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调查表规模以上
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调查表
附件 1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调查表乐东黎族自治县镇填写说明:1.入河排污口名称和编码按入河排污囗管理技术导则(SL532-2011)填写(下同),附表2、附表3 所填入河排污口的顺序应与附表1保持一致。
2.所在水资源分区应分别填写所在的水资源一级、二级区名称。
3.水功能区名称按照国务院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复的水功能区划填写,开发利用区应填至水功能区二级区。
4.入河排污口类型按实际情况填写企业(工厂)入河排污口、市政生活入河排污口、雨污合流市政排水口或混合废污水入河排污口等。
若是火电厂贯流式冷却水或矿山排水,应注明。
5.入河排污口规模分为“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其中,规模以上指彐排废污水300 立方米或年排废污水10 万立方米以上。
“规模以上”填“ 1 ”,“规模以下”填“ 2 ”。
本次调查摸底必须查清全部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下同)。
6.设置时间填写年月,统一填写6 位,如2001. 05。
如有入河排污囗存在改建或扩建情况的,应以改建或扩建时间为准。
7.入河排污口所在位置应确定其地理坐标,填写经度和纬度;所在地填写排入水体地点详细地址,包括所在的地市、县(区)、城市的区名或者县所辖的乡(镇)、村(街道)等详细信息。
8.污水入河方式按实际情况填写明渠、暗管、泵站、涵闸等。
9.排放方式按实际情况填写连续、间歇、季节性排放等。
间歇或季节性排放应注明排放周期;无规律排放,也应注明。
10.存在的问题部分,“保护区"是指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以及其他国家明确禁止排污其他水域;如入河排污口位于保护区内,应写明所在保护区名称及位置(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或二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等)。
如不符合入河排污囗有关布局规划或意见要求的,应注明原因;“其他情况"包括:是否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削减排污总量水域设置、不符合防洪要求、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规定、不符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其他规定条件等情况。
市政入河(湖)排污口普查与监测技术规定
是指在市区和县城以外其他镇,镇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
镇 区
委员会和其他区域。
与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不连接,且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独立的工
矿来区源、:开《发国区务、院科关研于单统位计、上大划专分院城校乡等的特批殊复区》域(及国农函场〔、20林0场8〕的6场0号部)
驻地视为《镇国区务。院批准民政部关于调整建镇标准的报表的报告的通知》(国发
三查
一定查 经许可或备案设置的排污口一定查。 重点查 入环境水体的规上排污口重点查。 同步查 入环境水体的规下排污口同步查。
三、普查范围
所有市区、县城和镇区内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市政入河(湖)排污口。
市 区
指设区城市中市政府和区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和
其他区域。
县Hale Waihona Puke 城指县级行政区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区域。
典 型 入 河 排 污 口
典 型 入 河 排 污 口
五、普查技术路线
对于市区、县城、镇区内
及周边水体所有排污口进 行排查,建立排污口清单, 登记位置、纳污水体名称, 其余调查内容的获取以部 门数据共享为主,视情况 开展补充调查。
六、排污口监测
(一)监测范围
对规模以上市政入河(湖)排污口,选取具备测流条件、能够代表所
