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怎么打遗产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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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率高的遗产继承律师教你打官司

胜诉率高的遗产继承律师教你打官司

遗产继承实为利益的一种再分配,在继承人协商不一致的时候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但是既然是诉讼,就需要按照法律流程来走。

那么一般情况下,遗产诉讼的诉讼流程怎么走呢,需要做哪些材料呢?作为武汉地区遗产继承纠纷胜诉率较高的专门律师团队,对于如何取得如此高的胜诉率,严律师做了如下分享:第一、诉讼主体资格证明;证明当事人是合法继承人的,应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当事人是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第二、证明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法定继承的,应提交证明法定继承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明、证据,如:继承人是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应提交收养关系证明书;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的,或证明是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的,应提交居委会、村委会或被继承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遗嘱继承的,除应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外,应提交如下证据:1、公证遗嘱的,应提交公证机关的公证书;2、自书遗嘱的,应提交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书;3、代书遗嘱的,应提交代书遗嘱书,并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4、以录音形式立遗嘱的,除应提交有关录音外,应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5、口头遗嘱的,应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6、此外,即将出台的民法典还规定了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三、是证明被继承人财产范围的证据。

这些财产的范围主要包括: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账号;3、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4、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4、证明被继承人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5、证明被继承人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中华全国律协律师承办继承业务操作指引

中华全国律协律师承办继承业务操作指引

中华全国律协律师承办继承业务操作指引一、概述继承是指根据法定继承顺序,依法将死者的财产权益转让给继承人的过程。

作为承办继承业务的律师,应了解继承相关的法律规定,掌握案件处理的基本流程和技巧,确保办案规范、合法、公正。

二、前期准备1.登记备案:承办继承业务前,律师应向所在律师事务所登记备案,报备相关情况。

2.了解继承人身份:律师在接受继承案件时,应核实继承人的身份和法定继承顺序,以确保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3.查明财产状况:律师应了解死者的财产状况,包括房产、存款、股票等。

三、案件立案1.疑点澄清:律师应向继承人了解案件的争议点和疑点,并就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解释和说明。

3.记录笔录:律师应就案件相关事宜进行记录,并由继承人和律师双方签字确认。

四、财产评估1.外聘评估师:如继承案件涉及大量财产,律师可外聘评估师进行财产评估,以确保财产估值的准确性。

2.权益保护:律师应向继承人解释其权益保障的方式和方法,包括保险和抵押等措施。

五、财产分配1.协商解决:律师应协助继承人进行继承财产的协商和分配,确保各方的利益得到合理保障。

3.签署协议:律师应协助继承人起草和签署相关协议,确保协议内容合法有效。

六、继承纠纷处理1.调解解决:如在继承过程中出现争议,律师应积极推动各方进行调解,尽力避免纠纷扩大。

2.诉讼代理:若继承纠纷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律师应代理继承人进行诉讼,并积极维护继承人的权益。

七、案卷归档1.归档整理:律师应将继承案卷进行归档整理,确保案件相关信息的保存和备查。

2.保密措施:律师应妥善保管继承案件的相关材料,避免信息泄露。

八、进一步学习1.学习分享:律师应定期组织学习会议,分享经验和案例,提高继承业务的专业水平。

2.参加研讨会:律师应积极参加相关研讨会和培训,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判例。

以上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承办继承业务操作指引》的主要内容,律师在承办继承业务时应遵守这些指引,确保案件的处理规范合法、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律师详解:遗产继承的流程

律师详解:遗产继承的流程

律师详解:遗产继承的流程随着个人拥有的财产及财产种类越来越多,继承人和被继承人身份及身份关系的多样化,加上跨国跨境、税收、法律因素等因素的影响,遗产继承的程序也越来越复杂。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但遗产继承的安排或执行可以在生前就由当事人来自主决定。

继承开始后,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抚养协议办理。

通常来说遗产的继承有以下几个流程。

01 第一步:确定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是怎么样产生的呢?民法典继承编规定了遗产管理人产生的方式:(1)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2)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3)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4)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5)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遗产管理人虽说是民法典新确立的制度,但现实生活中早就有,新的趋势是越来越多的律师,接受立遗嘱人或者继承人的委托担任遗产管理人的角色,也有的会把遗产委托给自己信任的其他自然人或相关部门来担任管理人执行遗嘱。

有的遗嘱会指定遗嘱执行人,如被指定的人不愿意担任执行人的,可以由其他继承人协商确定管理人或执行人。

02 第二步:查明被继承人、继承人及其他分得遗产人的身份信息及身份关系,确定继承顺序主要是需要对被继承人、继承人及其他分得遗产人的身份进行查明,除了常规的身份证件(身份证、通行证、护照)载明的信息和具体的身份关系外,还要查明他们是否健在,是否境外身份等。

