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考评细则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测评指标
民生问题明显改善(4分)
12分
街道、社区党组织在创建中得到加强,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党群干群、军警民关系融洽,维护民族团结成为干部群众自觉行为(4分)
辖区内刑事件、治安事件逐年下降,矛盾纠纷化解和调处成功率高(4分)
3、认真贯彻民族政策法规,保障各族员工合法权益(25分)
创建活动突出“两个共同”的主题,围绕促进首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3分)
10分
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使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各族群众(3分)
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开展创建活动(4分)
B积极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
定期开展针对性和实效性强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6分)
15分
注重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与本单位具体情况结合起来,把阶段性的宣传教育与经常性的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周(5分)
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2.5分)
提高干部职工对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的认识。(2.5分)
D党的民族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3分)
维护民族团结成为本单位领导干部职工的自觉行为(4分)
本单位无涉及民族因素的群体性事件。(3分)
10分
一
票
否
决
乡镇、村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测评指标
B建立健全创建工作各项机制
建立健全推进创建工作的有关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健康、持续发展,不断取得实效(3分)
14分
建立民族工作例会制度(2分)
责任考评制度(2分)
不稳定因素排查制度(2分)
信息报送制度(2分)
设有专(兼)职人员管理创建活动档案信息工作(3分)
C创建工作贴近群众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测评指标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测评指标一、引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推动着我国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
为了评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成效,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测评指标体系,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提供参考,帮助他们更好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提出指标,以期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测评提供一定的理论和方法支持。
二、指标体系构建1.政策法规指标: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程度、执行效果等。
这些指标可以通过审查政策文件的颁布情况、民众对政策的满意度、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实际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估。
2.民族平等指标:反映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平等程度。
这些指标可以通过对各民族在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高等教育等领域中的比例和地位进行统计和对比,评估民族平等的程度。
3.教育和文化发展指标:评估各民族教育和文化发展的情况,包括教育资源配置是否均衡、民族文化传承和发展的状况等。
这些指标可以通过统计数据、民族教育和文化机构的普及情况、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估。
4.就业与收入指标:反映各民族就业和收入状况的指标,包括各民族就业机会是否平等、收入差距是否较小等。
这些指标可以通过统计各民族的就业率和收入水平进行评估,同时可以考察各地区对贫困民族地区的扶持政策和措施是否有效。
5.社会和谐指标:反映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的状况,包括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关系、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
这些指标可以通过考察各地区的社会治安状况、民族关系和谐度等方面进行评估。
三、测评方法1.问卷调查:设计问卷,对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和民众进行调查,了解他们对各指标的满意度和问题。
通过统计和分析问卷结果,找出各项指标的薄弱环节,为进一步改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提供参考。
2.数据统计分析:通过收集和分析统计数据,结合具体案例,了解各地区、各民族在各项指标上的表现,从而评估其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成效。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测评指标的通知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测评指标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1.20•【文号】•【施行日期】2022.01.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族区域自治正文国家民委关于印发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测评指标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厅、局):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和推动各地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打造创建工作“升级版”,经认真研究,并报中央领导同志同意,国家民委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测评指标(试行)》(民办发〔2020〕4号印发)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县(市、区、旗)测评指标》(民委发〔2014〕94号印发)进行了修订完善。
新的测评指标更加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突出对西部地区、东中部地区进行分类考核,突出考核工作实效。
测评指标总分100分,省(区、市)测评得分90分以上可向国家民委申报,国家民委按程序进行综合评分,达到90分以上可作为全国示范。
