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几种类型
工程总承包各种模式
1、E+P+C模式(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总承包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即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tion(施工)的组合)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最主要的一种。
交钥匙总承包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务和责任的延伸,最终是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
2、E+P+CM模式
设计采购与施工管理总承包(EPCM:即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 (采购)、Construcion management(施工管理)的组合)是国际建筑市场较为通行的项目支付与管理模式之一,也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的一种。EPCM 承包商是通过业主委托或招标而确定的,承包商与业主直接签订合同,对工程的设计、材料设备供应、施工管理进行全面的负责.根据业主提出的投资意图和要求,通过招标为业主选择、推荐最合适的分包商来完成设计、采购、施工任务。设计、采购分包商对EPCM 承包商负责,而施工分包商则不与EPCM承包商签订合同,但其接受EPCM承包商的管理,施工分包商直接与业主具有合同关系。因此,EPCM承包商无需承担施工合同风险和经济风险.当EPCM总承包模式实施一次性总报价方式支付时,EPCM承包商的经济风险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承包商承担的经济风险相对较小,获利较为稳定。
3、设计+施工总承包(D+B)
工程总承包的类型及特点总结
工程总承包的类型及特点总结
工程总承包的类型
基础知识
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05的规定,“工程总承包”可以是全过程的承包,也可以是分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的范围、承包方式、责权利等由工程总承包合同界定。
1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即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交钥匙总承包(Trunkey)
交钥匙总承包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务和责任的延伸,最终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成果,不仅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任务,而且提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和运营准备工作的综合服务。
3设计-施工总承包(Design-Build)
设计-施工(以下简称“D-B”)总承包即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D-B工程总承包的基本出发点是促进设计与施工的早期结合,以便有可能发挥设计和施工双方的优势,提高项目的经济性。
D-B工程总承包一般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但大型土方工程及道路工程等设计工作量少的项目较少使用此模式。
4阶段性总承包模式
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类型和业主要求,工程总承包还可采用设计-采购总承包(Engineering-Procurement)、采购-施工总承包(Procure-ment-Construction)等方式。
5工程项目管理总承包
工程项目管理总承包是指专业化、社会化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接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如在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为业主进行项目策划、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经济分析;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为业主提供招标代理、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试运行(竣工验收)等服务,为业主进行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费用目标控制,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工程承包模式EPC、PMC、DB、DBB、CM、BOT、PPP
工程承包模式EPC、PMC、DB、DBB、CM、BOT、PPP
一、工程总承包(E P C)模式
EPC工程总承包即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模式,又称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是指在项目决策阶段以后,从设计开始,经招标,委托一家工程公司对设计-采购-建造进行总承包。在这种模式下,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的总价或可调总价方,由工程公司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费用、质量、安全进行管理和控制,并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
EPC有很多种衍生和组合,例如EP+C、E+P+C、EPCm、EPCs、EPCa等。
优点
1、业主把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和开工服务工作全部托付给工程总承包商负责组织实施,业主只负责整体的、原则的、目标的管理和控制,总承包商更能发挥主观能动性,能运用其先进的管理经验为业主和承包商自身创造更多的效益;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协调工作量;
2、设计变更少,工期较短;
3、由于采用的是总价合同,基本上不用再支付索赔及追加项目费用;项目的最终价格和要求的工期具有更大程度的确定性。
缺点
1、业主不能对工程进行全程控制;
