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瓦辛格健身全书]市瓦小学芝苑奖学金评选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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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设置及评定办法同名11399

奖学金设置及评定办法同名11399

奖学金设置及评定办法为了鼓励在校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结合新形势和我校的实际情况,将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如下。

奖学金分为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和校外单位设立的奖学金两大类,各类奖学金获得者必须同时具备基本条件、限制条件和具体条件。

一、奖学金的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改革开放政策。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良好。

3.尊敬师长,团结、关心集体,遵纪守法,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二、奖学金的限制条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具备各类奖学金评奖资格。

1.素质综合考评等级在中等以下(含中等)。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以下同)处分。

3.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成绩不及格有一门以上。

4.本学期没有注册的学生。

三、奖学金类别及评选奖学金按类别设有特等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突出贡献奖学金、创新奖学金、特困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七项,其中,特等奖学金与优秀学生奖学金、特困奖学金在一年内不能兼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与特困奖学金在一学期内不能兼得。

(一)特等奖学金特等奖学金是学校目前最高荣誉奖学金,它用于奖励在大学期间取得特别优异成绩,在学生中能够起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本科学生。

特等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每次在四月底颁奖。

1.奖学金人数与金额特等奖学金每年评选10名,奖学金为5000元。

2.评选条件大学本科三、四年级学生,获得本年度哈工大(威海)十佳大学生称号。

.3.评选办法见《哈工大(威海)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是学校目前奖励面最大的奖学金,获奖学生占学生总数的20%,它用于奖励在大学生素质综合考评中全面发展的本科学生。

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

1.奖学金等级、比例与金额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三等,评定比例和奖学金为:一等比例为3%,奖学金为1000元;二等比例为7%,奖学金为500元;三等比例为10%,奖学金为250元。

小学奖学金实施方案

小学奖学金实施方案

小学奖学金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小学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习成绩、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同时也是对学生学习成绩的一种认可和奖励。

在当前教育体制下,小学奖学金的实施对于推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奖学金设置1. 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每学年设立一次。

2. 一等奖:奖励学习成绩年级前10%的学生,奖金为1000元。

二等奖:奖励学习成绩年级前20%的学生,奖金为800元。

三等奖:奖励学习成绩年级前30%的学生,奖金为500元。

三、评选标准1. 学习成绩:学生在期末考试中的成绩排名为主要评选标准,成绩优秀者将获得奖学金。

2. 课外活动:学生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能够积极参与,也将成为评选奖学金的加分项。

四、奖学金管理1. 学校将组织成立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

2. 奖学金评选委员会由校长、教导主任、班主任和学科老师组成,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开性。

3. 学校将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奖学金评选的相关规定和评选结果,以保证公开透明。

五、奖学金使用1. 奖学金将直接发放给学生本人,用于鼓励学生继续努力学习。

2. 学生可以自行支配奖学金的使用,可以购买学习用品、图书、参加学术活动等。

六、奖学金宣传学校将通过校园广播、班会、家长会等形式,宣传奖学金的设置和评选标准,鼓励更多学生积极参与学习,争取获得奖学金。

七、奖学金评选的意义1. 激励学生:奖学金的设立将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习积极性。

2. 提高教学质量:奖学金的评选将促使教师更加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提高教学质量。

3. 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奖学金评选不仅仅看重学生的学习成绩,也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的培养。

八、结语小学奖学金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将对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学习成绩的提高起到积极的作用。

希望全体师生共同努力,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为小学教育的发展贡献力量。

奖学金评定法则

奖学金评定法则

奖学金评定成绩=智育成绩加权平均分×80%+德育表现分数(基准分60分)×5%+社会工作表现分数(基准分60分)5%+社会活动表现分数(基准分60分)×5%+寝室文化建设分数(基准分60分)×5%。

第十三条智育成绩加权平均分(一)智育成绩加权平均分以学习成绩为依据;(二)智育成绩加权平均分==∑(各科成绩得分*学分)/∑学分数。

第十四条德育表现分数(一)凡在奖学金评定的相应学年内获得表彰者按以下办法加分:1.被评为先进个人者:省级(含省级)以上加20分/次,市级加15分/次,校级加10分/次,院级加5分/次;2.受到通报表扬者:校级加10分/次,院级加5分/次;3.被评为“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或“优良学风班”的班级其成员:省级以上(含省级)加10分/次,校级以上加5分/次,院级加3分/次;4.同一事件受到不同级别表扬或表彰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5.以上诸项累计加分最高为40分。

(二)凡在奖学金评定的相应学年内出现以下情况者按以下方法扣分:1.旷课一节扣5分/次(请假手续不全以旷课论处),早退扣3分/次,迟到扣3分/次;2.无故缺席团组织生活、班会,院、校大会及其他集体活动者扣5分/次;3.值日干部未能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出现未记载班务日志或作假记载等情况,扣5分/次;4.谈恋爱造成不良影响者,扣10分/次;5.将学生证借他人者,扣5分/次;造成不良影响者,扣10分/次;6.穿拖鞋、背心到教室上课或参加开会者,扣5分/次;7.其他违反校纪校规情况,酌情扣分;8.以上诸项累计扣分最高为60分。