新的测评指标是新的“指挥棒”,各地要广泛宣传、系统培训,让所有创建地方和单位都明确新的要求,切实把新要求落实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过程,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抓手和平台,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为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测评指标(西部地区)附件2: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测评指标(东中部地区)国家民委2022年1月20日。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测评指标
辖区设有民族知识、民族政策法规和民族团结宣传阵地,有宣传栏、展板、图书室、阅览室等宣传民族团结的场所设施(4分)
指标名称
测评内容
测标标准
分值
得分
备注
1、高度重视创建工作,相应机制健全(25分)
A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建立健全推动创建工作的有关机制
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4分)
15分
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和方案,有明确创建目标并确保落实(4分)
建立健全推进创建工作的有关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3分)
附件2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测评指标
旗县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测评指标
指标名称
测评内容
测标标准
分值
得分
备注
1、创建活动组织领导得力(30分)
A领导高度重视创建活动
将创建活动纳入当地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2.5分)
10分
有开展创建活动的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纳入党政议事日程(2.5分)
颁布指导和落实创建活动的政策文件(2.5分)
尽心尽力为辖区各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2分)
10分
定期走访慰问少数民族贫困户,组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通过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社工服务等方式,帮助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2分)
落实符合条件的困难少数民族群众低保政策,做到应保尽保(2分)
加大少数民族群众就业援助工作力度,开展就业培训、创业培训(2分)
3、创建活动内容充实、务实,成效显著(40分)
A创建工作贴近农村实际、贴近群众生活
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与支持各族群众家庭发展生产、拓宽收入渠道、改善生活条件等与农民息息相关的重要方面相结合,与提高村民生活质量、幸福指数、科学文化素质等目标相结合,开展主题明确、内容丰富、形式上适应农村特点的创建活动。
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学校、示范学校达标验收考核细则
分值
评分标准
自查
得分
考核
得分
1
高度重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活动,成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校委会代表为成员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目标、计划、任务和措施。
14
高度重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活动,成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校委会代表为成员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6分;制定本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目标、计划、任务和措施8分。
15
6
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支持帮扶少数民族学生纳入党支部、校委会工作目标,实行目标管理,坚持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的运行、管理、激励机制,每年都有新办法、新举措、新进展,措施明确、效果显著。重视信息反馈工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档案规范。
13
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支持帮扶少数民族学生纳入党支部、校委会工作目标,实行目标管理4分,坚持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的运行、管理、激励机制3分,每年都有新办法、新举措、新进展,措施明确、效果显著3分。重视信息反馈工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档案规范3分。
12
4
充分利用班会、团队活动、升旗仪式、专题讲座、墙报、板报等方式,组织开展民族知识、绘画与手工、演讲、民族歌舞等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教学活动。学校阅览室有民族方面的图书和报刊等,宣传栏定期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方面的知识,班级学习园地有民族团结进步的内容。建立各类民族特色的兴趣小组,开展文艺活动,推动各民族学生之间结对帮学。
10
3
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师生帮扶共助等活动;加强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经常组织开展对困难学生家庭的访贫问苦送温暖等走访慰问活动,对学校内符合救助条件的学生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或采取其他救助方式,帮助其解决现实困难,切实为师生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2.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县(市、区、旗)测评指标
不断夯实基层民族工作,推动民族工作社会化,形成齐
听取汇报
4
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实地考察
创新 社会
加强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教育、引导和培养工作,充分 2 材料审核
发挥他们的桥梁纽带作用
治理 方式
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引导其积极融入
实地考察
2
城市(社区),推进网格化管理
材料审核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认真办理少数民族群众的来信、来
保障公共文化设施运转经费,开展群众性民族文化体育 2
活动
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民族教育政策,义务教育阶段适龄 2
儿童入学率、完学率、毕业率达到国家要求指标
全面落实国家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2
高举民族团结进步的旗帜,旗帜鲜明地反对大汉族主义、
反对狭隘民族主义,加强“四个认同”、“五个维护”宣 4