这主要涉及到的法律问题继承人的继承顺序问题。

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中华全国律协律师承办继承业务操作指引解析

中华全国律协律师承办继承业务操作指引解析

关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承办继承法律业务操作指引》的起草说明为贯彻全国律协对各业务委员会抓紧制订有关业务操作指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律师承办继承法律业务,根据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下称民委会)制订的2010年工作计划,民委会婚姻家庭法论坛主要负责人在2009年民委年会之后立即着手起草第一稿草案。

2009年11月民委会组建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继承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操作指引》)课题组,负责该操作指引的起草工作,婚姻家庭法论坛在确定成员名单后于2010年1月8日正式上报民委秘书处并获批准。

经课题组的努力,现已完成《操作指引》的五次讨论稿,供本次会议讨论、修改。

该操作指引课题组由民委会朱树英主任、李晓斌秘书长担任顾问,民委会副主任刘晰律师担任课题组组长,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王芳律师、上海沪家律师事务所贾明军律师担任课题组副组长。

在成立课题组时,由婚姻家庭法论坛先拟定《课题组成员资格审查标准》报秘书处,通过秘书处审核后,发送《关于成立继承法业务操作指引课题组的通知》给各民委委员,吸纳广大委员的积极参与。

各民委委员主动报名后,按照《课题组成员资格审查标准》进行资格审查后,最后由婚姻家庭法论坛负责人确定课题组名单(具体参与者详见后附名单)。

本次课题组同时还吸纳了擅长继承法专业的非民委委员律师。

课题组成立后逐步开展了以下工作:一、2010年2月,民委婚姻家庭法论坛将《<律师承办继承法业务操作指引>工作安排》、《指引草稿》和《课题组成员联络方式》发给各课题组成员,并在课题组进行了小组划分。

各小组组长带领组员完成《律师承办继承法业务操作指引(草稿)》第一次修改后,由组长对各组员的工作成果进行统稿、修改和报送。

最后汇总到王芳律师处,王芳律师综合各组意见,形成《操作指引》的第二稿。

二、2010年4月初,由全国律协民委李晓斌副主任、刘晰副主任牵头,课题组在北京举行了专题律师研讨会。

与会人员除课题组成员外,还邀请了其他具有多年办案经验的民事律师。

遗产法对遗产损失的赔偿规定

遗产法对遗产损失的赔偿规定

遗产法对遗产损失的赔偿规定遗产是指个人在死亡时留下的财产,在遗产继承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遗产损失的情况。

为了保护遗产权益,遗产法对遗产损失的赔偿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本文将针对遗产法对遗产损失的赔偿规定进行详细探讨。

一、遗产损失的定义在遗产法中,遗产损失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盗窃、损毁、滞销等原因导致遗产价值减少或者损失的情况。

当遗产的价值发生变化时,继承人有权要求相应的赔偿。

二、赔偿责任的承担根据遗产法的规定,遗产损失的赔偿责任主要由以下几方面承担:1. 遗产执行人:在遗产继承过程中,遗产执行人应当保护遗产的安全,合理管理遗产,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损失的发生。

如果遗产损失是由于遗产执行人的疏忽或者过失导致的,遗产执行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继承人:继承人在遗产继承后,有义务维护遗产的完整性和价值。

如果继承人未能履行维护义务,导致遗产损失,继承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第三人:如果遗产损失是由于第三人的过错或者不当行为导致的,第三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赔偿的形式和范围根据遗产法的规定,对于遗产损失的赔偿,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形式:1. 修复遗产:如果遗产损失可以修复,继承人可以要求赔偿方修复遗产,恢复原有的价值和功能。

2. 补偿赔偿:如果遗产损失无法修复,继承人可以要求赔偿方支付相应的金额,作为遗产损失的补偿。

在遗产损失赔偿的范围方面,按照遗产法的规定,赔偿金额应当基于遗产损失的实际价值,并考虑到遗产的历史价值、情感价值和文化价值等因素。

四、赔偿的程序当遗产损失发生时,继承人可以按照以下程序要求赔偿:1. 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遗产执行人或者相关的法院或者机构,说明遗产损失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2. 遗产执行人或者有关机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并与继承人协商解决赔偿事宜。

3. 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继承人可以向相关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赔偿。

五、法律保护和维权途径在遗产损失赔偿过程中,继承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 借助法律援助:如果继承人无力负担诉讼费用,可以向法院申请法律援助,获得相应的法律援助服务。