示例:入河(湖)排污口编码: 340301A01代表的意思是××省××市辖区 第A01号入河(湖)排污口。其中1-2个字节的34表示的是:××省;3-4个字节的 03表示的是:××市;5-6个字节的01表示的是:市辖区;7-9个字节的A01表示的 是:第A01号入河排污口。
(一)清查表填报
【1. 排污口名称】按《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SL532-2011)填写,具体命名规则如下: (1)工业废水入河排污口为接纳企业生产废水的入河(湖)排污口。工业园区设置的接纳园区内多家企业生产废水的入河(湖) 排污口也视为工业废水入河排污口。对于企业(工厂)排污口,在排污单位名称前加该排污口所在地的行政区名称,并冠以企 业(工厂)排污口的名称,例如:××县××啤酒厂企业(工厂)排污口; (2)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为接纳生活污水的入河(湖)排污口。对于市政生活污水排污口,在排污口所在地地名(或者是街道 名)、具有显著特征的建筑物名称前加该排污口所在地的行政区名称,并冠以市政生活污水排污口的名称,例如:××县望城 门市政生活污水排污口。 (3)混合废污水入河排污口为接纳市政排水系统废污水或污水处理厂尾水的入河(湖)排污口。对于混合废污水排污口,在排 污口所在地地名(或者是街道名)具有显著特征的建筑物名称前加入该排污口所在地的行政区名称,并冠以综合排污口的名称, 例如:××市一号码头混合废污水排污口。污水处理厂可参照企业排污口名称的确定方法。 (4)对于同一地区或者同一排污单位出现相同的排污口,在各种名称前加序号区分。例如:××县××酒厂1号工业入河(湖) 排污口;××县××酒厂2号工业入河(湖)排污口。
水务统计报表制度
水务统计报表制度上海市水务局制定2016年6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上海市水务局负责解释目录第一部分水利统计一、水利统计报表制度说明 (1)二、水利统计报表目录 (2)三、水利统计报表表式水利主要指标(水利01表) (3)市管水闸情况(水利02表) (4)区县管水闸情况(水利03表) (5)水利工程供水情况(水利04表) (6)低洼地及水灾情况(水利05表) (7)水利专项工程完成情况(水利06表) (8)水利专项维护完成情况(水利07表) (9)水利基建工程完成情况(水利08表) (10)圩堤情况(水利09表) (11)灌溉及排涝设施情况(水利10表) (12)郊区渠道、水闸工程拥有量(水利11表) (13)有效灌溉面积增减情况(水利12表) (14)河湖堤防情况(扣除与圩堤重合部分)(水利13表) (15)河湖堤防(护岸)调查(水利14表) (16)河道治理情况调查(水利15表) (17)入河湖排污口情况(水利16表) (18)入河湖排污口基本情况调查(水利17表) (19)船闸运行情况(水利18表) (20)引清调水情况(水利19表) (21)四、水利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水利主要指标(水利01表)填报说明 (22)市管水闸情况(水利02表)填报说明 (25)区县管水闸情况(水利03表)填报说明 (27)水利工程供水情况(水利04表)填报说明 (29)低洼地及水灾情况(水利05表)填报说明 (30)水利专项工程完成情况(水利06表)填报说明 (31)水利专项维护完成情况(水利07表)填报说明 (32)水利基建工程完成情况(水利08表)填报说明 (33)圩堤情况(水利09表)填报说明 (34)灌溉及排涝设施情况(水利10表)填报说明 (35)郊区渠道、水闸工程拥有量(水利11表)填报说明 (36)有效灌溉面积增减情况(水利12表)填报说明 (37)河湖堤防情况(扣除与圩堤重合部分)(水利13表)填报说明 (38)河湖堤防(护岸)调查(水利14表)填报说明 (40)河道治理情况调查(水利15表)填报说明 (48)入河湖排污口情况(水利16表)填报说明 (49)入河湖排污口基本情况(水利17表)填报说明 (50)船闸运行情况(水利18表)填报说明 (52)引清调水情况(水利19表)填报说明 (53)第二部分供水统计一、供水统计报表制度说明 (54)二、供水统计报表目录 (57)三、供水统计报表表式用水单位用水情况表(供水01表) (59)区(县)计划用水情况(供水02表) (60)区(县)用水利用情况(供水03表) (61)供水情况月报(一)(供水04表) (62)供水情况月报(二)(供水05表) (63)原水供水情况(供水06表) (64)供水量日报(供水07表) (65)供水情况年报(一)(供水08表) (66)供水情况年报(二)(供水09表) (67)自建设施供水企业供水情况表(供水10表) (68)自建设施取水单位地表水取水情况月报(供水11表) (69)公共供水企业地表水取水情况月报(供水12表) (70)自建设施取水单位地表水取水情况年报(供水13表) (71)公共供水企业地表水取水情况年报(供水14表) (72)涉水对象水量分类统计表(简表)(水资源01表) (73)涉水对象用水量分类统计表(水资源02表) (75)四、附录(一)供水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78)用水单位用水情况表(供水01表)填报说明 (78)区(县)计划用水情况(供水02表)填报说明 (82)区(县)用水利用情况(供水03表)填报说明 (84)供水情况月报(一)(供水04表)填报说明 (87)供水情况月报(二)(供水05表)填报说明 (90)原水供水情况(供水06表)填报说明 (94)供水量日报(供水07表)填报说明 (95)供水情况年报(一)(供水08表)填报说明 (96)供水情况年报(二)(供水09表)填报说明 (99)自建设施供水企业供水情况表(供水10表)填报说明 (103)自建设施取水单位地表水取水情况月报(供水11表)填报说明 (105)公共供水企业地表水取水情况月报(供水12表)填报说明 (106)自建设施取水单位地表水取水情况年报(供水13表)填报说明 (107)公共供水企业地表水取水情况年报(供水14表)填报说明 (110)涉水对象水量分类统计表(简表)(水资源01表)填报说明 (113)涉水对象用水量分类统计表(水资源02表)填报说明 (114)(二)上海市水资源分区及其涉及范围 (115)第三部分排水统计一、排水系统报表制度说明 (117)二、排水系统报表目录 (118)三、排水系统报表表式城镇排水管道设施量情况(PS01表) (119)城镇排水管道设施量情况(PS01表)填报说明 (120)污水输送情况(PS02表) (121)污水输送情况(PS02表)填报说明 (122)防汛排水情况(PS03表) (123)防汛排水情况(PS03表)填报说明 (124)污水处理企业生产运行情况(PS04表) (125)污水处理企业生产运行情况(PS04表)填报说明 (126)排水管道维修养护工程完成情况(PS05表) (127)排水管道维修养护工程完成情况(PS05表)填报说明 (128)排水管道基建、维修、代办完成情况(PS06表) (129)排水管道基建、维修、代办完成情况(PS06表)填报说明 (130)排水管道维修保养人工情况(PS07表) (131)排水管道维修保养人工情况(PS07表)填报说明 (132)临时封堵排水管道审批情况(PS08表) (133)临时封堵排水管道审批情况(PS08表)填报说明 (134)排水泵站设施情况(PS09表) (135)排水泵站设施情况(PS09表)填报说明 (136)污水处理厂设施情况(PS10表) (137)污水处理厂设施情况(PS10表)填报说明 (138)污泥处理企业生产运行情况(PS11表) (139)污泥处理企业生产运行情况(PS11表)填报说明 (140)第一部分水利统计一、水利统计报表制度说明(一)调查目的为了反映本市水利活动和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及时反映水利建设和发展成就,正确把握水利发展形势,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政策、加强管理和宏观调控提供数据支撑、信息反馈和决策咨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水利统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新时期水利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水利统计报表制度。
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基本信息表
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基本信息表2.排污口类型:按企事业单位排污口(含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畜禽养殖小区及规模化水产养殖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包括工业园区和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城市雨洪排口、农田排口、入河入海水流(纳入水质目标管理的除外)汇入口、其他排口等。
3.排污口地理位置填写经度和纬度,按度分秒格式填写。
如无法确定入河排污口的经纬度,则填写排入水体地点的相对位置4.污水入河方式按实际情况填写明渠、暗管、泵站、涵闸、潜没等5.污水性质按实际情况填写工业、生活、混合等。
若是火电厂贯流式冷却水或矿山排水,应注明6.排放方式按实际情况填写连续、间歇、季节性排放等。
如为有规律性的间歇排放,应注明排放周期;无规律排放,也应注明7.入河废污水量指实际监测的年入河废污水量,为生产与生活活动中排放的废污水量总和8.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应的入河污染物质量,如果缺项,可不填,需要补充的可增加项目。