2、总承包商对整个项目的成本工期和质量负责,加大了总承包商的风险,总承包商为了降低风险获得更多的利润,可能通过调整设计方案来降低成本,可能会影响长远意义上的质量;
3、由于采用的是总价合同,承包商获得业主变更令及追加费用的弹性很小。
二、项目管理承包(PMC)模式
PMC即Project Management Consultant,即项目管理承包。指项目管理承包商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项目管理,包括进行工程的整体规划、项目定义、工程招标、选择EPC承包商,并对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进行全面管理,一般不直接参与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等阶段的具体工作。
工程总承包4种方式
工程总承包4种方式
大家虽然无时无刻不跟建筑存在联系,但是大家对工程方面的知识可能并不是很了解,那么工程总承包的四种方式是什么呢?想要承包工程合同又需要哪些?以下就是我为大家详细介绍工程总承包4
种方式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工程总承包4种方式
1、E+P+C模式(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总承包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最主要的一种。
2、E+P+CM模式
设计采购与施工管理总承包是国际建筑市场较为通行的项目支
付与管理模式之一,也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的一种。EPCM 承包商是通过业主委托或招标而确定的,承包商与业主直接签订合同,对工程的设计、材料设备供应、施工管理进行全面的负责。根据业主提出的投资意图和要求,通过招标为业主选择、推荐最合适的分包商来完成设计、采购、施工任务。
3、设计+施工总承包(D+B)
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4、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类型和业主要求,工程总承包还可采用设计-采购总承包(E-P)、采购-施工总承包(P-C)等方式。
二、工程承包合同需要包括什么
1、工程名称和地点;
2、工程范围和内容;
3、开、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竣工日期;
4、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5、工程造价;
6、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及交工验收办法;
7、设计文件及概、预算和技术资料日期;
工程总承包的方式
工程总承包的方式
1、由于总承包的过程简单,不确定因素较多,项目部应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程序,组织设计、选购、施工、试运行各阶段的合理交叉和相互协调,并使每一管理过程都体现方案、实施、检查、处理持续改进有序进行,常采纳PDCA动态管理的方法。
2、外部协调责任。
(1)EPC承包:合同履行期间所需满意的条件以及外部协调工作均需业主负责,总承包商仅负责设计、选购、施工。
(2)交钥匙承包:由于交钥匙承包的范围广泛,因此,合同履行期间全部正常的外部协调工作,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各种申请报批手续,移民、拆迁等工作均由总承包商负责。只有特别状况必需业主亲自办理的事项,才属于业主的责任范畴。
3、部分阶段承包常用的方式有设计一施工(D-B)总承包和设计一选购(E-P)总承包等。
4、设计选购施工总承包和交钥匙工程总承包,二者工作范围的差异主要表现为项目建设期内承包工作阶段的不尽相同。
(1)承包工作范围:
(1)EPC承包:项目立项成立后业主招标选择EPC总承包商,承包工作内容包括工程设计、选购、施工和保修。
(2)交钥匙工程承包:交钥匙承包的工作较EPC承包范围大,还包括向前延长的前期项目可行性讨论、工程勘察;中期的项目用地
范围内的移民、拆迁等现场预备工作;施工中后期的生产运营预备所必需的综合性服务工作等。
工程总承包合同类型
工程总承包合同类型
工程总承包合同是一种建筑工程合同类型,它通常由业主与承
包商签订,用于委托承包商负责整个建筑项目的设计、施工、材料
采购和管理等工作。根据合同的不同,工程总承包合同可以分为以
下几种类型:
1. 设计-建造总承包合同(Design-Build Contract),在这种
类型的合同中,承包商负责项目的设计和建造,通常在合同中规定
了工程的基本设计要求,承包商需要按照这些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业主只需要与承包商进行一次合同签订,简化了合同管理程序。
2. 总承包转包合同(General Contracting Subcontracting Contract),在这种类型的合同中,总承包商负责与业主签订合同,并管理整个工程项目,但是他们会将一部分工程转包给其他专业承
包商来完成,这种方式可以更好地发挥各个专业承包商的优势,提
高工程质量。
3. 建筑管理总承包合同(Construction Management Contract),在这种类型的合同中,业主与建筑管理人员签订合同,建筑管理人员负责整个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同时与各个专业承包商
签订子合同,直接管理各个专业承包商的工作,这种方式可以更好地控制工程进度和质量。
4. 经济总承包合同(Turnkey Contract),在这种类型的合同中,承包商承诺交付一个完全可使用的工程项目,业主只需要支付费用并接收项目,承包商需要承担整个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和交付责任。
总的来说,工程总承包合同类型多样,业主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自身需求选择最适合的合同类型,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目标。
工程总承包合同方式有几种
工程总承包合同方式有几种
工程总承包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就完成特定的工程建设任务,达成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责任的合同。工程总承包合同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是指按照商定的总价承包工程。其特点是明确承包内容和计算包价,并一笔包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除非建设单位要求变更原定的承包内容,承包单位一般不得要求变更包价。这种方式对建设单位比较简便,因此为一般建设单位所欢迎。
二、按量计价合同
