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省企业法律顾问: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条件考试试题
刑法知识点总结之共同犯罪(一)
刑法知识点总结之共同犯罪(一)导语:笔者对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的八大部门法的重要知识点和经典例题进行了汇总,希望能够给小伙伴们提供一点帮助。
由于内容太多,所以每篇文章只有一两个知识点,如有需要可以关注笔者系列文章。
同犯罪的基本含义和概念1、15周岁的甲非法侵入某尖端科技研究所的计算机信息系统,18周岁的乙对此知情,仍应甲的要求为其编写侵入程序。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5/2/7)(D)A.如认为责任年龄、责任能力不是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则甲、乙成立共犯B.如认为甲、乙成立共犯,则乙成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从犯C.不管甲、乙是否成立共犯,都不能认为乙成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间接正犯D.由于甲不负刑事责任,对乙应按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片面共犯论处【解析】本题考查共同犯罪中“犯罪”的含义。
按照通说不法共同说的理解,共同犯罪中“犯罪”的含义指不法,即如A选项所说,责任年龄、责任能力不是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共同犯罪即为共同不法,或者说“不法是共同的,责任是分别的”。
对于A、B、D选项,在题干所示案件中:(1)在不法层面上:甲实施的是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实行行为;乙为其编写侵入程序,系帮助行为。
二人共同实施了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不法行为;尽管责任年龄不同,但有共同不法行为,二人构成共同犯罪,甲系正犯,乙系帮助犯。
按主犯、从犯分类,甲系主犯,乙系从犯。
(2)只不过,在责任层面上,甲未满16周岁,不承担刑事责任;乙已满16周岁,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甲、乙二人有相互意思联络,不构成片面的共犯。
故而A、B选项说法正确,D选项说法错误。
对于C选项,如果按通说不法共同说,甲、乙成立共犯,甲是正犯,乙是帮助犯,乙不是间接正犯。
如果按少数说犯罪共同说,甲不构成犯罪,甲、乙不成立共犯,按独立说,乙单独成立帮助犯,按从属说乙不构成犯罪,乙亦不是间接正犯。
事实上,间接正犯要求行为人对实行者有支配、利用关系,本案甲的犯意系其本人产生,乙对甲无支配、利用关系,不成立间接正犯。
最新企业法律顾问真题及精品复习第26讲 第五章第二节犯罪3-2017新版
五、共同犯罪(P155)(一)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条件共同犯罪是指2人(包括单位犯罪主体)2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07 101、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包括两个)犯罪后应当负刑事责任的人(或单位);2、共同实施犯罪行为;3、具有共同故意。
解释:下列情形不成立共同犯罪:(1)一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和一个未达到刑事年龄的人,或者一个精神健全有行事责任能力的人和一个由于精神障碍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共同实施危害行为;(2)共同过失犯罪;(3)故意犯罪行为与过失犯罪行为;(4)同时犯,即指二人以上同时以各自行为侵害同一对象,但彼此之间无意思联络的;(5)先后故意实施的相关犯罪行为,彼此没有主观联系的;(6)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7)事前无通谋的窝藏、包庇、窝赃、销赃行为。
【例题•多选题】关于共同犯罪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0年)A、16周岁的甲唆使14周岁的乙抢劫成立共同犯罪B、16周岁的甲与14周岁的乙共同盗窃巨额财物成立共同犯罪C、16周岁的甲提供毒药帮助14周岁的乙将丙杀死成立共同犯罪D、16周岁的甲指使14周岁的乙贩毒成立共同犯罪答案:A C D解析: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作为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各自都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二)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1)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2)对于上述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2、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司考卷二刑法: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司考卷二刑法: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一、主体条件:二人以上二、主观条件:共同故意"共同故意'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各共犯人均有相同的犯罪故意;二是具有意思联络。
(一)共同故意的认定1.共同故意要求各共犯人都明知共同犯罪行为的内容、社会意义与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
但故意形式、故意的具体内容并不要求完全相同。
共同犯罪人可能都是直接故意,或者都是间接故意,或者有的人是直接故意、有的人是间接故意。
2.共同故意要求共犯人主观上具有意思联络,即共犯人认识到自己不是在孤立地实施犯罪,而是在和他人一起共同犯罪。
片面共犯,是指参与同一犯罪的人中,一方认识到自己是在和他人共同犯罪,而另一方没有认识到有他人和自己共同犯罪。
片面共犯存在三种情况:(1)片面的共同实行,即实行的一方没有认识到另一方的实行行为。
(2)片面的教唆,即被教唆者没有意识到自己被教唆的情形。
(3)片面的帮助,即实行的一方没有意识到另一方的帮助行为。
片面共犯仅对知情的一方适用共犯的处罚原则,对不知情的一方不适用共犯的处罚原则。
在能够认定间接正犯时,不用认定片面共犯。
(二)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形1.共同过失犯罪:只要根据各个人过失犯罪的情况分别定罪量刑即可,不需要以共同犯罪论处。
2.故意犯罪行为与过失犯罪行为不成立共同犯罪;故意(过失)行为与无罪过行为,更不成立共同犯罪。
3.同时犯不成立共同犯罪。
同时犯是指二人以上同时以各自行为侵害同一对象,但彼此之间并无意思联络的情况。
4.先后故意实施相关犯罪行为,但彼此没有主观联系的,不成立共犯。
5.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不是共同犯罪。
6.事前无通谋的窝藏、包庇、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或者犯罪所得收益的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
但如果事前有通谋的,则成立共同犯罪。
三、客观条件:共同行为"行为'指犯罪行为:"共同行为'不仅指各共犯人都实施了属于同一犯罪构成的行为(包括犯罪中具有重合性质的行为),而且指各共犯人的行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补充,形成为一个整体。
云南省2015年下半年企业法律顾问: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条件考试题
