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煤矿企业外来人员进入瓦斯抽放泵站规定
XX煤矿地面永久瓦斯抽采泵站管理规定
XX煤矿地面永久瓦斯抽采泵站管理规定XX煤矿地面永久瓦斯抽采泵站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煤矿(以下简称“XX煤矿”)地面永久瓦斯抽采泵站管理,强化管理责任落实,结合XX 煤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煤矿。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四条地面瓦斯抽采泵站为重要的安全场所,除抽采泵司机、安全检查(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入内,瓦斯抽采泵站门口必须设置“要害场所、闲人免进”警示牌。
第五条地面瓦斯抽采泵站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必须安设瓦斯传感器,当泵房内瓦斯浓度达到0.5%时,自动切断瓦斯泵电源停止运转。
第六条来宾检查、参观和其他需进地面瓦斯抽采泵站人员必须经矿井领导同意,并有矿井管理人员陪同方可进入泵房,并在重要场所来人签字登记表中登记签字,进站人员必须自觉将手机、烟火等物品,交风井值班室暂为保管,离站时退还,严禁在站内抽烟、使用手机或使用明火;进入泵房前,必须触摸放电球,消除人体静电;进入泵房后,严禁随意挪用泵房内各项设备、设施,严禁随意操作仪器设备、停送电装置等。
第七条地面瓦斯抽采泵站值班人员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禁值班期间脱岗、睡岗、穿化纤衣服、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
第八条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认真记录抽采参数,对地面瓦斯抽采泵站内的电气设备、照明、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等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向调度室进行汇报。
第九条地面瓦斯抽采泵站20m内禁止烟火,严禁存放汽油、煤油及易燃、易爆物品。
地面瓦斯抽采泵站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
第十条地面瓦斯抽采泵站必须使用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和照明设备,电气设备严格按照防爆规定进行安装、维修及检查,确保防爆设备的性能正常发挥,机运科、机运队每周对泵房内电气设备进行防爆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严格落实整改。
第十一条实行设备包机管理,设备、电气有包机牌、完好牌、防爆合格证,电缆在泵房进、出口及开关、电机出进线侧贴有电缆走向牌,各种标志牌填写清晰、正确,内容完整。
抽放瓦斯泵站各制度完整的
抽放瓦斯泵司机操作规程一、开机前的准备工作1、起动瓦斯泵时,必须检查瓦斯泵的气门开闭情况;检查地脚螺丝和各部连接螺丝及防护罩等有无松动现象;检查瓦斯泵水路是否通畅;检查各部温度计是否正常;检查正、负压水柱计及流量水柱计,是否对准零位,是否垂直,连接胶管有无漏气现象。
检查配电设备是否完好,电流、电压是否正常。
2、一切正常后,打开总进气阀门,关闭井下总阀门,打开配空阀门,打开泵站正压排空阀门,并关闭备用泵所有阀门。
二、瓦斯泵的起动1、详细检查泵站各处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可起动瓦斯泵;起动前,详细检查瓦斯泵及电动机情况,填料的松紧度,泵体各部螺栓是否有松动现象,轴承的润滑是否充足。
2、一切正常后,向瓦斯泵注入清水冲洗五分钟并放出污水。
3、启动供水水泵向瓦斯泵腔内注入清水30秒。
4、打开进气阀门、排气阀门、调节阀门,起动瓦斯泵,起动电流正常后,电动机进入正常运行状态。
打开井下总阀门,关闭配空阀门,调节循环阀门关闭程度,使瓦斯泵带负荷运行。
5、运转正常后,汇报调度室。
三、运转1、在泵运转中,连续向泵腔供水;并随时检查运转声音,供水情况,严禁无水干运转。
2、正常运行期间,瓦斯检查工必须每半小时检查、观测泵运行各参数及泵站内瓦斯情况。
四、停泵1、先打开循环阀门、配空阀门,同时关闭井下总阀门,运转5—10分钟,将泵体和管路内的瓦斯排出。
2、关闭电动机,停止瓦斯泵运转,停止供水水泵运转,关闭各供水管路阀门,打开放水阀门将泵内的水放干净,关闭排气阀门。
五、瓦斯抽放泵的特殊操作1、紧急情况需停机时,必须关闭井下总阀门,打开配空阀门。
2、瓦斯泵如因故障或其它原因需投用备用泵时,必须汇报调度室同意后按计划进行。
3、倒用备用泵时的操作顺序如下:①按照正常的停泵操作顺序:打开循环(调节)阀门、配空阀门,关闭井下总阀门,然后停止瓦斯泵运转,紧急情况停泵后应关闭井下总阀门,打开配空阀门。
②使用中的瓦斯泵停止运转后将进(抽)气阀门、排气阀门、循环调节阀门全部关闭。
瓦斯抽放泵站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龙宝煤矿瓦斯抽放泵站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要害场所管理制度1、要害场所门口要悬挂“要害场所,闲人免进”牌。
2、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职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机房内不准有明火,工作时要有安全可靠的措施。
4、机房内要保持清洁卫生,照明良好,使用的备件、材料、工具要存放整齐,禁止机房内放其它物品。
5、机房内要配备防火用具,如灭火器、砂箱等。
6、司机必须认真操作,严禁酒后上岗和无证操作,严禁随便带其他人员进入。
7、司机要严守岗位,不得脱岗。
8、司机应认真填写各种值班记录。
9、外来检查或参观人员,必须有机电系统领导陪同,否则不准其入内。
10、对手续不完备的,司机有权拒绝参观。
11、外来人员要听从司机的安排,严禁乱动。
12、要害场所进出人员须本人签字,并详细填写有关内容。
13、司机必须熟悉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认真保养。
14、加强防盗、防火工作,防止一切破坏活动。
15,维修人员及干部上岗均应遵守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维修人员工作完毕、填好有关记录后方可离去。
岗位责任制l、必须严守岗位。
未经机电矿长允许,司机应禁止非机房人员入内。
2、必须熟悉设备性能,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兑规作业,保持设备正常运转。
3、遇有操作、设备异常及事故,应立即通知矿调度室和主管领导,并积极配合维修人员迅速处理。
4、应学会紧急救护法。
5、认真进行巡回检查,遵守劳动纪律,不睡岗、不打闹、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保证安全运转并填写好各项记录。