第十五条社会工作表现分数担任社会职务的学生按以下办法加分:1.辅导员助理,团委(团总支)副书记,秘书长,学生会正、副主席,秘书长,任期满一学年且考核合格者加15分;2.学生党支部委员,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部长,各班班长、团支部书记,任期满一学年且考核合格者加10分;3.团总支学生会副部长,各班班委会成员、团支部委员,任期满一学年且考核合格者加5分;4.各宿舍寝室长任期满一学年且工作认真负责者,可酌情加2分;5.若以上工作任满一学期但未满一学年但工作认真负责且考核合格者所加相应的分数均减半;6.其他团总支学生会干部根据具体情况可酌情加3分;7.在校社联、校学生会工作的,应到所在部门开具工作证明,包括:职务、工作时间和工作表现,情况属实的按上述方法给与相应加分;8.身兼数职者以最高分为准,不累计加分。

奖学金评定和贫困生补助施实办法

奖学金评定和贫困生补助施实办法

关于奖学金和贫困生、特困生补助金的评选及实施办法作者:学生处文章来源:学生处点击数:2320 更新时间:2008-1-4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奖学金和贫困生、特困生补助金的评选及实施办法(修改稿)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建立“奖、贷、助、补、减”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特制定奖学金和贫困生、特困生补助金的评选及实施办法。

第一章奖学金第一条评选对象: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高、中职生。

第二条评选条件: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以每学期各课程的学期成绩为依据,各门课程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且单科成绩在80以下至70分以上的课程不超过两门,德智体综合素质评定成绩优良,从未受过纪律处分。

第三条实施办法:以班级为单位,名额为班级总人数的6%。

根据评选条件,由班主任提出评定人选,在班级公示三天后,附各科的学期成绩和德智体综合评定成绩,交学生所在系审查,送学生处审核并登记造册,报学院审批。

第四条等级及发放金额:按分数高低划分为三个等级。

一等:平均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每生每月发放的奖金金额为80元。

二等:平均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至90分以下,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每生每月发放的奖金金额为60元。

三等:平均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至90分以下,且单科成绩在80以下至70分以上的课程不超过两门,每生每月发放的奖金金额为40元。

第二章贫困生和特困生补助金第五条评选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高职生。

第六条评选条件:1、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从未受过纪律处分。

2、生活朴素、无不良嗜好,无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等现象。

3、学习刻苦,每学期各课程的学期成绩不低于60分。

4、德智体综合素质评定成绩及格。

第七条评选办法:1、首先由学生提交书面申请,附家庭所在地(村、乡镇、街道办事处或父母所在单位)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有效证明,经班主任认真调查、核实。

奖学金方案

奖学金方案

奖学金方案
为了激励、表彰品学兼优的学生,激发其学习热情,营造勤奋进取、竞争创优的学习氛围,特制定此方案。

一、奖励对象:小学一至五年级学生
二、奖励方式:每个学期发放一次奖学金
三、奖励名额: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全年级前3名
四、奖学金名额:各年级取期末考试成绩前三名
五、奖学金金额:
第一名:50元第二名:30元第三名:20元
六、奖学金评比办法:
1、评比对象要求:
品行端正,成绩优秀的学生。

2、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

3、各年级总成绩计算方法:
一至五年级总成绩计算方式按语、数、英三科总分排名。

若出现并列名次,则依次按语、数、英单科成绩决定名次。

4、期末考试成绩揭晓后,年级组长立即组织本组全体班主任复查前3名学生成绩,确认无误后,将名单(含各科成绩、总分及名次),上交德育室。

七、奖学金颁发时间:
每学期期末结业式举行颁奖仪式,对本学期奖学金得主
予以表彰。

小学奖学金奖励实施方案

小学奖学金奖励实施方案

小学奖学金奖励实施方案一、背景。

小学生作为教育的基础阶段,是学习的关键时期。

为了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树立学习榜样,我校特制定小学奖学金奖励实施方案。

二、奖学金设置。

1. 一等奖,奖励学习成绩在年级前5%的学生,奖金XXX元。

2. 二等奖,奖励学习成绩在年级前10%的学生,奖金XXX元。

3. 三等奖,奖励学习成绩在年级前20%的学生,奖金XXX元。

4. 进步奖,奖励学习成绩有显著进步的学生,奖金XXX元。

5. 特别贡献奖,奖励在学校文艺、体育、科技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奖金XXX元。

三、评选标准。

1. 学习成绩,以期末成绩为主要评定标准,包括各科成绩、考试排名等。

2. 操行表现,包括课堂纪律、作业情况、集体荣誉等。

3. 特长表现,包括文艺、体育、科技等方面的表现。

四、奖学金管理。

1. 评选委员会,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负责审核评选工作。

2. 公平公正,评选工作要公开、公平,确保每位学生都有获得奖学金的机会。

3. 奖学金使用,奖学金资金由学校统一管理,用于奖励学生和支持学生学习发展。

五、奖学金宣传。

1. 宣传推广,学校要加大对奖学金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学生和家长充分了解奖学金的意义和作用。