云南省2015年下半年企业法律顾问: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条件考试题本卷共分为2大题60小题,作答时间为180分钟,总分120分,80分及格。
一、单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1.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应由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但有些案件电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下列案件中应当制作调解书的是__。
A.调解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案件B.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C.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D.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2.(2006,10)我国法律实践中,对法律适用的要求不包括__。
A.正确B.及时C.合理D.民主3.【真题试题】(2007年单项选择第7题)产权明晰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鲜明特征,其主要内涵是__。
A.国家与企业之间的财产权利关系明确,责任界限清晰B.社会与各企业之间的财产权利关系明确,责任界限清晰C.出资人与企业之间的财产权利关系明确.责任界限清晰D.员工与企业之间的财产权利关系明确,责任界限清晰4.【真题试题】(2008年单项选择第14题)甲公司系美国某公司在华全资子公司,如果甲公司不服我国商务部对其在我国销售商品作出的反倾销调查决定,应当向我国__申请行政复议。
A.商务部B.国务院C.全国人大常委会D.外交部5. 在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制度中,技术出让方给予受让方在合同规定的地域和有效期内,有权使用技术出让方出让的技术,出让方及第三人不得在合同规定的地域内使用该项技术,这种协议称之为__。
A.独占性许可合同B.排他性许可合同C.普通许可合同D.互换许可合同6. (2000,13)某甲在任村长期间因非法拘禁他人,被判犯有非法拘禁罪处有期徒刑3年。
案发后,某甲曾召开全村大会主动做检查,向被害人赔礼道歉。
法庭考虑到某甲的悔罪态度和某甲连续三年被评为县级模范村长的情况,对其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执行。
对某甲判处缓刑,是因为__。
A.某甲犯罪后悔罪态度较好B.某甲一贯表现较好C.对某甲不执行原判刑罚不致危害社会D.某甲悔罪态度较好,一贯表现较好,规定一定考验期限,不执行原判刑罚,不致再危害社会7. A公司于2006年4月6日签发一张汇票给B公司,到期日为2006年7月6日。
法学:共同犯罪考试资料.doc
法学:共同犯罪考试资料 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总分:100分遵守考场纪律,维护知识尊严,杜绝违纪行为,确保考试结果公正。
1、填空题 以共同犯罪能否依照法律的规定任意形成为标准,共同犯罪可以分为任意共同犯罪与( )。
本题答案: 2、不定项选择 成立共同犯罪的条件有( )。
A 、必须有两个以上符合法定条件的主体 B 、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C 、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D 、必须同时实施某一犯罪行为 本题答案: 3、不定项选择 某甲欲杀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支交给丙,并骗丙说是空枪,叫丙向乙瞄准恐吓乙,结果乙中弹身亡。
甲、丙( )。
A 、构成共同犯罪 B 、不构成共同犯罪 C 、以共同过失犯罪论处 D 、均不构成犯罪 本题答案: 4、问答题 如何理解共同犯罪行为? 本题答案: 5、不定项选择姓名:_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密----------------------------------封 ----------------------------------------------线----------------------我国刑法将共同犯罪人分为:()A、主犯B、实行犯C、从犯D、教唆犯E、胁从犯本题答案:6、不定项选择以共同犯罪人之间有无分工为标准可将共同犯罪分为:()A、一般共同犯罪B、任意共同犯罪C、简单共同犯罪D、复杂共同犯罪本题答案:7、问答题什么是犯罪集团?它的特征是什么?本题答案:8、单项选择题蔡某刑满释放后决定改邪归正。
某日,以前的同伙张某找到蔡某,要蔡某与他去盗窃某商店,蔡某不愿意,但张某威胁蔡某说要告诉蔡某女友有关蔡某以前的劣迹,蔡某怕失去女友,就同意与张某盗窃商店。
蔡某属于共同犯罪中的()。
A 主犯B从犯C.胁从犯D.帮助犯本题答案:9、单项选择题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418-2007《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中规定,电梯的负责人( )对本单位电梯的安全全面负责。
2015年司考真题答案解析(超级详细,解析在最后面)详解
2015年卷2解析终极版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跳楼自杀,砸死行人乙。
这属于低概率事件,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无因果关系B.集资诈骗案中,如出资人有明显的贪利动机,就不能认定非法集资行为与资金被骗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C.甲驾车将乙撞死后逃逸,第三人丙拿走乙包中贵重财物。
甲的肇事行为与乙的财产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D.司法解释规定,虽交通肇事重伤3人以上但负事故次要责任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这说明即使有条件关系,也不一定能将结果归责于行为2.关于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在不满14周岁时安放定时炸弹,炸弹于甲已满14周岁后爆炸,导致多人伤亡。
甲对此不负刑事责任B.乙在精神正常时着手实行故意伤害犯罪,伤害过程中精神病突然发作,在丧失责任能力时抢走被害人财物。
对乙应以抢劫罪论处C.丙将毒药投入丁的茶杯后精神病突然发作,丁在丙丧失责任能力时喝下毒药死亡。
对丙应以故意杀人罪既遂论处D.戊为给自己杀人壮胆而喝酒,大醉后杀害他人。
戊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3.警察带着警犬(价值3万元)追捕逃犯甲。
甲枪中只有一发子弹,认识到开枪既可能只打死警察(希望打死警察),也可能只打死警犬,但一枪同时打中二者,导致警察受伤、警犬死亡。
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如认为甲只有一个故意,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B.如认为甲有数个故意,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与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C.如甲仅打中警犬,应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处D.如甲未打中任何目标,应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处4.鱼塘边工厂仓库着火,甲用水泵从乙的鱼塘抽水救火,致鱼塘中价值2万元的鱼苗死亡。
仓库中价值2万元的商品因灭火及时未被烧毁。
法考与司法考试之共同犯罪(下)真题与解析
1.(单选题)关于共同犯罪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为劫财将陶某打成重伤,陶某拼死反抗。
张某路过,帮甲掏出陶某随身财物。