6、在岗期间要妥善保管好机房内的材料备件及工具,未经允许不得转借他7、应参加设备的检修和验收工作,经常保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8、必须保持设备和工作场所的清洁。
9、未经允许,严禁随意找人替换班。
交接班制度1、必须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交接时必须在岗位现场、按时交接。
2、交接班要严格按照《巡回检查制度》规定的项目认真进行检查、交接。
3、交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交接班双方签字后出现的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
4、在交接班的时间内如接班人员不来,交班人员应向主管领导报告。
瓦斯抽采系统管理规定(2篇)
瓦斯抽采系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提升公司瓦斯抽采工作管理水平,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瓦斯抽采规范》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及所属各煤业公司、煤矿进行瓦斯抽采或对瓦斯抽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时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抽采设计第三条矿井瓦斯抽采设计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
抽采设计与矿井开采设计同步进行。
分期建设、分期投产的矿井,瓦斯抽采工程必须一次设计分期施工。
生产矿井建立井下移动泵站瓦斯抽采系统时,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设计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条瓦斯抽采矿井必须编制采区及采掘工作面抽采设计,并制定年度抽采计划。
采区、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设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通防部门、生产管理部门、机电部门设计,由矿总工程师审批。
年度瓦斯抽采计划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编制,矿总工程师审批,报煤业公司批准。
煤业公司将所属矿井年度瓦斯抽采计划汇总成文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集团公司对煤业公司所报瓦斯抽采年度计划的合理性、科学性进行抽查,主要依据是抽采后实现的安全煤量能否满足矿井采掘接替要求,做到抽、掘、采平衡。
所有采掘活动都必须在抽采达标范围进行,不得超越达标范围进行采掘。
第五条抽采达标的定义。
抽采达标的标准是,经过抽采后,突出煤层在采掘前吨煤残余瓦斯含量要降到8m3/t以下,瓦斯压力降到0.74MPa以下,对于高瓦斯和其它应抽采瓦斯的矿井,瓦斯抽采率要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____)的要求。
第六条进行瓦斯抽采设计前,必须实际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煤层原始瓦斯含量、钻孔瓦斯流量和衰减系数,并测定各种抽采条件下不同时间段的瓦斯抽采有效半径、根据实际测定的瓦斯基础参数预测采掘过程中的瓦斯涌出量。
第七条瓦斯抽采设计中必须明确各种抽采条件下的钻孔布置方式、钻孔孔底间距、孔口间距,封孔方式、封孔长度、封孔结构、封孔材料、封孔设备、封孔工艺;明确封孔管材料、直径、测气嘴、阀门安装位置及安装要求、管路连接方式、流量计量方式、放水和排渣装置的型号、安装位置及安装要求。
煤矿瓦斯抽放管理规定
煤矿瓦斯抽放管理规定煤矿瓦斯抽放管理规定为切实做好瓦斯抽放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严格各项管理制度第一条矿长、总工程师亲自抓抽放工作,建立专职抽放队伍,全面负责指导矿井瓦斯抽放工作。
第二条实行计划管理,每月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制定瓦斯抽放计划,包括抽放系统的建立、管路铺设、钻孔施工数量和抽放量。
第三条抽放瓦斯专职人员对抽放钻孔、瓦斯管路进行循回检查,每班及时排放积水,对管路出现的跑漏气现象必须及时处理,并及时汇报。
第四条瓦斯抽放泵站必须由司机值班,实行现场交接班,司机经业务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做到每小时测定记录一次抽放瓦斯浓度、抽放负压和孔板压差等抽放参数,保证数据齐全,准确可靠。
第五条井下抽放泵站应设在进风区域,通风区安人正常设点检查瓦斯,泵站内空气中瓦斯浓度不得大于0.5%,排气未端附近20m 范围内空气中的瓦斯浓度不得大于0.75%。
第六条抽放泵站内流量计、负压表、压力表、高浓度瓦斯传感器等各种计量装置必须安设齐全,并经常维修调校,保证正常使用。
第七条泵站司机要按时测定泵站内的各项抽放参数,并将测定情况向矿调度所、通风调度中心、抽排区值班人员汇报清楚,同时要认真填写记录牌板和记录手册。
第八条抽排区及有关钻孔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联系安装工区对井下抽放管路进行安装或拆除回收。
第九条有关单位要爱护抽放管路及抽放设施,对损坏管路及设施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章规范技术管理第十条凡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每分钟大于5m3或掘进工作面每分钟大于3m3,采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时,应采取瓦斯抽放措施。
第十一条在编制需抽放的采区和工作面设计时,必须考虑抽放工作,使抽放设计与采区和工作面设计同步,以保证有3个月以上的预抽时间。
第十二条凡是进行局部瓦斯抽放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编制瓦斯抽放设计,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设计内容应包括:①工作面概况;②工作面瓦斯赋存情况、预抽量和预抽时间;③抽放方法与抽放工艺;④安全技术措施等。
煤矿关于外来人员入井管理规定
煤矿关于外来人员入井管理规定煤矿作为一个特殊的工作场所,为了确保生产安全、保护外来人员的身体健康,外来人员入井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为此,煤矿需要建立一套科学、严格的管理规定,以保障外来人员入井的安全与顺利进行。
一、申请与审批1.外来人员进入煤矿井下工作,必须在事先办理相关手续。
外来人员应向所在单位提出入井申请,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
2.所在单位必须对外来人员的入井申请进行审核,并在具备合格条件的前提下,向煤矿管理部门递交入井申请。