遗产分割起诉书范文6篇

遗产分割起诉书范文6篇

遗产分割起诉书范文6篇第1篇示例:遗产分割起诉书原告:XXX被告:XXX原告XXX因与被告XXX之间的遗产分割问题发生争执,依法依据诉讼请求,向本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XXX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遗产分割,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原告基本情况1. 原告XXX,性别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户籍地:XXXXX,现住址:XXXXX,联系电话:XXXXX。

2. 原告系被告的XX,XXX关系,XXX年XX月XX日去世,遗留财产分割问题尚未解决。

三、案件事实与理由1. 原告和被告系XX关系,原告方请求对XX年XX月XX日去世的XX进行遗产分割,并要求被告按法定程序进行分割。

2. 原告认为,被告在遗产分割问题上存在违法或者违规行为,致使遗产无法公平合理地分割,故向本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履行遗产分割的法定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原告在案件诉讼过程中,已向法院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原告与被告系XX关系,以及遗产分割问题存在的实际情况。

四、诉讼请求1. 原告请求本法院判令被告按照法定程序对XX年XX月XX日去世的XX进行遗产分割,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

2. 原告请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五、证据目录1. 原告提供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2. 原告提供的遗产分割协议书3. 原告提供的相关财产证明文件4. 其他证据六、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八、附带诉讼请求1. 如有需要,要求本法院传唤相关证人出庭作证。

2. 如有需要,要求本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相关财产进行鉴定。

以上起诉书涉及的事实和理由属实,希望法院依法公正裁判。

第2篇示例:关于遗产分割起诉书范文原告:XXX被告:XXX尊敬的法院:原告XXX和被告XXX是兄弟姐妹关系,父母去世后遗产分割问题成为我们之间的争议。

原告XXX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对遗产进行合理公平的分割。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处理遗产问题的五个案例分析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处理遗产问题的五个案例分析

案例:处理遗产问题的五个案例分析案例一:李明遗产分配纠纷事实经过:李明是一位富有的商人,在去世前并未留下遗嘱。

他有两个子女,分别是李华和李强。

李华是独生子女,而李强有一名儿子李明豪。

在李明去世后,李华和李明豪发生了遗产分配的争议。

李明的财产包括房产和投资组合。

律师解读:根据中国的遗产法规定,如果遗嘱不存在,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

在这种情况下,李华将成为唯一的合法继承人,李明豪将没有获得任何遗产的权利。

李华有权继承李明的全部财产。

然而,李明豪认为他作为李明的唯一孙子,应该有权继承一部分财产。

李明豪提出了民事诉讼,要求李华与他平分李明的房产和投资组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虽然李明豪没有直接继承遗产的权利,但是作为李明的孙子,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提出合法继承财产的申请。

法院判断情况下,考虑到李华已经成年并且拥有自己的稳定收入来源,判决李明豪继承了一部分李明的房产和投资组合。

建议:在遗嘱不存在的情况下,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

然而,作为律师,建议每个人应该制定遗嘱,并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遗嘱可以明确规定财产如何分配,减少争议发生的可能性。

案例二:刘小红的个人财产继承纠纷事实经过:刘小红在去世前并未留下遗嘱。

她没有结婚,也没有子女。

她的家人包括她的父母、兄弟姐妹和外甥。

她的财产主要包括一处房产和一笔银行存款。

律师解读:根据中国的遗产法规定,如果遗嘱不存在,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

在这种情况下,刘小红的父母将成为唯一的合法继承人,她的兄弟姐妹和外甥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父母去世或者放弃继承权利后,兄弟姐妹和外甥可以成为继承人。

在这个案例中,由于刘小红的父母已经去世,法院判决刘小红的兄弟姐妹和外甥成为她财产的合法继承人。

建议:虽然遗嘱可以明确规定财产如何分配,但是对于没有制定遗嘱的人来说,法定继承顺序将决定遗产的分配。

如果你希望财产能够按照你的意愿分配,建议你制定遗嘱并确保其合法性。

1500万遗产留给6岁儿子40万相关系列案之思考

1500万遗产留给6岁儿子40万相关系列案之思考

1500万遗产留给6岁儿子40万相关系列案之思考近日,上海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著名法制纪实节目《庭审纪实》“孩子”保卫战播出后,网上出现了很多报道,比如1500万的遗产只给儿子留了40万,到底合不合法?女博士嫁给“凤凰男”婆媳矛盾频发等等,引发热议。

