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过渡周转房使用协议书10页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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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组团改建工程

临时周转房使用协议书

合同编号:No

签订时间:年月日

临时周转房使用协议书

征收人(以下简称甲方):××市国土资源局

被征收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组团改建工程需要,依法对乙方的房屋进行拆迁,双方并已签订《房屋∕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书》及《产权调换意向书》,乙方要求甲方提供临时周转房过渡。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临时周转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临时周转房位置、面积

甲方将位于,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的临时周转房提供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使用期限、用途

使用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该房屋仅作为居家住宅之使用,乙方不得擅自另作他用。

第三条物业管理

临时周转房所在的物业管理区域由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维护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使用期间的房屋修缮

使用期间,房产因自然老化而引起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甲方予以协助和督促;因乙方故意或过错造成房产及设施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乙方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应积极给予协助。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日内交接验收该临时周转房,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甲方已依协议约定交付该房屋;

2、乙方应严格遵守《临时周转房使用公约》(附件)的规定;

3、乙方应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的统一管理,维护小区的公共环境和秩序;

4、乙方在使用房屋期间,不得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5、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不得在临时周转房内从事非法活动;

6、乙方需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临时周转房,不得另作他用;

7、乙方在不损坏该房屋原有设备和结构的前提下,可根据其需要进行装修或增扩设备,但需事先征得物业管理公司的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协议期满或解除后,乙方所投入的装饰除能移走且不损坏房屋结构、地面、墙面、吊顶的动产外,其余均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故意损坏房产原状,也不得对其装修部分(指不可搬移部分)作任何拆除\涂抹或有其它有损房屋结构及装修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一切损失,该损失甲方可在应付乙方的补偿费用中扣除;

8、如果乙方违规装修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9、因乙方的故意或过失导致甲方或其他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权益蒙受损害的,乙方同意负完全赔偿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

2、甲方未按协议的约定向乙方及时交付临时周转房的,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3、乙方逾期交付水电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依照《临时周转房使用公约》的规定要求乙方限期缴纳,并支付滞纳金。

4、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临时周转房,并不需另行支付乙方临时安置补助费或给乙方另行提供临时周转房:(1)乙方逾期超过30天缴纳水电费、物业管理服务费或其他费用的;

(2)乙方严重违反《临时周转房使用公约》的规定、且经物业管理公司指出后仍拒不改正的;

(3)乙方擅自将临时周转房转租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停止转租行为,乙方拒不改正的;

(4)乙方擅自改变临时周转房用途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责令其改正,乙方拒不改正的;

(5)乙方在临时周转房内从事非法活动,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责令其改正,乙方拒不改正的。

第七条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时物业的交接

本协议期满后,或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后,乙方应于合同到期之日起3日内(乙方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日内)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停电、停水或采取其他必要的强制措施终止乙方的使用,乙方不得对甲方进行任何索赔或诉讼。若乙方在该房屋内尚存有未办理物品,甲方有权在律师的陪同下清点该物品并存放他处,自该日起,物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本协议双方因履行本协议书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者,必须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本协议所附的《临时周转房使用公约》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协议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年月日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年月日

《协议附件》

临时周转房使用公约

第一条公约的宗旨

为维护临时周转房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以及公共环境卫生和正常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公约,供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临时周转房使用人共同遵守。

第二条公约的效力

(一)本公约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所有临时周转房使用均具有约束力。

(二)本公约的内容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条款,则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第三条物业使用人的权利的原则规定

(一)物业使用人享有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公用设施、共用部位和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

(二)物业使用人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

(三)物业使用人有权按照物业管理收费规定,接收物业管理公司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四)物业使用人有权对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及本公约的行为予以制止与纠正。

第四条物业使用人的义务的原则规定

(一)在使用临时周转房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规定;

(二)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设备、共用部位的完好,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三)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等费用;

(四)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须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五)人为造成公用设施设备或其他物业使用人设施设备损坏,由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第五条物业使用人的基本行为准则

(一)遵守法律、法规、本公约以及本区域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

(二)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宠物饲养、交通、噪声、防盗、外来人员管理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物业使用人的关系;

(三)对于法律、法规、本公约以及本区域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未作规定的行为,应顾及小区的公共利益和周边邻居及旁人的感受,多与物业管理公司、周边邻居沟通协商,不得为私利而妨碍其他物业使用人的正常生活,或妨碍小区整体环境、风格和生活质量。

第六条物业的使用

(一)临时周转房仅作为居家住宅之用,物业使用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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