煤矿管理部门在审核后,如符合条件,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批准外来人员入井。
3.外来人员入井前,必须参加由煤矿进行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了解煤矿的安全规章制度、应急措施等。
二、健康检查与防护措施1.外来人员入井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
煤矿应安排专业医务人员,对外来人员进行体格检查、职业病检查等项目,确保其身体状况符合入井标准。
2.外来人员入井时,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
煤矿应提供足够的呼吸器、安全帽、防护服等个人防护装备,确保外来人员能在井下正常工作,并有效防范煤尘、有毒气体等对人体产生的危害。
三、随行人员与岗位安排1.外来人员进入煤矿井下工作时,应配备专业指导员或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和监护,确保其安全作业。
2.外来人员必须按照煤矿的安排和部署进行工作,不得擅自改变工作岗位和职责。
四、安全警示与应急预案1.煤矿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向外来人员展示井下的安全风险和注意事项。
2.外来人员在入井前,应对煤矿的应急预案进行培训,了解各种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和逃生途径。
3.外来人员入井期间,煤矿应保持与其的有效沟通,及时向其传达重要信息和安全提示。
五、入井记录与追溯1.煤矿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外来人员入井记录系统,将外来人员的入井手续和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和备案。
2.外来人员在离井时,应进行出井登记,并办理相关手续。
离井时,必须归还所借用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接受煤矿进行的安全检查。
瓦斯泵站牌板
干部上岗检查制度1、为使各级干部切实掌握设备状态,督促各岗位人员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2、各级干部上岗要对下述内容做详细检查:(1)、安全保护装置;(2)、设备运行状态;(3)、环境及设备卫生;(4)、防火器材、设施;(5)、绝缘用具;(6)、各种规章制度执行情况;(7)、各种记录的记载情况;(8)、司机"三知四会"和持证情况。
3、各级干部上岗时必须持证件进入要害场所,否则岗位人员有权拒绝接受检查。
4、各级干部上岗检查时,必须填写上岗(检查)记录。
交接班制度一、交接班应在现场进行,接班人应提前半小时到达现场,交接时按操作规程所规定的内容和巡回检查制度,进行检查、交接。
二、交接人应将当班设备的运行和检修情况向接班人详细交待清楚并填写记录。
在接班人员认为情况属实后,双方签字,方可离开现场。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
1、设备运行状态和检修情况不明;2、工具、材料、配件、安全设施及各种资料和记录丢失损坏者;3、发生事故本应处理而未处理者;4、设备和场所不整洁。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交班人不得交班:1、对于马虎从事不按操作规程规定的内容和巡回检查制规定的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认真检查者,不得交班。
2、发现接班人喝酒或有病容和精神失常者。
3、不是本岗位专责人员,又未接到领导通知者。
4、双方交接班后,岗位发生的一切事情均由接班人负责(如有特殊情况,根据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
设备包机制度一、为确保各机电设备运行可靠、各种保护装置动作灵敏,特制定本制度。
二、各包机人员应对所承包的机电设备负责,确保其安全运行。
三、包机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性能、构造及技术特征,认真学习业务技术知识,努力做到“三知”、“四会”,为生产服务。
四、各包机维修工和岗位工要严格执行设备定期维修制、检查制,并每天认真仔细的检查设备和线路。
五、各包机人员要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字迹清晰,不准涂改。
(附件5)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7-2006)
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国家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1027-2006,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11月2日发布,2006年12月1日实施)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立矿井瓦斯抽放系统的条件及工程设计要求、瓦斯抽放方法、瓦斯抽放管理及职责、瓦斯利用、瓦斯抽放系统的报废程序,以及瓦斯抽放基础参数的测算方法、各类瓦斯抽放方法的抽放率、瓦斯抽放监控系统监测参数的指标要求和瓦斯抽放工程设计有关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煤矿企业、管理部门及有关事业单位。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MT5018—96矿井抽放瓦斯工程设计规范。
——《煤矿安全规程》(2004年版)。
——《煤矿瓦斯抽放管理规范》(1997年版)。
——GB50187—1993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215—2005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三、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一)瓦斯抽放:采用专用设备和管路把煤层、岩层和采空区中的瓦斯抽出或排出的措施。
(二)未卸压抽放瓦斯:抽放未受采动影响和未经人为松动卸压煤(岩)层的瓦斯,亦称为预抽。
(三)卸压抽放瓦斯:抽放受采动影响和经人为松动卸压煤(岩)层的瓦斯。
(四)本煤层抽放瓦斯:抽放开采煤层的瓦斯。
(五)邻近层抽放瓦斯:抽放受开采层采动影响的上、下邻近煤层(可采煤层、不可采煤层、煤线、岩层)的瓦斯。
(六)采空区抽放瓦斯:抽放现采工作面采空区和老采空区的瓦斯。
前者称现采空区(半封闭式)抽放,后者称老采空区(全封闭式)抽放。
(七)围岩瓦斯抽放:抽放开采层围岩内的瓦斯。
(八)地面瓦斯抽放:在地面向井下煤(岩)层打钻孔抽放瓦斯。
(九)综合抽放瓦斯:在一个抽放瓦斯工作面同时采用2种或者2种以上方法进行抽放瓦斯。
(十)强化抽放:针对一些透气性低、采用常规的预抽方法难以奏效的煤层而采取的特殊抽放方式。
(十一)预抽:在煤层未受采动以前进行的瓦斯抽放。
(十二)瓦斯储量:煤田开采过程中,能够向开采空间排放瓦斯的煤层和岩层中赋存瓦斯的总量。