传教育
坚持定期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广泛进行民族政策 4
15
族团结 进步创 建活动 “六 进”
进社区 进乡镇 进学校
进寺庙
符合创建活动进社区的目标要求
15
符合创建活动进乡镇的目标要求
15
符合创建活动进高校、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小学的目 25
标要求
符合创建活动进寺庙的目标要求(无寺庙地区可结合实 15
际,调整为其他特色类型)
听取汇报 实地考察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和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 2
作用
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实地考察 听取汇报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材料审核
听取汇报 材料审核
听取汇报 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学校(中小学)测评指标
材料审核
培养
典型
1.重视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评比工作,成立机构,确定专人和部门负责评比工作。(2分)
2.有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个人评选标准、奖惩办法,每年对涌现出来的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个人、好少年广泛进行宣传、表彰。(2分)
3.培养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选树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班级、教学团体和个人,营造民族团结氛围。(1分)
2.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马克思主义“五观”、“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新疆三史和吐鲁番史以及“一家人”思想的宣传教育,定期开展揭批挖讲,坚决抵御宗教向校园渗透,向师生蔓延。积极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等活动,积极开展唱红歌活动,人人至少会唱《国歌》、团(队)歌,《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歌唱祖国》等五首红色歌曲。(1分)
2.强化双语教育信息化设备配备工作,加强双语教学常规管理,发挥教育信息化辅助教学的作用,提高“班班通”覆盖率和双语教学水平。(2分)
3.根据不同区县、不同类型的学校,适应不同民族、不同对象的心理特征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有重点、分层次,通过各种途径、方式和手段开展丰富多彩的双语教育活动。(2分)
4.大力开展民汉学校结对共建活动,成立双语教学“一帮一”互助小组,民汉同年级、同学科教师结为友好互助对子,探索采用民汉混合编班的形式进行教学。(2分)
5.学校师德师风良好,教师关心、爱护学生,没有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1分)
4
听取汇报
材料审核
高度重视民族知识启蒙、民族知识常识和民族团结教育
加强
教育
1.开设民族团结教育课程,强化民族知识启蒙教育、民族知识常识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努力开发民族团结教育方面的校本课程,认真编写民族团结教育校本教材,有民族团结教育辅导员。(1分)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考核验收测评体系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考核验收测评体系12020年4月19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考核验收测评体系考核验收测评单位(全称):测评分数:考核验收测评组负责人签名:托里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立活动办公室20 年月日0 2020年4月19日说明一、托里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托里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是指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中,为推动全地区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事业做出突出成绩,并能够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的模范单位。
二、否决条件1、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纪违法;2、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不团结,给单位、社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3、不及时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和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达标;5、违法计划生育法;三、托里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考核验收测评体系内容考核验收测评体系内容主要包括“健全民族团结领导管理机制、贯彻执行民族政策法规、积极开展创立活动、构建和谐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团结共同繁荣发展情况”五个方面的考核验收测评体系实施办法,共设12020年4月19日置40个测评标准,每个测评标准,每个测评标准都赋予相应的分值,并有相对应的测评方法。
四、托里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考核验收测评体系实施方法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抽查提问,组织考试;问卷调查,查看资料;明察暗访,实地查看;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媒体公示;综合评价,择优评价等方法进行考核验收、表彰。
抽查问题、组织考试的内容主要是干部职工群众应掌握的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团结教育等方面的知识,应试人员不得少于单位在职干部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一,试卷由托里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立活动办公室印制。
五、分值构成总分为100分,凡五年内获得国家级或者两项以上省部(含自治区)级荣誉称号的单位,另加4分作为奖励;凡五年内获得地区级或2项(次)以上地区行业系统荣誉称号的单位,另加1分作为奖励;测评结果90分以上为优秀,测评结果85分以上为合格。
内蒙古自治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测评指标体系
内蒙古自治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测评指标体系
内蒙古自治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测评指标体系是为了评估内蒙古自治区在民族团
结进步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而建立的。
该指标体系旨在评估内蒙古自治区在不同方面的表现,以了解其民族团结进步的程度,并提供改进的方向和建议。