污染物名称应采用国家标准规定的标准名称填写9.是否自动监测填写“是”或“否”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试行)申请单位(签章):申请日期:年月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监制填报要求1、申请设置入河排污口所有单位包括企业、市政(含污水处理厂)等应填报本申请书。
2、用钢笔填报,蓝、黑墨水均可,书写工整、清晰,填报数据用阿拉伯数字,文字用汉字说明。
3、必须按“填写说明”如实规范填写。
若申请单位同时申请设置两个以上(含两个)排污口的,应分别填写每个排污口的有关信息。
4、表格提交一式六份,每份需加盖公章,一并提交给排污口设置的审批单位。
填写说明1、“申请单位”按法人登记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填写。
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2、“法人代表”按《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填写。
没有法定代表人的,填单位实际负责人。
3、“详细地址”按登记单位邮政通讯地址详细填写。
4、“单位性质”填企业、事业或个体工商户等,企业进一步区分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民营等。
入河湖排污口普查表
全国水利普查China Census for Water 入河湖排污口普查表(规模以上)2011年表号:P 4 0 5表制定机关:水利部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 [2010]181号续P405表备注:代码(编码)均由普查机构填写。
填表人:联系电话:日期: 201 年月日(填表单位公章)复核人:联系电话:日期: 201 年月日审查人:日期:201 年月日P405表入河湖排污口普查表(规模以上)填表说明1、普查对象及范围入河湖排污口:指直接或者通过沟、渠、管道等设施向河流(含河流上的水库)、湖泊排放污水的排污口。
普查范围为江河湖库上的所有入河湖排污口。
重点普查规模以上(入河湖废污水量300吨/日及以上或10万吨/年及以上)的入河湖排污口。
2、填表要求(1)入河湖废污水量在300 吨/日及以上或10万吨/年及以上的入河湖排污口填报该表。
(2)普查表中排污口编码、行政区划代码、河湖(水库)编码、所在水资源三级区名称及编码、水功能区名称及编码由普查机构填写。
(3)填报的数字必须按照填表说明中的要求保留小数位数。
(4)普查表一般由排污口管理单位填报,普查员协助填报,并进行复核,普查指导员进行审查。
没有管理单位的排污口,可由普查员直接填报普查表,其填表人为普查员。
3、指标解释及填表说明【1.排污口所在区域及位置】【1.1名称】指入河湖排污口的名称。
其中,对获得入河湖排污口许可批准文件的排污口,按照许可文件上批准的排污口名称填写;对没有获得入河湖排污口许可批准的, 可填写习惯名称或明显地物结合相关方位命名确定,也可采用河湖名加序号确定。
【1.2编码】严格按照本次水利普查“普查对象编码规则”的要求,对入河湖排污口进行编码。
【1.3所在行政区划】指该入河湖排污口位置所在行政区划,填写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乡(镇)、行政村的名称。
【1.4行政区划代码】指所在的县、乡、村级行政区划代码。
沈阳市入河湖排污口普查成果分析
沈阳市入河湖排污口普查成果分析胡莲美【摘要】国务院决定全国水利普查,普查时期为2011年度.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河流湖泊基本情况、水利工程基本情况、经济社会用水情况、河流湖泊治理保护情况、水土保持情况、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入河湖排污口普查是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普查的一项重要内容,针对沈阳市入河湖排污口普查成果进行分析,发现存在问题,探索解决对策.【期刊名称】《东北水利水电》【年(卷),期】2014(032)005【总页数】3页(P52-53,56)【关键词】水利普查;入河湖排污口;成果分析;解决对策【作者】胡莲美【作者单位】辽宁省沈阳水文局,辽宁沈阳110043【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X522普查范围为河湖(水库)上的所有入河湖排污口。
查清入河湖排污口的位置、数量、入河湖废污水排放量及入河湖排污口许可情况,掌握沿河流(湖泊)的排污状况、水功能区环境保护情况。