2. 榜样示范,通过校园宣传栏、校园广播等形式,宣传获奖学生的事迹,树立学习榜样。

3. 社会宣传,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校园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宣传学校的奖学金政策和获奖学生的成就。

六、奖学金效果。

1. 激励学习,奖学金政策能够有效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2. 树立榜样,获奖学生成为学校的学习榜样,带动更多学生向优秀学习生看齐。

3. 促进发展,奖学金资金的使用能够有效支持学生的学习和发展,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七、总结。

小学奖学金奖励实施方案的制定,是为了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树立学习榜样,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希望通过奖学金政策的落实,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培养更多的优秀学生,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奖学金评选细则范文

奖学金评选细则范文

奖学金评选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学生在学术能力、综合素质和社会贡献等方面的突出表现,提供奖励和培养人才的机会,特制定此奖学金评选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校各级各类学生奖学金的评选管理。

第三条奖学金分为不同等级,包括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特等奖学金每年评选20人,一等奖学金每年评选150人,二等奖学金每年评选300人,三等奖学金每年评选500人。

第四条奖学金评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根据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全程公示,接受监督。

第五条奖学金资助期限为一学期或一学年,按照评选结果和资金情况确定。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六条奖学金的评选主要参考下列条件:(一)学术能力:包括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学科竞赛获奖等。

(二)综合素质:包括道德品质、身心健康、文艺体育特长等。

(三)社会服务:包括社会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社团活动等。

第七条奖学金的最低评选条件为:(一)学术能力优异者,应有优秀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

对于非科研专业的学生,应有其他学科竞赛获奖证明。

(二)综合素质良好者,应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身心健康。

(三)社会服务突出者,应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经历。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八条奖学金的评选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

第九条初评由各学院的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负责,按照评选条件对学生进行初步评定,确定初评名单,并报送学校奖学金评选委员会。

第十条终评由学校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负责,对初评名单进行复查,严格核实学生的评选条件和申请材料,最终确定奖学金获得者。

第十一条终评结果经学校正式公示后,评选委员会将公示结果报学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将在学校官网和公告栏上公布。

第四章申请与审核第十二条奖学金评选采取自愿申请和学院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第十三条自愿申请的学生需要填写相关申请表格,提供必要的申请材料,如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证明、学科竞赛获奖证书等。

第十四条学院推荐的学生由学院领导指派专门的推荐小组负责,推荐小组要求推荐学生提供学习、科研和社会服务情况的相关材料,并进行专门面试。

学生奖学金课外加分及考评细则

学生奖学金课外加分及考评细则

学生奖学金课外加分及考评细则哲学院学生奖学金课外加分及考评细则总则第一条本细则旨在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实行规范管理、量化考评、综合评定。

通过考评,全面评定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二条综合考评由德育综合成绩、文化成绩组成。

第三条综合考评记分标准为:综合考评成绩=德育综合成绩+文化成绩第四条德育综合成绩单独考评,可为负分。

考评细则一、参评资格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具有参评资格。

二、参评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法律和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2.品行良好,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

3.刻苦学习,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学业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学术科研活动,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科研态度严谨,并取得一定成果。

三、取消参评资格情形奖学金评定学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当年参评资格: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有关职能部门通报、学校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的。

2.请假、旷课所缺学时累计超过所修课程三分之一学时的。

3.奖学金评定期间被认定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4.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学校、院系规定参加的学习、实践、文化活动的。

5.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当学年一、二、三奖学金评定资格。

6.凡无故不缴纳学费者,不能参与奖学金评比。

7.无故缺考单门课程成绩为零者。

注:因在考试中因作弊等不诚信行为被通报批评的,取消在校期间所有奖学金评定资格。

四、纪律考评1.因正当理由履行请假手续,未参加学校或院系集体活动者,不加分;未请假或无正当理由未参加学校或院系集体活动者(点名1次不到),扣0.5分。

旷课者,取消该学年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的评比资格;2.学校督导组与院系学风督查组与检查组查课时,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缺课的,因教材问题等上课纪律被督导组点名批评的,一次扣0.5分。

3.学校组织检查宿舍卫生,宿舍被通报批评一次的扣0.3分。

本院内宿舍卫生检查一年中年级第一和最后一名一次加减0.3分。

4.因病因事申请缓考的学生,奖学金成绩按缓考成绩计算,没有参加下学期缓考考试的,不得参与奖学金评比。

小学芝苑奖学金评选细则

小学芝苑奖学金评选细则

小学芝苑奖学金评选细则现代教育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综合能力,小学阶段正是培养孩子兴趣、发现潜能、锻炼能力的关键时期。

为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学业水平,小学芝苑特设奖学金评选,旨在表彰那些取得突出成绩、具备良好品德的小学生。

以下为小学芝苑奖学金评选细则:一、评选范围本次评选活动面向小学部全体学生。

学生需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参与评选:1. 学生品德良好,无违规违纪记录;2. 学生学习成绩优秀,准时完成学校布置的考试和作业;3. 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展现出较高的综合能力。