该指标体系包括多个方面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政策和法律:该指标评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在制定和执行与民族团结进步相
关的政策和法律方面的成效。
评估的重点包括政策的落实情况、法律的有效性和公众参与程度。
2. 教育和文化:该指标评估内蒙古自治区在教育和文化方面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的表现。
评估的重点包括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多元文化的宣传和传播、文化传统的保护和发展等方面。
3. 经济和就业:该指标评估内蒙古自治区在经济和就业方面为不同民族提供平
等机会的程度。
评估的重点包括经济发展的均衡性、就业歧视的情况、小型企业和创业环境等方面。
4. 社会和民生:该指标评估内蒙古自治区在社会和民生方面保障不同民族的权
益和福祉的情况。
评估的重点包括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医疗和教育资源的均等分配、社会服务的可及性等方面。
这些指标将根据具体的数据和实际情况进行量化评估,并进行横向和纵向对比,以便更好地了解内蒙古自治区在民族团结进步方面的发展情况。
通过对指标体系的评估,可以为内蒙古自治区提供改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重要参考,进一步推动自治区的发展和繁荣。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测评指标体系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测评指标体系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测评指标体系是为了推动中国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友好
与进步而制定的。
该指标体系由多个具体指标构成,涵盖了各个方面的民族团结进步情况评估。
以下是一些关键指标:
1. 政策法规:该指标评估了政府在保护少数民族权益、促进民族平等和发展的
政策法规制度,并考察了其实施的效果。
2. 多元文化融合:该指标考察了不同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和融合程度,包括语言、宗教、习俗、传统等方面的互相交流和借鉴。
3. 教育与职业发展:该指标评估了各个民族的教育资源公平分配以及各民族在
职业领域中的平等机会和发展。
4. 经济发展与扶贫:该指标考察了各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扶贫成效,旨
在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目标。
5. 社会和谐稳定:该指标评估了各民族之间的社会关系和谐稳定程度,包括社
会安全、社会治安等因素。
6. 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该指标考察了各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情况,包
括交通、通信、能源等方面的发展水平。
7. 交流与合作机制:该指标评估了各级政府与民族团体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机制,以及其在民族团结进步方面的作用和效果。
这些指标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提供了指导和评估的依据,有助于各地区和各级
政府加强对民族团结建设的关注,通过倡导互相尊重、平等和谐的理念,推动各民族之间的和谐共处和共同发展。
《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嘎查、村(社区)考核验收标
《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嘎查、村(社区)考核验收标准》(表4-1)指标验收内容基本分值浮动分值得分(一)组织保障30分1.嘎查、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作风优良、团结进步,责任心强,能带头在民族团结进步中做表率,嘎查、村(社区)党组织能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62.嘎查、村(社区)党组织建设、嘎查、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各项事业有序开展。
73.嘎查、村(居)民会议制度、嘎查、村(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制度、嘎查、村(社区)事务监督小组、共驻共建理事会等健全,社情民意的收集、反映和解决通道畅通,嘎查、村(社区)重大事务实行民主听证,推行村(居)务公开、服务承诺。
7 4.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民族群众民主权利得到保障。
5 5.基本实现管理民主、环境整洁、文明祥和、民族关系和谐。
5(二)6.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3宣传创建工作30分7.创建活动主题鲜明,“两个共同”主题突出。
坚持围绕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又好又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党的民族政策。
58.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和丰富创建活动的形式及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邻里间促进民族团结的文化体育活动。
49.嘎查、村(社区)服务项目、服务活动覆盖所有在嘎查、村(社区)居住生活的各民族群众。
610.结合实际,合理配备蒙汉兼通的嘎查、村(社区)工作人员,能够为少数民族提供蒙汉双语服务。
4《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嘎查、村(社区)考核验收标准》(表4-2)指标验收内容基本分值浮动分值得分(二)宣传创建11.嘎查、村(社区)文化室、阅览室要有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报刊、杂志、书籍,并根据需要配备蒙古文报刊、图书。
2 12.利用少数民族传统节日、重大节庆活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3工作和创建活动。
13.将民族法律列入普法宣传中。
3(三)落实民族政策35分14. 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基本情况数据库或台帐。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考评细则-图文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考评细则-图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考评细则》现将《某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考评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2022年某某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标准及考核细则》;2、《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工作旗直单位考评验收评分标准》;3、《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工作苏木乡镇(场)考评验收评分标准》4、《某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乡(镇、苏木)标准》5、《某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村(嘎查)标准》6、《某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社区标准》7、《某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学校标准》8、《某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机关事业单位标准》9、《某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企业标准》10、《某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军警部队标准》—1—附件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工作考评细则为切实做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创建工作,结合落实《某某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2年)》,制定本细则。