重点普查规模以上入河湖排污口,规模标准为入河湖废污水排放量 300m3/d 或 10 万 m3/a;对规模以下的入河湖排污口进行清查。
1)清查登记。
按“在地原则”,以县级行政区为工作的基本执行单位,进行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确保不重不漏核实普查对象信息,参考取水许可及入河湖排污口管理等有关资料情况,对入河湖排污口进行地毯式清查,填报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入河湖排污口清查表。
2)普查填报。
以“在地原则”为主,由县级水利普查机构按照清查名录所确定的普查对象组织填报。
普查可采取档案查阅并结合现场调查核实的方式进行,规模以上入河湖排污口详细普查,将入河排污口的基本情况、入河湖排污许可情况、入河湖排污状况和入河湖排污单位情况等普查内容逐项填报,以最新的资料为准,避免普查对象重复和遗漏。
3)审核汇总。
县级普查机构对本县内的普查表进行汇总、检查和审核。
主要审核2011 年入河湖废污水量,并与以往掌握的该排污口的资料进行比较,重点检查排污量有无重复、遗漏、异常数值等情况,对差别较大的,分析原因。
入河排污口排查登记表
类型 污水通过干涸沟壑进入河道的;
城镇污水处理厂设置的;
其他符合《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
办法》规定排放情形的
排污口大小:
平方米
排污类型 : 工业() 生活() 其他()
排污量:
立方米/秒
排污口设置单位:
排查人员:
电话:
入河排污口排查登记表
填报部门(盖章):
排污口 位置
所在行政区(具体地点): 排入水体(河道)名称: 周边是否有市政排污管网:
周边是否有新建入河排水口:
排放方 式
连续 间歇
入河方 式
明渠()、暗管() 泵站()、涵闸() 其他()
设置在河道管理范围外,向河道 管理范围内排放污水的
设置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
规模以上地下水水源地清查表
全国水利普查China Census for Water 规模以上地下水水源地清查表2011年表号:Q 8 0 3 表制定机关:水利部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 [2010]181号有效期至:2 0 1 2 年 8 月注:本表可续页。
普查员:联系电话:日期:2011年月日;普查指导员:日期:2011年月日Q803表规模以上地下水水源地清查表填表说明一、普查对象及范围地下水水源地是指向城乡生活和工业供水的地下水集中开采区,如自来水供水企业的水源地、村镇集中供水工程的水源地、单位自备水源地等。
凡未废弃的规模以上(日取水量大于或等于0.5万m3)地下水水源地,均需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逐个填表。
本表可续页。
二、填表要求1、清查表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中性笔)填写。
需要用文字表述的,必须用汉字工整、清晰地填写;需要填写数字的,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填写代码时,每个方格中只填一位代码数字;填写数据时,应按规定保留位数;选择时,应在备选项前的“□”内打“√”。
2、清查表由水源地管理单位配合并协助普查员填报,没有管理单位的水源地,其清查表一般由所在地的县级普查机构组织普查员填报;普查指导员负责清查表的审核。
无需盖章。
三、指标解释【1.行政区名称】填写清查所在的行政区(至县级)的名称;如为跨县级行政区的水源地,则填写井数所占比重较大的县级行政区名称。
【2.水源地名称】按照管理单位对该水源地的命名填写,如××县水源一厂水源地。
【3.水源地编码】由普查机构严格按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规定的编码要求填写。
【4.水源地所在乡级行政区名称】填写该水源地所在的乡级行政区名称,如大埠乡;如为跨乡级行政区的水源地,则填写井数所占比重较大的乡级行政区名称。
【5.水源地日取水量】一般可根据取水许可证、批复文件、储量(或勘探)报告等确定;如无上述资料,可填写近5年(2006~2010年)的实际最大日取水量。
入河排污口信息(空表)20130206