二、评选标准评选标准分为学业表现和综合素质两个方面。

具体评选标准如下:1. 学业表现:学生的学习成绩是评选的首要依据。

学生需要表现出较高的学习能力和学习态度,并取得良好的学术成绩。

学业表现将根据学科成绩、考试成绩以及作业完成情况来综合评定。

2. 综合素质: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但不限于品德、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

综合素质将根据学生的品德表现、活动参与情况、思维能力、创新作品以及班级评定等方面进行评定。

三、评选流程评选流程分为提名、初选、复选和终选四个环节。

具体流程如下:1. 提名: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校教务处提名优秀小学生候选人。

提名材料包括学生档案、学习成绩单、品德评定表、个人简介等。

每位提名的学生必须同时取得学术和品德方面的良好评定。

2. 初选:初选由学校教务处组织,评选小组根据提名材料对候选人进行初步筛选,并按照一定比例选拔出初选入围者。

3. 复选:复选环节由评选小组和校领导共同组成的评审团进行评审,对初选入围者进行笔试和面试,以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综合素质。

4. 终选:终选环节由校长、教务处主任和评审团共同组成的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根据评审团的评语和综合评定结果,最终确定获奖者。

四、奖学金设置小学芝苑设立三个奖项: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具体奖励方式如下:1. 一等奖:奖金3000元人民币,获奖证书一份。

校级奖助学金各奖项具体要求

校级奖助学金各奖项具体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
b)在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果,在全国、省、市各项活动及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c)获得产、学、研一体联合创新创业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水平高、竞争力强、有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能够形成新兴产业的项目;
d)获得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考虑。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品行端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2、家庭贫困(须提供学生家庭所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书面证明);
3、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外语专业学生通过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且成绩优、良;非外语专业学生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为优秀或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
4、外语水平较高,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5、思维敏捷,富有开拓创新意识,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创新能力较强,在实践中有发明创造,得到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肯定。其中,参加全国各类竞赛(诸如“全国挑战杯”系列赛)获奖者以及省(部)级一、二等奖获得者(集体奖须为其中的主力成员)可以不受前述第3、第4条款的限制。
4、专业成绩优秀;
5、体育成绩达标。
世纪海翔助学金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生活俭朴。
4.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英语水平达到学校要求的标准,体育成绩达标,善于理论联系实际,并取得优秀的研究成果。



申请优秀学生奖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诚实守信,热爱祖国,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自觉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

奖学金评定标准

奖学金评定标准

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为了激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实践操作技能,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成为高素质医务人才,树立坚定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特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品质优良,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模范遵守中专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专业、勤奋刻苦、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文娱活动和社会实践。

二、各等奖学金标准:
1、甲等奖学金:
操行评定:优(90分以上);
考试课成绩均在80分以上。

考查课成绩均及格。

2、乙等奖学金:
操行评定:优良(85分以上);
考试课成绩均在75分以上。

各门考查课成绩均及格。

3、丙等奖学金:
操行评定:优良(85分以上);
考试课成绩均在70分以上。

各门考查课成绩均及格。

四、奖学金金额及比例:
甲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300元,占全班总人数4%;
乙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200元,占全班总人数6%;
丙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100元,占全班总人数10%。

五、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程序:
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期末进行,先由班级评定、经学生科审核后报学校批准,在学期末奖励;各类奖学金不得重复评奖;实习生不参加评奖。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评优秀学生奖学金:
1、受到党、团组织及学校纪律处分者。

2、本学年内因学习态度不端正,有旷课、考试做弊现象者。

3、无故不参加校内各类活动者。

七、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是一种荣誉称号,记入本人档案,发放奖励证书。

2009年5月9日。

奖学金评定细则范文

奖学金评定细则范文

奖学金评定细则范文一、奖学金的评定目标奖学金的评定旨在鼓励和表彰在学术、体育、文艺和社会公益等多个领域表现出色的学生,以激励其继续努力学习和发展综合素质,促进全校学风的建设。

二、奖学金的设立及类别根据学校的奖学金设立要求和经费情况,学校设立了以下奖学金的类别:1.学业奖学金2.体育奖学金3.文艺奖学金4.社会公益奖学金三、评定标准和程序1.学业奖学金评定标准学业奖学金的评定主要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来进行,评选范围包括全年级的学生。

评定分为学校奖学金和班级奖学金两个等级。

评选学校奖学金的标准为绩点平均值在前5%的学生;评选班级奖学金的标准为绩点平均值在前10%的学生。

2.体育奖学金评定标准体育奖学金的评定主要根据学生在各项体育比赛中的成绩和表现来进行,评选范围包括全校学生。

评定分为学校奖学金和个人奖学金两个等级。

评选学校奖学金的标准为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及以上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评选个人奖学金的标准为代表学校参加校级及以上比赛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

3.文艺奖学金评定标准文艺奖学金的评定主要根据学生在文艺演出、比赛和活动中的表现来进行,评选范围包括全校学生。

评定分为学校奖学金和个人奖学金两个等级。

评选学校奖学金的标准为代表学校参加市级及以上的文艺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评选个人奖学金的标准为代表学校参加校级及以上的文艺比赛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