(附件5)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7-2006)
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国家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1027-2006,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11月2日发布,2006年12月1日实施)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立矿井瓦斯抽放系统的条件及工程设计要求、瓦斯抽放方法、瓦斯抽放管理及职责、瓦斯利用、瓦斯抽放系统的报废程序,以及瓦斯抽放基础参数的测算方法、各类瓦斯抽放方法的抽放率、瓦斯抽放监控系统监测参数的指标要求和瓦斯抽放工程设计有关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煤矿企业、管理部门及有关事业单位。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MT5018—96矿井抽放瓦斯工程设计规范。
——《煤矿安全规程》(2004年版)。
——《煤矿瓦斯抽放管理规范》(1997年版)。
——GB50187—1993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215—2005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三、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一)瓦斯抽放:采用专用设备和管路把煤层、岩层和采空区中的瓦斯抽出或排出的措施。
(二)未卸压抽放瓦斯:抽放未受采动影响和未经人为松动卸压煤(岩)层的瓦斯,亦称为预抽。
(三)卸压抽放瓦斯:抽放受采动影响和经人为松动卸压煤(岩)层的瓦斯。
(四)本煤层抽放瓦斯:抽放开采煤层的瓦斯。
(五)邻近层抽放瓦斯:抽放受开采层采动影响的上、下邻近煤层(可采煤层、不可采煤层、煤线、岩层)的瓦斯。
(六)采空区抽放瓦斯:抽放现采工作面采空区和老采空区的瓦斯。
前者称现采空区(半封闭式)抽放,后者称老采空区(全封闭式)抽放。
(七)围岩瓦斯抽放:抽放开采层围岩内的瓦斯。
(八)地面瓦斯抽放:在地面向井下煤(岩)层打钻孔抽放瓦斯。
(九)综合抽放瓦斯:在一个抽放瓦斯工作面同时采用2种或者2种以上方法进行抽放瓦斯。
(十)强化抽放:针对一些透气性低、采用常规的预抽方法难以奏效的煤层而采取的特殊抽放方式。
(十一)预抽:在煤层未受采动以前进行的瓦斯抽放。
(十二)瓦斯储量:煤田开采过程中,能够向开采空间排放瓦斯的煤层和岩层中赋存瓦斯的总量。
瓦斯抽采泵站运行安全措施(新版)
瓦斯抽采泵站运行安全措施(新版)Security technology is an industry that uses security technology to provide security services to society. Systematic desig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AQ-SN-0636瓦斯抽采泵站运行安全措施(新版)一、一般规定(1)抽采瓦斯泵及附属设备应采用一用一备的运行方式。
(2)泵房及泵房周围20m范围内禁止有明火和易燃物品。
泵房内必须设置充足的干粉灭火器和砂箱等灭火器材。
(3)应保证通往泵房的道路畅通和水源的充足。
(4)泵站周围必须设置栅栏或围墙,禁止闲杂人员进入。
(5)泵房内电器设备、照明和其它电器、检测仪表均应采用矿用防爆型。
(6)泵房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
(7)抽采泵房内环境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机体附近0.3m 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否则必须停泵,查明原因并处理。
(8)抽采瓦斯泵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9)进入泵房人员,必须穿防止静电的服装,严禁穿化纤衣物,禁止携带烟火或其它易燃物品,禁止接打手机。
(10)三防装置必须齐全且符合要求,运行前必须严格检查,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和瑕疵。
二、操作前的准备(1)检查泵站进出气阀门、循环阀门、放空阀门和利用阀门,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检查抽采泵地脚螺栓,各部连接螺栓以及防护罩,要求不得松动。
(3)检查供气、供水、供油管路有无明显的漏水、漏气、漏油之处,各阀门是否灵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各部位温度计应全齐,温度计指示值符合规定要求。
(5)泵站的测压、测瓦斯浓度装置及电流、电压、功率表均应正常工作,无异常。
瓦斯抽放泵站管理制度
瓦斯抽放泵站管理制度
1、瓦斯抽放泵站要建立巡回检查制度,抽放泵司机应经常对抽放泵、抽放管道、安全设施、供水系统等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瓦斯泵内瓦斯每班至少检查三次,泵房内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4%,机体附近300mm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
要在抽放泵内安设瓦斯监控探头,当瓦斯浓度达到0.4%时,能够自动切断泵房内所有电器设备电源。
3、瓦斯泵有计划的停运,要报矿长、总工程师、通风矿长、通风副总、通风瓦斯防治中心科长批准。
4、如因停电等原因瓦斯泵临时停止运行,要立即通知调度中心、通风瓦斯防治中心、抽放队,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瓦斯泵的启动,要经矿调度中心、通风瓦斯防治中心、抽放队长批准,并汇报矿长、总工程师、通风矿长、通风副总、通风瓦斯防治中心科长。
任何情况下,值班司机都不得私自决定启动瓦斯泵。
6、停止和启动瓦斯泵,都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7、抽放瓦斯泵房建立瓦斯抽放参数监控系统,必须能够监测抽放管道中的瓦斯浓度、流量、负压、温度和一氧化碳等参数,同时监测抽放泵站内瓦斯等,并有专人手工检查抽放泵出口的瓦斯浓度,每
半个小时检查一次,利用瓦斯时瓦斯浓度不得低于30%。
8、利用瓦斯时,若瓦斯泵出口的浓度低于30%,应及时向调度中心、通风瓦斯防治中心、抽放队汇报,增加检查次数,至少每15分钟检查一次。
同时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泵站管理规定