按量计价合同以工程量清单和单价表为计算包价的依据。通常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或专业估算师(造价工程师或测量师)提出工程量清单,列出分部分项工程量。例如挖土若干立方米,填土夯实若干立方米,混凝土若干立方米,墙面抹灰若干平方米等等,由承包商填报单价,再算出总造价。因为工程量是统一计算出来的,承包商只要经过复核并填上适当的单价就能得出总造价,承担风险较小;发包单位也只要审核单价是否合理即可,对双方都方便。目前国际上采用这种承包方式的较多。在我国,作为工程造价计算方法的改革方向,已开始推行。
三、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在没有施工详图就需开工,或虽有施工图而对工程的某些条件尚不完全清楚的情况下,既不能比较精确地计算工程量,又要避免凭运气而使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任何一方承担过大的风险,采用单价合同是比较适宜的。合同承包方式包括按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或整个工程。
四、成本加成合同
成本加成合同是指发包人支付承包人的实际工程成本,并按约定的比例加成支付一定的利润。这种合同方式主要用于工程规模大、工程量难以准确计算、工程周期长、工程风险大的情况。通过这种方式,承包人可以得到合理的利润,同时也承担了一定的风险。
工程承包合同共多少种类型
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就完成某项工程的建设达成的一种协议。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工程承包合同的类型也有所不同。本文将从承包关系类型、计价方式类型和合同范围大小类型三个方面对工程承包合同的类型进行详细解析。
一、承包关系类型合同
1. 总包合同:总包合同是指发包方将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的全部
工作,发包给一个承包单位总包。在总包合同签订后,总承包单位可以将若干专业性工作交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它们的工作。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仅同总承包单位发生法律关系,而不同各专业承包单位发生法律关系。
2. 分包合同:分包合同是指总承包方与发包方签订了总包合同之后,将若干专业
性工作分包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总包方分别与几个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对于大型工程项目,有时也可由发包方直接与每个承包方签订合同,而不采取总包形式。这时每个承包方都是处于同样地位,各自独立完成本单位所承包的任务,并直接向发包方负责。
二、计价方式类型合同
1. 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是指采用这类合同的工程,其总价是以施工图纸
和工程说明书为计算依据,在招标时将造价一次包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能因为工程量、设备、材料价格、工资等变动而调整合同总价。但人力不可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国家统一调整价格、设计有重大修改等情况除外。
2. 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是指发包方按照承包方的实际成本支付工程
款项,同时支付一定的酬金作为承包方的利润。这种合同方式的优点是可以降低发包方的风险,但缺点是发包方的工程成本难以控制。
工程总承包合同分为几种
工程总承包合同是指发包方将工程项目的建设全过程或者其中某个阶段的全部工作发包给一个承包单位的合同。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特点和需求,工程总承包合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是指按照商定的总价承包工程。在这种合同类型中,承包单位承担了工程项目的全部工作,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等,并按照约定的总价完成工程。发包方按照约定的总价支付合同款项,不再对工程项目的实际发生费用进行调整。这种合同类型适用于工程项目规模较小、工程量清单明确、工程周期较短的情况。
二、按量计价合同
按量计价合同是以工程量清单和单价表为计算包价的依据。发包方提供工程量清单,列出工程项目的各项工程量和单价,承包单位根据工程量清单和单价表计算出合同总价。在这种合同类型中,发包方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合同款项,承包单位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获得报酬。这种合同类型适用于工程项目规模较大、工程量清单不明确、工程周期较长的情况。
三、成本加成合同
成本加成合同是指发包方按照承包单位的实际成本支付合同款项,并在成本基础上加成一定比例的利润。承包单位承担工程项目的全部工作,并负责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这种合同类型适用于工程项目规模较大、工程周期较长、工程风险较高的情況。
四、最大成本加成合同
最大成本加成合同是指发包方按照承包单位的实际成本支付合同款项,并在成本基础上加成一定比例的利润,但利润的上限为约定的最大成本加成额。承包单位承担工程项目的全部工作,并负责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这种合同类型适用于工程项目规模较大、工程周期较长、工程风险较高的情況。
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分类有
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分类有
1. 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是最常见的一种合同形式。在这种合同中,业主和承包商同意一个固定的项目总价,不论实际成本如何变化,这个价格都不会改变。这种类型的合同适用于那些范围和要求都非常明确的项目。
范本概要:
- 合同名称:固定总价工程总承包合同
- 合同编号:XXGC-2023-001
- 签订日期:YYYY年MM月DD日
- 业主信息:包括业主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 承包商信息:包括承包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 工程项目描述:详细描述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等
- 合同金额:明确写出双方约定的固定总价