4.社会公益奖学金评定标准社会公益奖学金的评定主要根据学生在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等社会公益领域的表现来进行,评选范围包括全校学生。

评定分为学校奖学金和个人奖学金两个等级。

评选学校奖学金的标准为在社会公益领域表现突出并得到社区认可的学生;评选个人奖学金的标准为积极参与社区服务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

四、奖学金的发放和使用1.奖学金的发放奖学金的发放将由学校设立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负责,根据评选结果和经费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发放给评选出的学生。

2.奖学金的使用奖学金的使用由获得奖学金的学生自主决定,可以用于购买学习用品、参与学术、体育、文艺和社会公益的相关活动等。

奖学金评定办法实施细则

奖学金评定办法实施细则

《奖学金评定办法实施细则》一、奖学金类别奖学金分两类:第一类为优秀奖;第二类为进步奖(新生第一学期不评)。

二、奖学金比例与金额奖学金按同年级同专业的班级合并进行评比选优,每学期奖励一次,每次奖励人数控制在总人数的15%以内(必须按条件评选,不搞平衡),其中优秀奖占总人数的10%,进步奖占总人数的5%。

优秀奖具体分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占总人数的2%,二等奖占总人数的3%,三等奖占总人数的5%。

奖学金奖励金额为:一等奖每名380元,二等奖每名280元,三等奖每名180元,进步奖每名60元。

三、评比办法(一)优秀奖评选办法优秀奖按德、智、体三项指标进行综合考评,其中“德育”和“体育”两项属条件指标,“智育”属选优指标。

1.德育指标:按《学生操行评定办法》考核,其考核分数由班主任评定,学生科审核。

考核成绩必须达到优才具备参评优秀资格。

凡本学期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不得参评奖学金。

2.体育指标:按学期体育成绩评定。

要求体育项目达到或体育成绩达70分以上(包括70分)才具备参评优秀奖资格。

3.智育指标:按学期各门课程(体育课除外)的学习成绩综合评定。

要求考试科目成绩必须在70分以上(包括70分),考查科目成绩必须合格以上(包括合格),然后计算每位学生考试科目成绩的总平均分,集合同年级同专业的所有学生按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在符合上述各种评奖条件的基础上选出前10%比例的学习优秀奖名单。

(二)进步奖评选办法进步奖按德、智、体三项指标进行综合考评,主要体现鼓励后进生的学习进步。

其中“德育”和“体育”两项属条件指标,“智育”这项属评选指标。

1.德育指标:德育考核成绩必须达到优,才具备评选资格。

凡本学期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不得参评奖学金。

2.体育指标:体育考核成绩必须达到60分(包括60分)以上,才具备评选资格。

3.智育。

学期各科目(除体育课)学习成绩必须合格(包括及格)或60分(包括60分)以上,然后集合同年级同专业的所有学生按学期各课程总平均分的高低顺序排列名次,并与前一学期的排列名次比较,评选出进步幅度最大的前5%比例的学习进步奖名单。

2024年小学芝苑奖学金评选细则(三篇)

2024年小学芝苑奖学金评选细则(三篇)

2024年小学芝苑奖学金评选细则芝苑奖学金是校友巴西籍“黄豆大王”林训明先生于____年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旨在鼓励学生好学向上。

该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设有芝苑奖学金正奖、芝苑奖学金鼓励奖、特长生三大奖项。

为了更好地实现林先生的美好愿望,公正、准确、有依可据地开展评选工作,让每个学生在明确的目标导向下全面发展,特制定以下细则。

一、提名1、提名学生条件:品学兼优,体育成绩优良,两个学期均被评为五好学生;全面发展,学有特长,富有创新意识及较强的实践能力,在班级、学校乃至社会各类活动中有突出表现。

2、提名时间与方式:每学年的第二学期(____月底)在学校评优表格的“五好学生”中选定____名学生。

二、考核1、考核内容:思想品德____%、语文____%、数学____%、体育____%、特长展示____%、获奖情况____%、动手操作____%、综合知识测试____%2、考核形式:思想品德根据行规达标家校训练册记录、社区意见及任课教师意见进行综合评估;语文、数学、体育取当学年总成绩;获奖情况按当学年各类获奖等次累计得分;特长展示、动手操作、综合知识测试进行现场考核。

3、考核时间:每年9—____月份三、评选1、芝苑奖学金正奖:原则上每届取年级段总成绩第一名的学生,但当第一名学生的所在班级曾有学生获过此奖,且前三名学生各自的总成绩相近时,将优先考虑未获此奖班级的学生。

另外,每年毕业考中成绩名列前茅的毕业生也将荣获此荣誉。

2、芝苑奖学金鼓励奖:获正奖学生班级除外,其余各班取成绩优先者,若曾获此奖将不再发给此奖项。

3、特长生:以班级填写的学生获奖表格及证书复印件为准,达到以下标准中的一项即可获得特长生称号,多项特长符合标准将取其中特别突出的一项。

(1)考级等级须在五级水平以上。

(2)在团委、教育局等官方行政机构举办的比赛中获二等奖或前六名。

(3)同一特长两次在校级比赛中获一等奖或前三名。

(4)同一特长两次在民间组织的各类比赛中获二等奖或银奖以上。

小学芝苑奖学金评选细则范本

小学芝苑奖学金评选细则范本

小学芝苑奖学金评选细则范本一、奖学金的设置1. 小学芝苑奖学金的设立旨在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业成绩,促进全面发展。