一、要害场所管理制度1、除硐室工作人员外,非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硐室;2、严格执行持证入室制度,参观和检查人员除持有有关部门批示的证件,经瓦斯泵房工作人员验证后方可进入泵房,入室后都要在“要害场所登记本”上登记;3、非本机房人员不得挪用机房内的一切设备;包括照明、各种开关、灭火器材等4、参观和实习人员须有有关部门领队,并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参观实习前要提出参观实习项目和内容;5、进入泵房的非本岗位人员,严禁触动任何气门阀门和停送电装置等;6、未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在泵房内拍照;7、以上制度要严格执行,否则出现事故追究本硐室工作人员的责任;8、硐室的文明卫生由值班人员每天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清扫;二、泵站司机交接班制度1、瓦斯泵司机必须在岗位上交接,接班人员不到,本班人员不准离岗;2、瓦斯泵司机必须把领导指示和工作安排内容向下班人员交接清楚;3、瓦斯泵司机必须将备用设备能否随时运转、工具、器材、油质数量是否齐全、当班任务完成情况、下班工作人员应注意的事项及设备运行中的异常现象全部交接清楚;3、瓦斯泵司机必须做好本泵房的各种记录交接,本管辖区内所发生的一切问题的交接.4、瓦斯泵司机必须在下班工作人员未到之前做好每班运行设备、备用设备及室内外卫生清扫工作;5、交接班期间,如果设备出现问题,交接人员必须共同处理,直至问题解决、设备运行正常后,交接人员方可离岗;处理不了时,双方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做好记录;三、泵站巡回检查制度1、对所有机械、电器设备每15分钟进行一次巡检,每30分钟对检查结果记录一次;2、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机电设备的各部温度、声音、器械连接、润滑、循环水池的水位、防爆器内水量、汽水分离器内水量、冷却系统、各管路仪表指示、机电设备情况、瓦斯浓度及正、负压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3、检查方法有:看、听、摸、嗅、敲;4、巡检时,还要对瓦斯泵房内、外的材料、设施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5、巡检中,要及时调控配风阀门,保证瓦斯泵出气口的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6、开泵试运10分钟,检查各部运转是否正常、可靠,有无异常现象;7、检查各种记录填写情况和零件保管情况,填写好记录;四、瓦斯泵房安全防火制度1、瓦斯泵房必须设置消防火材料库点;消防火材料、工具、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消防火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2、泵站司机对本班的防火安全工作负全责;防火安全负责人员在每班下班和交接班前,要对泵房内、外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矿安全指挥中心及调度室汇报;3、瓦斯泵房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及其存放位置;4、瓦斯泵房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炉取暖;5、瓦斯泵房内严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室;6、瓦斯泵房内严禁使用灯泡取暖,严禁使用电炉子、电热毯和电加热器等设备;7、泵房内严禁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如果必须在泵房内进行这些工作,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执行;8、泵房严禁使用非防爆或防爆性能不好的电器设备,电缆接头必须使用防爆接线盒;9、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器设备,以防引起电气火灾;10、做好机械设备的运转部位的维护保养工作,防治因摩擦和冲击产生火花;11、泵房内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工作后剩余的汽油、煤油等必须带出泵房;12、必须确保瓦斯泵房内安装的火灾监测报警系统灵敏可靠;13、一旦泵房发生火灾且无法控制室,泵房人员可先撤离现场,以保证减少人员伤亡;瓦斯抽放泵司机岗位责任制1、认真学习并执行规程和煤矿瓦斯抽放管路管理规范及瓦斯抽放泵站的有关条款和各项管理制度,对本岗位的瓦斯抽放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转工作负全责;2、上岗前,工作衣帽、鞋等必须穿戴整齐,持证上岗;3、认真执行岗位交接班制度;4、保证本岗位的备用设备能随时投入运行;5、负责本泵房主机设备及附属设备的安全操作;6、负责本泵房防火器材的使用和保管;7、时刻注意运行中设备的运转声音、油量、温度、电压、电流的变化,注意各种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正、负压是否控制在规定值;8、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按时做好设备运行记录;9、当发生不正常情况时,及时向调度室及安全指挥中心汇报;10、瓦斯泵及附属设施检修时,要同检修人员共同参加检修工作;检修后,对所检修设备进行验收;11、坚守岗位,遵守记律、做好常用、备用设备及附属设施的环境卫生,确保完成当班任务;12、离岗时,必须认真填好各种记录和注意事项,交接清楚;钻机修理工岗位责任制1、要听从上级的安排,完成好日常的抽放设备维护工作,并完成特殊的任务,按时上岗对抽放系统的各种设备要经常巡回检查;2、对抽放钻机以及各配件性能型号使用方法保养方法了如指掌;3、入井前首先携带好各种工具,仪器等物品,对易损件要经常随身携带,做到维护及时,准确,确保抽放系统正常运行;4、入井后要遵守安全规程和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杜绝三违现象发生;5、在维修钻机时,首先,停电设置专人看管或挂好有人操作,禁止送电的牌板,然后看好前好5米范围内顶板等是否有不安全因素,然后确定损坏的部件,依次进行维修,确定修好后,方可送电试机等钻机运行10分钟正常后方可离开现象;6、在安装和改换各类油管或其它精密零部件时,必须用纱布包好,或清洗干净,严禁带泥或脏物,保证维修质量;7、在搬运和移动设备时,要小心爱护不得损坏,并做好设备的回收工作;8、在井下安装调试时要眼耳并用,一有异常马上停机从新维修;9、在维修与调试时,注意安全小心碰坏伤人;10、要保管好系统的备品备件,随时检修,油路和水路及时回收和领取油管,对抽放系统的设备财产负责爱护;11、要经常与钻探工取得联系,和设备保管工配合,确保及时修理,正常运行;12、要遵守劳动纪律,填写好当日工作报表和设备报表;钻探工岗位责任制1、瓦斯抽放钻探工主要承担井下各工作面瓦斯抽放钻孔、采空抽放孔及掘进预抽孔的施工;2、入井前必须学习和掌握设计要求当班施工钻孔的主要质量标准和穿透到达层位的岩性;3、要严格按照设计任务书进行施工,爱护机电设备和通风设施,杜绝违章作业 ;4、进入钻场后,首先要检查施工地点的顶板、支架、瓦斯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5、坚固各部螺丝,调整导轨,使之轻紧适当;6、立柱杠架和钻孔按设计的角度位置由机长组长指挥正确安装,应先调立柱伸缩长度,升液压千斤顶76---140米之间,旋转螺丝千斤顶,然后用液压千斤顶加压,但应保证立柱有100mm的过载卸压余地,并装上顶梁和各横梁;7、正确连接各液压管路,将操纵阀的手把均置于中间位置各润滑部位要进行注油;8、联接电气线路,应使用泵按标准箭头方向旋转;9、对钻孔外露的转动及润滑表面,应擦试干净对涂一层润滑油,检查油箱,油要达到油位线;10、送电钻机进行空载试车,检查各转动部件是否灵活可靠,正常后准备钻孔;抽放技术员岗位责任制1、在总工程师、科长领导下,搞好“瓦斯抽放”技术管理工作;2、及时编制瓦斯抽放设计及相应的措施,保证生产的安全进行;3、经常深入井下,强化现场管理,解决抽放工作中存在问题,保证抽放的正常进行,瓦斯抽放率不低于25%;4、按矿培训计划对职工进行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标准化创建能力;5、及时填绘各种瓦斯抽放报表及图纸,按时上报;观察工岗位责任制1、瓦斯抽放观测工,负责抽放系统中各参数的观测计算,抽放钻孔的联接、拆除及抽放系统的检查,维护管理工在进入工作面尾巷时必须使用便携式瓦斯自动报警仪和自救器,并及时准确填写瓦斯抽放牌板,严禁假报及违章;2、带全当班工作所需的高浓度瓦斯检定器、记录本、笔、板手等工具,并认真检查,保证完好;3、进入工作面尾巷时,必须双人进入,一前一后,从尾巷栅栏处开始,必须边走边检查沼气;当瓦斯浓度达到3%时,停止前进,退出尾巷,立即查明原因,并同工作面瓦斯员进行处理;4、沿瓦斯抽放管路系统,特别是在设有放水箱、分路气门等地点必须仔细检查瓦斯浓度,以免在放水或开关分路气门时发生意外;管路工岗位责任制1、负责防尘管路、瓦斯抽放管路的运输;2、负责防尘管路、瓦斯抽放管路的安装;3、负责防尘管路、瓦斯抽放管路的拆卸;4、负责防尘管路、瓦斯抽放管路的检查;5、负责防尘管路、瓦斯抽放管路的维修;6、检查安装质量,保证管路符合要求;7、清理现场,保持整洁、安全;8、运走拆除的管路和配件,带齐工具上井;放水工岗位责任制1、负责井下所有抽放钻孔的放水工作;2、负责井下所有钻孔的封孔以及钻孔的检查;3、负责井下新打抽放钻孔的连接以及管路内水的排放;4、负责所有漏气钻孔的封堵;电工岗位责任制1、认真执行电气设备养护、维修分工责任制的规定,使分工范围内的电气线路、设备、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的养护状态,保证不带故障运行;2、对钻机的电气线路、设备、设施,认真做好定期检查保养工作,同时做好保养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3、抓好电器设备使用情况,严格遵守电工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操作或作业;4、遵章守纪,服从分工,积极完成班组和领导分配的其他各项任务;5、集中办公,服从每天的工作调配及电器设备的维修,无维修任务,原地待命与工人同上同下;瓦斯流量、压力和浓度调整方法表。
外来人员进矿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外来人员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矿井的外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参观、考察、施工、培训等。
三、职责1. 矿井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解释和监督本制度的实施。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外来人员的管理工作,确保外来人员遵守本制度。
3. 门卫负责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审查、发放通行证,并负责外来人员的出入管理。
4. 生产技术部负责对外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5.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外来人员的招聘、培训和考核。
四、管理规定1. 外来人员进入矿井前,需向安全管理部门提交相关证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
2. 外来人员进入矿井时,需在门卫处登记,并领取通行证。
3. 外来人员进入矿井后,应遵守以下规定:(1)服从矿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进入危险区域。
(2)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进入矿井。
(3)严禁在矿井内吸烟、饮酒、赌博等。
(4)严禁破坏矿井设施,不得随意触摸电气设备。
(5)遵守矿井作息时间,不得擅自离岗。
4. 生产技术部对外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其具备基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 外来人员在矿井内发生安全事故,由事故发生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奖励与处罚1. 对遵守本制度、表现优秀的外来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的外来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取消通行证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矿井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3. 矿井安全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瓦斯抽放管理规定
瓦斯抽放管理规定1. 引言为确保企业瓦斯抽放工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维护员工和环境的健康与安全,订立本《瓦斯抽放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全部本企业从事煤矿、煤化工等相关生产和开采工作的部门、岗位和员工。
全部员工必需严格遵守本规定的各项要求。
2. 定义•瓦斯:指煤矿、煤化工等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可燃性气体。
•瓦斯抽放:指将瓦斯从煤矿、煤化工等相关工作场合安全、高效地抽放排出的工作行为。
3. 瓦斯抽放管理标准3.1 瓦斯抽放设备与设施1.全部瓦斯抽放设备和设施必需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定期检查和维护。
2.抽放设备和设施必需设置明显的标识,并保持清楚可见。
3.瓦斯抽放设备和设施的操作必需由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的员工进行。
3.2 瓦斯抽放工作流程1.瓦斯抽放工作必需依照规定的程序、要求和时间节点进行。
2.针对不同的工作区域,订立相应的瓦斯抽放方案并进行实施。
3.在瓦斯抽放过程中,必需实时监测瓦斯浓度,并依据浓度变动做出相应调整和处理。
