活动相结合,不断积累城市管理的方法和经验,为推动文明和谐城管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一、增强法规意识,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作为一支执法队伍,只有牢固树立法律意识,才能做到依法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依法执法的前提是要有法可依,法律法规建设的滞后,城市管理体制的不健全,已严重影响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在加强贯彻
落实现有法规的同时,我局针对本县城的基本情况,围绕提高管理效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如《县城规划区临街建筑工程占道许可管理规定》、《城区建筑余土管理实施办法》,《绿化亮化管理办法》等,逐步完善相关管理规定,健全管理措施,制定适用于城管执法,操作性强的规章和条例。把健全法规体系作为最基础和最应先行的工作,通过明确城管执法的主体地位,使城市管理工作有了明确的法规支撑,将城市管理由突击应付型向长效管理型转变,进而放弃过去那种被动迎检的管理方法,引领城市管理逐步走向长效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依法执法的能力。责任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城管执法工作细而杂、烦而琐,只有以“城市管理我当先”的勇气,以甘当马前卒,勇挑重担的责任意识,才能够做好城管工作。针对工作性质,细化工作责任,实行以责任制为核心,采取分片分组方式,定员、定岗、定路段、定目标、定奖惩的办法,实行街面管理负责制,创新工作方法,拓宽了工作思路。在日常工作中,一是加强对执法队员的管理教育和法律学习,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如针对工作实际,以任务到岗,检查到位,考评到底,奖惩到人为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