作为律师,我们怎么来看待这个事情呢?下面,我们从该事件相关的3个案件,按照案件发生的先后顺序来简要分析。

一、析产、继承纠纷案——和谐的家庭+专业的遗嘱能大大降低继承时的争议事件回看:毛某某出生四川农村,经多年打拼,在上海积累了一些资产,买房买车,并且将父母接到上海共同生活居住,只差儿媳、孙子就能全家共享天伦之乐了。

2008年,一次偶然的机会,毛某某与出生上海,毕业于某名牌大学的医学博士生包某某相识相恋。

恋爱期间,女方考虑到双方家庭背景、经济条件等原因,希望婚后两人过自己二人世界,不与男方父母共同居住,避免家庭矛盾。

男方当时答应了,但是不好意思和父母提。

后来,其父母了解情况后,为了儿子能早日顺利完婚,同意回四川老家居住,因此,毛某某为其父母在老家买了房子,供他们居住。

但是,此事,让男方父母觉得是儿媳赶他们回了老家,心生不满,至此埋下了家庭矛盾的种子。

2013年5月20日,毛某某与包某某登记结婚,2014年4月29日生下儿子毛小宝。

天有不测风云,2015年,毛某某被确诊患了癌症,为了治病,这个大家庭放下以往的矛盾,共度难关,遗憾的是,2016年,毛某某最终去世,去世前,其留下遗嘱。

2017年,毛某某父母及姐姐、姐夫将包某某及其儿子毛小宝作为被告,诉至法院。

对于这个事情,真想如何,我们不是当事人,也不宜评论,但是对于这份遗嘱设计的架构等,可以借鉴。

该遗嘱的主要内容为:毛某某婚前与其父母购置的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七星街XXX号XXX栋XXX单元XXX号房屋中,属于毛某某的房屋产权份额,由姐姐继承;婚前购买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凌河路XXX弄XXX号XXX室房屋产权,由父亲、母亲继承;婚前购买的沪A9XXXX的上海大众途观车一辆,由包某某继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毛某某转给包某某约200万元的资金及产生的收益,由包某某、毛小宝继承;毛某某社保帐户内的公积金、养老金及购买的红双喜新C款两全保险(分红型),由毛小宝继承;扣除医疗费和各项支出后的现金作如下安排,1、墓地费暂按25万元,2、丧葬费和交通费暂按10万元,3、剩余费用中姐姐继承10万元,姐夫继承10万元,4、若仍有剩余,由父亲、母亲、包某某、毛小宝按1/4比例分配,5、抚恤金、补贴等,由父亲、母亲、包某某、毛小宝按1/4比例分配;相关墓地选择购置由姐姐负责……。

诉讼继承房产流程

诉讼继承房产流程

起诉准备。

原告需要准备起诉状,列明原告、被告,明确诉讼请求。

原告还需要准备主体资格证明,如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此外,原告需要准备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产证明,如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等。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包括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如果存在)。

管辖法院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房产继承诉讼的管辖地通常是被继承房产所在地法院。

如果继承人是多人的,一部分继承人作为原告,另一部分继承作为被告参与诉讼。

提交起诉状。

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供副本。

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过程。

法院受理与通知。

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如果符合条件,会进行受理并通知被告参加诉讼。

审理前的准备。

法院将通知当事人,并安排开庭时间。

原告和被告需要准备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遗嘱、房产证等。

开庭审理。

法院将进行开庭审理,包括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如果存在争议,双方可以进行互相辩论。

判决。

法庭辩论终结后,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

如果存在调解的可能性,法院还可以进行调解。

如果调解不成,应及时判决。

打遗产官司注意事项

打遗产官司注意事项

打遗产官司注意事项遗产官司是一种非常复杂的民事诉讼案件,涉及到多方利益关系,需要充分的准备和理智的思考。

以下是打遗产官司时需要注意的事项:1. 确认遗产继承人在打遗产官司前,首先要确认遗产继承人。

遗产继承人包括死者的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如果死者有遗嘱,遗嘱将决定遗产归谁所有。