入河排污口信息表(年度)表1 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有关情况(设置单位公章) 填表人:(签字) 填表时间年月日表2 单个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填写说明一. 本表包括《表1 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有关情况》及《表2 单个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由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填写(包括电子报表与纸质报表),每年2月1日前报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
纸质报表需加盖设置单位公章。
由流域管理机构负责监管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需填报一式两份,一份报长江委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一份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
二. 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设置的入河排污口不止一个时,按单个入河排污口分别填写《表2 单个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表》,并在表头尾部加注(一)、(二)……。
三. 选中某一个选项时,仅在相关括号内填上“√”即可。
四. 具体填写说明1. 设置单位:填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的法定名称。
2. 组织机构代码:填写依照国家组织机构代码管理有关规定依法登记的代码。
3. 取、用、退水情况:其中“取水口地理坐标”中填写取水口GPS坐标,GPS设定的坐标系统为:WGS 84。
不止一个取水口的,在备注中注明并填写其地理坐标。
“许可取水量”、“许可退水量”中填写取水许可证中的取、退水数量。
火电厂的退水量填写直流冷却水退水量。
“实际用水量”中填写的数据除实际取水量外,还包括自来水厂等供水单位供水的数量。
“水重复利用率”指在一年内,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重复利用水量与用水量的百分比。
4. 入河排污口及废污水排放情况:其中“现有入河排污口数量”中包括火电直流冷却水的排放口。
“废污水排放总量”指设置单位实际的年废污水排放总量。
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分别填写。
火电直流冷却水按生产废水填写,并在后面用括号注明为温排水。
5. 入河排污口名称:格式为设置单位名称+排污口名称,如ΧΧ公司长江1号排污口。
6. 废污水排入的水功能区名称:填写国务院、水利部或有关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水功能区划中的水功能区名称。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河排污口清查表填报说明
填报说明—名称
二、排污口名称
– 经许可的,按行政部门提供的名称填写。 – 未经许可的, 由普查机构按《入河排污口管理 技术导则》(SL532-2011)命名规则确定。分 下列几种情况:
填报说明—名称
1、接纳企业生产废水的排污口为工业废水排污 口。(1)对于企业(工厂)排污口,在排污单 位名称前加该排污口所在地的行政区名称,并 冠以“企业(工厂)排污口” 的名称,例如: “××县××印染厂企业(工厂)排污口” ; (2)接纳多个企业生产废水的排污口,以排水 量最大的企业来命名;(3)工业园区设置的接 纳园区内多家企业生产废水的入河(海)排污 口也视为工业废水排污口,可以以工业园区来 命名,例如:“××县××工业园区企业(工污口是否由行政部门许可(备案) 来判断。在建成区内,只要是许可(备 案)过的,必须纳入普查清查。 3、在建成区内,没有经过许可(备案)过 的,必须直接排入(前面定义的)“环 境水体”排污口,才纳入普查清查
排污口定义的解释
4、在建成区内,没有经过许可(备案)过 的,也不直接排入(前面定义的)“环 境水体”排污口,做如下处理:以其受 纳水体在进入最低一级有编码的环境水 体前,作为一个整体的排污口,予以清 查(1、此时是否规上,由原来的排污口 确定;2、定义为综合排放口)
填报说明—收纳水体
九、收纳水体名称
1、直接接纳排放污(废)水或经处理的污(废) 水的河流、湖泊、海洋或其他环境水体 2、以水利和海洋有编码的水体名称为准
填报说明—其他
十、其他说明
普查员在排污口清查时,如有其他情况说明(例 如详细位置、规模难以判断等情况),需要及 时向普查指导员和普查机构说明。
1、包括城镇生活污水和工业企业废水 2、排污口普查在工业废水方面跟工业源普 查有交叉,但是普查目的完全不同,各 归各的,按各自技术规范普查 3、不包括雨水、冷却水和农田退水排放口
市政入河(湖)排污口普查与监测技术规定
5. 没有流量数据的排污口,如何确定废污水排放规模?