2人构成共犯,均须对陶某的重伤结果负责B.乙明知黄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仍按黄某要求为其收取毒品原植物的种子。
2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共犯C.丙明知李某低价销售的汽车系盗窃所得,仍向李某购买该汽车。
2人之间存在共犯关系D.丁系国家机关负责人,召集领导层开会,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私分给全体职工。
丁和职工之间存在共犯关系【参考答案】B【考点】承继(相续)的共犯;刑法的扩大解释【解析】本题的考点是两个:(1)在他人实行一部分犯罪之后,但犯罪行为尚未完全结束之际,行为人基于共犯的意思,加入该犯罪的实行的,是承继(相续)的共同犯罪。
在先行者的行为效果延续至后行者并被后行者利用;后行者利用先行者的效果并扩大结果的场合,应当承认共犯关系的存在。
承继(相续)的共犯不需要对参与以前他人已经造成的后果负责。
(2)事前和他人之间无通谋关系,仅仅在他人(本犯)犯罪之后实施赃物犯罪的人,和本犯之间不成立共犯关系。
A项,甲为劫财而将陶某打伤的行为成立抢劫罪,属于抢劫致人重伤的加重情形;在甲抢劫行为进行的过程中,路过的张某在知道真相后帮甲取走了陶某随身财物,张某属于承继的共犯,成立抢劫罪的共犯。
但是张某对其参加犯罪之前就已经发生的重伤结果不负责任,因为重伤结果发生时,张某还没参加犯罪,张某随后参加抢劫的行为与重伤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A选项说法错误。
B项,黄某成立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乙在知道黄某实施该犯罪行为的前提下,仍然为其实施了收取毒品原植物种子的帮助行为,为黄某犯罪行为的进行提供了直接的帮助力,所以乙与黄某成立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共犯。
B选项说法正确。
C项,李某的盗窃行为已经结束,其销售赃物的行为不成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因为这一行为对李某而言没有期待可能性,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刑法》各章考试试题及答案第七章共同犯罪
第七章共同犯罪一、判断题1.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实施的犯罪。
( )2.某甲指使未满16周岁但已满14周岁的刘某使用麻醉方法绑架某私营企业主10岁的儿子,以勒索该私营企业主的钱财。
某甲与刘某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
()3.某乙在一隐蔽处向丙开枪,丁同时也向丙开了枪,但据查,乙、丁并无通谋。
乙、丁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
()4.甲请乙为其在丙家盗窃时望风,乙同意。
某日晚,甲乙按约定前往丙家,乙在门外望风,甲进入丙家后,见丙一人在家,便对丙实施暴力,抢劫了丙的1万元现金。
甲成立抢劫罪,乙成立盗窃罪。
()5.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比照从犯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6.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侵害行为,就是共同犯罪。
()7.只要实施的是帮助行为,就是从犯。
()8.甲将头痛粉冒充海洛因欺骗乙,让乙出卖“海洛因”,然后二人均分所得款项。
乙出卖后获款4000元,但在未及分赃时,被公安机关查获。
甲与乙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犯。
()9.对于教唆犯,应当作为主犯从重处罚。
()10.任意共同犯罪的特点有:对其定罪量刑时不仅要引用刑法分则条文,还要引用刑法总则有关共同犯罪的规定。
()二、不定项选择题1.共同犯罪中的实行犯()A.都是主犯B.都是从犯C.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起次要作用的是从犯D.有的可能是胁从犯2.共同犯罪中的教唆犯()A.都是主犯B.都是从犯C.一般是主犯,有的是从犯D.可以分别是主犯、从犯、胁从犯3.对于从犯,应当()A.从轻、减轻处罚B.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C.减轻或免除处罚D.从轻处罚4.共同犯罪中的实行犯()A.都是主犯B.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C.起次要作用的是从犯D.有的可能是胁从犯5.对于胁从犯,应当按其犯罪情节()A.从轻处罚B.减轻处罚C.免除处罚D.免除刑事责任6.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A.从轻处罚B.减轻处罚C.免除处罚D.免除刑事责任7.对于教唆犯()A.一律加重处罚B.按照其在犯罪中的作用予以处罚C.教唆不满18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D.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8.犯罪集团的成立条件是()A.3人以上B.多次实施故意犯罪C.为了共同实施犯罪而成立D.有固定的组织9.甲请乙为其在丙家盗窃时望风,乙同意。
共同犯罪问题练习
参考答案: D 每个共犯对共同犯罪结果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就在于每 个人的行为都具有引起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原因力。如果 某个共犯只要消极停止自己的犯罪行为,就足以消除先前 行为所形成的原因力,那么,其消极停止犯罪即可构成犯 罪中止,无论其他共犯是否终将犯罪完成。本案中某乙确 有中止犯罪的意思,但只是消极地退出了犯罪,没有采取 积极的行为消除自己已经实施的帮助行为(提供万能钥匙) 对共同犯罪的原因力。实际上,某甲也是利用了某乙帮他 准备的万能钥匙打开库房,盗了手提电脑二部。因此,某 乙的消极退出,并未有效地防止结果的发生,不符合犯罪 中止的条件。某甲盗窃既遂,其中也有李某帮助行为的作 用,因此,某乙也应对盗窃既遂承担刑事责任,不过在量 刑上可以从宽处理。
刑法学系列练习06—共同犯罪
一、判断题
1.王某、张某与李某素有仇隙,某日,王某持刀 追杀李某,眼见李某逃脱,此时张某在暗中将李 绊倒后即跑开,王某只当是李自己摔倒,上前将 李某砍成重伤。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王某和张某 的行为构成共同故意杀人罪。 错,本题所述的是刑法理论上的“片面共 参 犯”。张某是在王某不知情的情况下,采取 考 行动,帮助王某,他的故意和行为是单方面 答 案 的,没有与王某形成意思联络,因此,张某 和王某的行为不是共同犯罪。
2、孙某纠集李某等5人组成“天龙会”,自封“大 天龙”,要李某等人“发挥主观能动性为天龙会创 收”。李某等人在3个月内抢劫6次,杀死1人,重伤 3人,劫得财物若干。上述犯罪行为有的孙某知道, 有的不知道,其中参与抢劫1次,对孙某应如何处理? A.对其知道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B.对其参与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C.对其指挥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D.对全部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参考答案: D
孙某纠集李某等组成的“天龙会”属于犯罪集 团,孙某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对孙某应按 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法律考试刑法中的犯罪共同的认定
法律考试刑法中的犯罪共同的认定在刑法中,犯罪共同指的是两个或多个人共同参与犯罪行为的情况。
犯罪共同的认定是刑法考试中常见的题型之一,考察学生对于犯罪共同认定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本文将以几个常见的案例为例,分析犯罪共同认定的考点,并给出解题技巧和指导。