2. 小学芝苑奖学金分为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等级,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评选。

二、奖学金评选的条件1. 学生必须在小学芝苑就读,成绩优异,品行端正,无违纪记录。

2. 学生必须具备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积极参加各项课外活动,并在其中表现突出。

3. 学生要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在集体中帮助他人,展现领导潜质。

三、评选标准1. 学业成绩a. 学生需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业标准,包括各学科的考试成绩和平时表现等。

b. 特等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学业成绩在全年级TOP5%的学生,一等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学业成绩在全年级TOP10%的学生,依此类推。

c. 学生的学业成绩需持续稳定,不能有较大的波动。

2. 课外活动参与a. 学生需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课外活动,包括社团活动、竞赛等。

b. 学生在课外活动中的表现需要得到班级和社团指导老师的认可和推荐。

3. 个人品德a. 学生需具备良好的品行,包括诚实守信、遵守纪律、尊师重道等。

b. 在班级集体中,学生需有良好的人际关系,乐于助人,能够主动帮助他人。

四、评选程序1.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课外活动参与和个人品德进行初步筛选,确定评选对象。

2. 学校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评选对象进行面试和综合评价,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3. 评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和特邀教师组成,评选结果经学校领导审定并公示。

4. 获奖学生将在学校的颁奖典礼上受到表彰,并发放相应的奖学金证书和奖品。

五、奖学金的使用和管理1. 奖学金获得者将享有一定的学费减免、奖品和荣誉证书等。

2. 奖学金获得者应当自觉带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形象。

3. 奖学金获得者要树立榜样作用,对其他同学进行带动,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

六、评选结果的公示与申诉1. 评选结果将在学校官方网站和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如有异议可提出申诉。

小学芝苑奖学金评选细则范文

小学芝苑奖学金评选细则范文

小学芝苑奖学金评选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为激励小学生勇往直前,努力学习,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特设立小学芝苑奖学金。

本细则制定,是为规范评选程序,确保公正、公平、公开评选小学芝苑奖学金。

第二章:奖学金设置小学芝苑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每个等级分别评选出一名,分别颁发小学芝苑一等奖学金、小学芝苑二等奖学金和小学芝苑三等奖学金。

第三章:评选标准小学芝苑奖学金的评选标准如下:1. 学习成绩:综合考虑期中期末成绩、平时表现、各科目的考试成绩等,以优秀为标准。

2. 品德表现:评估学生的品德修养、集体荣誉感、个人责任感等,以优秀为标准。

3. 个人发展:评估学生在课外活动、社团组织、科技创新等方面的积极参与度和成就,以优秀为标准。

第四章:评选程序小学芝苑奖学金的评选程序如下:1. 评选范围:评选对象为全校小学生。

2. 候选人确定:根据评选标准,学校教务处根据学习成绩、品德表现和个人发展等方面的情况,评选出候选人名单。

3. 初步筛选:根据候选人名单,学校教务处组织教师、班主任等相关人员进行初步筛选,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4. 终审评选:学校教务处组织校级评选委员会,由校长、副校长、教务处主任和班主任代表等组成,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评审,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5. 公示: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6. 颁发奖学金:在公示结束后,学校组织庄重的颁奖仪式,将奖学金颁发给获奖学生,并予以公开表彰。

第五章:评选原则小学芝苑奖学金的评选原则如下:1. 公正公平:评选过程公正,对每个候选人都进行公正评审,确保评选结果的公平性。

2. 有依据:评选依据明确,评选标准公开透明,评审依据客观可靠。

3.守信诺言:评选结果一经公示,不得改变,评选结果具有约束力。

第六章:绩效管理为确保小学芝苑奖学金的效果和效率,学校需要进行绩效管理,包括定期评估、奖金管理等。

1. 定期评估:学校根据小学芝苑奖学金的获奖情况,定期进行评估改进,提高评选机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小学芝苑奖学金评选细则范文

小学芝苑奖学金评选细则范文

小学芝苑奖学金评选细则范文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教育的重视,学校已成为儿童成长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境。

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参与活动,小学芝苑学校决定设立奖学金,并制定了评选细则。

本文旨在阐述小学芝苑奖学金的评选细则,确保评选的公正、公平,激励学生积极向上。

二、评选细则1. 成绩优秀奖该奖项主要评选学生在各学科中的成绩表现。

评选标准为各个班级中的前5名学生成绩,并根据其成绩排名确定奖金的金额。

其中,全年级排名前5名的学生将获得500元的奖学金;班级排名前5名的学生将获得200元的奖学金。

2. 科技创新奖该奖项主要评选学生在科技创新方面的表现。

评选标准为学生参与学校科技活动的积极程度、作品创新性与可行性以及对科技知识的掌握程度。

评选出的优秀科技创新作品将被展示,并由评委进行评审,评选出优胜者。

奖学金金额为300元。

3. 体育运动奖该奖项主要评选学生在体育运动方面的表现。

评选标准为学生在学校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中的表现、运动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对团队合作的贡献。