(1)通过设备准确测定,本《规定》后面附有《流量测量常用方法及其适用条件》;(2) 根据已收集的资料判断;(3)根据管径、现场水流的满管情况进行初步判断;(4)通过经 验判断。
×
问题6:左图为企业排污口,是否纳入普查? 不入河,不查。 入河,则查。
督,会同同级政府部门对普查结果的全面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
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对普查人员的培训、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技术规定和报表
填报要求,确保普查排污口不重不漏、普查表格填报完整、真实、准确。
妥善保存好监测报告、监测采样、分析的原始记录,及时汇总完成资料归档。 所有水质监测数据必须由具备监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监测报告。
八、两表填报
(一)清查表填报
【排污口编码】按《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SL532-2011)填写,由全国的行政区代码加序号组成, 共9个字节,1-2个字节表示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3-4个字节表示的是:地(市、州、盟)名称; 5-6个字节表示的是:县(市 、区、旗)名称;7-9个字节的A01表示的是:第A01号入河(湖)排污口。
典 型 入 河 排 污 口
典 型 入 河 排 污 口
五、普查技术路线
对于市区、县城、镇区内及
周边水体所有排污口进行排 查,建立排污口清单,登记 位置、纳污水体名称,其余 调查内容的获取以部门数据 共享为主,视情况开展补充 调查。
自-武汉市入河排污口现状分析及污染评价
武汉市入河排污口现状分析及污染评价王心亚(武汉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湖北武汉 430022)摘要:综述了长江、汉江、金水、朱家河、滠水、倒水、举水等江河武汉段入河排污口的分布现状、规模、所排污水类别、排污规律及排污量,分析了各条江河主要入河污染物和主要排污行业的排序,计算出了各条江河不同岸段纳污负荷,并评价了入河污水对近岸或河段水质的影响程度。
关键词:入河排污口; 污水排放; 污染负荷比; 排序; 污染程度长江、汉江、金水、朱家河、滠水、倒水、举水等“二江五河”为武汉市的经济建设和居民生活提供了丰沛的水源,同时又成为工、农业废污水和城镇污水的受纳体。
沿岸废污水的排入是江河水环境的主要污染方式。
对入河污水实施治理的前提是全面掌握入河排污口及污染源的布局、规模、性质、污水排放规律和污水性质及其对江河水体的污染程度。
现采用武汉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1999年对“二江五河”入河排污口调查的资料,分析全市各江河段入河排污口现状、评价沿岸废污水排放对江河水体的污染程度,权作江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及制定和实施《武汉市入河排污口管理办法》必须的基础资料。
1 入河排污口的基本情况1.1江河情况长江横贯全市,汉江和5条中小河流于境内汇入长江,其中滠水、举水分别是黄陂、新洲两区城关的水源地,也是城关废污水的受纳体。
金水、朱家河、倒水沿程无县级城镇。
滠水、倒水、举水属季节性河流,雨洪期洪峰流量可达3 000~5 000 m3/s,水面宽达300~400 m,而枯水期流量往往不足10 m3/s,河床干枯到仅存几条小串沟,金水出口处受金水闸控制,水深常年超过5 m,且在每年3~5个月的关闸期河段形成死水一潭。
朱家河其实是府氵不河出口段西分支,河段长约9km,汉口城区大部分城市废污水通过其排入长江,已成为城市废污水排水道。
武汉市境内各河段基本特征见表1。
(略)1.2入河排污口的数量及分布状况长江、汉江入河排污口密集分布于城区江段,其数量达43个,占全江段的68.3%。
全市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进展情况报告
全市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进展情况报告省水利厅:根据你厅《关于加快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的通知》(皖水资源函〔2018〕####号)文要求,我局于#月份开展了入河排污口整治进展情况“回头看”工作,现将我市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进展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自2017年#月份以来,经省、市、县多轮普查、核查,我市共核定入河排污口###个,其中规模以上##个,规模以下###个。