- 支付条款:包括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点、付款条件等
- 工期要求:明确工程的开始日期和完成日期
- 质量标准:规定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的标准
- 变更和调整条款:如何处理项目范围的变化或额外工作
- 违约责任:违反合同约定的责任和后果
- 争议解决机制:如何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
2. 成本加酬金合同
在成本加酬金合同中,承包商的报酬由实际成本加上一定比例的酬金组成。这种合同适用于那些难以预估总成本的项目,因为它允许成本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范本概要:
- 合同名称:成本加酬金工程总承包合同
- 合同编号:XXCC-2023-001
- 签订日期:YYYY年MM月DD日
- 业主信息:包括业主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 承包商信息:包括承包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 工程项目描述:详细描述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等
- 成本计算方法:详细说明成本的计算方法和包含的成本项
- 酬金比例:确定酬金的计算比例或固定数额
十种工程总承包与工程项目管理方式
工程总承包是国际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一种重要模式。在国际工程市场上,最核心的工程总承包类型有以下10种。
1、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
EPC总承包是指承包商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全过程的总承包,并负责
试运行服务(由业主进行试运行)。EPC总承包又可分为两种类型:EPC(maxs/c)和EPC(self-performconstruction)。
EPC(maxs/c)是EPC总承包商最大限度的选择分承包商来协助完成工程项目,通常采
用分包的形式将施工分包给分承包商。其合同结构形式是:
EPC(self-performconstruction)是EPC总承包商除选择分承包商完成少量工作外,自己
要承担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任务。其合同结构形式是:
2、交钥匙总承包(LSTK—LumpSumTurnKey)
交钥匙总承包是指承包商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和试运行服务全过程,向业主交付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交钥匙总承包也可分为两种类型,其一是总承包商选择分承包商分包施工等工作,其二是总承包商自行承担全部工作,除少数必须分包的内容外,一般不进行分包。交钥匙总承包的合同关结构与EPC工程总承包的合同结构是相同的。
3、设计、采购、施工管理承包(EPCm—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management)
设计、采购、施工管理承包是指承包商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和采购,并负责施工管理。施工承包商与业主签订承包合同,但接受设计、采购、施工管理承包商的管理。设计、采购、施工管理承包商对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全面负责。设计、采购、施工管理承包的合同结构是:
工程总承包模式分类及依据
工程总承包模式分类及依据
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工程总承包企业必须取得国家住建部或省市级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工程总承包模式可按照过程内容与融资运营两种方式分:
一、过程内容区分
1、E+P+C模式(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总承包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即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tion(施工)的组合)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最主要的一种。
交钥匙总承包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务和责任的延伸,最终是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
2、E+P+CM模式
设计采购与施工管理总承包(EPCM:即Engineering(设计) 、procurement (采购)、Construcion management(施工管理)的组合)是国际建筑市场较为通行的项目支付与管理模式之一,也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的一种。EPCM 承包商是通过业主委托或招标而确定的,承包商与业主直接签订合同,对工程的设计、材料设备供应、施工管理进行全面的负责。根据业主提出的投资意图和要求,通过招标为业主选择、推荐最合适的分包商来完成设计、采购、施工任务。设计、采购分包商对EPCM承包商负责,而施工分包商则不与EPCM承包商签订合同,但其接受EPCM承包商的管理,施工分包商直接与业主具有合同关系。因此,EPCM 承包商无需承担施工合同风险和经济风险。当EPCM总承包模式实施一次性总报价方式支付时,EPCM承包商的经济风险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承包商承担的经济风险相对较小,获利较为稳定。
工程总承包几种类型
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工程总承包企业必须取得国家住建部或省市级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工程总承包模式可按照过程内容与融资运营两种方式分
过程内容
1、E+P+C模式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总承包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即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tion施工的组合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最主要的一种;