一、考评对象(一)各苏木乡镇(场)党委、政府;(二)旗直机关、事业单位(含垂直管理单位)。
二、考评依据(一)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区、市、盟)测评指标体系(草案)》;(二)《中共兴安盟委员会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意见》;(三)《中共兴安盟委办公厅兴安盟行署办公厅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工作实施方案》;(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五)《中共某某委员会某某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的意见》;—2—(六)《某某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2年)》;(七)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三、考评内容考评内容由创建工作目标和民主评议两部分组成,列入年度实绩考核。
苏木乡镇(场)创建工作目标包括:民族工作创新示范、民族关系和谐示范、民生改善保障示范、民族经济发展示范、民族文化教育发展示范、生态文明建设示范。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学校中小学测评指标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学校中小学测评指标评估指标:一级指标: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二级指标:领导、规章制度、教育教学改革、教师培训、常规管理、教育信息化评估标准分值和方法:听取汇报,材料审核高度重视民族知识启蒙、民族常识和民族团结教育。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严格落实《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将民族团结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目标责任制,作为年度目标任务和绩效考评的重要指标。
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组织机构健全,有人员、场地,学校主要领导担任民族团结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定期开展民族团结活动,活动经费有保障。
每年召开创建工作专题会议2次以上,创建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
每学期制定工作方案,按计划推进实施,及时开展督促检查,认真总结完善。
学校主要领导是落实民族团结工作第一责任人,带头研究民族理论,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班子成员积极参加各级民族工作部门组织的民族宗教政策培训,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做表率。
有健全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规章制度,设有宣传标语、宣传专栏和网页。
有切实可行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方案,措施具体,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建立健全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管理机制,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定期召开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会议,师生对校领导班子和教职工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方面的满意度达90%以上。
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广有效课堂课程改革实践,覆盖面达100%。
重视教师培训工作,积极组织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和教科研活动,组织开展校本培训和教学竞赛活动,并形成促进教师专业发展长效机制。
加强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专任教师学历达标,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学科、专业对口率达70%以上。
规范学校(幼儿园)常规管理,定期开展教学常规检查;采取教师集体备课、师徒结对等措施,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重视教育信息化工作,引导教师熟练掌握多媒体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辅助教学,电教设备管理、使用有计划、有检查、有落实、有记录,充分发挥信息化对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优势作用。
某某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考评细则
***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考评细则(试行)评选考核单位(全称):评选考核总分:评选考核组负责人签名:***区民族团结模范社区(村)、模范单位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说明一、考评细则的内容考评细则主要包括“领导班子政治坚强、各族干部职工关系融洽、坚决维护民族团结、热情服务各族群众、宣传教育扎实有效、参与创建积极主动、维稳措施落实有力、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八个方面的考核内容,共设置49个考核标准,每个评选考核标准都赋予相应的分值,并有相对应的评分说明。
二、考评方法及要求主要采取日常考核、召开汇报会、问卷调查、实地察看、材料审核等方法进行考核。
(一)日常考核。
1、活动开展:各项民族团结主题活动开展情况。
2、信息报送:各单位日常工作信息报送数量及采用数量。
3、明查暗访:由区“双创办”随时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二)年度考评1、听取汇报:主要领导汇报,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2、问卷调查:发放问卷,民主测评、了解民意。
3、实地察看:“民族团结你我他”社区(村)讲台开办情况、考核细则中涉及实地查看的内容。
4、材料审核:审核当年的档案材料;文字材料重点突出、简明扼要,配以必要的图片。