首先,我们来看一个案例:甲、乙两人一起盗窃了他人财物。
在这个案例中,甲和乙是否构成犯罪共同?犯罪共同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共同犯罪的人数超过一人,二是共同犯罪的人员之间存在共同犯罪的意图或者共同犯罪的行为。
在这个案例中,甲和乙两人共同盗窃他人财物,符合犯罪共同的认定条件。
因此,甲和乙构成犯罪共同。
那么,在考试中如何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共同呢?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要注意共同犯罪的人数。
只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参与犯罪行为,才能构成犯罪共同。
如果只有一个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即使有其他人知情或者协助,也不能认定为犯罪共同。
其次,要分析参与共同犯罪的人员之间的关系。
共同犯罪的人员之间应当存在共同犯罪的意图或者共同犯罪的行为。
例如,在盗窃案例中,甲和乙共同盗窃他人财物,即表明他们之间存在共同的犯罪意图和行为。
此外,还需要考虑参与共同犯罪的人员之间的分工和责任。
在一些案例中,不同的人员可能扮演不同的角色,有的是实施者,有的是策划者,有的是帮凶。
对于这种情况,要根据具体的案例分析,判断每个人员的具体责任和参与程度。
最后,要注意犯罪共同的认定与共同犯罪的刑罚责任的区别。
犯罪共同的认定指的是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共同,而共同犯罪的刑罚责任是指在犯罪共同中各个参与人员的刑罚责任分配。
在考试中,要注意区分这两个概念,不要混淆。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总结出解题技巧和指导。
在解答犯罪共同的认定题目时,首先要仔细阅读题目,理清案件事实和人员关系。
然后,根据犯罪共同的认定条件,分析是否满足共同犯罪的要求。
最后,结合具体案例,判断每个人员的责任和参与程度。
除了以上的案例,犯罪共同的认定还涉及到其他一些具体的犯罪行为,如抢劫、故意杀人等。
2015年上半年吉林省企业法律顾问: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条件考试试卷
2015年上半年吉林省企业法律顾问: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条件考试试卷本卷共分为2大题60小题,作答时间为180分钟,总分120分,80分及格。
一、单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1.在工商谈判收局阶段,可以采取多种促使成交的方法,其中结果比较法是__。
A.向对方提供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的选择,引导对方B.针对对方犹豫的原因给予必要的解说,消除对方障碍C.向对方分析签约与不签约的利弊得失,强调现在达成协议对其更有利D.向对方暗示现在达成协议的各种好处2.下列关于货物运输合同的论述中,不正确的是__。
A.货物运输合同的标的是运输行为B.货物运输合同是单务合同C.收货人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D.货物运输合同的格式具有标准性3.A公司技术改造后,用电负荷远高于原先核定的标准;市电力公司未打招呼,即关掉甲厂线路所在的电闸,使A公司不能生产,同时致B公司受到损失,则__。
A.由A公司和市电力公司向B公司承担全部损失B.A公司自己承担自己的损失C.市电力公司应承担A公司和B公司的损害赔偿责任D.A公司赔偿B公司的损失4.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国家主席职权的有__。
A.制定法律B.根据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的组成人员C.向全国人大提名国务院总理的人选D.代表国家接受外国使节5. 在行业竞争中,处于主导地位的企业采取垄断各种可行的技术专利的做法,这属于__战略。
A.进攻B.维持C.袭击D.收获6.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多少比例以上__。
A.1/2B.2/3C.4/5D.1/37.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维护尊严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__受到尊重的权利。
A.人格尊严B.民族风俗习惯和人身安全C.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D.名誉和荣誉8. 下列协议中,可以适用合同法的是__。
安徽省2015年上半年企业法律顾问: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条件试题
安徽省2015年上半年企业法律顾问: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条件试题本卷共分为2大题60小题,作答时间为180分钟,总分120分,80分及格。
一、单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1.新加坡航空公司的声誉在大部分市场上都很高,因为他们的航空小姐美丽优雅;麦当劳的员工十分有礼貌;MB公司的员工技术水平很高等等,这些都属于企业的()战略。
A.产品差异化B.服务差异化C.人事差异化D.形象差异化2.国家第一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确立了企业法律顾问的地位的法规是:__。
A.《私营企业暂行条例》B.《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C.《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D.《关于在国营厂矿企业中实行厂长负责制的决定》3.财务管理的对象是:__。
A.财务控制B.筹资和投资C.财务决策D.资金的循环和周转4.在贸易救济方面,根据我国对外贸易法的有关规定,对外贸易救济措施不包括__。
A.对外贸易调查B.反倾销C.反补贴D.保障措施5.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规定的反倾销措施中,不包括__。
A.要求提供现金保证金B.价格承诺C.反倾销税D.限制进口6. 全国性公司的子(分)公司,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企业集团、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由__核准登记注册。
A.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B.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C.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D.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7. 当一国市场利率上升时,银行存款的超额准备金将()。
A.增加B.减少C.不变D.不确定8. 我国采取的国家结构形式是__。
A.民主制B.共和制C.单一制D.联邦制9. (2000,12)以下对犯罪后自首的正确表述是__。
A.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B.犯罪被抓获以后,自动、如实向司法机关交待自己犯罪事实C.犯罪以后,在本单位或司法机关彻底坦白并自愿承担法律责任D.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但在二审判决前又如实供述10. 面向供应市场,支持产品和服务的协同设计、协同供应、供方与组织的协同计划的管理系统是指__。
法律考试刑法典中的从犯共同犯罪情节论述题范例
法律考试刑法典中的从犯共同犯罪情节论述题范例在刑法典中,从犯共同犯罪情节是一个常见的考点。
考生需要了解从犯共同犯罪的概念、构成要件以及相关的具体情节。
本文将以一个具体的案例来说明这个题型的考点,并分析其构成要件和相关的解题技巧。
假设有两名犯罪嫌疑人小明和小红,他们共同参与了一起抢劫案件。