评选出的优秀运动员将获得200元的奖学金。

4. 文艺才能奖该奖项主要评选学生在文艺方面的表现。

评选标准为学生参与学校文艺活动的积极程度、个人才艺表演的水平以及对文艺知识的了解程度。

评选出的优秀文艺才能将获得200元的奖学金。

5. 公益奉献奖该奖项主要评选学生在公益活动中的表现。

评选标准为学生参与学校组织的公益活动的积极程度、对社会的贡献以及帮助他人的意愿和行动。

评选出的优秀志愿者将获得200元的奖学金。

三、评选程序1. 评选委员会的成立学校将组建由校长、班主任、评选委员和家长代表组成的评选委员会,负责对奖学金的评选工作进行监督和决策。

2. 提名和初步筛选班主任根据评选细则,提出评选候选人名单,并填写相应的评选表。

评选委员会对提名名单进行初步筛选,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入下一轮评选。

3. 资料核查和面试评选委员会将对每位候选人的相关资料进行核查,确保其资格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小学芝苑奖学金评选细则模版

小学芝苑奖学金评选细则模版

小学芝苑奖学金评选细则模版一、奖学金评选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评选过程公开透明,公正对待每一位申请者。

2. 功绩突出原则:奖学金面向在学业、班级表现和社会公益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3. 绩效优秀原则:申请者需具备良好的学习成绩且近期无严重违纪行为。

4. 突出特长原则:会考虑学生在艺术、体育、科技等方面的特殊才能和成就。

二、奖学金评选流程1. 申请阶段1.1 确定评选时间和截止日期。

1.2 向全体学生公示奖学金申请的相关信息和要求。

1.3 学生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给指定的老师或评选委员会。

1.4 评选委员会进行初步筛选,确定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

2. 评选阶段2.1 评选委员会对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进行面试或问卷调查。

2.2 面试内容包括学生的学习情况、特殊才能、社会公益参与情况等。

2.3 委员会成员根据学生的材料和面试结果进行综合评定。

2.4 根据评定结果,委员会确定获奖学生和奖学金等级。

3. 宣布和颁奖阶段3.1 学校在公告栏上公布获奖学生名单和奖学金等级。

3.2 学校组织庆祝仪式,颁发奖学金证书和奖品。

3.3 学校通知获奖学生及家长参加颁奖仪式。

三、评选标准1. 学业成绩:学生须具备良好的学习成绩,平均分在班级前10名。

2. 班级表现:学生在班级学习、团队合作、课堂参与等方面需表现出色。

3. 社会公益参与: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助人为乐等公益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4. 特殊才能:学生在艺术、体育、科技等方面具备特殊才能和成就。

四、奖学金等级设定1. 一等奖:综合考评分数最高的学生。

2. 二等奖:综合考评分数次高的学生。

3. 三等奖:综合考评分数第三高的学生。

4. 特别贡献奖:在班级表现和社会公益方面有特别突出贡献的学生。

五、评选委员会组成1. 学校领导或行政人员2. 教师代表3. 家长代表4. 学生代表(适用于中高年级)5. 校外评委(可邀请校外专家、社会人士等)六、评选结果的重要性和意义1. 鼓励学生:奖学金的设立,鼓励学生全面发展,激发学习和积极参与校园生活的动力。

2024年小学芝苑奖学金评选细则

2024年小学芝苑奖学金评选细则

2024年小学芝苑奖学金评选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鼓励和奖励小学生在学习、科技、体育、艺术等各个方面的卓越表现,提高小学教育水平,特编制本《2024年小学芝苑奖学金评选细则》。

第二条:小学芝苑奖学金是对小学生在学术、科技、体育、艺术等领域表现出色的优秀学生的一种表彰和奖励。

第三条:小学芝苑奖学金的评选范围为2024年在各路小学就读的小学生。

第四条:小学芝苑奖学金由小学校内设评选委员会统一评选颁发。

第五条:小学芝苑奖学金根据评选的具体项目,设置了学术奖、科技奖、体育奖、艺术奖等一系列奖项。

第六条:参评学生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评选年度内参加了全年度的小学教育。

第七条:评选过程必须公正、公平、公开,评选结果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

第八条:评选结果将在学校内刊物、校园网站等多种渠道进行公示和通报。

第二章:评选项目第九条:学术奖(一)评选标准:参评学生在学业上能够取得优秀成绩,具有全面的知识储备和学习能力。

(二)评选程序:学校将根据参评学生的期中和期末成绩,以及各类学科竞赛的成绩等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获奖名单。

(三)获奖名额: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条:科技奖(一)评选标准:参评学生在科技领域展现出突出的研究成果和创新能力,拥有一定的创造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评选程序:学校将组织科技活动或竞赛,鼓励参评学生参与科技创新,并根据学生的科技成果及评审意见确定获奖名单。