5、考察评比:由区“双创办”根据本细则对各单位创建活动进行统一考评。
三、评分说明1、总分为120分,其中(一)至(八)项共100分,第(九)项为20分加分项。
2、创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的得分,不低于95分。
3、此考评细则为试行版本,部分内容与评分标准将根据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酌情调整。
***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考评细则***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考评细则***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考评细则***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考评细则***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考评细则***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考评细则***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考评细则***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考评细则***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考评细则。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考核细则(Word最新版)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考核细则通过整理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考核细则相关文档,渴望对大家有所扶植,感谢观看!**职业高校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创建活动考核细则(试行)被考核单位:总分:考核内容项目考核标准标准分评分要求得分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保障措施有力22分1 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健全,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有专人负责创建工作。
3分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不得分2 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的领导,单位每年召开会议探讨部署民族团结创建工作4次以上5分探讨民族团结模范社区创建工作会议记录少一次不得分。
3 单位领导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强,立场坚决,旗帜显明,带头学习宣讲民族理论、宗教政策,在创建工作中做出表率。
6分依据工作开展状况及成效得分4 将民族团结工作纳入单位党建工作目标,有创建工作长远规划,每年都有工作方案、有落实、有总结。
2分纳入部门党建工作目标(工作规划)得1分,有创建方案,总结等相关资料得1分。
5 建立健全创建活动联席会等协调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形成创建合力;建立协调、处理涉及民族纠纷和突发事务的应急预案。
3分各项制度及应急预案不健全不得分。
6 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经费经费足够,基础数据和资料精确详实。
3分经费足够得2分,基础数据资料准详实得1分二宣传教育扎实有效、创建氛围浓厚21分7 开拓宣扬牌、电子屏、广播、学习园地、文化长廊等固定宣扬阵地5分依据氛围营造状况酌情评分。
8 通过各种形式深化宣扬《纪要》精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马克思主义“五观”、“五个认同”、“三个离不开”思想,受教化面达100% 7分随机抽查酌情评分。
9 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创建活动宣扬覆盖面达到100% 6分随机抽查酌情评分。
10 按学校要求编报创建工作信息,反映工作动态,促进工作沟通。
3分依据信息任务完成酌情评分。
三、维护稳定,防治“三非” 成效显著15分11 健全维稳机制,履行维稳责任,加大人、财、物投入,加强单位内部防范,未发生影响稳定的事务6分相关部门酌情评分。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测评指标体系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测评指标体系一、引言内蒙古自治区作为多民族地区,民族团结进步一直是其社会发展的核心价值之一。
为了更好地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内蒙古自治区制定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测评指标体系,以评估各项工作的成效和民族团结进步的水平。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全面评估该指标体系,分析其深度和广度,并探讨其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中的作用。
二、基本概述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测评指标体系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和相关部门为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而制定的一套考核指标体系。
该指标体系涵盖了经济发展、文化传承、教育等多个方面,以全面评估该区域的民族团结进步情况。
该指标体系以测评为手段,旨在激发全社会各界人士的参与热情,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持续发展。
三、深度和广度评估1. 经济发展在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测评指标体系中,经济发展是一个重要的考核指标。
可以通过各地区及各民族的经济增长情况来评估该区域的民族团结情况。
还可以分析各民族在经济发展中的参与程度,以及不同民族之间的经济差距情况。
这种对经济发展的深度评估,有利于更好地了解不同民族之间的经济关系,促进各民族的共同发展。
2. 文化传承文化传承是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测评指标体系中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在对文化传承的评估中,可以通过各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情况、文化交流活动的举办情况等多个维度来评估该区域的民族团结进步情况。
这种广度的评估,有助于促进各民族文化的交流,加强共同文化认同,推动民族团结的进步。
3. 教育教育是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因素。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测评指标体系中,教育的评估主要包括各民族学校的教学水平、学生的民族认同情况等内容。
通过对教育的深度和广度评估,可以更好地了解各民族学生的学习情况,促进教育公平,增进民族团结。
四、总结与回顾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测评指标体系以其深度和广度的评估方式,为该地区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考核体系