小明持有一把刀,威胁被害人交出财物,而小红则负责看守门口,以防止有人闯入。
在这个案例中,小明和小红的行为涉及从犯共同犯罪。
从犯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主观要件是指共同犯罪的参与人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即他们共同意图实施某一犯罪行为。
在这个案例中,小明和小红都具有抢劫的故意,他们一起计划并实施了这起抢劫案件。
客观要件是指共同犯罪的参与人在犯罪行为中具有分工合作的关系。
在这个案例中,小明持有刀具威胁被害人,而小红则负责看守门口。
他们在抢劫行为中分工明确,相互合作,达到了共同犯罪的目的。
在解题时,考生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明确案件中是否存在共同犯罪的参与人。
有些案例中可能只有一个主犯,而其他人只是作为辅助人员参与了犯罪行为。
其次,要分析共同犯罪的主观和客观要件是否具备。
如果案件中的参与人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或者没有明确的分工合作关系,那么就不能构成从犯共同犯罪。
最后,要注意从犯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从犯共同犯罪的参与人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其刑罚可能会相对较轻。
除了以上的考点,考生还可以通过类似的案例进行举一反三,加深对从犯共同犯罪的理解。
比如,考生可以考虑一个情节稍微复杂的案例,其中涉及多个参与人,他们在犯罪行为中的分工合作关系更加复杂,或者其中的某一个参与人在犯罪行为中具有更为重要的角色。
通过分析这些案例,考生可以更好地掌握从犯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和解题技巧。
总之,从犯共同犯罪是刑法考试中的一个重要考点。
考生需要了解其构成要件和相关的解题技巧,并通过具体的案例进行分析和说明。
2015司法考试刑法考点及习题:共同犯罪的特殊问题
2015司法考试刑法考点及习题:共同犯罪的特殊问题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何种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这里是由【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提供的2015司法考试刑法考点及习题:共同犯罪的特殊问题,希望对您有帮助!一、共犯与身份【知识要点】(一)无身份者与有身份者的共同犯罪问题不具有构成身份的人与具有构成身份的人共同实施真正身份犯时,构成共同犯罪。
例如一般主体教唆、帮助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成立脱逃罪的共犯。
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特殊身份仅就正犯(实行犯)而言;至于教唆犯与帮助犯,则完全不需要特殊身份;一般主体教唆、帮助具有特殊身份的人实施以特殊身份为构成要件要素的犯罪的,以共犯论处。
对上述情况应当按照实行犯的犯罪性质来确定共同犯罪的性质。
例如,一般主体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共财物的,国家工作人员是贪污罪的实行犯,一般主体属于贪污罪的共犯。
注意:具有不同身份的人共同犯罪时的定性问题,仍然以实行犯的犯罪性质确定共同犯罪的性质。
这种情形中的实行犯遵循如下思路:将具有低位身份的人视为无身份者,将具有高位身份的人视为有身份者,按照高位者的身份触犯的罪名认定共同犯罪的性质。
例如(2005年试卷二第18题)甲为非国家工作人员,是某国有公司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乙为国家工作人员,是该公司财务部主管。
甲与乙匀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了本单位的财物100万元。
本案中甲成立职务侵占罪,乙是共犯,也定职务侵占罪。
(二)不真正身份犯的共同犯罪因特定的个人要素致刑罚有轻重时,不具有这种要素的共犯人,仍科处通常刑罚。
例如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乙共同故意实施诬告陷害行为的,成立诬告陷罪的共犯,但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乙要从重处罚,对甲不能适用该规定。
2015司法考试刑法考点及习题:共同犯罪的特殊问题【2】
2015司法考试刑法考点及习题:共同犯罪的特殊问题【2】三、共同犯罪与犯罪形态【知识要点】犯罪结果已经发生,即法益已经发生实际损害,此时,原则上各共犯人都是既遂,而不可能成立犯罪预备、未遂和中止。
犯罪结果尚未发生,即法益还没有发生实际损害,此时,(1)如果有一个共犯人已经着手实施了实行行为,那么,对于其他共犯人来说,就不可能成立犯罪预备。
如果有的共犯人自动放弃犯罪并且阻止其他共犯人继续实施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则该共犯人是犯罪中止,其他的共犯人是犯罪未遂。
(2)如果所有的共犯人都没有着手实施实行行为,即都还处于预备阶段,但是,如果有的共犯人自动放弃犯罪并且阻止其他共犯人继续实施犯罪的,则该共犯人成立犯罪中止,而其他共犯人是犯罪预备。
注意:共同犯罪人中的中止情形是司法考试中的常考点,要求考生掌握其成立条件。
所谓共同犯罪人的中止,又称共犯的脱离,要求行为人不但自己自动停止,还要消除自己的行为对共同犯罪所产生的物理上或心理上的因果性。
1.共谋共同正犯的中止:(1)有脱离共犯的意思,并向对方明确表示;中止意思被对方接受。
(2)谋划重罪或者主要提议者要成立中止,还要求阻止其他共犯人实施犯罪(采取告知被害人、撤回许诺、报告警方等措施)。
2.教唆犯的中止:打消被教唆人的犯罪意图。
(1)在被教唆者着手前产生中止意思,并将该意思传递给被教唆者。
(2)教唆重罪或者实现承诺给予报酬的,还要求阻止被教唆人实施犯罪(采取告知被害人、撤回许诺、报告警方等措施)。
例如,甲承诺给乙10万元让乙杀丙,先支付了5万元。
在乙杀人前3小时,甲后悔,打电话告诉乙不要杀丙。
乙在电话里说了一声“知道了”,就挂断了电话。
3小时后,乙杀死了丙。
甲、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共犯。
3.帮助犯的中止:消除自己帮助行为的作用。
【经典考题58】(2008年试卷二第19题)甲与乙共谋盗窃汽车,甲将盗车所需的钥匙交给乙。
但甲后来向乙表明放弃犯罪之意,让乙还回钥匙。
法律考试刑法中的共同犯罪的规定
法律考试刑法中的共同犯罪的规定在法律考试中,刑法是一个重要的考点之一。
而刑法中的共同犯罪又是一个需要重点掌握的知识点。
共同犯罪是指两个或多个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并共同承担犯罪责任的行为。
在刑法中,对于共同犯罪的规定有一定的要求和限制。
本文将通过具体的题目举例,分析共同犯罪的考点和解题技巧,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刑法中的共同犯罪规定。
首先,我们来看一个具体的例题:例题:甲、乙、丙三人共同实施盗窃行为,甲为主犯,乙、丙为从犯。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这种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甲、乙、丙三人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犯罪责任B. 甲、乙、丙三人应当共同承担犯罪责任C. 甲为主犯,乙、丙为从犯,各自承担相应的犯罪责任D. 甲为主犯,乙、丙为从犯,共同承担犯罪责任对于这个例题,我们可以通过对刑法中共同犯罪规定的了解来解答。
共同犯罪是指两个或多个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并共同承担犯罪责任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共同犯罪分为主犯和从犯。
主犯是指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具有主导地位的人;从犯是指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受主犯支配、指使或者共同实施犯罪行为的人。