4.瓦斯抽放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如瓦斯浓度超标),必需立刻停止抽放工作,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3.3 瓦斯抽放安全防护1.瓦斯抽放作业区必需配备适当的通风系统,确保室内空气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2.全部从事瓦斯抽放工作的员工必需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含防毒面具、防滑鞋等。
3.瓦斯抽放作业区必需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3.4 瓦斯抽放记录和报告1.全部瓦斯抽放记录必需如实填写,包含抽放时间、地方、抽放量、监测数据等内容。
2.瓦斯抽放记录必需进行分类存档,保存至少三年。
3.瓦斯抽放记录必需及时上报给相关部门,并定时提交报告。
4. 考核标准4.1 抽放任务完成情况依据瓦斯抽放任务书对各部门、岗位和员工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抽放装置的运行状态和效果•抽放效率和抽放量的达标情况•抽放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的合规性4.2 安全生产情况依据瓦斯抽放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对各部门、岗位和员工进行考核,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作业区的通风系统运行情况和效果•个人防护装备的佩戴情况及使用效果•环境标识的完整性和清楚度4.3 瓦斯抽放记录和报告对部门、岗位和员工的瓦斯抽放记录和报告进行考核,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上报和报告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存档管理的规范性5. 惩罚与嘉奖任何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关惩罚制度进行处理,并可能对涉及的个人和部门进行追责;任何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造成重点事故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管理,提高瓦斯抽放效果,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煤矿矿井的抽放瓦斯管理工作。
第三条抽放瓦斯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矿井抽放瓦斯工作应当坚持科学管理、技术创新、规范操作的原则,不断提高抽放瓦斯工作的水平。
第五条矿井抽放瓦斯工作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抽放瓦斯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矿井应当成立抽放瓦斯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
第七条抽放瓦斯工作领导小组由矿长任组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通风区区长、抽放区区长等有关领导成员组成。
第八条抽放瓦斯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一)制定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计划;(二)审查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重大技术方案;(三)监督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实施情况;(四)协调矿井抽放瓦斯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五)负责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考核和奖惩。
第九条矿井应当设立抽放瓦斯管理部门,负责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条抽放瓦斯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制定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二)组织实施矿井抽放瓦斯工作;(三)监督检查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实施情况;(四)负责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资料收集和整理;(五)负责矿井抽放瓦斯工作的考核和奖惩。
第三章技术管理第十一条矿井抽放瓦斯工作应当坚持科学管理、技术创新的原则,不断提高抽放瓦斯工作的技术水平。
第十二条矿井应当根据矿井地质条件和瓦斯赋存情况,选择合适的抽放方法和技术,确保抽放瓦斯工作的效果。
第十三条矿井应当建立健全抽放瓦斯工作的技术管理制度,包括抽放方法、抽放参数、抽放设备等方面的技术规范。
第十四条矿井应当加强对抽放瓦斯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确保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
AQ1027-2006煤矿瓦斯抽放要求规范
实用标准ICS 73.010D 09备案号:18912—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 1027—2006代替MT/T692-1997煤矿瓦斯抽放规范Code for coal mine gas drainage2006-11-02 发布2006-12-01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AQ 1027-2006目次前言1 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各定义 (1)4建立抽放瓦斯系统 (3)5 地面永久瓦斯站瓦斯抽放系统 (4)6 井下移动泵站瓦斯抽放系统 (6)7 瓦斯抽放方法 (7)8 瓦斯抽放管理 (8)9 瓦斯利用 (10)10 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的报废 (10)附录A(规划性附录)瓦斯抽放基础参数测算 (44)附录B(规划性附录)瓦斯投放方法类别及抽放率 (14)附录C(规划性附录)瓦斯抽放参数监控系统 (16)附录D(规划性附录)瓦斯抽放工程设计 (17)附录E(规划性附录)主要单位换算 (19)AQ 1027—2006前言为切实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的方针,加强瓦斯抽放技术管理,保证瓦斯抽放工程的安全,提高瓦斯抽放效果,防止瓦斯事故.保护环境,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以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颁布的《煤矿安全规程》、原煤炭工业部1997年制定的《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矿井抽放瓦斯工程设计规范》(MT 5018——96)为依据、在充分考虑煤矿瓦斯抽政工艺技术特点和目前我国煤矿瓦斯抽故现状及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编制而成:本标准代替MT T 692—1997《煤矿瓦斯抽放技术觇范》。