裕民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考核验收测评体系:考核验收测评单位(全称)数:分测评:考核验收测评组负责人签名公室组办建活民族县团结进步模范创动领导小裕民日年月20说明一、裕民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是指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中,为推动全县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事业做出突出成绩,并能够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的模范单位。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是评选文明单位的前提条件,文明单位必须是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二、否决条件、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纪违法的;1、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不团结,给单位、社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2、不及时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和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达标;4、违反计划生育法。
5三、裕民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考核验收测评体系内容考核验收测评体系内容主要包括健全民族团结领导管理机制、贯彻执行民族政策法规、“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情况法,办施实体系测评收验五个方面的考核”测评方法。
的值,并有相对应测评标准都赋予相应的分准,每个共设置个测评标40四、裕民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考核验收测评体系实施方法实,料;明察暗访查卷调查,看资谈会、听取汇报;抽查提问,组织考试;问主要采取召开座验收、表彰。
行考核等方法进综合评价,择优评选地察看;个别访谈,征求意见,媒体公示;应掌握的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职的内容主要是干部工群众提问、组织考试抽查卷由地区民数的三分之一,试职工总干部应试人员不得少于单位在职,团结教育等方面的知识组办公室印制。
动领导小步模范创建活族团结进五、分值构成位,另单级荣誉称号的项分。
凡五年内获得国家级或者两以上省部(含自治区)为总分100分单位加系统荣誉称号的业得地区加分作为奖励;凡五年内获级或项(次)以上地区行422为合格。
果测评结分以上果励;测评结分以上为优秀,作为奖9085测评内容测评标准测评方法单项分值测评得分备注裕民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考核验收测评体系实施办法裕民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考核验收测评体系实施办法.裕民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考核验收测评体系实施办法裕民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考核验收测评体系实施办法裕民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考核验收测评体系实施办法裕民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考核验收测评体系实施办法裕民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考核验收测评组考核验收方法。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考核细则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考核细则**职业大学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创建活动考核细则(试行)被考核单位:总分:考核内容项目考核标准标准分评分要求得分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保障措施有力 22分 1 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健全,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有专人负责创建工作。
3分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不得分 2 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的领导,单位每年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民族团结创建工作4次以上 5分研究民族团结模范社区创建工作会议记录少一次不得分。
3 单位领导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强,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带头学习宣讲民族理论、宗教政策,在创建工作中做出表率。
6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得分 4 将民族团结工作纳入单位党建工作目标,有创建工作长远规划,每年都有工作方案、有落实、有总结。
2分纳入部门党建工作目标(工作规划)得1分,有创建方案,总结等相关资料得1分。
5 建立健全创建活动联席会等协调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形成创建合力;建立协调、处理涉及民族纠纷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3分各项制度及应急预案不健全不得分。
6 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经费经费充足,基础数据和资料准确详实。
3分经费充足得2分,基础数据资料准详实得1分二宣传教育扎实有效、创建氛围浓厚 21分 7 开辟宣传牌、电子屏、广播、学习园地、文化长廊等固定宣传阵地 5分根据氛围营造情况酌情评分。
8 通过各种形式深入宣传《纪要》精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马克思主义“五观”、“五个认同”、“三个离不开”思想,受教育面达100% 7分随机抽查酌情评分。
9 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创建活动宣传覆盖面达到100% 6分随机抽查酌情评分。
10 按学校要求编报创建工作信息,反映工作动态,促进工作交流。
3分根据信息任务完成酌情评分。
三、维护稳定,防治“三非”成效显著 15分 11 健全维稳机制,履行维稳责任,加大人、财、物投入,加强单位内部防范,未发生影响稳定的事件 6分相关部门酌情评分。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测评指标详解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测评指标详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测评指标详解引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是指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和政策来促进不同民族之间的和谐共处和共同进步。
为了评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效果,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测评指标。