如果没有遗嘱,将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确定继承人。

如果有多个人声称是继承人,就有可能会引发争夺遗产的官司。

2. 保存证据在打遗产官司中,证据是非常重要的。

所以,在官司发生之前就要开始保护和保存证据。

这些证据可能包括死者的遗嘱、律师和会计师的文件、银行账户和房产证等。

如果有相关人员涉嫌篡改文件或隐瞒证据,需要及时联系律师并采取相应措施。

3. 选择合适的律师在打遗产官司中,选择一位合适的律师非常重要。

一个好的律师可以帮助你了解自己的权利和法律责任,准确地评估证据,并正确地代表你辩护。

因此,选择一位经验丰富并且熟悉遗产继承相关法律的律师是非常必要的。

4. 执行遗嘱如果死者留下了遗嘱,遗嘱将决定遗产归谁所有。

这时候,遗嘱执行程序就非常重要了。

管理员(遗产法人)应该文件遗嘱,在法院审批下向遗嘱继承人分配遗产。

5. 解决纠纷在遗产争议中,有可能会涉及到遗嘱的有效性或者继承人的权利。

如果有争议,需要寻求解决方案。

这些方案可能包括执行遗嘱、同意分配或使用仲裁来解决争议。

6. 与另一方建立联系在实行遗产处置之前,可能必须与另一方建立联系,以达成一致,确保没有阻力。

此步骤的实现是因它需要经过谈判或解决任何矛盾,以避免进一步造成复杂问题。

7. 接受财产分割方式财产分割方式是合法的,因此需要被识别和接受。

要明确财产分割方式的详细内容,以使继承人能够了解他们的权利和责任,并接受各种财产分割方式。

总之,在打遗产官司时,需要谨慎考虑,积极寻求法律建议,及时保护好个人权益。

遗产纠纷案件模拟法庭剧本精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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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案件模拟法庭剧本书记员:(一)查点当事人及其诉讼参加人到庭情况并请入席(二)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

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进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

3、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原告的作撤诉处理;是被告的则依法缺席判决。

4、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请主审法官入席(四)报告审判员,当事人均已到庭,请开庭主审法官:现在开庭。

审判员一: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

上诉人,你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上诉人;李雪花,女,42岁.无业审判员一::有无代理人.上诉人:有,现委托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鑫鹏,王丽媛为诉讼代理人陈: 我叫陈鑫鹏,武汉市江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一般代理。

王: 我叫王丽媛,武汉市江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一般代理。

审判长一:被上诉人,你姓名,年龄性别,职业范:范祖业,男,72,退休工人滕:滕颖,女,69,退休工人,范祖业之妻审判员一::有无代理人.范:有,, 现委托武汉市江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鑫鹏,王丽媛为诉讼代理人: 我叫,武汉市江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一般代理。

王: 我叫,武汉市江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一般代理审判员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新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今天在此依法审理上诉人赵安深与被上诉人李连昆债务连带责任纠纷一案。

本案由XXX任审判长,XXX、XXX任审判员,XXX任书记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双方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享有以下权利:1.有申请回避的权利;2.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有提供证据的权利;3.有进行法庭辩论的权利和请求法院给予调解的权利:4.在举证期限内,有增加、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针对本诉进行反驳和提出反诉的权利;5.双方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结束后,还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遗产分配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遗产分配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遗产分配案例一:争议遗产分配事实经过:张某与李某共同出资购买一栋房产,但房产所有权只登记在张某名下。

两人离婚后,张某去世,留下这栋房产。

张某的父母认为这栋房产应归他们所有,因为他们对房产付出了相当的财力和劳动力。

李某则主张根据法律规定,房产应平分给他和张某的子女。

律师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有关登记机关对遗产人说明的遗嘱,应当依法保存,并由有关登记机关负责保存。

有关登记机关应当向公众发表公告并且通知应当作为继承人或者作为受遗赠人的人。

”综合该案情况分析,财产登记虽然只登记在张某的名下,但这并不意味着李某和他们共同购买的房产就不能算作两人的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产权归夫妻双方共有,其他财产的产权归取得该财产的一方所有。

”因此,李某可以主张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在遗产分配时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继承方式进行分配。

根据以上解析,李某可以向有关登记机关提供遗嘱的复制件、情况说明等相关文件,并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建议李某找到合适的律师,依法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例二:花费争议事实经过:张某生前购买了一套房产,房产登记所有权归他本人。

他去世后,留下两个子女。

子女之间对房产的耗费情况产生了争议,其中一个子女认为他对房产进行了维修和装修,应该从遗产中得到相应的回报。

律师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在继承中,遗产人活着时经自由意思表示承诺作为遗产放弃的,经继承人协议和人民法院批准,可以作为留存遗产分配给活着的继承人。

”在这个案例中,子女对房产进行了维修和装修,并且这些花费是合理和必要的,从而增加了房产的价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继承人为继承遗产减少了债务,或者为继承遗产增加了财产,有权取得相当于所做投入额的优先分配。

”因此,子女有权主张对房产耗费的费用并进行合理分配。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遗产继承问题的法律解读与建议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遗产继承问题的法律解读与建议

案例:遗产继承问题的法律解读与建议案例一:张某与李某的内斗引发的遗产纠纷事实经过张某和李某是兄弟姐妹,他们的父亲去世后留下了一笔相当可观的遗产。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应该由张某和李某平分。