根据刑法的规定,主犯和从犯在犯罪责任上有所区别。
主犯应当承担主要的犯罪责任,从犯应当承担次要的犯罪责任。
因此,对于这个例题,选项C和D是正确的答案。
甲为主犯,乙、丙为从犯,各自承担相应的犯罪责任。
选项A和B都是错误的,因为共同犯罪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承担相同的犯罪责任。
通过这个例题,我们可以看出,对于共同犯罪的规定,需要明确主犯和从犯的角色和责任。
在解答类似的题目时,我们需要注意区分主犯和从犯,并根据刑法的规定来判断他们的犯罪责任。
除了上述的例题,刑法中的共同犯罪还有一些其他的考点和规定。
比如,共同犯罪中的共同犯意图、共同犯罪的时机和地点等。
对于这些考点,我们需要通过具体的例题来加深理解和掌握。
总结起来,刑法中的共同犯罪是一个重要的考点,需要我们掌握相关的规定和解题技巧。
司法考试《刑法》第六章共同犯罪试题及参考答案
刑法第六章共同犯罪试题及答案单项选择题:1、收废品的小贩赵某答应收购某铜厂职工罗某偷盗的工业用紫铜。
罗遂偷出价值1600元的铜块交与赵某,二人的行为是A.罗某构成盗窃罪,赵某构成销赃罪B.赵、罗二人构成盗窃罪的共犯C.赵构成盗窃的教唆罪和销赃罪,罗构成盗窃罪D.赵构成盗窃罪,罗构成贪污罪正确答案:B2、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处罚A.从轻B.减轻C.免除来源:考试大D.从轻或减轻正确答案:D3、甲、乙、丙三人共同盗窃,甲负责调查地形,乙负责望风,丙负责入室行窃。
三人的共同犯罪属于A.犯罪集团B.必要的共同犯罪C.简单的共同犯罪D.复杂的共同犯罪正确答案:D4、甲、乙、丙三人系某厂工人,由于赌博被厂长开除。
三人遂预谋确定某日杀害共同仇人厂长。
甲提供菜刀、砍刀各一把,届时甲因腹痛未去,由乙、丙用甲提供的凶器将厂长杀死。
在此案中,甲的行为应定为()。
A.犯罪预备B.犯罪中止C.犯罪既遂D.犯罪未遂正确答案:C5、甲、乙共谋杀害在博物馆工作的丙,两人潜入博物馆同时向丙各开一枪,甲击中丙身边的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文物,造成文物毁损的严重后果;乙未击中任何对象。
关于甲、乙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成立故意毁损文物罪,因为毁损文物的结果是甲故意开枪的行为造成的B.甲、乙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犯C.对甲应以故意杀人罪和过失损毁文物罪实行数罪并罚D.甲的行为属于一行为触犯数罪名,成立牵连犯正确答案:B6、教唆者与被教唆者之间具有下列哪些情况构成共同犯罪?A.某甲没有教唆他人实施犯罪的故意,但因言行不慎而起到了教唆某乙实施犯罪的作用B.某乙未实施某甲所教唆的犯罪,却实施了其他的犯罪C.某乙实施了某甲所教唆的犯罪而未遂D.被教唆者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或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正确答案:C7、赵某教唆李某杀死王某,李某接受唆使后于深夜潜入王家,适逢王某外出未归,李某便将熟睡中的王某的妻子强奸后逃离。
共同犯罪习题
、判断题( )1、按照共同犯罪是否有组织形式可以把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
( )2、某仓库保管员被两名犯罪分子捆绑在门柱上不能动弹,任凭两个犯罪分子从仓库取走价值2万元的货物。
该仓库保管员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 )3、某甲指使未满16周岁但已满14周岁的刘某使用麻醉方法绑架某私营企业主10岁的儿子,以勒索该私营企业主的钱财。
某甲与刘某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
( )4、某乙在一隐蔽处向丙开枪,丁同时也向丙开了枪,但据查,乙、丁并无通谋。
乙、丁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
( )5、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比照从犯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 )6、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侵害行为,就是共同犯罪。
( )7、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 )8、任意共同犯罪的特点是对其定罪量刑时不仅要引用刑法分则条文,还要引用刑法总则有关共同犯罪的规定。
( )9、任何共同犯罪都有主犯、从犯、教唆犯之分。
( )10、甲唆使一名精神病患者去放火,甲是教唆犯。
( )11、犯罪集团可以有两个人组成。
( )12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可以是不特定的。
( )13、某一盗窃集团的犯罪计划是盗窃财物,该集团中某个成员甲在盗窃财物的过程中又实施了强奸行为,则集团的首要分子和甲要对强奸行为负刑事责任,集团中的其他成员对强奸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 )14、在共同犯罪案件中,所有从犯同主犯实际受到的处罚相比较都要轻。
( )15、在一个共同犯罪案件中,只能有一个主犯,但可能有多个从犯。
1-5:√、√、×、×、×6-10:×、√、√、×、×11-15:×、×、×、×、×三、选择题1.甲租用一条船从国外走私武器,乙要求搭乘甲的船运一些急需的“药物”,并答应与甲同承担租船的费用。
途中被我海上缉毒警抓获,查证乙所挟带并非“药物”,而是毒品。
2015年黑龙江综合法律知识: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条件试题
2015年黑龙江综合法律知识: 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条件试题本卷共分为2大题60小题, 作答时间为180分钟, 总分120分, 80分及格。
一、单项选择题(共30题, 每题2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 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1.国家机关某部门的机要人员林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将其所知悉、掌握的大量国家机密、绝密提供给境外的反动组织, 对该行为认定正确的是__。
A.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B.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C.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与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D.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与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2.哪一部法规是国务院继颁布《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之后在行政法规中再次明确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并将其定位于企业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制度__。
A. 《私营企业暂行条例》B. 《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C.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D.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3.在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制度中, 技术出让方给予受让方在合同规定的地域和有效期内, 有权使用技术出让方出让的技术, 出让方及第三人不得在合同规定的地域内使用该项技术, 这种协议称之为__。