本文将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测评指标进行详解,探讨其重要性、构成要素和测评方法,并对这一主题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
第一部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重要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是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之一。
一个国家的多民族社会如果存在严重的民族矛盾和冲突,将会对国家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通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不仅可以促进各民族之间的交流和相互理解,还能够提升整个社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实现共同进步和繁荣。
第二部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测评指标的构成要素1. 意识形态和意识观念:评估一个地区或单位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方面的成效时,需要考虑其意识形态和意识观念对民族团结的影响。
这包括民族平等意识、民族团结观念的普及程度、对多元文化的尊重等方面的指标。
2. 经济发展和就业机会:经济发展是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基础。
评估一个地区或单位在这方面的成果时,可以考虑其经济增长率、就业机会和收入分配的公平性等指标。
3. 民族语言和文化保护:保护和传承各民族的语言和文化是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重要内容。
评估时可以考虑当地的语言保护政策、文化机构的建设和各民族文化的传播程度等指标。
4. 教育和培训机会:教育和培训机会是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途径。
评估时可以考虑当地的教育资源配置、民族学校的建设和学生的素质培养等指标。
5. 社会公平和法治环境:社会公平和法治环境的建设是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保障。
评估时可以考虑当地的公平法律执行情况、社会救助政策的公正性和社会组织的多元性等指标。
第三部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测评指标的具体方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测评指标可以通过调研问卷、实地考察和数据分析等多种方法来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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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考评细则》
现将《某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考评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1、《2014年某某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标准及考核细则》;
2、《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工作旗直单位考评验收评分标准》;
3、《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工作苏木乡镇(场)考评
验收评分标准》
4、《某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乡(镇、苏木)标准》
5、《某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村(嘎查)标准》
6、《某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社区标准》
7、《某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学校标准》
8、《某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机关事业单位标准》
9、《某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企业标准》
10、《某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军警部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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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工作
考评细则
为切实做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创建工作,结合落实《某某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工作实施方案(2013—2015年)》,制定本细则。
一、考评对象
(一)各苏木乡镇(场)党委、政府;
(二)旗直机关、事业单位(含垂直管理单位)。
二、考评依据
(一)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区、市、盟)测评指标体系(草案)》;
(二)《中共兴安盟委员会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意见》;
(三)《中共兴安盟委办公厅兴安盟行署办公厅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工作实施方案》;
(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五)《中共某某委员会某某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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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某某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工作实施方案(2013—2015年)》;
(七)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三、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由创建工作目标和民主评议两部分组成,列入年度实绩考核。
苏木乡镇(场)创建工作目标包括:民族工作创新示范、民族关系和谐示范、民生改善保障示范、民族经济发展示范、民族文化教育发展示范、生态文明建设示范。
旗直部门创建工作目标包括: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和谐民族关系建设情况。
民主评议内容包括:干部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整体满意度、对领导班子的满意度、对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的满意度等,测评方法为问卷调查。
四、考评得分
(一)各苏木乡镇(场)考评满分100分,由创建工作目标完成得分和民主评议得分构成,两项得分初始分值为100分,最终考评得分将两项得分按照比例换算成百分制得分。
具体计分方式为:考评得分=创建工作目标完成得分/100×80+民主评议得分/1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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