交钥匙总承包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务和责任的延伸,最终是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
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
2、E+P+CM模式
设计采购与施工管理总承包EPCM:即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 采购、Construction management施工管理的组合是国际建筑市场较为通行的项目支付与管理模式之一,也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的一种;EPCM 承包商是通过业主委托或招标而确定的,承包商与业主直接签订合同,对工程的设计、材料设备供应、施工管理进行全面的负责;根据业主提出的投资意图和要求,通过招标为业主选择、推荐最合适的分包商来完成设计、采购、施工任务;设计、采购分包商对EPCM承包商负责,而施工分包商则不与EPCM承包商签订合同,但其接受EPCM承包商的管理,施工分包商直接与业主具有合同关系;因此,EPCM
工程总承包模式分类及依据
工程总承包模式分类及依据
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工程总承包企业必须取得国家住建部或省市级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工程总承包模式可按照过程内容与融资运营两种方式分:
过程内容
1、E+P+C模式(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总承包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即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tion(施工)的组合)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最主要的一种。
交钥匙总承包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务和责任的延伸,最终是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
2、E+P+CM模式
设计采购与施工管理总承包(EPCM:即Engineering(设计) 、procurement (采购)、Construcion management(施工管理)的组合)是国际建筑市场较为通行的项目支付与管理模式之一,也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的一种。EPCM 承包商是通过业主委托或招标而确定的,承包商与业主直接签订合同,对工程的设计、材料设备供应、施工管理进行全面的负责。根据业主提出的投资意图
和要求,通过招标为业主选择、推荐最合适的分包商来完成设计、采购、施工任务。设计、采购分包商对EPCM承包商负责,而施工分包商则不与EPCM承包商签订合同,但其接受EPCM承包商的管理,施工分包商直接与业主具有合同关系。因此,EPCM承包商无需承担施工合同风险和经济风险。当EPCM总承包模式实施一次性总报价方式支付时,EPCM承包商的经济风险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承包商承担的经济风险相对较小,获利较为稳定。
工程总承包几种类型
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工程总承包企业必须取得国家住建部或省市级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工程总承包模式可按照过程内容与融资运营两种方式分
过程内容
1、E+P+C模式(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总承包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即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tion(施工)的组合)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最主要的一种。
交钥匙总承包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务和责任的延伸,最终是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
2、E+P+CM模式
设计采购与施工管理总承包(EPCM:即Engineering(设计) 、procurement (采购)、Construction management(施工管理)的组合)是国际建筑市场较为通行的项目支付与管理模式之一,也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的一种。EPCM 承包商是通过业主委托或招标而确定的,承包商与业主直接签订合同,对工程的设计、材料设备供应、施工管理进行全面的负责。根据业主提出的投资意图和要求,通过招标为业主选择、推荐最合适的分包商来完成设计、采购、施工任务。设计、采购分包商对EPCM承包商负责,而施工分包商则不与EPCM承包商签订合同,但其接受EPCM承包商的管理,施工分包商直接与业主具有合同关系。因此,EPCM 承包商无需承担施工合同风险和经济风险。当EPCM总承包模式实施一次性总报
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分类
工程总承包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就某项工程建设项目的全部或部分工作达成的一种协议,根据合同的计价方式、工作范围、承包内容等不同特点,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是指按照商定的总价承包工程,承包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除非建设单位要求变更原定的承包内容,一般不得要求变更包价。这种方式对建设单位比较简便,因此为一般建设单位所欢迎。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是以图纸和工程说明书为依据,明确承包内容和计算包价,并一笔包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价款不再因为工程量的增减、材料价格的波动等因素而调整。
二、按量计价合同
按量计价合同是以工程量清单和单价表为计算包价的依据。通常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或专业估算师(造价工程师或测量师)提出工程量清单,列出分部分项工程量。例如挖土若干立方米,填土夯实若干立方米,混凝土若干立方米,墙面抹灰若干平方米等等,由承包商填报单价,再算出总造价。因为工程量是统一计算出来的,承包商只要经过复核并填上适当的单价就能得出总造价,承担风险较小;发包单位也只要审核单价是否合理即可,对双方都方便。目前国际上采用这种承包方式的较多。在我国,作为工程造价计算方法的改革方向,已开始推行。