整治任务为完善登记审批手续###个,工程措施整治##个。
2018年“回头看”发现新增入河排污口##个,其中霍山县##个、叶集区#个、裕安区#个、霍邱县#个、市城管局#个。
二、清理整治进展情况(一)登记建档情况。
按一口一档要求,2017年登记在册的###个入河排污口全部完成登记、建档。
2017年##月底,全市入河排污口建立电子档案,并将登记建档资料全部录入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系统。
建立了“一口一档”,实现了纸质和电子信息同步建档。
完成了###个入河排污口登记审批手续。
(二)标志牌制作安装情况。
全市###个入河排污口,于2017年#月底前全部完成标志牌设立工作,标牌按照《XX市入河排污口标志牌规范设置指导意见》规范制作,含有入河排污口编号、名称、地理位置及经纬度坐标、排入水功能区名称及水质保护目标、污水排放浓度和年排放总量、设置单位、审批单位和##小时监督举办电话等重要基础信息。
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对标牌进行巡查和维护。
(三)工程整治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个工程措施整治入河排污口已完成##个,正在开展整治##个。
(四)新增入河排污口整改进展情况2018年”回头看”发现新增的入河排污口##个,已完成审批手续#个,已完成审查##个,正在编制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个。
三、存在问题(一)工程整治进展滞后。
经核查,全市尚有##个工程措施整治入河排污口正在组织施工,其中霍邱县##个、金安区#个、市城管局#个,城区入河排污口涉及城区黑臭水体整治,采用#P 方式进行治理,前期工作耗时较长,整治进展缓慢。
入河排污口登记公示表
连续
11
丰顺县留隍镇田坫村内村污水处理站混合废水入河排污口
混合废污水入河排污口
116º28′12.54″
23º51′25.74″
丰顺县留隍镇田坫村内村
暗管
连续
12
丰顺县潭江镇污水处理厂混合废水入河排污口
混合废污水入河排污口
116º31′18.2″
24º5′43″
丰顺县潭江镇潭江街
暗管
连续
13
丰顺县汤坑镇下村村大溪背污水处理站混合废水入河排污口
混合废污水入河排污口
116º13′48.72″
23º47′53.66″
丰顺县汤坑镇下村村
暗管
连续
14
丰顺县汤坑镇梅溪村梅坝污水处理站混合废水入河排污口
混合废污水入河排污口
116º17′46.32″
23º49′24.42″
丰顺县汤坑镇梅溪村
明渠
连续
15
丰顺县汤西镇南礤村下新屋污水处理站混合废水入河排污口
23º46′30.14″
丰顺县汤西镇蕉潭村
暗管
连续
20
丰顺县北斗镇拾荷村荷树墩污水处理站混合废水入河排污口
混合废污水入河排污口
116º5′39.19″
23º51′49.5″
丰顺县北斗镇拾荷村
暗管
连续
21
丰顺县北斗镇拾荷村十八渡陈屋污水处理站混合废水入河排污口
混合废污水入河排污口
116º5′50.49″
混合废污水入河排污口
116º3′36.36″
23º47′29.50″
丰顺县汤西镇南礤村
暗管
连续
16
丰顺县汤西镇新岭村莲塘污水处理站混合废水入河排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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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入河排污口名称
河湖名 称
入河排污口 类型
入河排 污口规
模
设置时 间
经度
入河排污口所在位置 纬度
度 分秒 度 分 秒
胶州市胶州湾产
1
业基地管理委员 会工业入河排污
洋河
企业入河排 污口
规模以 上
2010.03
120
5 53 36
பைடு நூலகம்
7
47
口
2
胶州市污水处理 厂混合入河排污
口
大沽河
混合废污水 入河排污口
规模以 上
2006.06
120
6
28 36
16
46
胶州市崇杰环保
3
胶州污水处理有 限公司工业入河
大沽河
企业入河排 污
规模以 上
2004.03
120
6
43 36
17
31
排污口
表
口所在位置
所在地
污水 入河 方式
设置单位 主要监测项 目
胶州市产业新 区南洋河北岸
闸
暗管
COD、氨 胶州湾产 氮、总磷 业基地管 、总氮、 理委员会 BOD5、挥
发酚、PH
胶州市鄱阳湖 路大沽河右岸
暗管
青岛中科 成污水净 化有限公
司
COD、氨 氮、总磷 、总氮、 BOD5、挥 发酚、PH
胶州市胶东街 道办事处南庄
闸下游
暗管
青岛崇杰 环保胶州 污水处理 有限公司
COD、氨 氮、总磷 、总氮、 BOD5、挥 发酚、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