然而,在执行遗产分配过程中,张某提出了一份涉嫌伪造的遗嘱,声称遗嘱上列明了他作为唯一的受益人。

李某坚称这份遗嘱是假的,并要求遗产按照平分原则分配。

律师解读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如果遗嘱能够被证明是真实有效的,遗嘱上的继承人将按照遗嘱的规定进行继承,否则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遗产。

在本案中,如果张某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遗嘱的真实性,法院将会依照法定继承顺序,将遗产平分给张某和李某。

建议对于张某来说,他应该尽快收集证据,如遗嘱的签名日期、签名人的证人证言等,以证明遗嘱是真实的。

同时,他还可以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对遗嘱的真实性进行鉴定。

对于李某来说,他需要寻找与遗嘱相关的证据,如父亲在生前的行为、言谈等,来证明遗嘱的伪造。

案例二:杨某与王某的离婚引发的遗产纠纷事实经过杨某和王某是夫妻关系,他们在结婚后没有签订任何财产协议。

然而,在离婚后,他们发现有一笔遗产未进行分割。

杨某认为这笔遗产应该归自己所有,因为他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支持者。

王某则主张遗产应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进行分割。

律师解读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制度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由双方共同管理的财产,应当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割。

在本案中,如果杨某无法证明他以个人名义独立取得了该笔遗产,法院很可能会判决将这笔遗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建议对于杨某来说,他应该寻找证据来证明这笔遗产是他以个人名义独立取得的,如银行存款记录、遗嘱等。

如果他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他可以考虑与王某进行协商,达成一种双方都能接受的分割方案。

对于王某来说,她应该充分了解自己在财产分割中的权利,并根据具体情况寻求专业律师的建议。

案例三:赵某因丧偶引发的遗产继承纠纷事实经过赵某丧偶后,他的儿子贾某和女儿李某成为了他的唯一继承人。

遗嘱执行律师工作指引

遗嘱执行律师工作指引

遗嘱执行律师工作指引一.确定立遗嘱人死亡1.1自然死亡律师应当取得医院的死亡证明或者其他职权单位的死亡证明;1.2意外事件或者涉及犯罪的死亡有医院证明的,以医院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需要取得尸体处理单位的尸体确认证明;没有尸体确认证明的,需要取得职权机关的死亡证明。

二.确定遗嘱的真实性2.1遗嘱由律师保存的,但是不属于密封遗嘱的,律师应当在取出遗嘱时,邀请一至二位继承人、见证人到场,并做好提取遗嘱现场笔录,由提取人、继承人、见证人分别签字或盖章。

2.2遗嘱虽密封,但是,保险箱里存在其他不密封文件或者物品,也应当依照前款执行。

2.3遗嘱涉及财产特别复杂,继承人、受遗赠人、信托受益人较多的,应当邀请公证员作提取遗嘱公证。

三、确定继承人3.1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受遗赠人、信托受益人都落实的,应当核对他们的身份。

3.2律师作为遗嘱执行人或者受托人,应当谨慎、适当处理当事人的身份,核对身份根据以下方法:3.2.1户籍证明、身份证3.2.2出生证明3.2.3无法确定取得联系人是否为继承人:保险箱中保存有立遗嘱人的DNA活体样本的,依照DNA活体样本封存、提取、送检指引进行;3.2.4无法取得与继承人、受遗赠人、信托受益人联系的,应当采取以下方法:a.根据具体情况,在有相当影响力的报纸上公示一年;b.律师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雇佣私家侦探,帮助寻找继承人、受遗赠人、信托受益人,所有费用在遗产或者信托财产中扣除。

四.召集继承人、受遗赠人、信托受益人,在他们和见证人前,公开遗嘱4.1召集全体利害关系人和见证人,律师应当向每一个参与人发出正式通知函,发出时间应当在正式公布遗嘱之前三天。

4.2密封遗嘱4.2.1律师应当将密封遗嘱交见证人审查,见证人对遗嘱的密封性没有异议,律师应当将没有异议的情况记录在案,并请见证人签字,同时可以请利害关系人签字,但是,利害关系人不签字不影响遗嘱公开的进行。

4.2.2律师应当将遗嘱公开过程以《遗嘱公开会议记录》的形式予以记录,并请每一个在场人士签字。

遗产继承纠纷起诉都需要什么流程和材料

遗产继承纠纷起诉都需要什么流程和材料

遗产继承纠纷起诉都需要什么流程和材料我们都知道,遗产继承往往涉及到的⾦额都相对⽐较⼤,因此在继承遗产时继承⼈之间是⾮常容易产⽣纠纷的,这个时候很多⼈就会提起诉讼让法院来解决。