三、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在没有施工详图就需开工,或虽有施工图而对工程的某些条件尚不完全清楚的情况下,既不能比较精确地计算工程量,又要避免凭运气而使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任何一方承担过大的风险,采用单价合同是比较适宜的。单价合同的特点是单价优先,工程量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计算,合同价款根据实际工程量和约定的单价计算。这种方式既体现了公平原则,又保证了合同执行的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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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工程总承包企业必须取得国家住建部或省市级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工程总承包模式可按照过程内容与融资运营两种方式分
过程内容
1、E+P+C模式(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总承包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即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tion(施工)的组合)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最主要的一种。
交钥匙总承包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务和责任的延伸,最终是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
2、E+P+CM模式
设计采购与施工管理总承包(EPCM:即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 (采购)、Construction management(施工管理)的组合)是国际建筑市场较为通行的项目支付与管理模式之一,也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的一种。EPCM承包商是通过业主委托或招标而确定的,承包商与业主直接签订合同,对工程的设计、材料设备供应、施工管理进行全面的负责。根据业主提出的投资意图和要求,通过招标为业主选择、推荐最合适的分包商来完成设计、采购、施工任务。设计、采购分包商对EPCM承包商负责,而施工分包商则不与EPCM承包商签订合同,但其接受EPCM承包商的管理,施工分包商直接与业主具有合同关系。因此,EPCM承包商无需承担施工合同风险和经济风险。当EPCM
总承包模式实施一次性总报价方式支付时,EPCM承包商的经济风险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承包商承担的经济风险相对较小,获利较为稳定。
3、设计+施工总承包(D+B)
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4、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类型和业主要求,工程总承包还可采用设计-采购总承包(E-P)、采购-施工总承包(P-C)等方式。
融资运营
1、项目BOT模式
BOT(Build-Operation-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经营-移交,指一国政府或其授权的政府部门经过一定程序并签订特许协议将专属国家的特定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或工业项目的筹资、投资、建设、营运、管理和使用的权利在一定时期内赋予给本国或/和外国民民间企业,政府保留该项目、设施以及其相关的自然资源永久所有权;由民间企业建立项目公司并按照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的特许协议投资、开发、建设、营运和管理特许项目,以营运所得清偿项目债务、收回投资、获得利润,在特许权期限届满时将该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有时,BOT 模式被称为"暂时私有化"过程(Tempo- rary Privatiza tion)。而国家体育馆、国家会议中心、位于五棵松的北京奥林匹克篮球馆等项目实践了BOT模式,由政府对项目建设、经营提供特许权协议,投资者需全部承担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和运营,在有限时间内获得商业利润,期满后需将场馆交付政府。
BOT可演化的方向:
1)、BOO(build-own-operate)即:建设-拥有-经营。
项目一旦建成,项目公司对其拥有所有权,当地政府只是购买项目服务。
2)、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即:建设-拥有-经营-转让。
项目公司对所建项目设施拥有所有权并负责经营,经过一定期限后,再将该项目移交给政府。
3)、BLT(build-lease-transfer)即:建设-租赁-转让。
项目完工后一定期限内出租给第三者,以租赁分期付款方式收回工程投资和运营收益,以后再行将所有权转让给政府。
4)、BTO(build-transfer-operate)即:建设-转让-经营。
项目的公共性很强,不宜让私营企业在运营期间享有所有权,须在项目完工后转让所有权,其后再由项目公司进行维护经营。
5)、ROT(rehabilitate-operate-transfer)即:修复-经营-转让
项目在使用后,发现损毁,项目设施的所有人进行修复恢复整顿-经营-转让。
6)、DBFO(design-build-finance-operate)即:设计-建设-融资-经营。
7)、BT(build--transfer)即:建设-转让
8)、BOOST(build-own-operate-subsidy-transfer)即:建设-拥有-经营-补贴-转让
9)、ROMT(rehabilitate-operate-maintain-transfer)即:修复-经营-维修-转让
10)、ROO(rehabilitate-own-operate)即:修复-拥有-经营
2、项目BT模式
BT是英文Build(建设)和Transfer(移交)缩写形式,意即"建设--移交",是政府或开发商利用承包商资金来进行融资建设项目的一种模式。 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种变换形式,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
采用BT模式筹集建设资金成了项目融资的一种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