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司法协理再续人间真1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司法协理再续人间真情

一、基本案情

原告赵庆水,男,1962年8月出生,汉族,铅山县人,小学文化,务农,住江西省铅山县天柱山乡港口村一组,身份证号码362324************。

委托代理人王全文,铅山县葛仙山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一般代理。

被告华喜云,女,1965年6月出生,汉族,铅山县人,小学文化,务农,住江西省铅山县天柱山乡港口村一组,身份证号码362324************。

二、案件难点

法庭立案后,承办法官立即上门对本案进行调查,了解当事人双方的感情状况,并与双方当事人的亲友进行了交流。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婚后感情生活尚好,只是近年来,被告经常赌博、少尽家庭责任,教育子女方式不对,以致原告非常生气,常常争吵不休。且被告也不希望离婚,但原告坚决要离。如果法庭以判决结案,势必引起新的矛盾纠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三、司法协助员工作情况

为了和谐解决当事人的纠纷,承办法官在受案的当天即与案件纠纷所在地铅山县天柱山乡港口村司法协助员雷福裕取得联系,并与其约定,当天便将此案放在该村村委会进行庭前调解,邀请其共同参加。司法协理员雷福裕与承办法官抓住原被告双方的心理积极做当事人和好工作。经过近一

天的调解说理,终于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好。原告赵庆水于2011年4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四、编后感

邀请司法协助员在审理案件中参加庭审,有利于当事人能创造和谐的气氛。同时司法协助员与法官司共同调解,实现讲理与讲法相结合,可使当事人更加明白纠纷的真相和自己的利益所在,从而促使双方当事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彻底化解矛盾。

葛仙山法庭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