下⾯,店铺⼩编为⼤家介绍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的⼿续以及相关知识,希望帮助⼤家做⼀个了解。

遗产继承纠纷起诉都需要什么流程和材料1、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的⼿续是怎样的(1)打遗产继承官司⾸先要写好起诉状,起诉状要有恰当的诉讼请求,以及合理的事实与理由和法律依据,这些都是决定打官司胜败的重要因素。

所以,写诉状要有好的构思和设计,否则,不仅会影响打⾼技术的结果,有时还会造成律师费⽤的损失。

(2)当事⼈写好起诉状之后,就可以把起诉状提交到法院进⾏⽴案,⽴案时⾸先要选择⼀个有管辖权的法院,然后递交诉状和证据及其他相关材料。

拿到法院受理通知书后,等待法院传票通知开庭就⾏了。

2、遗产继承纠纷起诉应该提交的材料有哪些(1)公安机关、医院关于被继承⼈死亡的证明;被继承⼈的死亡⽇期的户籍资料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亲属关系证明;(2)被继承⼈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证明及遗产种类、数量及折价清单;(3)被继承⼈⽣前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4)被继承⼈遗嘱原件,公证遗嘱的公证书,代书、录⾳或危急情况下⼝头遗嘱,及所附的两份以上证⼈材料;(5)养⼦⼥、⾮婚⽣⼦⼥、形成抚育关系的继⼦⼥应提供收养、出⽣证明、形成抚育关系的证明材料;(6)继承⼈放弃继承权的亲笔书写的弃权书及有关证据;(7)丧偶⼉媳、⼥婿继承公婆、岳⽗母遗产的,关于⾃⼰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证明;(8)关于继承⼈以外的依靠被继承⼈抚养的缺乏劳动能⼒⼜⽆⽣活来源的⼈或者继承⼈以外的对被继承⼈抚养较多的⼈要求分得被继承⼈遗产的有关证明;(9)医院关于继承⼈已怀孕的证明;(10)其他证据。

遗产继承纠纷起诉前应注意什么(1)起诉前要⾃酌和咨询遗产是死亡的⾃然⼈留给继承⼈或受益⼈的财产。

如果认为⾃⼰的财产被他⼈侵占,则可通过诉讼维护⾃⼰的利益,取得⾃⼰应有的遗产。

遗产继承诉讼律师代理词范文

遗产继承诉讼律师代理词范文

遗赠继承诉讼律师代理词审判长:根据《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接受茅X的委托,指派曲延波律师作为其与茅XX等继承纠纷案第一审诉讼代理人。

开庭前,本律师查阅了相关材料,准备了充分的证据,刚才又参加了庭审。

根据事实依据法律,代理人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争议房屋应为原告所有。

具体理由如下:原告向法庭提交的《遗嘱》证明被继承人把房屋给予原告的事实。

(一)原告向法庭提交的《遗嘱》合法有效,该遗嘱体现以下内容:首先、被继承人与原告一家一直长期共同生活,原告的父亲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其次、该《遗嘱》第二段“今后我们俩如果有一人过世,你们儿女要照顾好另一人,不要分家产,我们俩都过世后,大房子留给XX,小房子留给XX。

”这句话表明被继承人的意思是以照顾好在世的老人为目的,财产处分是以照顾好老人为条件的。

再次、该遗嘱符合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因此,该争议房屋应当依法判归原告所有。

(二)原告向法庭提交的调查笔录以及刚才出庭的两位见证人证实《遗嘱》是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合法有效的。

因此,争议房屋应判归原告所有。

虽然被继承人赵XX当时已无民事行为能力,被继承人茅XX代赵XX处分财产依然是合法有效的。

理由如下:通过庭审可以得知,被继承人赵XX当时确实已经出现老年痴呆的状况,生活不能自理,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七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五条、第八条明确了包括痴呆症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茅XX做为赵XX的配偶是第一顺序监护人且其它成年子女也未与其发生过争议。

深圳市律师协会律师担任遗产管理人操作指引

深圳市律师协会律师担任遗产管理人操作指引

深圳市律师协会律师担任遗产管理人操作指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律师协会•【公布日期】2021.03.30•【字号】•【施行日期】2021.03.3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深圳市律师协会律师担任遗产管理人操作指引(2021年3月30日第十届理事会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一、制定目的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推动和引导深圳律师从事遗产管理人业务,提高遗产管理人工作质量和水平,防范执业风险,经深圳市律师协会业务创新与发展委员会组织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家族财富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研究、探讨,制定本操作指引。