A.独占性许可合同B.排他性许可合同C.普通许可合同D.互换许可合同4.不影响资产管理效果的财务比率是__。
A. 营业周期B. 存货周转率C. 应收账款周转率D. 资产负债率5.【真题试题】(2007年单项选择第2题)我国第一部确立企业法律顾问地位的行政法规是__。
A.《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B.《公司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C.《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D.《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6.在下列招聘程序中关键是__。
A.招聘要求B.招聘渠道C.测评方法D.正式录用7.(2003,28)企业长期投资涉及的资金金额大、时间长、风险高,因此在投资时除考虑风险、资金成本和未来现金流量等因素外,还必须考虑__。
A.资金的时间价值B.资金的流向C.资金何时收回D.投资形式8.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履行__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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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辽宁省企业法律顾问: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条件考试试题本卷共分为2大题60小题,作答时间为180分钟,总分120分,80分及格。
一、单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1.下列哪一种情况下,善意第三人不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相应物权__。
A.保留所有权的动产买卖中,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买方将其占有的标的物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B.电脑的承租人将其租赁的电脑向不知情的债权人设定质权C.动产质权人擅自将质物转质于不知情的第三人D.受托代为转交某一物品的人将该物品赠与不知情的第三人2.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对领导类型作不同的分类。
按权力控制程度,可分为__。
A.专断型领导、民主型领导B.体谅型领导、严厉型领导C.集权型领导、分权型领导和均权型领导D.以事为中心的领导、以人为中心的领导和人事并重的领导3.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其行为__。
A.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依照该法处罚B.违反产品质量法,依照该法处罚C.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产品质量法,依照产品质量法处罚D.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依照该法处罚4.下列有关工程设计制造信息化的各专有名词及其英文简称的对应中,正确的是()A.计算机辅助设计:CAMB.计算机辅助制造:CADC.成组技术:GTD.并行工程:CT5. (2008,2)下列关于法律规范的表述,错误的是__。
A.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B.法律规范中的行为模式包括可为、应为和勿为三种模式C.法律规范中的假定包括行为主体的条件和法律规则的适用条件D.将法律规范的三个构成要素规定在一个法律条文的现象较为常见6.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租期3年。
房屋出租1年后,甲欲卖该房屋给丙并通知乙,乙表示不买。
甲便将该房屋卖给了丙,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丙对乙提出的下列请求合法的是__。
A.请求立即腾房B.提高房屋租金C.缩短房屋租期D.请求向自己交付租金7. (2002,9)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销售金额在j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处__。
A.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B.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3倍以下罚金C.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D.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3倍以下罚金8. 企业法律顾问参加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和重要经济活动最直接的方式是:__。
A.参加决策会议B.为企业领导决策提供咨询意见C.起草、修改、审核有关法律文件D.办理重大经营决策和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具体事务9. (2003,16)李某应聘某企业工作一段时间后不能胜任,经人力资源开发部培训后,仍不能适应原工作,这时用人单位应当__。
A.随时解除劳动合同B.报请劳动部门批准后解除劳动合同C.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适当经济补偿D.与李某协商解决10. 《海关估价协定》要求优先采取的估价方法是__。
A.CIF价格B.FOB价格C.根据成交价格确定的完税价格D.市场价格11. 甲公司是乙上市公司的股东,2002年6月20日甲公司已持有乙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达到7%,甲公司按规定于同年6月21日向乙公司发出持股报告。
假设不存在休息日,按规定甲公司应当最迟在__之前向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报告。
A.6月24日B.6月26日C.6月28日D.6月30日12. 下列有关合伙企业的表述,错误的是()。
A.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C.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D.公益性事业单位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13. 下列选项不属于《补贴和反补贴措施协定》规定的专项补贴的是__。
A.被禁止的补贴B.可诉补贴C.不可诉补贴D.允许的补贴14. A厂经B厂许可,在某地独占使用B厂的注册商标。
后发现当地的C厂也使用了该商标。
经查,C厂是经过外地对同一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的D厂的许可而使用该商标的。
A厂的下列请求不能成立的是__。
A.请求B厂承担违约责任B.请求D厂承担侵权责任C.请求C厂承担侵权责任D.请求C厂、D厂连带承担侵权责任15. 企业进行短期经营决策分析时,__。
A.无须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B.投资额较大时应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C.必须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D.除物资采购投资之外的短期经营决策都要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16. (2003,2)法律关系是指__。
A.各种法律之间的关系B.全国法律与地方法律的关系C.立法机关与执法机关的关系D.法律在调整主体行为的过程中所形成的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17. 你认为仲裁委员会的正确仲裁结果应是__。