(三)获奖名额: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一条:体育奖(一)评选标准:参评学生在体育方面表现出色,在运动项目中具有较高的水平和成绩。

(二)评选程序:学校将组织体育活动或竞赛,鼓励参评学生积极参与,根据学生在比赛项目中的表现和成绩,以及教师的综合评价确定获奖名单。

(三)获奖名额: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二条:艺术奖(一)评选标准:参评学生在艺术领域展现出卓越才华和创作潜力,在音乐、舞蹈、绘画等艺术形式中具有突出的表现。

小学部奖学金方案_实施方案_

小学部奖学金方案_实施方案_

小学部奖学金方案为了奖励优秀学生,在小学营造勤奋向上的良好风气,我校特设立此奖学金。

一、评比方法:1.每学期分二次颁发奖学金,期中期末考试各评比一次,按照规定的名额进行评比。

2.按每次所有考试科目的总分在本班级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名次,若名次并列则分别按语文、数学、英语从高到低的名字顺序排定名次,三等奖和进步奖中名次或总分相同的可增加奖励人数。

二、获奖类别及奖学金分配:奖学金分优秀奖学金、进步奖学金。

(一)优秀奖学金、进步奖学金分配方法(单位:元)四、五、六年级评比奖项及名额期中考试期末考试每班第1、2名100100每班第3-5名6060每班第6-10名3030进步奖(每班5人)3030进步奖认定评奖办法说明:按班级排名,班级进步名次最大的5人。

(二)助老济困助学金:为了帮助校内自强不息的贫困学生,切实帮助贫困学子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每年5月份进行济困助学,根据需要评定200—1000元(视互助基金总额的多少,可增可减)。

三、评比要求:1.违反考试纪律的学生,该月一律不能评奖学金。

2.受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该月不能评奖学金。

3.操行分低于80分的不评优秀奖学金,操行分低于70分的不评进步奖学金,操行分低于90分的不评助学金。

4.必须在学校规定的交费时间内交了学杂费才能享受奖学金、助学金。

5.教职工子女也可享受奖学金。

四、说明:1.此奖学、助学基金由萍乡实验学校出资组建。

2.以上优秀奖、进步奖、不重复奖励,取最高金额奖励。

3.以上每个获奖学生每次加个人操行分5分,每次加班级和小组评比分1分,4.所有奖学金一律发现金、奖状,并短信告知家长获奖和已发奖金。

5.发放程序:年级办事员根据校长批准的名单到财务领取现金,到仓库领取奖状,将获奖学生数量、名次、等级、奖金张贴至各班教室、学校报刊栏和家校桥,奖金和奖状由班主任在每次考后的成绩分析班会上发放,班主任将名单、奖金、等级发短信给家长,将发奖相片发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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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瓦辛格健身全书]市瓦小学芝苑奖学金评选
细则
【优秀教师】
市瓦小学芝苑奖学金评选细则
芝苑奖学金是校友巴西籍“黄豆大王”林训明先生于1985年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旨在鼓励学生好学向上。

该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设有芝苑奖学金正奖、芝苑奖学金鼓励奖、特长生三大奖项。

为了更好地实现林先生的美好愿望,公正、准确、有依可据地开展评选工作,让每个学生在明确的目标导向下全面发展,特制定以下细则。

一、提名
1、提名学生条件:品学兼优,体育成绩优良,两个学期均被评为五好学生;全面发展,学有特长,富有创新意识及较强的实践能力,在班级、学校乃至社会各类活动中有突出表现。

2、提名时间与方式:每学年的第二学期(6月底)在学校评优表格的“五好学生”中选定2名学生。

二、考核
1、考核内容:思想品德10%、语文10%、数学10%、体育10%、特长展示10%、获奖情况10%、动手操作20%、综合知识测试20%
2、考核形式:思想品德根据行规达标家校训练册记录、社区意见及任课教师意见进行综合评估;语文、数学、体育取当学年总成绩;获奖情况按当学年各类获奖等次累计得分;特长展示、动手操作、综合知识测试进行现场考核。

3、考核时间:每年9—12月份
三、评选
1、芝苑奖学金正奖:原则上每届取年级段总成绩第一名的学生,但当第一名学生的所在班级曾有学生获过此奖,且前三名学生各自的总成绩相近时,将优先考虑未获此奖班级的学生。

另外,每年毕业考中成绩名列前茅的毕业生也将荣获此荣誉。

2、芝苑奖学金鼓励奖:获正奖学生班级除外,其余各班取成绩优先者,若曾获此奖将不再发给此奖项。

3、特长生:以班级填写的学生获奖表格及证书复印件为准,达到以下标准中的一项即可获得特长生称号,多项特长符合标准将取其中特别突出的一项。

(1)考级等级须在五级水平以上。

(2)在团委、教育局等官方行政机构举办的比赛中获二等奖或前六名。

(3)同一特长两次在校级比赛中获一等奖或前三名。

(4)同一特长两次在民间组织的各类比赛中获二等奖或银奖以上。

(5)作品发表:校级3次或区级2次或市、省、国家级1次。

市瓦小学芝苑奖学金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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