遗产管理人应当全面依法高效履行职责,清理遗产、处理债权债务、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保护被继承人、继承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合法权益,推动遗产分割顺利进行。

二、法律适用本指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制定。

三、适用范围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被立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为遗嘱执行人,继承开始后依法履行遗产管理人职责时,可参考适用本指引;受继承人共同推选成为遗产管理人,并依法履行管理人职责时,可参考适用本指引;接受人民法院指定担任遗产管理人,并依法履行管理人职责时,可参考适用本指引。

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受担任遗产管理人职责的民政部门、村委会或继承人委托,协助遗产管理人履行职责时,可参考适用本指引。

第二章遗产管理人业务内容一、遗产管理人制度概述(一)概念遗产管理人制度是指,继承开始后至遗产分割完毕期间,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45条、1146条之规定产生的遗产管理人对被继承人遗产进行专门的管理,承担保护、管理和分配遗产的职责,维护被继承人与继承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遗产依法公平、有序分配的制度。

打遗产继承官司的诉讼技巧有哪些

打遗产继承官司的诉讼技巧有哪些

打遗产继承官司的诉讼技巧有哪些诉前思考:为什么要打官司。

打官司前,一定要认真分析一下,自己到底为什么要打官司,通过打官司要解决什么问题,打官司的意义有多大。

切忌头脑发热,一时冲动,盲目地打官司,否则,可能会得不偿失。

继承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等,继承是民事纠纷中最常见的形式之一,作为普通的老百姓都有可能陷入纠纷之中。

所以掌握一些技巧尤为重要。

那么▲打遗产继承官司的诉讼技巧有哪些呢?小编经过整理,来为大家解答。

▲一、打遗产继承官司的诉讼技巧诉前思考:为什么要打官司打官司前,一定要认真分析一下,自己到底为什么要打官司,通过打官司要解决什么问题,打官司的意义有多大。

切忌头脑发热,一时冲动,盲目地打官司,否则,可能会得不偿失。

▲二、案子管辖的问题对于继承案件,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就是说,继承遗产的民事官司,当事人要到被继承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或到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这是法律规定的专属管辖,即当事人只能到上述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起诉,而不能到其他法院起诉。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人民法院还有级别管辖的问题,对于继承数额超过当地法院关于级别管辖规定的,应该到符合级别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

诉讼请求的问题当事人希望通过诉讼解决什么问题,即诉讼请求。

1、明确诉讼请求的内容由于我国法律实行的是“不告不理”原则,因此,当事人在告诉时,一定要具体而又明确地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是什么,有哪些内容。

一般来说,继承案件的诉讼请求有两点:一是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原告继承的遗产是多少,二是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

就本案而言,当事人在起诉时,只考虑了一般情况,而忽略了双方当事人已经诉前就遗产继承问题达成了协议的客观情况,如果反悔而起诉,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就必须明确请求法院撤消或变更原协议,同时也提出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依法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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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就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其名下的合法财产通过继承的方式(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转移至继承人名下,由继承人以直接转移占有,分割,过户,变更等方式对遗产进行分配。

如继承人对于遗产分配未达成一致意见,就会产生分配纠纷,从而导致诉讼。

那么律师时如何打遗产官司的呢?
一、立案起诉阶段
诉讼的开始是要先到法院立案,立案通过后书记员才能排期和确定开庭时间。

立案时需要做好相关的准备。

1、整理资料和证据:
立案前需要先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包括原被告的个人信息资料和相关的继承诉讼证据,例如遗嘱公证书、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和赠与扶养协议等等。

2、书写和递交起诉状:
起诉状虽然书写很简单,但要注意信息的齐全和合法,也要注意起诉状的格式,注明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诉讼管辖与诉讼时效:
无管辖权的法院不能接受该继承纠纷的立案,动产继承的由被继承人所在地法院管辖,不动产继承的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超过诉讼时效的继承案件也不能起诉。

二、庭审阶段
立案通过后,法院会发送传票,传票中会记载开庭的时间以及原告提供的各项起诉材料,供由被告参考并提出质证意见。

在庭审期间,双方可就针对证据的效力、证据的证明能力以及证据是否真实合法等进行法庭辩论。

甚至有和解意愿的,可以当庭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和解。

三、诉讼执行阶段
庭审结束后,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了判决,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出异议或者是上诉的,该判决生效。

被告在判决生效后仍拒不履行,原告可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

以上就是有关律师打遗产官司的具体流程,希望对大家进一步了解有所帮助。

最后也提醒大家,由于在诉讼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果您不能很好地了解诉讼的流程,建议您委托相关的律师为您办理一系列的手续和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进而加大您胜诉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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