A.该劳动合同无效,对双方均无法律约束力B.该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因为一方采取欺诈手段订立合同C.该劳动合同有效,对双方均有法律的约束力D.该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应子撤销18. 犯罪的本质特征是__。
A.刑事违法性B.应受刑罚处罚性C.法律明确规定性D.严重的社会危害性19.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__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A.三日B.五日C.七日D.十日20. ISO9000系列标准中,对企业售后服务提出质量保证要求的是__。
A.CB/T19001-ISO9001B.GB/T19002-ISO9002C.GB/T19003-ISO9003D.GB/T19004-ISO900421.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__以上。
A.4/5B.2/3C.1/2D.1/322. 我国《企业破产法》第3条规定,破产案件由__人民法院管辖。
A.债权人登记地B.债务人登记地C.债权人住所地D.债务人住所地23. 甲某(女)是某幼儿园教师,在上室外课时,见儿童乙一直追打儿童丙,甲数次训斥乙,乙仍然追打丙,甲恼怒中顺手将乙扯开,乙某打了个趔趄摔倒,头部恰好撞上石阶的破口锐角上,致使头破血流、因神经受压而死亡。
甲某的行为__。
A.属于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B.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C.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D.构成故意伤害罪,属于间接故意24. 甲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的洗衣粉的不同质量和特性,为方便消费者选购而分别注册了“飞流”、“一星”、“速洁多”等多个商标,这种方式称为__。
A.多商标模式B.家族商标模式C.产品商标模式D.销售商标模式25. 企业进行短期经营决策分析时,__。
A.无须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B.投资额较大时应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C.必须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D.除物资采购投资之外的短期经营决策都要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26. (2005,11)我国宪法的修改,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__通过。
A.全体代表的l/2以上的多数B.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C.到会代表的l/2以上的多数D.到会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27. 人力资源的首要职能是__,A.保持B.激励C.开发D.获取28. TCL的“为顾客创造价值”、奥克玛的“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这些话语高度概括了()。
A.企业风气B.企业精神C.经营管理风格D.企业道德29. 个体户何强开办的汽车修理厂是某保险公司指定的汽车修理厂家。
何强在为他人修理汽车时,多次夸大汽车毁损程度,向保险公司多报汽车修理费用,从保险公司骗取15万余元。
下列选项中对何强的行为处理正确的是__。
A.属于民事欺诈,不以犯罪论处B.以诈骗罪论处C.以合同诈骗罪论处D.以保险诈骗罪论处30. 在战略管理思想的争鸣阶段,在结构学派和能力学派两大学派之间起沟通作用的是__。
A.系统管理学派B.经验学派C.资源学派D.聪明学派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有多个符合题意)1.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__造成的除外。
A.旅客自身健康原因B.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C.承运人证明是旅客重大过失D.第三人故意2.对于人身受限制的损失,张某能够在何时期内提出国家赔偿请求方符合时效__。
A.1998年3月20日至2000年3月21日B.1998年4月2日至2000年4月3日C.1998年10月6日至2000年10月7日D.1998年12月7日至2000年12月8日3.出租人甲与承租人乙订立一份租赁设备合同,下列关于该合同生效、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__。
A.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承担对该设备的维修义务B.甲与乙达成一致协议时合同生效C.甲将出租的设备交付给乙时合同生效D.在租赁期内甲将该设备出卖给丁后,原租赁合同自然终止4.下列人员属于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是__。
A.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B.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C.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其他人员D.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内幕交易信息的人员5.商务部根据中国四家公司的申请并经调查公布了反倾销调查的终裁决定,认定从A国进口苯酚存在倾销,有关公司倾销幅度为6%—144%,决定自2004年2月1日起,对A国甲公司征收6%、乙公司征收144%的反倾销税,期限均为5年。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__。
A.甲公司可以对商务部关于倾销幅度的终裁决定提起行政诉讼B.乙公司可以对商务部征收144%的反倾销税的决定提起行政诉讼C.法院应当参照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对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审查D.法院可以参照有关涉外民事诉讼程序规定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6.假设甲建筑公司据此申请仲裁,请求乙钢厂不发货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仲裁委员会受理本案并裁决乙钢厂赔偿因不发货造成的经济损失。
在上述情况下,__是正确的。
A.乙钢厂以裁决的事项超过仲裁约定的范围为由,申请撤销裁决B.乙钢厂以裁决的事项超过仲裁条款为由,申请裁定不予执行,法院据此裁定不予执行裁决中的赔偿部分C.如当事人未申请裁决不予执行,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也应当裁定不予执行裁决中的赔偿部分D.当事人如申请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或裁定不予执行,法院均应驳回,理由是本案具有仲裁条款,裁决未超出该合同的范围7. 协调的目的在于促使企业的一切工作能够和谐配合,主要包括__协调。
A.组织内部B.人员安排C.组织与外部环境D.业绩考核8.下列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的是__。
A.利用上班时间所完成的发明创造B.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C.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D.退休后2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9.关于王某转让合伙份额给朱某,以下说法正确的是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