奉标准与t煤矿乩斯抽放技术规范》(MT/T 692一1997)相比内容上有了较大增加:——增加了矿井瓦斯抽放工程设计的内容:——增加了移动泵站瓦斯抽敞系统;——增加了瓦斯抽放方法;——增加了瓦斯抽放管理;——增由B了瓦斯刺用:——增加了瓦斯抽放系统的报废;——对一些词句进行了修改;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为规范性附录。
瓦斯抽放泵站抽放工管理规定
瓦斯抽放泵站抽放工管理规定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瓦斯抽放泵站抽放工管理制度一、严守工作岗位,每班提前10分钟到达泵站交接班,交接班时应把上一班的运行情况交待清楚,对存在问题要说明,严禁电话交接班;二、当班值班工每隔半小时要对瓦斯泵的负压、节流、浓度、机温、电机声音观察一次,每两小时向调度汇报一次,且作好各种报表记录,如出现不按时汇报、记录有误扣除当日2分;三、随时检查抽放管路,如有异常情况要向调度汇报,并详细交接下一班,要配合好井下调试,杜绝不认真测试,谎报各种参数,保证正常抽放,并在上班时间严禁干私活与做工作无关的事,否则扣除当日2分;四、按时参加科室组织的通风例会,调度例会、质量标准化评比会议,若不参加按旷工处理;五、正确操作高浓度光干涉瓦检仪,对该仪器按月到矿仪器维修中心调校,更换药品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若出现仪器故障要对抽放泵站组长给予100元的经济处罚;六、对U型压差计的胶管每3月更换1次,特殊情况若出现漏气,老化及时更换,主管领导查出抽放泵站有漏气时,扣除该部门本月安全奖;七、主动参加科室培训,掌握相应的抽放知识和技能;八、完成科室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主扇司机管理制度一、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持证上岗;二、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检查人员要认真登记,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提前10分钟到主扇交换班,对不现场交接班者,扣除当日工分;三、严格尊守通风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证通风机正常运转,不得擅自停机、停风;四、要每小时巡回检查轴温、电压、电流、负压、动压、全压、等一起仪表指示,倾听风机运转声响,按规定每小时做好各项运行记录及汇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矿值班调度;五、不准擅离职守,不准脱岗、睡岗、不准干与本岗无关的事,一经发现扣除当日工分;六、要保持风机周围、配电室内外清洁卫生、主扇周围及扩散器口附近20米范围内严禁明火;七、对主扇负压发生较大变化时应立即同通风科汇报工作且做好相关记录;八、熟练掌握主扇切换程序及反风操作程序;九、积极参加科室组织的各种会议及各种培训;仪器维修室人员管理制度一、严格认真管理好仪器,熟悉掌握仪器的管理要求和使用方法;二、保证标准气样瓶药及时更换;三、妥善保存各种仪器的有关说明书,熟悉掌握各类仪器的标校方法;四、每周对所有仪器进行严格标校,出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问题要报本部门的领导,做好仪器仪表的调校台账,若不按规定进行调校的给予组长50元的处罚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视情节轻重扣除5—10分;五、每次标校都要有记录,并由矿长、通风科长进行签字审核;六、记录能直观反映出仪器的总量和损坏量、待修量、备用量;七、保证校验室的清洁干净,仪器存放整齐;八、做好效验室的管理,杜绝闲人入内,室内严禁烟火;九、每班坚持持证上岗,不迟到、不早退、若被部门负责人或矿领导发现1次扣除当日工分,每月累计3次者,给予100元的经济处罚;十、每月每日临时2小时的请假不能超过2次,否则超1次扣10分;十一、积极参加科室组合的各种会议及各种培训;瓦斯员、放炮员的职责和管理制度瓦斯员管理制度岗位责任:1、每班瓦斯员要提前下井,先进入工作面,因为迟进入工作面而影响工作的,按空班处理,班后只有和下一班的瓦斯员在现场交接清楚方可上井;2、负责按计划循环图表规定路线和时间,认真检查管辖区域各地点的瓦斯、二氧化碳、温度,并将检查结果告诉现场工作面负责人(安全员),如实填入循巡图表中,经工作面班长或负责人签字后,再填入工作面瓦斯检查牌版;3、负责检查所辖区域的密闭、风门、风桥、测风站、风机、风筒、栅栏、瓦检牌、测风牌、(洒水管路、喷头)瓦斯探头、水幕等设施的完好情况,以及对盲巷栅栏前、密闭前、电器设备附近的瓦斯和有害气体检查,发现设施破损坏和瓦斯情况异常,应立即处理,并向通风科和生产调度汇报;4、瓦斯员必须参加班前会议,班中向通风科汇报工作,班后向通风科全面汇报工作,并将循环图表交当班调度员不得积压;5、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交班后立即实行电话双人交接,并在图表上双方签字,严禁空班漏检,交接班地点为:回采工作面瓦斯检查员:在回采工作面顺槽第一部运输溜机头处交接;掘进面瓦斯检查员:在掘进面局扇处交接;巡回瓦斯检查员:在循环图表所列第一个检查点交接;掘进跟机工:在掘进工作面综掘机附近;6、瓦斯检查员必须监督检查所辖区域内通风系统。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丰鑫源矿业外来人员进入瓦斯抽放泵站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丰鑫源矿业外来人员进入瓦斯抽放泵站规定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丰鑫源矿业外来人员进入瓦斯抽放泵站规定
一、进入本场所必须严格执行登记制度。
二、非持有保卫部门及主管部门要害证或签发的介绍信不准进入要害场所。
三、严禁穿着化纤类工作服。
四、严禁携带电子表、手电筒、手机等电子物品。
五、严禁携带烟草、火柴、打火机及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物品进入本要害场所。
六、机动车辆严禁入内。
七、所有进入本场所人员要主动配合岗位人员进行验身。
将查出的违规物品, 由岗位人员放到指定位置妥善保管。
八、对于不予配合验身者, 禁止入内。
九、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十、外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